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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高路险求医说说

来源:励志帝 日期:2023-03-10 22:53:50 分类:签名说说 阅读:加载中...

留一点希望给自己作文1

在人生的道路上,免不了坑坷险阻,这时,也许能够自救的最好办法是希望。

——题记

夏天的气候总是忽冷忽热的,面对这样的天气。有时也可能会觉得连老天也都不帮自己。

在光明的照耀下,一只手在颤抖着,脸上的肌肉挤在一块明显带着一丝丝的悲伤,与那一线光亮不成对比。那张病情单在爸妈的手中“舞动”似乎下一刻将要落下。是的,那张病情单但不是谁的,是我。我的病情单,也许会问,什么病嘛!有什么大不了的。那是一种过敏性症状,由于过度使用化学用器,用品产生的。病者的头发会逐渐掉落,最后甚至变成“光头”。这对于女生无疑是一锤重击。

在幼儿园,我是舞蹈队的一支重力军,每有表演,却免不了要在头发上“大动干戈”涂这涂那的,才形成无暇的完美。也就因为这样,我“中招”了。在一次次的头发落下并没有过于在意,知道问题所在。这样,是无法在舞蹈队中呆下去。甚至觉得不想见人了。

面对如此,我与家人来到“佛山市第一医院”面对治疗,我不得不把那曾经引以为豪的长发剪去。却换来的是医生的“等它自己愈合”雷劈一般落在我身上,等?等多久。于是我便有了不上学的念头,那时,见到人也害怕,的确,怕的是取笑。

直到有了一丝丝的幼苗从我的发根中突显我才觉得世界没有那么黑暗。是的,也是那小小发丝令我明白,等也没什么了不起,会愈合的始终会愈合,怕什么迟早会好起来。

那时吧!我们一家也在四处求医,还记得我曾拉着那只粗糙的手,是大姨的:“大姨,我好辛苦呀!”但我同时也冉升希望,相信奇迹有时也并不遥远,也许奇迹早已来临途中,相信自己。

逐渐的,那弱小的发苗也开始走向浓密之中,一次次的自我信念,一次次的药物治疗,一次次的寻医求治。

希望是自己给予的,希望是从自我认可中显现的,希望如同奇迹般并不遥远。虽然现在我已读初中,但头上的创伤还没有完全好起来,若没有旁边的头发遮盖仍明显可见,但是我依然相信,会好起来的,我愿意等!

时间随无烟岁月的蹉跎,到达不了它的终点,但无论如何,忘的不该忘的,记的不该记的也该知道凡事留下自己一点希望。

也许,希望会是明天更好。

也许,希望会促使你迈向成功。

也许,希望会引领你寻找光明。

留一点希望给自己作文2

生活如天,希望为翼,携翼而翔,方知天之广阔。

——题记

五年级了,小升初的考试即将到来,我的心却跌落谷底——期末考试前的最后一次月考,我猛退了30名。当得知成绩的那一刻,我只觉得脑中“嗡”的一声,世界如此昏暗。

“好的初中决定好的高中,好的高中决定好的大学,好的大学决定好的人生。”这本是老师勉励我们的话,此刻,却如梦魇一般萦绕脑中。我如钻进牛角尖一般,固执地认为我的将来是悲哀的,一切都不再重要。“我的未来只是梦”

从那以后,我开始堕落,成绩一落千丈,我心想“老师眼中,我已无可救药了吧,或许,我已被淡忘了吧。”

恍惚中,一周过去了。周日,我习惯性地拿起笔,却想起月考失利的阴影,便烦躁地扔掉笔,独自去了公园。我漫无目的的在公园中走着,茫然不知身边景物的美好,只觉得天蓝得发暗,草绿得扎眼,花香得呛鼻,就连风似乎也在嘲笑我。

突然,几声嬉笑扰乱了我的愁绪,我循声看去,只见几个孩童正在捉蚂蚱,一只漂亮健壮的蚂蚱被抓住了,它在孩子的'手中奋力挣扎,不停地挥动它那“巨大”的足。孩子们似乎被激怒了,一把扯下它的前足和一个后足,它渐渐停止挣扎,孩子们觉得它死了,便顺手一抛,将它扔到路上。

我向那蚂蚱看去,只见它再次站了起来,拖着疲惫的身躯向前爬去。我不屑地说:“不过是在垂死挣扎罢了,还能爬多远,既然早知活不了何必如此费力?真是傻。”就在这时,一位在我身旁,正在晨练的老人却说:“孩子,你不应该这么想,这个伟大的生命,它的心中存有希望,支持着它向前爬去,它一定会逃走的,不信你看。”果然,一会功夫,它已爬进了草丛,转眼消失不见了。

我震撼了,明媚的阳光照在身上,花香沁鼻,蓝天绿草交相生辉,我心中的阴霾一扫而空:“对啊,老师的话语只是一种勉励,我还有希望,我一定会考好。”我冲出牛角尖,感受到自然的美,我向老人道谢,向蚂蚱致敬,并以最快的速度冲回家,开始猛补一周拉下的课。一月后,我以优异的成绩为小学生涯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在这次经历中,我深切体会到了希望,前路漫漫,有许多艰难困苦,与希望一同前行,就会看到艰险中的生机。

留一点希望给自己作文3

成长的路上,留一点希望给自己,那么你将会发现,前方的道路是何其美好,人生是如此美好。

——题记

人生无时不成长,正如行驶在辽阔无边的大海中的一叶小舟,有时或许面对的是风平浪静,但更多的时候是惊涛骇浪。

许是我九岁的时候,刚开始上二年级,姥爷天天风雨来雨里去的接送我和表弟上下学,岁岁如此,年年如是。那是表弟的成绩不如我,上课总是走神,很贪玩,被老师和校长叫是常有的事。但多次被训斥的表弟依然我行我素,不知悔改。为此,姥姥和姥爷急得焦头烂额,妈妈也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但那一次,他似乎有所顿悟了。

是一次校型家长会,姥爷和妈妈来参加的。记得当时我不出意料的有获得了奖,毋庸置疑,表弟没有获奖,但老师和校长们经商议后决定不公布差生的名单,当然,这是为了顾及差生以及家长的面子。

大会开始后,校长亲自公布获奖学生的名单,当念到我的名字的时候,我十分高兴地拉着妈妈的手径步走上了讲台。可以看出妈妈真的是很高兴的。当我和妈妈张在讲台上的时候,不经意间我发现平时总是心不在焉的表弟正在注视着什么。我顺着他的目光寻去:老爷正和同村的人谈话,那个人时不时地用手拿着他孩子的奖状来回的在姥爷的面前晃乱晃去,姥爷的脸上露出了尴尬的笑,笑容是那样的僵硬。我拉着妈妈的手下了讲台,这时表弟把他的头深深地埋了下去。

我知道,他醒了。

也许是我的奖状和笑容刺激到了他,也许是和老爷谈话的那个人的行为举止刺激到了他,更或许是姥爷的表情刺激到了他,他开始一步步的靠近我,靠近我。

在二年级下学期,表弟不在上课走神,他开始全身心的投入到学习中去。经历挫折后的他,重拾希望,从此,我和表弟二人齐头并进,在他身上,我看到了一种不服输的精神。

现在,我和表弟已经不在同一所学校里了,但是我知道,我们的心是在一起的,他用他的实际行动告诉了我——希望决定成败。我也会继续努力,不论何时,都会留一点希望给自己。

惊涛骇浪后的风平浪静,山重水复后的柳暗花明,失败后的成功,绝望后的希望,往往是更值得回味的。

留一点希望给自己,相信雨后必定会有彩虹。

留一点希望给自己作文4

希望是生命的源泉,失去它生命就会枯萎。——富兰克林?希望,它无处不在。它舞蹈在埃菲尔铁塔,它攀登着珠穆朗玛,它游览着万里长城,它照耀着尼罗河,它贮藏在《诗经》中,它闪耀在古希腊的火炬上;希望是火,希望是灯,希望是英雄的黎明,是战争后的和平。温暖人们在逆境中生存,照亮人们在困苦忧难中奋斗,洒下光明给心怀希望的人们,修补着被战争疮痍的土地。

播下一颗种子,它便会生根发芽壮大,等长大成树,人们便会惊叹他的生命力。同样的,留一点希望给自己,等度过困境,战胜难关,我们就会惊讶于希望所带来的力量。希望又是我们永久不变的信仰,心怀希望我们就不会悲伤,心怀希望,我没就不会绝望,心怀希望我们就不会消极的生活,就会迎来新生活的曙光。海伦凯勒一岁半时突患急性脑充血病,连日的高烧使她昏迷不醒。当她苏醒过来,眼睛烧瞎了,耳朵烧聋了,那一张灵巧的小嘴也不会说话了。从此,她坠入了一个黑暗而沉寂的世界,陷入了痛苦的沉思之中。

但她心怀希望,用炽热的内心去呼唤光明,去呼唤世界,去呼唤“乐曲的妙音,鸟儿的歌唱,管弦乐队的雄浑而铿锵有力的曲调”。以自强不息的精神,顽强的品格,用洋溢着希望的纸笔写下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巨著。上帝对她是不公平的,她抱怨过,难过过,绝望过,痛苦过,但她所留希望给自己,她祈祷,她祈望,但她深知如果世界上真的有上帝,那么上帝便是“希望”。诗圣李白,桀傲不驯,也因如此他争取政治之路,失意而归,被供奉翰林但不满两年就辞官离京,也被贬下浔阳,流放夜郎,流落江南。也曾“大道如青天,我独不得出。”“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但他所留希望给自己,相信“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终究写下《将进酒》《蜀道难》《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之名篇,正是拥有希望,他才被后世所尊重,才会被这个世界所认可。

留一点希望给自己,我们也就能看见乌云背后的彩虹,能发觉这个世界的美好,能感受到生命的愉悦,能聆听到成功的呼唤。我们的呼吸,我们的灵魂都沐浴到希望的阳光里,谁还能拒绝?“永远没有人力可以击退一个坚决强毅的希望。”让我们充满希望的生活吧!

