婚姻家事法律师名言

婚姻法是身份法,有别于财产法,这是基于它的调整对象主要是亲属身份关系,与财产关系相比,亲属身份关系是人伦关系,是自然的事实;而财产关系是法律关系,是人为的、创设的事实。以下是法学
人基于出生而最初与父母、继而与其他亲属形成亲属身份关系,他们之间使形成人伦秩序:辈分的确定、两性的禁忌、供养的义务等等,在没有法律规范的情形下,这一自然的人伦秩序即已存在,也是人类得以延续的自然过程,由此决定婚姻法具有伦理性和传统性,其伦理性表现在:婚姻法中的法律规范同时也是道德规范,两者有很大的重叠性;婚姻法在适用中应尊重婚姻道德和家庭伦理,其传统性则表现在:婚姻立法应尊重本民族传统习俗,是本国家的固有法;婚姻立法还应尊重婚姻家庭生活的事实状态,应符合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而不应过于超前,婚姻法的伦理性和传统性对于婚姻立法和司法实践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一、婚姻法的意义
《婚姻法》是建国后我国制定的第一部法律,但在实际执行中始终存在问题,如法律以前曾经保护过的,后来又不保护的事实婚姻依然存在;婚约解除或毁约后的财产纠纷如何解决,无法律根据;协议离婚常常成为当事人牟取不当利益的手段等等,究其原因,自然是多方面的,但这与我国法律界对婚姻法本质属性的关注不足不无联系,虽然学界公认,与民法的财产法相比,婚姻法具有鲜明的伦理性和传统性,要制定出一部既符合我国国情又具科学性的婚姻法,这些基础性问题是无法回避的,婚姻法的伦理性史尚宽曾指出:“亲属法主要的为关于公共秩序善良风俗之公益的规定”,“亲属法规定,须以合于伦理的规范为适宜”,也就是说婚姻法具有伦理性,婚姻法这一属性源于其调整对象——亲属身份关系的人伦性,亲属身份关系是人伦关系,人一出生就处于特定的亲属身份关系当中,他们之间便形成了人伦秩序:辈分的确定、两性的禁忌、供养的义务等等;在在各个时代、各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处于不同的地位,其编制方法也不尽相同。
古代法律多采取诸法合体的形式,不论中国、外国,都没有独立的婚姻法,有关婚姻家庭的规定,一般都包括在内容庞杂的统一法典内,长时期中,婚姻立法不够完备,因此,伦理规范和宗教教义在调整婚姻关系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在资本主义各国法律体系中,婚姻法也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而是作为亲属法的组成部分,附属于民法的,在立法形式上,大陆法系各国一般都把亲属法编入民法典,英美法系各国的亲属法,一般是由多数的单行法规构成的,如婚姻法、家庭法、已婚妇女财产法、离婚法等,名称不一,但它们都是各该国家民法的组成部分。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婚姻家庭关系摆脱了私有财产的支配,它主要是一种存在于特定成员间的人身关系,其中的财产关系只不过是上述人身关系引起的法律后果,因而婚姻法不再附属于民法,而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部门,1950年和198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虽然条文不多,内容也较简要,但都是全面规定婚姻家庭制度的独立法律。
二、婚姻法的伦理性及传统型
在伦理学界,有关“伦理”与“道德”的界定有不同观点。黑格尔认为,抽象的、形式的法是客观的,道德是主观的,只有伦理才是主客观的统一,才是客观精神的真实体现,“主观的善和客观的、自在自为地存在的善的统一就是伦理,”但在中国古代,“伦理”曾与“道德”并列,初与道德无直接关系,自汉以后,伦理与道德同义。婚姻伦理,应界定为婚姻道德关系,即婚姻关系所应遵循的道德准则,也即婚姻当事人缔结、维系、解除婚姻关系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
1.婚姻不仅仅是爱情
我们知道,现代婚姻的基础是爱情。真正的爱情是男女双方互相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终身伴侣的情感,那种“只恋爱不结婚”、“不求天长地久,只求曾经拥有”的.恋爱观中的所谓爱情不是作为婚姻法基础的爱情。
