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饶人且饶人的说说

这是发生在元代的一个故事。泰兴县有个村叫马驼沙,村里有一个农夫,叫司大,是富户陈家的一个佃户。
司大家很穷,交不起租子,正想着是不是把所佃之田还给主家,换点钱回来。主家旁边有一户人家,其主人叫李庆四,也是个佃户。这家伙心思比较敏捷,找到主家暗中游说,最终竞把司大的佃田夺走了。司大的心中虽然郁闷,但是也无可奈何。
李庆四捡了一个便宜,心情愉悦得很,杀鸡烫酒,宴请所有相关人员。司大也去了,结果在席间遭到了李庆四的无情羞辱。
司大无比恼怒,回到家后痛骂李庆四欺人太甚。司大的老婆只好苦苦地劝他道:“咱们没有家底子,这样的事情是难免的,就别去恨别人了。”
司大哪里听得进去,他被怒火冲昏了头脑,于是铤而走险,拿着火把连夜潜入李庆四家里,准备把他家烧个干净。正当他走到屋檐下,准备点火时,忽然听到屋子里有声音传来,侧耳一听,原来是李庆四的儿媳妇在生产。
司大一下子动了恻隐之心,想:“我痛恨的是李庆四,不是他人,何必杀这对母子呢?”于是把火把扔到沟里,回家去了。
仇不报了,生活还得继续。佃田被人夺走了,司大没有别的收入来源,只能够转行去酿酒。但是,天无绝人之路,没想到他在这个领域居然颇有天分,酿的.酒大受好评,家境竟然慢慢地富裕了起来。与此同时,李庆四家里由于各种原因,日益衰落下来。
过了十年,李庆四过不下去了,所佃之田也面临着要还给主家的危险。司大一听,报仇的机会来了,他也用了李庆四之前的手段,把田地夺了回来。他还办了个宴会,把李庆四请来,当众羞辱了一顿,总算是把这个仇给报了。
李庆四不反思自己的过错,反而怒火中烧,恨司大恨得咬牙切齿。他把一个火盆点着,端出去,打算把司大家给烧了。李庆四到了司大家,正要把火盆往屋子上倒,忽然听到屋里有动静。他探头一看,巧了,居然赶上司家媳妇在生产。
看着刚出生的小娃娃,李庆四端着火盆,心里一下子犹豫起来。忽然,有人从屋里出来,他吓得把火盆一扔,转身跑了。
到了第二天,司大来到院子里,看到地上倒扣着一个火盆,觉得奇怪,再一看盆底,上面写了一个“李”字。
司大顿时明白了,这是在重演他多年前的事情啊!当年他要去烧李家,因为赶上人家儿媳妇生孩子,沒下手。如今人家要来烧自己家,赶上自家媳妇生孩子,他也没下手。这简直是天意啊!
司大取了五千钱,登门拜访李家,诚恳道歉,说自己那天席上侮辱了李庆四,心里过意不去,给他送点钱来赔罪。李庆四哪里料到会有这么一出?心中怀疑司大是来耍他,便称病不起。
司大哪里肯答应,把他硬拽到村里酒馆。两人喝酒到中途,司大对李庆四说:“当年啊,你孙子是子时出生的,那时候我拿着火把准备烧你家,幸亏有那孩子,我没动手。昨天我儿子出生,你带着火盆来,也没动手。咱们两个都有仁慈之心,所以未酿成大祸。你想想看,如果当时你我只顾泄愤,不讲怜悯,岂有如今的大好生活?这种一时气急便要对方家破人亡的意气,以后一定要控制才是。”
李庆四听了,也是汗如雨下,连连称是。于是两个人洒酒起誓,将恩怨一笔勾销。李家有了司家帮衬,境况逐渐好转。两家从此都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虽然它只是元代的一则劝善故事,但是对现代人的生活,似乎也有指导意义。
芸芸众生,大多都是讲理的。理是生活隐匿的轨道,是生命内在的基准线,是人和人相处的界碑,不能游离,亦不能随便跨越。如果违逆,便会酿造出各种冲撞纷争,甚至会繁衍出各等令人匪夷所思的荒唐来。理由道派生,因此理和道常常携手而行。道在前,理在后,说明道在引领着理,理随道而亦步亦趋。理因袭的是规矩,秉持的是良俗,遵循的是公义,讲究的是对错——文明社会的存续,有赖于公众对公理的敬畏与坚守。
理并不抽象,亦不深奥,它渗透于日常的细节当中,凝结为一个个的生活常识,比如借债还钱,考学按分数高低录取,邻里间不能把自家的杂物堆积到别家的门口,以及不能随地大小便,等等。一国之君不循理,天下则乱套;一家之主不讲理,家庭则鸡犬不宁。然而讲理并非万能,单纯地讲理而不兼顾其他,结果会与初衷南辕北辙。作为人,角色不同,站位不同,高低有别,身份迥异,同居于一座屋檐下,共济于一条舟船上,一旦论理起来,仿佛各有各的理。人和人之间,有时候心灵相拥,亲密无间;有时候心坐围城,遥隔千山万水。阻隔的心,宛若相距千里之遥的河流,越流越远,很难融合交汇。在互不信任的氛围里,若执拗于讲理,执意于分出个孰是孰非,不但无益于弥合分歧,而且极易使原有的裂缝更加地趋向纵深。讲理,是要分场合和对象的,且不能让理走向僵化与教条。人是活人,理也是活理。人易动易变,理就不能僵硬得一成不变。