留一点希望给自己作文5

对于已经结束的毕业考试和小学生涯,我所拥有的思想感情不是对学校以及同学们的遗憾。而是对这六年来我没有好好努力,没有好好学习的可惜。

学习总归来说还是学习,不学习以后的路还是很难走下去。但必须要有一个执念去不断追求才有得收获。

初一的课本已经借到了,被历史的朝代、政治表达的思想、语文要背诵的课文……想想就是很头疼,这几天都学习过程中也想过要放弃。如果就这么白白放弃,梦想再好也是一塌糊涂。

“努力了喊梦想。不努力喊空想。”放弃了岂不是前功尽弃?到头来还是碌碌无为,一事无成。现在时光也依然静好,在这个环境下努力着,自己所想的,努力去做了。

其实发现也没有那么难。

空想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可以做到,但是梦想,就好似天边无可触及的萤火,可观不可亵渎。虽然“没有梦想的人和咸鱼没有区别。”,但是你有梦想没有实地去做到,或者为它努力着。

你也是条咸鱼。和空想的人没有半点区别。

也不需要在中学这个阶段把自己逼得过于紧张。墨菲定律里面有一句话“物极必反。”你越不愿意发生的事情它偏偏就发生了。

太过于期望某种物品或者是事物的需求感,结果没有得到的失落更大。比如说,月考。目标是年纪第一,每天晚上都加紧复习的你,但是放榜的时候第一名却是别人。这对你的压力和打击真的非常重大。

立的flag下一次月考年纪第一,但事实却是你在第五。逼得自己太过于紧张,导致压力大,心理不好受。这对于你来说也许是一个打击,或者是一块走向成功的绊脚石。结果两次月考年级第一与你失之交臂,得到的不是你期待的结果。

还是需要放宽心态,留给自己一点希望的光。可以一直走下去,不至于太过于绝望,也不至于膨胀。希望和梦想交织在一起,为梦想而做好自己,让自己更优秀,留给一点希望让无限追逐。

愿,你努力过后达到自己梦想的巅峰。希望永远在。

感动的一瞬间作文 篇1

那是一个飘着小雪的冬天,寒气笼罩在这座城市。

我们踏着轻快的放学铃走出教室,走出学校。我钻进温暖的车厢,车开动了,把我送到菜市。妈妈迎面走来,我下了车妈妈牵着我的手回家。走了一会,我无意发现在马路旁边有一堆垃圾,在干净宽阔的马路上显的那么扎眼。忽然一辆三轮车向垃圾堆骑来,三轮车在我的视线里越来越大,车上的人也越来越清晰。我看清楚了,车上是一个上了年龄,一脸皱纹的清洁工。她下了车,用铲在那个地方铲来铲去,由于天气太冷结了冰,不时发出吱吱的声音。我想,她的手一定会很疼,很冰冷。但她的表情告诉我,她不怕疼也不怕冷。因为她的心有一团红红的烈火。她很认真,连续铲了几次。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把垃圾铲除了。

感动的瞬间之所以美好,正是因为它无法复制。否则便不可称其为“瞬间”了。我记得有一个夏日星期天的下午,我坐在自己十几平方米大的小屋里学习。那时天空在下雨,很大的雨,而且下了很长时间。天空既然像水泥一般颜色,阴沉沉的难看,我自然也没有什么心情抬起头来,只是闷头看书。当我偶然抬起头来,看到的却是另一番景象。一大片雨云正在退去,灿烂的阳光穿过云间的缝隙照下来。天空被分成了光明和阴暗的两部分,这简直太美了。我先是愣了一会儿,后来产生一股冲动拿起数码相机要像把这场面拍下来。可惜,不管我怎么努力,也拍不出我想要的效果。一会云散了,天空变的晴朗。而美丽的景色却消失了。美丽的景色就是一瞬间。瞬间是如此短暂。

那感动瞬间的唯美映入我的眼帘,如此感动!

感动的一瞬间作文 篇2

人的一生,唯“情”最重。血浓于水的亲情,真挚深厚的友情,甜蜜温馨的爱情。诸情之中,唯“亲情”最真。

亲情是人们赖以生存的肥沃土地,亲情是最广博无垠的天空,亲情是黑夜中驱除恐惧的明灯,亲情是风浪中停泊休息的港湾。作为学生,亲情无时不刻不在我们身上闪现:也许是一句让你刻骨铭心的叮咛,也许是一张令你愧悔不已的纸条,也许是一顿合口味的午饭,也许是一幅雨中送书的额画面……而对于我来说,亲情就体现在那一瞬间。

那时暑假的一个中午,我和妈妈正在谈话,我们正在讨论一个问题。妈妈正经八百的对我说:”你到底去不去考外国语学校?“我满不在意的说:”当然去考了,不考白不考吗!”“我对自己有信心,我一定能够考的上!”说完后,妈妈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意味深长的对我说:”你考不上,那没办法,“妈妈突然提高了语调,说;”如果你考上了,我们就算是天天吃萝卜白菜,生活过的朴素一点,我们也一定要供你去上学!”说完以后,妈妈就走出去了,脸上没有一点忧郁。而我的心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妈妈说的那句话,一直在我的心里回荡。我努力不让自己的眼泪流下来,但是这一切都太迟了,因为他已经浸湿了我的脸颊,就在那一瞬间。

就在那一瞬间,我的内心如波涛汹涌般。妈妈的那句话是那么的让人感动,催人落泪。也许每一个做妈妈的都是这样想的吧,因为在他们的心中,孩子永远是最重要的,在他们心中,孩子永远胜过无数黄金,无数钻石,更胜过他们自己。妈妈的亲情永远只在细微之处!

从那以后,我发奋图强,努力学习,争取无愧与妈妈,无愧于那一瞬间的感动!

感动的一瞬间作文 篇3

一个春天,一场雨,一对父子,一个瞬间,让我深深感动。

那天的雨来得特别突然。还好我经常备着伞,因此并不太慌乱。我躲到一个电话亭下边,想等雨小些再走。这时,我看到了一对父子──被雨堵在了这个电话亭里的父子。

他们依偎在电话亭里,显得非常焦虑。父亲跟我父亲的年龄差不多,脸上已经有了些沧桑。头发很乱,发尖上都滴着水。孩子却比我小得多,矮,有点儿瘦弱,脸上也湿漉漉的。这时,小男孩打了个喷嚏,一下子扑到爸爸怀里开始哭闹──他要回家,非要回家。那位父亲看了看亭外的瓢泼大雨,又看了看怀里哭着嚷着的儿子,想了想,无奈地抱起了孩子。他迟疑了一下,要往前冲。可还没走一步,又退了回来。

雨太大了,出去就必然是落汤鸡。

正当我想向他们伸出援助之手时,我看到了动人的一幕:那位父亲毫不犹豫地脱下了自己的外套,披在了小男孩的身上。然后又麻利地抱起了他,毅然地冲入雨中。走了两步,父亲停了下来,又将那件大外套更加认真地整理了一番,把孩子完全地裹在了衣服当中。

大雨依旧肆虐。父子俩瞬间便被雨水吞没了。父亲很快就成为了“水人”。我见他微微伛偻着身体,步履沉重地向前奔跑。雨像石头一样地砸下来,就连我躲在亭子下,都能感觉到那种疼痛和寒冷。那位父亲,他不冷吗?不累吗?

我似乎看到了那被父亲裹在怀中的小孩子:此刻,他在干什么呢?是在数父亲“咚咚咚”的心跳?是在紧张着父亲越来越迟缓笨重的呼吸?或者,哭闹之后,已经很快沉沉睡去……我突然有些心动,似乎我小的时候,也有过这样的类似的场景:趴在爸爸的背上……骑在爸爸的肩上……藏在爸爸的怀里……那一瞬间,我很感动。

抬起头来,父子俩已经消失在了风雨中。

雨还在下……

感动的一瞬间作文 篇4

感动是平平凡凡而随处可见的,可能是一次过马路,一次他人给予你热情的帮助,一次生病时的问候。就如同冬日里的一股暖阳,温暖着你的心,照耀着你的面。

瞬间一:正在上课,老师讲得正带劲儿,我们听得也正浓,突然一个女生呕吐了一地,周围的同学们看见了都纷纷离开座位,掩鼻议论着,一阵逃躲之后,一个男同学站了起来跑到门外,二话不说拿起扫把、拖把进来了,拖完后又拿到外面去洗了。其他人也被感染了,纷纷掏出纸巾帮忙,也不知是递上了一杯热水,那个女同学捂着肚子回敬了声:“谢谢!”虽然这件事不起眼,但男孩的勇于承担精神,令我感动。

瞬间二:想必大家都认识王庭德作家,他可是一位出名的残疾作家。那一次他来我们托管做阅读,上楼梯的时候,他不让谁搀扶,一步挪着一步,不长的几级楼梯他走了很长时间。后来,我读了他的《这个世界无须仰视》,才知道他人小时得了一种病,后来就落下了矮个子,但他并没放弃命运,经过努力拼搏写了书,还奉献了自己的爱心救助其他人。这种积极向上的精神,令我感动。

瞬间三:冬泳队是由爱好聚集在一起的团体,他们在游泳运动的同时,救助落水的人。前不久,一位在河边洗衣服的老人,因没注意上涨的水位,被困在河中间。冬泳队员看见后,一个两个三个,都游过去,奋不顾身地救出那位老人,救上岸后又默默地走开了。他们这种默默的精神,也令我感动。