2.婚姻不仅仅是契约
婚姻契约的观点起源于资产阶级革命对自由、平等的追求。随着资本主义三大原则之一的契约自由原则(意思自治)的确立,封建社会的等级婚姻观也遭到批判和解放,资产阶级强烈要求在平等的双方在完全的合意的基础上缔结婚姻。
3.婚姻不仅仅是两性的结合
“以前特别是大多数自然法的著述,只是从肉体方面,从婚姻的自然属性方面来看待婚姻,因此它只被看为一种性的关系,而通往婚姻其他规定的每一条路一直都被阻塞着。”婚姻的自然属性基础在于:男女两性的生理差异、性的本能和种族的繁衍。婚姻的自然属性是男女两性的结合,婚姻发展史上的群婚制、对偶婚制,严格说来都是两性关系的结合的社会形式,与现代婚姻有着本质区别。
在一定意义上说,婚姻家庭法堪称道德化的法律或法律化的道德,古今中外概莫能外,从历史上来看,中国古代婚姻家庭法以儒家的伦理观为其思想基础,欧洲中世纪的婚姻家庭法亦以基督教的道德为其精神支柱。在我国,反映绝大多数人民意志的法律,本来就是同社会主义现阶段的主流道德相一致的,这一点,在婚姻家庭生活领域里表现得尤为明显,法律为亲属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是社会主义社会中亲属道德的必然要求。
三、婚姻法的伦理性和传统性如何走向现代化
现今,扩大和加强对婚姻家庭领域出现的新的情况和问题,又要使法律本身具有科学性、系统性和一定的前瞻性,是非常重要的,所以,要想更好地发展就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法律名称
法律应当名实相符。现行婚姻法中既有婚姻法规范,又有大量的婚姻事项以外的家庭法规范,以婚姻法为名不足以概括其全部内容。从外国立法例来看,此类法律有称为亲属法的,有称为婚姻家庭法的,也有仅称为家庭法的,就法理而言,家庭法可以包容婚姻法,但婚姻法却不能包容家庭法,因此,此次婚姻法修订应以婚姻家庭法定名。
2.离婚的法定理由不得
新的婚姻家庭法应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改为夫妻关系确已破裂;同时,对具有哪些情形可视为夫妻关系确已破裂的问题,作出若干列举性的规定,使离婚的法定理由具体化,使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当然,所列举的各种情形都是相对的离婚理由,而不是绝对的离婚理由,即使符合这些情形,如果调解和好也可以不离,离婚法定理由的具体化,有利于克服适用法律时的主观随意性,有利于保障离婚自由,防止轻率离婚。
3.涉外和区际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
一定数量的涉外婚姻家庭关系和区际婚姻家庭关系,是现实生活中的客观存在,对此,婚姻家庭法中不可没有关于法律合适的规定,新法应对民法通则中有关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的规定作出若干补充,并增加有关区际婚姻家庭关系法律适用的原则规定。
总结:
总之,在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私营企业主的家庭中,夫妻财产关系往往比较复杂。有的是夫妻一方经营,而不是夫妻双方共同经营;资金,他常抱着我玩。后来闻一多到昆明了,我父亲在重庆,两个人就不在一起了。但是那个时代,文人只有一支笔,他没有一槍一,别人要迫害他的时候,他只能用笔来反抗。那时候我父亲就说闻一多受抗战的影响很激进的。当时就有很多特务都跟踪他们,我爸爸也是被跟踪的对象,有一个小黑汽车老跟着他,他特别害怕。因为我爸爸说话嘴上没有遮拦,看什么不对不管三七二十一就说,得罪很多人。他就对闻说:闻一多,你自己留个心眼,你不要在公共场合这样,会受到迫害。可是当时闻一多热血沸腾,所以遭到人家的迫害。后来我父亲知道以后特别伤心,因为他们俩是很好的朋友。他喜欢下围棋,当时摆的有围棋盘,有围棋子。他一拍桌子,说:一多怎么会遇到这样的事情呢。那棋子都滚到地上去了。因为北碚的房子是木板地,很粗糙的木板地,有很多缝,他一拍那个棋子顺缝都掉下去了,抠不出来了。后来到台湾去,闻一多给他的信一直带在身边。还有闻一多当时受害的报纸,都黄了,跟手纸似的,他一直带在箱子里。