家庭是不适合讲理的。一个家庭,如果讲理之风弥漫,日日唾沫飞溅地非要辩出个你错我对来不可,则预示着距离家庭关系的分崩离析已为期不远。家庭是讲情的地方,成员之间本就是一笔糊涂账,与谁有理谁无理几乎无涉,只要念及于亲情,在体恤中后退,在体谅中包容,一切纠结都能消散,所有难题都会有解。
然而理毕竟还是要讲的,因为理关乎生活秩序,左右于社会风气。当无理走遍天下、有理寸步难行的情景一再涌现,只能證实我们身处的现实世界已浸染疾患。无理可讲的生活,肯定是黑白颠倒的;歪理盛行的社会,无疑是暗无天日的。理要小心翼翼地维护,不可随意践踏。对理的.维护,是为预防社会成员避免陷入非仁非义的泥淖,在遭遇诬陷时无处伸冤。对理的践踏,对理的越界,对理的枉顾,可能一时得利,但最终必受其害——为摘取一颗甜果,却要将整个树木砍伤或毒化,来年品尝到的肯定是一枚又青又涩的苦果——循理而行,依道而为,方为人生的正途。但理是一回事,讲理又是另一回事。理本身所蕴含的善德,还需要以善意的方式释放;否则,就违逆理存在的本意,而堕入非理的境地。也就是说,讲理时要节制唾液的杀伤力,泯灭唇齿的火药味,点到为止,适度而可,切忌咄咄逼人,炮火连天,穷追不舍,得理不饶人。
一个人在路上走,清洁工不小心将灰尘扫落在了他的脚面,他心里有所不悦能够理解。如果清洁工已向他报之以歉意的微笑,或者已向他说出了“对不起”三个字,而他依旧不依不饶,或冲着清洁工咆哮不止,责骂不休,或得寸进尺地揪住清洁工的衣领挥拳猛打;那么,他已经从有理的一方,转化为无理的一方了。他占有的那点薄理,在他的过度反应和失当举措中,悉数被荡涤殆尽。理是是用来讲的,不是用来骂和打的。打和骂,失之于理,失之于礼,更失之于仁德。
至为重要的是,还在于理不能成为无理的遮羞布,更不能被偷梁换柱地被拿来为蛮横撑腰。一个年岁稍长者,在公交车上,于众目睽睽之下,对着一位让座稍微迟缓的少年破口大骂,甚至挥拳相向,则意味着该施暴者已脱轨于理,而滑向了蛮横无理。由尊老爱幼延伸出的让不让座,属于道德范畴,不属于法律义务。让了,实为高尚;不让,亦不卑鄙。无论长幼,先来后到,先来先得,就是人间至理,而那些后来者的抢夺与逼迫,属于不当得利,无疑是对理的亵渎与背叛。
理直而气不壮,得理尚且饶人,不因据理而飞扬跋扈,不因持理而锱铢必较,则为做人的一种风范和美德。给失理者顾全面子,预留退路,从而让他们有台阶可下,既是对自我教养的提升,又是对大道大理的补充完善。理唯有与善同行,才能化为熠熠的光辉,温暖心扉,照彻万物。
得饶人处且饶人曹操、刘备、孙权三人,活得最洒脱的当属曹操。此人文武兼备,鞍马间为文横槊赋诗:对酒当歌,慨当以慷。山不厌高,海不厌为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刘备欲夺天下,藏首匿尾,孙权称孤道寡、王顾左右,唯有曹操敢写诗直抒一统天下的胸臆。
当下流行该出手时就出手的'果敢气概,盖因环顾我等左右,能成事者莫不似草莽英雄般胆大快跑,身手敏捷,长于捕捉机遇。而讲君子之道、面皮薄、心肠软者,虽亦有千种策划、万种点子,关键时刻总是犹豫不决,错失良机。
果真所有的机遇都是抢来的吗?
万事万理,一事一招,条条大道通罗马。有时,不那么急,缓一缓,放一放,可能机会更多。
还说那个胆大霸气的曹操。当年袁绍虎踞冀、青、幽、并四州,带甲七十万,而曹操起兵七万,以一当十,火烧敌粮,使敌自乱,取得官渡之战大捷。
这正是曹操人生最得意之时。
袁绍败逃黄河之北,其手下猛将张合阝率重兵投奔曹操。
曹操引得胜之军,陈列河上。用十面埋伏之计于苍亭,再胜袁绍。将是越打越勇,兵是越打越多。
此时,曹操本可乘胜再战,况且对手袁绍自官渡之败,一病缠身,呕身而死。袁家兵虽仍有四州地盘,带甲数十万,但实力大减,况袁绍两子袁尚、袁谭不和,曹操如乘胜而击,赢面居多。
曹操果然打弱敌袁谭很是顺手,捎带着把前来帮忙的袁尚也打得落花流水。曹操追敌动作迅速,直打得敌军退到邺县。
而最该宜将剩勇追穷寇的曹军,此刻却兵回许都,准备打南方的刘表。
该出手时却不出手,因为曹操判断,袁谭、袁尚在大敌当前,便团结对外,而外敌一去,必会分裂内讧。
袁家兄弟果然相互打了起来。于是曹操先收拾了袁谭,后又追打袁尚。袁尚远投辽西沙漠,又投辽东太守公孙康。公孙康砍下袁尚的头献给曹操。
曹操破袁的缓兵之计,是用最小的代价获取最大的利益。
刘备称汉中王,曹操亦是联吴借刀杀关羽,使孙刘两家相互争斗,大伤国力。
借刀杀人、缓兵之计、戒急用忍等等,曹操的妙算,不仅仅是智慧,也是一种胸怀气量,要有得饶人处且饶人的风度。
成就天下霸业如此,日常处世亦如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