感动是一种精神,他总在那么一瞬间,却久久地藏在我的心里。

感动的一瞬间作文 篇5

我家对面有个露天的修车铺,修车的师傅是个聋哑人。虽然我每天上学都会见到他,但我从来没有正眼瞧过那位师傅。

一个冬天的傍晚,寒风呼啸。我正在看电视,忽然听到“咚咚咚”的敲门声。我忙打开门,只见昏暗的暮色中,站着一位穿着又脏又破的老人,头上还戴着一顶破棉帽,手上,脸上都沾满了油污。仔细一看,正是哪位修车师傅。他焦急地用手比划着,嘴里还发出“啊啊”的声音。我怎么也搞不明白他要说什么,我越听不懂,他越急,叫的声音越高。我听得有点不耐烦了,就赶紧对他摆摆手,关上门。隔着门,我又听见他在敲邻居家的门。

一会儿,爸妈回来了。晚饭时,爸爸突然想起了中午自行车坏了,他就把车推到了对门的修车铺去修理,下班忘了推回来。我猛地想起修车师傅来敲门的事,我才明白,原来他在一家一家的找车主呀!我和爸爸赶紧放下碗筷。跑到修车铺,只见那位修车师傅还站在冬日夜晚的寒风里,不停地搓手跺脚,还不时地往手上哈气。爸爸激动地跑上前握住他的手说:“谢谢,谢谢您了。”修车师傅把冻得通红的手伸进口袋,掏出一张纸条,颤抖抖的伸到父亲面前,上面写着:“我怕您晚上用车。”

看到这一幕,我眼睛湿润了。想到刚才他挨家挨户的寻找车主的情景,想到他在寒风中久久等待车主的焦急,他在我心中的形象高大起来,就在那一瞬间,他给我的印象不再是破旧的衣服和满身油污,而是心地的善良和美好,我心中油然而升起一种敬意。

感动的一瞬间作文 篇6

母亲给我温暖的瞬间,朋友给我帮助的一瞬间,父亲把我抱住,用自己全身的力量跑去医院的一瞬……各种感动的瞬间都令我热泪盈眶,似一朵朵浪花拍打着我记忆的焦岩,让我记忆犹新。

在一个灰蒙蒙的清晨,我感到满头大汗似在岩浆的边缘,我不由自主的喊道:“妈妈,热热热……”母亲似乎有顺风耳在另一房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赶来,她用湿毛巾帮我擦了擦汗,然后又拿起扇子为我扇风,当我感到一丝舒适的时候,又有一股寒风刺骨的凉意向我袭来,似万只虫子在咬我的肉体,是多么的难受,我又喊到:“妈妈,冷,冷……”母亲又用被子把我搂住,再用自己的身躯把我给抱住,母亲见我在他的手中瑟瑟发抖,感觉不妙,便让我穿好衣裤去医院。

应该是母爱把病魔给打败了,我的身体舒服了许多,到了楼下,只见大雪纷飞,路灯照耀着他们,显得格外壮观美丽,大雪似鹅毛一样为大地织成一件白色的被子,只见我身上有五件大衣,而母亲却只有三件,母亲驱赶着寒冷带我去医院,她是不知疲倦的机器人一样,用自身尽力的力量为我效劳,看到她那对我关心关切的眼神,让我感动。

到了人民医院,只见母亲头发上眉毛上都变成了白色,现在才凌晨4点啊,我看了他一眼,热泪从眼角里滚到下巴下,聚成更大的一粒沉甸甸地掉下来。

“女子本弱,为母则刚”母亲她把一生的力量,都放在了我身上,她并不求回报,她的一瞬间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

感动的一瞬间作文 篇7

记得一次大雨过后,我和同学去野外散步。没想到路非常泥泞,没走几步,就满脚是泥。我们干脆脱掉鞋子,把它拎在手里,光脚走在泥泞的路上。突然,同学“哎呀”一声,弯下腰看着什么。我凑过去一看,原来是一只被大雨淋湿了的蝴蝶,它的一只翅膀被同学的脚踩在泥里。

那是一只纯黑色的蝴蝶,黑黑的触角,黑黑的头部,黑得发亮的翅膀。大雨对蝴蝶是一场灾难,同学的一脚更是雪上加霜。虽然它的一只翅膀在不停地抖动,但怎么也飞不起来。后来大概是累了吧,蝴蝶突然不动了。当同学正要用手帮助它时,蝴蝶的翅膀又抖动起来,也许是因为刚才的蓄势,抖动的频率明显加快了。一点一点地,那只翅膀慢慢地从泥里抽出来。奇迹终于出现了,当翅膀抽出的那一刹那,蝴蝶飞向了天空,飞向了蓝天,飞向属于它的那片自由的天地。

我的心在那一刹那被深深地震撼了。一只弱小的生灵,在生命关头能够做出如此感人的举动,它的信念是什么?它追求的又是什么?我想了许久,都找不出任何准确的答案。忽然,眼前又出现了蝴蝶那一直抖动的翅膀,难道这不就是最好的答案吗!

在那个炎热的夏季里,后来我再也没有见过一只蝴蝶,但在我的心灵深处有一种莫名的冲动与热情,促使我忘我地学习,忘我地生活,使每一天充满无穷的乐趣。我非常清楚,这份执著和热情全是来自那只受伤的蝴蝶,来自那蝴蝶翅里永远的感动。

感动的一瞬间作文 篇8

感动是什么?一个善意的微笑?一个爱心的援助?抑或是一场义无反顾的牺牲?

妈妈说:我是一个心思细腻的女孩,小到一个关切的眼神,大到一次生命的牺牲。有时候,一缕清晨的阳光,一声婉转的鸟鸣,甚至是一只忙碌的蚂蚁都能使人感动不己。

看电视的时候,会被男女主人公的故事,亦或动情处掉泪, 不知是谁说过这样的话:有爱的人是幸福的,而被爱时常感动的人又是幸福的。或者,掉泪也是一种幸福吧。

感动是发自内心的涟漪,微小时如潺潺溪流,暖人心肺;宏大时如惊涛骇浪,点石成金。 感动更是充盈天地的暖暖真情,你会为一个理解的眼神而欣喜快慰,也会为一次舍身的奉献而感慨流泪。

正是因为有了感动,别样的人生却仍能感同身受,才会分享喜悦,分担忧愁,产生凝聚,激昂斗志,人与人的距离才能相近咫尺。

感动无处不在,感动力量无穷,感动催人奋进。感动是一种发现,于人于自然;感动是一种感激,于理解于关怀;感动更是一种动力,于思想于志向于行动。

我该用什么样的方式来爱你,又要用什么样的箱子收藏你给我的每一份感动,还不一定要让你知道。我可以抑制住眼泪,但是我无法掩饰被爱感动的情绪。

那份庄严的爱,我发现竟也如此崇高!! 的确,爱不是……被爱感动,是一种幸运。这意味着我身边有爱存在,我的心中也盛满热情。 爱的涵义,应该是深层次的。

总之,我们的生命少不了感动,是感动让我们记住过去,体味现在,憧憬未来……

感动的一瞬间作文 篇9

我们的生活中每天都有许多令人的事在发生着。

记得里的一天,烈日当空,一丝风也没有,大地热得像个大蒸笼。我戴着帽,骑着在去新华书店的路上就看到了这样一幕。路上一位老年过八旬,一副单薄的身材,瘦嶙峋;消瘦的脸上,皱文纵横交错,两眼黯淡无神;头上的几缕发丝又长又白,嘴唇发白,稀疏的牙黄得发黑,穿着一件简陋的衣裳,正倚偻着腰,拄着拐仗,吃力地向前走着。

我正想过去帮忙那位老奶奶,这时一位上身穿着一件绿色衬衫,下身穿着一条黑色裤子的骑着三轮车的人看见了,他不顾自己脸上的汗水,二话设说就下了车,仔细地询问道:老奶奶,您去哪儿?您腿脚不方便,我顺便送您一程,好吗?老奶奶转过头一看,说:不用了,我能走。老奶奶,那可不行,天气这么热,您会中暑的,您说您去哪儿?骑三轮车的人边说边喘气。我去人民。上车吧,我送您。说完,他就向前一步,换扶起老奶奶,慢慢地扶上车,让老奶奶坐稳。车子慢慢地开走了,越开越远,瞬间我觉得他的身躯越来越高大。他虽然平凡,但却又那样的伟大。

从那以后,我就以骑三轮车的人为榜样,做个乐于助人,尊敬老人的人。看到摔倒,我会走上前把她扶起来;看到楼梯上,如果有老人,我也会伸手扶他走上楼梯。因为我知道: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就会更。

感动的一瞬间作文 篇10

爱,多么好听的名字,看着这字,就让人不禁温暖全身。说起爱,我就可以一说一堆的话。

记得那年,学校组织体检,我觉得好玩,躺在白白的床上。看着医生吧听诊器在我的胸口摆来摆去的。可过了一会儿,老妈拎着一只小包包走到了学校,我妈神情严肃。把我带到了医院,我一进医院,一股浓浓的酒精味儿冲进我的鼻子。我不禁打了一个寒战。

不一会儿,妈妈走到我身边,说,“彦余,以后我们要住在医院里了。”我愣住了,便问妈妈为什么住在医院?妈妈说,“你有病,慢性早搏。”“啊!”我惊叹到。从那以后,我们住在医院里。开始的第一天,我不习惯。妈妈也是。

到了晚上,夜幕悄悄得降临。我躺在床上。不过一会儿。便熟睡了。妈妈坐在旁边的椅子上。但她没睡,怕我在晚上抽筋。又发烧,感冒。妈妈不敢睡,又睡不着。

第二天,我还在睡懒觉,妈妈老早起床。到下面去买饭。当她上来时,我震惊了她的眼眶。又红又肿。我在床上心里打着小鼓。十分难过。心疼地问妈妈酸不酸?妈妈却说,“不要紧,你把自己照顾好就ok了。我不要紧,你是我的宝贝,你最重要。”听了这一句话。我的心里汹涌澎湃。泪水在眼眶里打转。