他和冰心感情也很好。因为他们都到美国留学,是在船上认识的,聊天时冰心问他:你是学什么的。他问冰心:你学什么。她说:我学文学的。他说:我学文学批评的。他和吴文藻(冰心的丈夫)都是清华的同学。在美国我父亲和冰心他们都一块儿演戏,有很多活动。后来他到台湾去以后,不知道谁传说,说冰心死了,他非常伤心,写了一篇《忆冰心》的文章在台湾报纸上发表了。后来得知冰心没有死,他觉得很不好意思,就表示很道歉,说我听说你死了,没有死我就这样写你,很不应该。冰心说:不对,我非常高兴,因为一个人很难知道他死了以后,别人是怎么样纪念他。她说:我现在知道,我死了实秋会写文章纪念我,我很高兴。
在北碚的时候,梁实秋和老舍都在编译馆,老舍就住在我们家东边。现在都开辟成立梁实秋纪念馆和老舍纪念馆。我爸爸担任翻译英文的编辑委员会的主任,老舍晚上经常上我们家去,闲着没事儿有时候打麻将、聊天。后来开文艺晚会的时候,他们俩说相声,两人都一口北京话。说相声有一个习惯,一人拿一把扇子,作为一个道具,有时候说到哪儿,敲一下,引得大家都笑。我爸说咱俩拿这个扇子可以当道具,他说:你不要敲我脑袋,你不要打我。他说我不打你。但是说到兴高采烈的时候,老舍可能忘了就敲他,一敲他,他就躲,我爸爸戴一个大眼镜,正好扇子就把眼镜给打下来。我爸爸穿着长袍马褂说相声,赶紧拿衣裳一兜,就把眼镜兜住了,眼镜没有掉地上,省得摔碎。但是底下就哄堂大笑,人家以为就是导演给他们做的滑稽的动作呢,实际上不是,实际上临时发生了这么一件事儿,所以很多记者都拿这个作为一个趣闻。
后来台湾推荐诺贝尔奖获得者,人家推荐梁实秋,梁实秋说我不行,说这是中国代表就给一个名额,说台湾这么一个小地方代表不了中国,人家说那你推荐一个,谁行呢?他说我看就老舍行。可是那时候老舍已经死了,他还不知道呢。后来一问,老舍死了,人家说你推荐别人吧。他想了半天,那推荐不出来了。所以后来就没有了。据说把这个名额给了日本。老舍死了以后,我上美国探亲,老舍的夫人胡絜青给我写了“健康是福”四个大字。胡絜青是书法家也是画家,我给父亲拿过去,父亲心里特别感触。
我父亲年轻的时候,与徐志摩、青岛大学的校长、《新月》杂志社的那些人都是很熟悉的。后来我父亲到台湾去了,跟这些人联系少了。像季羡林就和我父亲关系特别好。那时候季羡林在犹豫学什么好呢,学东方语文学系是少数,全中国人没有几个人学。我父亲说你就学这个吧,学这个好,越少数越好,全中国就你一个人会。季羡林就在东方语文学系学少数语种,后来他当然推广了,他学了很多国的文字,所以季羡林对我父亲是很尊重的。在学术上我父亲也非常器重,那时候他还年轻,觉得他将来特别有出息。
中国人
我是学法律的,不太懂得文学,所以有时候人家采访我的时候,我就不怎么谈文学的事情,因为不懂,胡说八道让人笑话,但是耳闻目染也知道一些,我父亲对于文学,他不希望有什么束缚,他说我想到什么就可以写什么,不希望别人给他定一个条条框框,中国的文学上有很多流派,过去八股文就是条条框框,就得起承转合,作诗平平仄仄,就得押韵,写散文的可以超脱一些。这样就跟有些流派认识不一致,那也是可能的,但是这些事情不要去指责什么,将来从历史上自有定论,因为每一种科学也好、艺术也好、文学也好都有流派,你说张大千的画好还是徐悲鸿的画好,那就不好比。文学上也有各种流派,当然也受各种政治思想的影响,那是不可避免的。因为生在这个时代里,不能脱离这个时代,当然那都是历史上的事情了。谈到鲁迅的事情,我知道鲁迅的后代在台湾跟我父亲关系很好的,经常上我们家吃饭去,照了相片给我。现在台湾和大一陆和平相处亲如一家了,求同存异了,就别再揪住历史的问题,历史的问题就是历史。再过500年或者5000年以后,你再回过头来看现在的事情那就更客观了。
人不管流浪到多远,对于故乡的感情永远是割不断的。我父亲死的时候,穿着一身中式的长袍马褂,不要穿西装。他上美国去,人家让他入美国籍,他说我不入美国籍,我是中国人,我以是中国人为自豪。他说如果说中国和美国要发生冲突的话,我必然要站在中国这边,因为我是中国人。
梁实秋虽然是搞文学的,但是爱国的思想贯穿在他思想里头。从我们家里来说,一直也都是教育子女都要爱国。那时候抗日战争,后院有一个井,我奶奶常年老设一个祭台,摆上水果,就是纪念抗日战争牺牲的这些阵亡将士,我们都去磕头。那时候行礼,不是鞠躬就是磕头。我父亲他对于中国,以自己是一个中国人而自豪。我父亲是老知识分子,所以对于说吃也好,北京一些玩儿的东西也好,过年的风俗习惯也好,都好些体现在他的文章里头,其实这么大岁数了,还想吃这口东西也不见得,一种感情上的寄托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