爱,说简单不简单。说难不难,只需要你的一句问候,一个笑脸。你感动了,爱就来了。只在一瞬间,你得去珍惜。

感动的一瞬间作文 篇11

茫茫沧海,只是那一片悲伤,朦朦云海,只有那一片孤寂,缕缕阳光,只落下一丝感动,阳光冲破浓云,投射下的阳光,只有一种色,云海在追逐,阳光在嬉闹,成许感动从中无形消失,感动那份感动,我要珍惜,直到那晨曦再度洒下……

穿梭的丝带交织是我的梦,带动着我忧郁的浪花,变幻成了感动,阳光的照射让它更晶莹,如同因感动而划过脸庞的泪珠,是那么一刹那,即使如此,也依然美丽。

感动,泛起了金色……

我,家中“国宝”尽管在家中受尽痛爱,也没有留念感动,冷漠,孤寂困扰着我,我无法从之个白色天堂中留下感动,然而,这开始改变……

呼——满天的乌云聚拢着,狂风使劲地拍打着窗外的树,树没有反抗,没有挣扎。只是等待着那可怕的判决,沉重的神色让我痛苦,突然,我想起我种下的小树苗,纤细的树干,绿色的“肤色”怎能抵挡狂风,我定了神,冲出了房间,顿时,我楞住了,只见父亲拿着伞为小树苗挡风挡雨,身上的衣服被雨水拍打的湿漉漉,往日整齐的白发却被无情吹乱,我啜泣了一下,拿起了伞牵出家门,为父亲递上伞,我红而湿润的眼睛望着他,“爸爸,你为什么这样?”父亲没有神色,只是淡淡地说:“因为这树是你种下的,我要让它成长。”我顿时眼眶湿润,我不禁抱着父亲,胸襟是那样广阔,我港湾受到了湿润,我哭了,感动地哭了。

天晴了,阳光洒落在树苗上,泛着金灿烂的光,是那么的可贵,可爱。

珍惜那份感动。是它让我感受博大的爱,让我找到了 青春中失去的额那份活动,珍惜它,让我始终等到着阳光的来临,等待是温暖浸透……

感动的一瞬间作文 篇12

生活是丰富多彩的,有喜悦,有悲伤,有忧愁,也有感动。你知道吗?感动是份可贵的东西,它是靠人的心灵传递的。

那已经是去年的事了,但我依然记忆犹新,当时的情景历历在目。

当时学校大队部要选大队委员,我是其中竞选者之一。大队部辅导员叶老师要求我们每个竞选者都要组织好亲友团,至少四人。

我当然早有准备,已经安排好九个同学作为亲友团:同桌杜鑫韬,好友陆斌、张昊翔,和吴钱俊等几位同学。他们个个都一口答应,只有杜鑫韬和吴钱俊对上学校电视台有点紧张,但经过我的劝说,也答应了。

到周五中午快要竞选大队委员的时候,我点了点亲友团的人数,才发现少了两人,这是怎么回事?

“陈韩,叶倩衡在班里负责管理,华家炜去上象棋课了。”陆斌告诉我了其中的原因。

原来如此,这应该没有什么大碍,少了两人,还有七人。我松了一口气。

一号选手已经开始读竞选稿,马上就轮到我了。不过,就在这时候出了问题——杜鑫韬、吴钱俊、陈安迪、周章红四人“临阵脱逃”。转眼之间,九人变成了三人,啊,人数不够!

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不知所措。就在这燃眉之急,忽然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原来是陆斌,他沉着地对我说,他和张昊翔都把要说的话都练好了,还叫来了两位同学来“助阵”。

听了这番话就像给我吃了定心丸一样,我顿时安下了心。同时,我心里也暖暖的,仿佛有股暖流流过我的心田。我想,这一定是所谓的感动了。

啊,我找到了一份感动找到了一件美好的东西。是它装饰着多彩的生活,是它点缀着多彩的生活!

感动的一瞬间作文 篇13

们一生之中最该深深感动的时刻恰恰不懂得感动是什么。当母亲给了我们到人间走一遭的机会时,我们还能说什么比这更令人感动。也许婴儿的啼哭并不是毫无意识的吧,那些初次滴落的泪珠,我想是为母亲而流的。从那一刻起,我们每个人生命中便有了一个影子,跟随着你,让你永不孤独。

清早,影子长长的,清晰地伴在你的身后。扶着你学不,领着你学语,一起忘形的笑。这是所有人的童年,甚至是所有动物的童年。从生命开始,我们便有了一个不离不弃的伙伴。朝朝暮暮的相处,分分秒秒的相随中,我们或许忘了如何在感动,其实这感动已溶入习惯之中。有人说孩子小的时候像一只忠实的狗,你骂他,打他,他都跟着你,,依靠着你。张大写,就变成了狡猾的猫,只有饿了,才回来找你。成年了,却又变成了忠实的狗,保护着你,陪伴着你。而母亲扮演的角色,是站在原地日日夜夜等待狗和猫的归来。我不认为母爱是不求回报的,母爱是用爱来回报。

中午,影子便断了。当你如日中天的时候,母亲便不那样如影相随了。我们要离开母亲去闯外面的世界,我们才知“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的祈盼,我们又含泪。我们封存多年的感动便在顷刻间释放。在我们遇到危难时,总会一下子想到母亲,这是人类寻求庇护的本能,而天下间所有慈母在此刻都显得无比高大和力量,仅仅是为了要保护自己的孩子。记得开过一则报道,一对母子外出旅游,母亲去打水途中跌倒,怀中的水果刀弹开刺中了心脏,而在三天后旅游结束归来,母亲才倒地死去。医生只说了一句:奇迹的名字叫母亲。我的心中骤然已发紧,原来爱不仅仅是生命之中的关怀。

感动的一瞬间作文 篇14

红花耀眼出众,独当一面,只要用于反省,也可以装点春色,为别人带来没得享受。像雨滴奋力冲破云霄降落,也可以俯视山川,为人类默默耕耘。让我感动的人是在平凡中寻找不平凡的人,这个人就是——老师,老师用他们的汗水换来同学们的成绩。

你看,大自然在倾听:“五日三省吾身”之道;你听,大自然在吟唱,是老师教我们成长。教我们做人。老师像蜡烛一样燃烧自己照亮别人前进的道路。

老师在上课的时候总是用优美的普通话来给我们上课。不管是狂风暴雨还是下雪老师总是准时给我们上课。有时在下学的时候,老师留的作业怕同学们不会做,留下来耐心地讲给我们听,直到我们听懂。我们应该和老师相互了解,有着真挚友谊,即使以后和老师相隔再远也能做到像在身边那样亲切。我相信有一无处不在,而且我坚信有这种友谊是借鉴永远美好!

老师经常教育我们要做一个诚实的人,记得有一次老师留了作业,我由于玩把老师留的作业忘了,到了第二天老师检查的时候别人都说写完了,我想要是我说没写完,老师一定会批评我,因此我没有举手,下课后老师看到我正在补作业很生气地把我叫到办公室,对我说:“你没有写完已经不对了,再说谎话,不是错上加错吗?以后记着千万不要这样了,做人一定要诚实.”我惭愧地低下了头。

老师是祖国的奉献着,同学们是祖国的花朵。老师教育我们,让我们成为祖国下一代的接班人。老师,是你为带来新世纪的曙光;是你为带来春天般的温暖;是你为我们照亮夜行的路。

感动的一瞬间作文 篇15

想到这,我很感动!

父母很爱我自己的孩子。他们用不同的方式表达孩子的爱,比如生气、哭泣、打骂。最常见的担忧是“担心”。想到这,我就感动。

那天,我发烧了。我父亲带我去了医院。我排队看病的时候,爸爸问我:“你怎么发烧了?”我无精打采,没有回答他。父亲见我不说话,就向医生借了个水银温度计,给我量了体温。看到的时候是37.8度。我父亲来之前紧急归还了温度计。“兰!”一个沉重而严厉的声音叫着我的名字,“我们被召唤了。”爸爸说。爸爸把我的情况告诉了医生…

医生给我开了很多药,看到白色的药就害怕。

过了几天,睡到凌晨一点,醒来就头疼,受不了。我哭了,“爸爸!”我父亲立刻醒了。他很快给我量了体温。没想到是39度。父亲马上穿上我的外套,带我去社区医院,马上挂号。过了一会儿,我们吃了药就回家了。

每次想起来都很感动。每个父母都不一样,但有一点是一样的,那就是父母总是把自己最好最温暖的一面展现给孩子。但是,总有人说:“父母不懂孩子的心。他们每天只谈论它。对我一点好处都没有。他们只关心我们!”不,他们没有。他们只是希望我们做得更好,成长。如果你不听父母的建议,长远来看,你可能只能接受分娩。哪些父母不爱自己的孩子?所以,不能让父母操心。我们应该在学校努力学习,在家里帮助父母做家务。

现在,你还为你的父母感到难过吗?他们在我们有危险的时候保护我们,在我们难过的时候安慰我们,所以我们的父母在任何时候都是最好的。当他们年轻的时候,他们保护我们。当他们老了,我们应该保护他们,帮助他们。即便如此,相对于他们的努力,我们永远无法回报他们所有人,但多少爱有一寸长的草。

感动的一瞬间作文 篇16

有了感动,便有了宽以待人,有了友谊和关怀,有了欢笑和开心,也就拥有了一段精彩的人生。

今天,老师为我们介绍了一个很了不起的人,这个人就是力克胡哲。力克胡哲一生下来就没有人想碰他,因为力克胡哲一生下来就是没有四肢的人。

当他懂事后得知他自己没有四肢的时候,心情十分沮丧,还曾经跟妈妈大喊他想死。在父母的鼓励和帮助下,他交到了朋友,慢慢的从黑暗中走了出来。在他13岁那年,看到报纸上介绍一名残疾人自强不息,不断给自己制定目标并完成,受到了启发,决定把助人为乐当作人生目标。直到现在,他已经到过35个国家进行演讲。而且骑马、游泳、打鼓、足球样样都行,在他的眼中,没有什么事情是办不到的。

力克胡哲完成了游泳、踢球…….他之所以可以完成这些,是因为他有着坚贞不屈的精神。这是他力量的源泉,也是使我感动的地方。

感动无处不在。有一天,我放学出来,我看见一个男人在那补皮鞋,补完皮鞋的他摸了摸口袋,忽然,他大叫:“不好,钱忘带了,这下子没法回家了。’’ 补皮鞋的老板听完后,连忙从口袋中掏出钱来递给他,那位男人连忙谢过。那一幕让我感动了。

还有一次,正要放学时,窗外忽然狂风大作,不一会儿暴雨倾盆。这时我心想:“完了,我没带伞。”出了校门,我的好朋友林杰将伞给我,然后说:’我家近,你家远,我把伞借给你。’’说完就跑了,那一刻我被感动了。

感动,无须言语的华美词句来修饰,无须眼泪的晶莹来映衬,需要的是颗真诚的心来感应。体会了感动,便领悟了深刻的哲理,品味了生活的真谛。即使并非眼泪哗哗直下的那种感动,心也一样受到了莫大的震动,理解了更多。

感动的一瞬间作文 篇17

每每看到街边被遗弃的小狗,我便会忆起当年……

正值酷暑,下午很热,我和奶奶准备去超市。一出门,我就听到了阵阵奇怪的脚步声,我好奇地循着声音望去。只见一只棕毛小狗从楼上慢吞吞地跳下来,四肢短小,身子圆滚滚的,双眸中竟带有些许悲伤,显然是被主人抛弃了。它一见到我就绕着我转悠,然后又安静地趴在我的脚边,想让我收留它。这么可爱的小狗,哪有不讨人喜爱的!可一想到妈妈不允许我养宠物,我就把心思收回来了。

楼下的叔叔养过狗,于是,我就把小狗送到叔叔那里了。然后,我和奶奶就安心地去超市了。回来时,我问叔叔:“小狗呢?”“在睡觉呢!”他笑着说。但第二天,小狗不见了。此后一年,我都再没见到它。

一次,去外面吃饭时,我偶然看见了它。原来,它被饭馆老板的女儿收留了,我也渐渐安心了。只见它身上毛发变长了,肥肥胖胖的身躯使双腿显得愈加短小了,耳朵更加柔软了,紧紧贴在额边。它大概有两岁了吧,正是年少气盛的时候,但双眼中仍盈满了悲伤。

回去的路上,我走上了天桥,看到了一个年迈的老人,静静地跪坐在地上,面前的白纸皱皱的,只见上面写着:儿子把我赶出家门,望哪位好心人收留我。经过的行人神色匆匆,大多瞟了一眼便走了。这时,一只浑身脏兮兮的小狗跑了过来,绕着老人转了几圈,还不停地甩着尾巴。老人淡然一笑,从破碗里摸出了半个馒头,缓缓放到了小狗面前。小狗凑近嗅了嗅,便狼吞虎咽起来。

一阵风拂过我的脸庞,柔柔的,暖暖的,我的泪水缓缓落下……

感动的一瞬间作文 篇18

打开记忆的大门,成长的往事像浪花一样涌入我的脑海。母之情,母之爱,那是那么清晰。

那是半个月前的一天,语文老师帮我们分好的读书小组,让读书组长分配好买什么课外书,一本是《亲爱的汉修先生》,另一本是《西雅酋长的预言》。听同学们讨论说:“《西雅酋长的预言》在网上已经停售了,书店更是缺货,想买这两本书谈何容易?”但是,我还是相信妈妈一定能帮我买的这两本书。

一回到家,我就喊着说:“妈!妈!妈!快点带我去买两本书吧。”妈妈刚刚工作完回来休息,就被我吵着,她有气无力地说:“等一下你完成作业,我再带你去山海书店、启乐书店,各间小书店找找吧。”

晚上,我写完作业时,已经忘记了要买书的事情,十点多才记得,大概书店都关门了。我只好等到第二天晚上再去买那两本书。

第二天是周末,一觉醒来已经十一点多,中午了,太阳猛烈地烤着大地。一阵开门声传进耳朵里,我看见门外走进一个熟悉的身影,正是妈妈。只见妈妈满头大汗,衣服都被汗“淹没”掉了。我站起来,纵身一跃,跑上去抱住妈妈,问:“妈妈,你到哪儿去了?”妈妈神秘地把书放入我书包,一看到我,先是愣了一会儿,然后,手忙脚乱的把书藏起来,惊慌失措地说:“你怎么还在这里。”我看到了那两本书正是我要买的书!我抱着妈妈放声痛哭起来,边哭边说:“妈妈,都是我不好,您为了我帮我买书,不知跑了多少书店,外面这么热,你一定很累,而我却躺在床上舒服地睡觉,谢谢你!不管你买不买书,您永远都是我的好妈妈!”妈妈听着,也流下了眼泪。

母亲是每一个子女心中至高无上的人,没有任何一个人能改变母亲在子女心中的地位。

感动的一瞬间作文 篇19

现在是一个快速的信息时代,虽然节奏很快,但也不少那些温情感人的故事。而在我们身边,也有着一些令人感动的事,如果我们细心寻找,就不难发现一些感人的甚至令人落泪的事。而有一些就发生在我们身上。

在一个平常的早上,天刚蒙蒙亮,不过我睡意全无,蹑手蹑脚地穿好了衣服,我马上就要执行一个伟大的任务。这时,妈妈还在睡觉,完全不知道我要给她一个惊喜。

今天是母亲节,我出了门。当然,我也留了一张便条,如果她醒了,不必来找我。我走在路上,天格外的蓝,鸟儿也歌唱得格外清脆。我越想越高兴,想到妈妈那种惊喜的表情,我感到无比自豪。这样,我走进了花店。

“你好,买什么花啊?”老板娘热情地招呼我。“我买一束康乃馨。”“送给妈妈啊?你可真孝顺。”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给你,以后常来啊。”我付了钱,高兴地回家了。

回到家,我轻轻地走到妈妈的床边,她已经不再年轻了,发丝有的已经白了,眼角也有了岁月的痕迹,这就是为我操劳的妈妈啊!我轻轻地将花放到她的工作台上的花瓶里。我又在花瓶上写了几行字:妈妈,你给了我生命,哺育我,教育我,我一定会报答你的。写完这些,我就回屋了。

不久,妈妈走进我的屋子,眼睛闪着泪光,抚摸着我的头说:“孩子长大了”我什么也没有说,紧紧地抱住了她。那时候,我明白了妈妈养育我的不容易,我被深深地感动了。

在人的一生中,有些事是不能忘却的,这些事令你感动,是你动力的们深深鞠了一躬。这一幕幕仿佛都那样的熟悉,每年的这个时候,我和学生之间的内心都存有万般的不舍。我真心地对待每一位学生,从课堂中激情的讲授,从黑板上清晰的板书,从课件中认真的备课,从作业中仔细的批改,从谈话中真心的交流……无一不让自己用心去教育教学。而学生们越来越听话,越来越喜欢学习地理,越来越懂事,这一切我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在家里的书柜上,看到这一年学生给我的上百封感谢信,让我感到这一叠叠学生给予我沉甸甸的厚望及浓浓的情感。这些东西我不舍得扔掉,因为这些不仅仅是一张张纸,而是一段段美好的回忆。

这是什么?这就是老师的最幸福!得到了学生们的认可,得到了学生们的厚爱!而我又倍感压力,因为我想让自己变得更加地称职,我想对得起每一位学生。他们长大了,结业了,带走的是一张张令人可喜的成绩单,留下的是一段段令人回味的情感片段。我爱我的学生,我喜欢我的职业,因为我不仅教育了学生,学生同样教育了我,他们也是我的良师益友!

感动的一瞬间作文 篇30

那真是一处让我感动的景观。

小院的墙上布满了爬墙虎,一大片一大片满是的,嫩嫩的绿色让人见了就喜爱不已。一次,考试失利的我出来散心,瞥见了那墙上的爬墙虎,咦?它们不见了,只留几片残叶挂在墙上,可怜不已。唉,它们也如我一样。

“这些小家伙还会再长出来的哟……”一位老人拄着拐杖走了过来,伴随她的还有一阵咳嗽。“为什么这么说呢,阿婆?”我好奇。“人哪,有时候还不如这爬墙虎,一次打击后就一蹶不起。唉,这爬墙虎可比人坚强……”我愣住了,它们都这般模样了,真的会“再生”吗?我默默无语。散完步,我便回家了。

学业的繁重让我透不过气来,于是我便邀上妈妈一起出来散步。

又路过了小院,那满眼的绿色真的就如阿婆所说的那般,又长出来了。见我愣住了,妈妈问我怎么了,我指了指那爬墙虎,妈妈笑了:“是不是很美?”我点头。它们的美,由内而外,我顿时肃然起敬,没想到,它们竟会如此地坚强,如此地令人感动。

“小姑娘,又来了?看吧,它们又长出来了……”阿婆不知何时站在了旁边。“小姑娘,一次打击不算啥,挺一挺就过去了……只要你努力,没有过不去的坎儿……”我聆听着老人的絮语,暗自为自己加油鼓劲儿。我一定可以考出好成绩!一定可以!

后来,我搬了家,离那片爬墙虎很远,虽然见不到那片嫩绿了,但每每想起,我的心中就涌起一阵感动,爬墙虎如此的坚强,为什么我不能像它那般呢?是啊,一次的挫折算得了什么呢?鼓起勇气,昂首挺胸地面对困难,一切终将迎刃而解!爬墙虎,你真让我感动!

那处景,那片绿,那次感动,不,那是让我无法忘怀的感动,让我铭记在心的感动。

感动的一瞬间作文 篇31

时光匆匆而逝,很多记忆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渐渐淡忘。但有一件事至今令我历历在目,感动不已。

那天早上,我正准备上学,妈妈给我一把伞,告诉我今天天气预报说可能会下雨,给我拿把伞。她今天不舒服,让我自己回家。我看了看外面,此时,阳光明媚,万里无云,哪里有半分要下雨的样子?我没有听妈妈的话,一溜烟跑出了家门。

放学了,令我没想到的是,竟然开始下雨了!没有办法,我只好坐在传达室里等待雨停了。

坐在传达室里,看着外面下着大雨,树都被狂风刮弯了,路上没有任何人。我叹了口气,心想:今天的雨那么大,估计一时半会儿停不了了,看来我得跑回家了,但看这雨下的这么大,回到家也得变成“落汤鸡”了。正在我准备冒雨跑回家的时候,突然看见在来学校的路上,一个身影在摇摇晃晃的往学校走来。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我的妈妈!

看见妈妈,我不免有些奇怪:妈妈为什么来接我?她不是生病了么?背好书包,走出传达室。看着妈妈身上溅上了泥点,衣服被淋湿了一大片脸上有掩饰不住的疲倦。妈妈看到我后,向我招了招手。我赶紧跑过妈妈身旁:“妈妈,你怎么来了?”妈妈宠溺的摸摸我的头,说道:“我怕你没带伞,没法回家,来接你了。你以后可必须好好听我的话,要不,你看看现在。万一妈妈不来怎么办。妈妈今天又不舒服,哎。”听到妈妈这句话,我的眼眶湿润了,微微动了一下嘴唇,却发现自己说不出一句话。妈妈一看我表情不对,赶紧安慰道:“睿伦,妈妈没事,咱们回家吧。我着急接你,都忘再多拿一把伞了。”我抹了抹眼泪:“好。”我们挽着手,往家的方向走去。

母爱的感动,让人记忆犹新,难以忘怀;母爱每天都能给我们带来感动,我们要善于发现它!

感动的一瞬间作文 篇32

什么事情会使你感动?是他人给你的友情赞助,使你内心温暖;是家人窗开心扉的怀抱,使你回味无穷;还是电影情节中的生死离别,使你泪如雨下?在我心目中,有一件小事,让那个寒冷的冬天温暖不已,它的发生使我平静的内心像被人轻轻投入一块鹅卵石一般,激起一片涟漪,久久不能平静,慢慢荡漾开来……

那个冬天,我独自走在回家的路上,没有雪花的陪伴,依旧很冷,更多了一丝凄冷,这个冬天的风太伤人了,刮在人脸上生疼,我只好边走边将帽子拽得紧紧的。每当这个时候爷爷都会准时骑着电动车来接我,可是今天却是个例外,我在校门外迟疑了好大一会儿,仍不见那个熟悉的身影,于是,在对爷爷抱怨的心态驱使下,我一步一步朝家的方向慢慢挪去。

关于爷爷为何今天迟迟不来,我没有一点头绪,我只觉得是爷爷睡过头了,才没有来,心里埋怨的情绪膨胀开来……但是没过多久,我这个自以为是的想法就否认了。爷爷在我眼前出现了,他没有多的话语,只是眼睛里有些许歉意,紧接着递给我两颗糖,我一摸,居然是热的!

我眼前不禁浮现出这样的画面:爷爷本来提前来到了接我的地点,但他一心想着我,知道我平时那种口味的糖果,所以去那个熟悉的小卖部挑了一些糖,由于天气原因,难免耽误了一些时间。路上寒风呼啸,爷爷害怕口袋里的`糖果被吹跑了,就不时用手摸摸那些糖果,所以当他递给我时,糖还是热乎的呢!

撕开糖纸,放入嘴中,寒风刺骨,心却感动地温暖无比。家人对我们的爱是无时无刻的,我们也要懂得细细体味它,回报它,让人间感动长存!

感动的一瞬间作文 篇33

令我感动的事虽然有很多,但是其中一件事是最让我感动的,使我终生难忘。

这是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四点十分,按常理来说,这一天的公交车是这个星期最挤的,我匆匆忙忙地赶到车站,本想在车站拿好放在书包的两个小硬币,那正是一个炎热的夏天,在书包里放了我的一件外套,有了外套在书包里,使得书包变大,拿东西显得不方便,两个小硬币这么小,在这么大的书包里找它们俩,真是海底捞针啊!

“第七百一十九路公交车开往萧山六中……”公交车来了,我的两个小硬币就像躲着我似的,死活不肯让我抓走,我不知所措,只好上了公交车再找。我上了公交车,一个靠着投币机的座位空着,我坐了上去,司机还在催着交两元钱,我越来越着急,正在危急的时候,一个扎着马尾辫的小姑娘挤了过来,看样子差不多七八岁,也是一个小学生,手里攥着两元钱挤了过来,说:“姐姐,钱给你坐公交车吧!”听了这句话,我不禁愣住了,还没我反应过来,她已将将那两元钱放进了投币机里了,在我愣住的那一刻,我认为这辆拥挤的公交车是为我和小女孩而准备的,这辆车有了她,充满了春天的善意,夏天的热情,秋天的实在,冬天的纯洁,这个小女孩拥有了这些品质,春夏秋冬所蕴涵的力量将属于她。

两个小硬币终于肯见我了,当两元钱在我手上时,小姑娘下车了。我很遗憾没跟她道谢,我很希望能和她做朋友,将她的名字告知全天下。

她是一个平凡、普通的人。但是在一辆堵得水泄不通的公交车上,乐于助人使她成为了一个善良的天使。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到那个女孩,但她为我做的一点一滴都像镌刻在我的心上,永久不会散去……

感动的一瞬间作文 篇34

是谁在夏天时为我送来一阵清凉的风?是谁在寒冷中为我伸一双温暖的手?这个人是我的妈妈。妈妈总是用她的一言一行深深地感染着我。

记得那是刚上二年级的事情了。那时,我总是喜欢玩水、玩沙,每天总是把衣服弄得很脏,一天一换。妈妈从未抱怨过洗衣服的辛苦。那天,我又闲着没事,便又玩起了水,我拿来两个矿泉水瓶,接满了水之后小心翼翼地把它们提着,倒进了旁边的小沙堆里,然后就把玩了起来,我一会儿把沙搓成球,一会把沙捏成一条一条的,这时我发现袖子弄湿了,可我还是一心想着玩,所以没有管它,我再次去接水时,被您发现,你说了我几句,可您并不知道我袖子被水弄湿了。过了两个多小时我去摸袖子,发现袖子已经干了,我便没管它了。

吃过晚饭后,我玩了一会儿,便上床睡觉了。到了凌晨五点时,我全身开始发热,妈妈感觉到我身体十分的烫,便立刻从梦中醒来,给我穿好衣服,便抱着我出去找医生。那时才五点多,附近的诊所都没开门,于是抱着我奔向了距离我们家大约1000米处有一家诊所,24小时营业。到了之后,妈妈已经累得气喘吁吁了,可妈妈却来不及却休息,协助医生给我量体温,协助护士给我打针,然后有抱着我赶回家,再烧水喂药。那个夜晚,妈妈都没有合过眼,一直在为我冰敷额头,我一声咳嗽也让妈妈着急。当时太小,不懂得感谢妈妈,只是傻乎乎地自顾自的睡着了。

可是,如今每逢回忆起这件事的时候,我心中的感动总会不由自主地涌动,眼眶中的眼泪总会情不自禁落下,湿润了我的脸庞。

感动的一瞬间作文 篇35

冬天到了,走在回家的路上,当路过楼下卖烧饼的店时,我又一次看见了那位阿姨,往事便不由地浮上心头。

记得那是一个大雪纷飞的冬天,爸爸妈妈要出去出差几天,临走时不放心我,想让姑姑来照顾我,可是我觉得自己能照顾自己,就一再的推托,不想让姑姑来。爸爸妈妈看我如此的坚持,就不再强迫我了,但是走之前一再叮嘱我:出门一定要拿钥匙……我嫌妈妈太啰嗦,就随口答应了一句。终于等到爸爸妈妈出门了,没人管我的这几天,我在家里非常悠闲。

可是,好景不长,有一天,我去上学,回来却发现忘了带钥匙,兜里也没有带一分钱。无助的我坐在家门口,看着路上来来往往的行人,没有一个人来安慰我。我饥饿极了,可是没有钱,也没有办法去买东西。

突然我闻到了一股香喷喷的味道,随着香味的方向,我不知不觉走到了烧饼店门口,这位烧饼店的老板认识我,因为我是这里的常客。我站在烧饼店的门口,看着客人们排着长队,把一个个香喷喷的烧饼装进他们的袋子里。看着看着,我不禁直流口水。店里的老板仿佛注意到我了,忙出来热情地对我说:“是不是要买烧饼呀?”我支支吾吾地说:“可,可是我没有带钱。”那位老板微笑着递给我了一个热腾腾的烧饼,并对我说:“快吃吧!孩子。”

后来,我把原因向老板诉说,老板不停地安慰我:“没事儿,以后吃烧饼就来我这儿,不用给钱,一会儿你去姑姑那儿拿钥匙,我再给你配一把。”我瞬间热泪盈眶,心里感到暖暖的!

那一瞬间,我被深深地感动着。我深信,今后不管过去多少年,我一定不会忘记那感人的一幕。

感动的一瞬间作文 篇36

我朋友都说我是铁石心肠,木头人一个。但是,那次我却被深深的感动了。

那天,我独自一个人去超市买些零食吃,我披上外套,带上钱包就出发了。到了超市,我觉得有些热,就把外套脱下来搭在手里。在超市里逛了一圈之后,我没有发现平时最喜欢吃的奶油花生,于是我去另一家超市看看。

我在另一家超市拿了一罐奶油花生和其它一些零食,去结帐的时候才发现我的钱包丢了,当时我急得满头大汗、六神无主。里面的钱到不多,可那个钱包是我最好的朋友送给我的礼物。等过了一好一会,我静下心来,慢慢回想这一路上发生的事。

我怕被小偷偷了或是自己掉在路上被人捡了就永远找不到了。我觉得原路找走回去找找,我满怀希望的一路走回去,都没有发现钱包的踪影。我来回走了三遍,都没有知道。

我彻底绝望了。

后来想到,我在超市里把衣服脱下来的,钱包就在衣服里,会不会掉在超市里的呢?

我怀着一点点希望去了先前的那家超市,跑到服务台上问服务员阿姨。她知道我的来意后,就问我一些钱包的信息:钱包是什么颜色的,有多少钱、里面还有什么东西。我一一对答如流。

当她把钱包递到我手里的时候,我高兴极了,那种失而复得的感觉如夏日吃一杯冰凉的可乐一般。我问她是谁捡到的,我要感谢他。阿姨说,是我的同事捡到后上交到服务台的。她特意说了如果有失主来认领,千万不要告诉失主她的名字。

在回去的路上,我被这位拾金不昧的人感动了,我被真真切切的感动了,我不是铁石心肠。

感动的一瞬间作文 篇37

感动的事情无时不刻不在发生在,那片天空中吹出一曲曲和谐的乐章,触动人心。

阳光洒进五月的日历,一个醒目的12号,那场突如其来的特大灾害,震动了我的心弦。一场里氏8.0级的大地震,夺去了多少人的生命,让多少人妻离子散;昔日里,书声琅琅的教室,早已被废墟掩埋;温馨美满的家庭,如今也只剩孤寡老人在哭泣。哀悼逝者,无畏前行,这一幕一遍又一遍上演在四川,悲欢离合无数次的感动着我。

在绵阳的一个援救现场,一所学校的主教学楼坍塌了大半,100多个孩子被压在了下面。战士们在废墟中已经抢出了十几个孩子和三十多具尸体。然而就在抢救到最关键的时候,突然教学楼的废墟发生再次坍塌,再进入废墟几乎等于送死。但几个战士还是要往里钻,这时坍塌就发生了,那几个往里钻的战士马上被其他的战士死死拖住,一个战士跪了下来大哭,对拖着他的人说,“你们让我再去救一个,求求你们让我再去救一个!我还能再救一个!”

在东汽中学的坍塌教学楼里,救援人员发现一位教师双臂张开着趴在课桌上,在他身下的是四名还活着学生,望着已经遇难的教师而哭泣。我们应该永远记住这位老师的名字——谭千秋,面对这突如其来的灾难,谭老师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抵挡住塌下的天花板,把生命留给学生,把死亡留给自己。他心中的爱,正如他的名字那样,千秋流淌。

这样催人泪下的故事,从5月12日12:48起,就无时不刻不在感动着我。

我们需要感动,需要感动来充斥我们空虚的内心。这些感动,有我们共渡难关的坚定,是我们重建家园的信心,因为感动,我们的心贴得更紧,和谐的乐章才会越来越美丽。

感动的一瞬间作文 篇38

很久没听歌了,也感觉现在的歌写的没什么听头,歌词,曲调,好像都不是自己喜欢的那种,好像再也找不到小时候听的那些,听起来就感觉很甜,很温暖的歌了。

更加恐怖的是,现在听首新歌都得付费了,我对这个做什么都得付费的时代感到有些不适应了。好吧,要么,我听过去的老歌,要么不闭上我的耳朵,做一个安静的人就好。

只是,无意间听到一首歌,还是让我狠狠的感动了一把。

歌名叫《时间都去哪了》,歌词如下,

门前老树长新芽

院里枯木又开花

半生存了好多话

藏进了满头白发

记忆中的小脚丫

肉嘟嘟的小嘴巴

一生把爱交给他

只为那一声爸妈

时间都去哪儿了

还没好好感受年轻就老了

生儿养女一辈子

满脑子都是孩子哭了笑了

时间都去哪儿了

还没好好看看你眼睛就花了

柴米油盐半辈子

转眼就只剩下满脸的皱纹了

整首歌淡淡的又略带点忧伤的旋律,让我不禁想起来家里的爸妈。我已经很久都没有回家看看二老了。今年过年大概又回不去了。长大后,一年在家的时间用手指头都可以数得过来。我长大了,爸妈却老了。他们一直呵护着的小公主长大了,却很少有时间能够陪陪他们了。

时间都去哪了?时间在我们的每天忙忙碌碌,浑浑噩噩中流逝,我们的爸妈却在对我们的挂念,惦记中慢慢老去。

如果,时间可以重来,如果,我可以让时间把我带回过去,我会多在家好好的陪陪爸妈。陪他们一起看日子中的细水长流。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只能听着歌,感动着,想念着家乡的他们。

感动的一瞬间作文 篇39

亲情是孟郊慈母手中的线,亲情是王维“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的感叹,亲情是苏轼的“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亲情是冰心手中的纸船,亲情是朱自清父亲的背影。

小时候,总以为父亲是个感情迟钝的人。

小时候,骑自行车摔倒时在旁边扶我起来的是母亲,而在不远处大喊着让我自己爬起来继续的永远是父亲;

小时候,过生日时陪我吹蜡烛的是母亲,而在一旁鼓足了劲吹气球的是父亲;

小时候,上医院打针时握着我的手反复告诉我不要怕的是母亲,被我紧紧抓着且一声不吭的是我的父亲。

每次考试前一天早上,我的写字台上都会摆好削好的铅笔,事后,才知道,是父亲做的。

当我在为跳闸而烦恼时,电视屏幕总会“刷”的一亮,我知道,那是父亲做的;

我长大了,父亲反而衰老了,此消彼长之间我看到了岁月的沧桑,尽管巨大的代沟是我们间无法跨越的阻碍,但我开始明白一些事情,我开始明白早上醒来桌上为什么会有可口的饭菜,为什么回家十字路口总会有那个企盼的背影,为什么父亲那原本温暖的大手变得越来越粗糙。

大厅的灯亮了,我听见父亲起床的声音,赶忙翻过身去,假装早已入睡,父亲只是亲亲地推开门进来掀了掀我的被角,又紧紧的盖在了我身上然后转身离去。其实我知道,每个夜晚当我入睡后,父亲都会起身为我盖被子。猛地,我察觉到,不是父亲“迟钝”,而是我的愚笨,是我没有体会到那沉默背后迸发出来的温暖啊!

生命中总有什么能感动我们,偶尔感动或许并不难,而父亲的感动却让我成为一种习惯。

风,无声,吹绿了大地;爱,无言,滋润了心田。

父爱,无言。

感动的一瞬间作文 篇40

我家家境并不宽裕,可妈妈呢,为了让我接受好的教育,特地带我到挺有名气,但伙食费却很贵的光华路小学读书。妈妈爸爸的薪水本来就少得可怜,再加上我的大手大脚,以及在家要当“小皇帝”的坏习惯,可以说是苦了他俩!

最近爸爸不知怎么搞的,又迷上了彩票,每月带回的工资几乎为零,还花了家里不少的积蓄,这可真伤透了她的心……前段时间听祖父说妈妈好像近段日子不吃早饭,只为了多存点钱让我在这六年级多补几门课,冲刺一下,以后好考一个好的初中。起初我还不信,但看到妈妈的脸,却发现脸好像没有以前那么有精神了……

星期六,半信半疑的我决定试探一下妈妈。

这天,我早早来到她上班的地方。妈妈见我来了,特地给我两元钱去买早点。

“难道你不饿吗?这些钱只够买一分早点呀!”我关切地问。

“我吃过了,不饿。”妈妈笑着说。

此时我更加怀疑了,我才比妈妈晚来10分钟,她怎么可能这么快过完早呢?

“妈妈,你是不是这段时间没有过早?”我已经有八成相信祖父那句话了,充满怀疑问。见我这样逼问,妈妈只好把这件事的原委说了出来。啊!祖父说的话果然是真的!为了赚更多的钱给我补课,她的确不吃早饭!

“儿子,能不能让我多攒几个钱?反正几顿早饭不吃不会有问题的,只要再凑几个月,你就可以去补几个月的英语了!”

听了妈妈的话,我的泪水夺眶而出。

“九斤,没事吧!”妈妈呼着我的小名,“来,别哭了……”

我泪如泉涌——亲情啊,只有用爱去体会,才有感觉呢!

第一章莽莽苗疆,离京城有数千里远。这儿野林蓊郁,山绿水青,大地浩瀚无爆蕴涵着原始活力,与京城的华丽精致截然不同。莽林边缘,有个地方,名为虎门口。从数十年前,陆续有中原人士来此开垦,聚市为镇,聚镇为城,跟苗人交易、相处、通婚,久而久之,虎门口已成了苗疆最大的商城。虎门口占地辽阔,整座城以石板筑成,在苍郁莽林中,如同一座堡垒,城内人来人往,热闹非凡。一队人马,远从京城而来,风尘仆仆的来到虎门口。这儿虽然地处苗疆,但不少中原商人,均不远千里,来此采买商品,脑筋动得快的汉人,便在这里盖了客栈,往来的商旅,大多在此落脚。为首的男人骑着一匹高壮的栗马,身穿暗青色衣裳,看得出是上好的材质。“五姑娘,到了”走到马车前,恭敬的说道。沈默。车厢内一片寂静,无人回应。男人皱眉,再度出声。“五姑娘。”还是沈默。随行的仆人走到车窗外,低低喊了几声,仍是听不见回音。“呃,石总管,我想,大概连日舟车劳顿,五姑娘太累了!所以这会儿睡着了。”人们声说邋.看着车厢上的软帘!却没胆子去掀。男人挑眉,扯起嘴角,而后伸出双手,托住车厢的两角。接着,他气运双臂,庞大的车厢,彷佛毫无重量般,瞬间剧烈摇晃起来。“啊!石冈,发生什么事?”车厢内传来惊叫,软帘中钻出一颗小脑袋,钱贝贝满脸睡眼惺忪,与周公的棋局,硬是被打断。石冈搁下车厢,一脸从容。“没事。”“但是,刚刚车子晃个不停呢!”她又困又迷惑,低头看看车厢,再看看面无表情的石冈。怪了,刚刚真的晃得好厉害!“五姑娘大概是作了噩梦。”“是吗?”钱贝贝困惑的说道。“车内肯定睡得不舒服,不如等到入了客栈,您再好好休息。”石冈提议。“喔,到了吗?”她坐在车厢口,慵懒的举起双手,伸了个懒腰,稍微梳拢如云秀发后,才轻盈的跃下地。“是的,已经到了虎门口。”他恭敬的说道,走在前方,替钱贝贝开路,一双内敛的眸子,不忘留意四下状况。掌柜眼尖,从那几匹千里名驹、精致华美的马车,立刻猜出这些人肯定来头不小。他火速上前,还吩咐伙计,将马匹跟马车都安顿妥当。“客倌,是住店吗?”他热络的说道,视线一转到钱贝贝身上,灵活的舌头瞬间打了结。不只是他,就连客栈里的人们,瞧见门口那花容月貌的美人儿时,也像被勾了魂似的,半天说不出一句话。吵杂的客栈,陷入一阵寂静。苗疆偏僻,不常有汉族的年轻女子走动,而钱贝贝的美貌,更是走到哪儿,都会引起骚动。她窈窕娇小.穿箸一件及地的鹅黄色斗篷,领口的白狐圈,圈箸那张精致的小脸蛋。因为先前的小睡,秀发微乱,添了一丝娇佣。水汪汪的眼儿、红润的唇,那五官不但美丽,还有着三分甜美、七分慧黠,让人只瞧上一眼,三魂七魄就全飞了。石冈还没回答,身后就传来清脆的叫唤,下了指示。“先用餐吧,我饿了。”她说道,伸出白嫩的双手,遮在红润的唇上,懒懒的打了个呵欠。对自个儿容貌引起的震撼,她早已习宫也不顾众人的注视,迳自挑了张乾净的桌子坐下。石冈没有作声,在钱贝贝后头站定,像尊门神似的杵着。掌柜不敢怠慢,连忙吩咐上菜。没一会见功夫,好酒好菜已摆了满满一桌。“石冈。”她唤道。“在。”“坐下。”她还替他拿了双筷子,搁在桌上。“五姑娘,尊卑有分。”石冈淡淡的说道。他当了钱府数年管家,一向条理分明。她翻了翻白眼,又拿了两个杯子,分别摆好。“这不是家里,没那么多规矩。再说,我可不要一个人用膳,怪闷的。”“不行。”钱贝贝叹了一口气,无可奈何的补上一句。“这是命令。”软的不行,她只能来硬的。石冈的下颚微微一抽,这回,他不再吭声,总算在她面前坐下。他有足够的经验!知道钱家的女人有多固执,一旦下了决定,就难以更改。“瞧,这不是很好吗?两个人一块儿吃饭,比我一个人坐着吃,你站着看好多了。”她弯起红唇,露出个颠倒众生的笑容,满意的举起竹筷,品尝着不同於京城的苗疆菜肴。那双水汪汪的眼儿也没闲着,她睁大了眼瞧回去,没有半点羞怯。反倒是那些男人,无法迎视如此清澈的眸子,心跳加速,立刻就转开视线。偏偏,有一双眼睛,跟其他人不同。那道目光格外凌厉,满蕴着冷静疏离,默默打量着,却有着无比强大的存在感,令她觉得如坐针毡。钱贝贝转过头去,看见了那个男人。那是一个高大的男人,一身猎户打扮,独自坐在角落,桌前只摆着简单的酒菜.一把老旧的猎刀,搁在桌上。在桌脚下,有着数张兽皮,以及两、三条肉乾。这男人无疑是最矫健的猎户,光看他脚边的收获,就能知道,他的狩猎技术有多高明。他的表情冷硬严酷,黑眸里的光芒却格外锐利,充满野性的活力。那双黝暗的黑眸,非但看不出任何情绪,甚至深幽得难以看穿——啊,就是他在瞧她吗?贝贝的注视,没让他转开视线。他放肆的打量着,幽暗的眸子略略一眯。“五姑娘,请别四处张望。”石冈的声音响起。小脑袋转了回来,粉脸还有些微红。“为什么?”她漫不经心的问,还惦记着那双黑眸、那个男人——“为了你的安全。”贝贝蹙起弯弯的眉,总算收回视犀瞪着石冈的脸直瞧。“我知道你抛下新婚娇妻,千里迢迢,陪我从京城到了这儿找药材,心里肯定不好受,但也不用老是绷着脸啊!”“属下没有。”他静静的否认。“还说没有,对着你这张脸,连饭菜都变得不好吃了。”“五姑娘可以别看。”石冈简单说道,低头用餐。是啊,她也想不看啊!粉脸上挤出笑容,心里却咕哝个不停,抱怨大姊,派了这个闷葫芦来。唉!她早就该知道了,大姊扔下来的差事,肯定不轻松。贝贝在钱家排行第五,从小精通药理,专於耆黄之术,大姊让她经营药材生意,在京城的东市大街上,开了间“乾坤堂”。“乾坤堂”,卖的是壮阳药。这类药,不论古今中外,都令人趋之若骛。握有独门秘方宅几年内必成钜富。大姊就是看出这一点,才辟了这间“乾坤堂”。如花似玉的闺女,经营这种生意,的确有些匪夷所思,但是有钱能使鬼推磨,自然也能使活人闭嘴。当白花花的银子,如流水般往“乾坤堂”滚来,那些闲言闲语,没多久全成了羡慕的叹息。只是,几个月前,东市的另一条街上,开了间“安平堂”。京城内传言,这间新药坊的秘方,效果惊人。而后,病人们弃她而去,银子也就像长了脚,全跑进了那家药坊老板的口袋里。大姊为了这件事,把她唤进珍珠阁。简单的假代一番后,将地扔出家门,说是苗人善用奇药,她得走一趟苗疆,找出能致富的药方,否则不许回京城。呜呜,怎么办?大姊可是说到做到,要是找不着好药方,难道就一辈子困在这儿?别的不说,石冈才刚新婚,她总不能连累他,让新娘子在京城里守活寡吧!想到这儿,她的心里,对这位脸色难看、却仍尽忠职守的总管,浮现了那么一丁点歉意。“来来来,开心些,我让你喝喝我的药酒。”她撩开鹅黄色的斗篷,拿起腰间一个精致的皮质小酒囊,拔开酒塞,室内立刻弥漫着浓浓酒香,就连好几桌外的酒客,都情不自禁的深吸一口气。“属下不喝酒。”“这可是我的独门药酒呢!”她瞪大眼睛。这这么不识货?!在京城里,她钱贝贝的药酒,旁人就算花上万两银子,都未必能沾上一口。如今,她不但免费奉送,还亲自斟酒,而他竟板着脸说不要?刚刚浮现的歉意,立刻消失得一乾二净!“属下不喝酒。”“不喝就不喝。”她喃喃说道,有些扫兴,伸手把那杯药酒端回来,倒进占自个儿的小嘴里,免得糟蹋了。红嫩的小嘴衔着杯缘,清澈的眼儿,却忍不住又往角落飘了过去。那个男人还坐在那儿,视线没有移开。他还在看着她,神态傲然.眼神肆无忌惮——她搁下酒杯,粉脸蓦然嫣红。怪了,药酒是她平日就喝惯的,怎么这会儿,竟会觉得心口又热又烫?!这回,石冈注意到了。“五姑娘?”他唤道,看出她神态有异。贝贝的脸儿更红,视线盯着桌面,像是突然对茶杯起了莫大的兴趣。“唔,没有,呃,我、我只是在看他们的穿着,又是刺绣,又是蓝染的,好特别呢!”她胡乱编了个谎言搪塞。掌柜正好走过来,以为她真的感兴趣,连忙热心的解释。“姑娘,他们不是汉人,是苗人。”“在这虎门口里,汉苗两族能杂居?”石冈问道。“是的。”掌柜点头。“相安无事吗?”掌柜再度点头。“当然。”石冈挑眉,有些诧异。“这倒难得。两族相处,通常都是争端不断,先前不是听说,西北方面,汉人屯垦区,出了屠杀血案吗?”“这里不同。”贝贝眨着双眸,倒是真的被勾起了兴趣。“怎么个不同?”“因为我们这儿有蛊王。”掌柜一脸骄傲。“蛊王?”“他是苗族的领袖,是他订下规矩后,汉苗才能安然共处。就连这座虎门口,都是他监督建造的。”啊,这么说起来,在此地统驭汉苗两族的,就是那个被称做蛊王的男人?那么,这位蛊王,该是对苗疆的一切,都了若指掌的吧?要是有了他的帮助,这趟苗疆之行,说不定能尽快结束。她一面思索着,一面转头,再度往角落看去。桌边空无一人,空留着酒杯与小菜,高大的猎户,已失去踪影。只是,少了那肆无忌惮的注视,她没有较为自在,反倒心中一紧,有些怅然,几乎就想冲出客栈,追探那人的行踪——贝贝咬咬唇,强迫自个儿不再去想那高大的男人。她举起小手,托着下颚,清澈的眼儿看向掌柜,问起正事。“你说的那位蛊王,也在这城里?”她问道。“不,蛊王的住处,离这儿有好几天的路程,要不是有他的首肯,寻常汉人别说到不了,根本找都找不着。”关於这点,她早就耳传过,苗疆地域辽阔,汉人接触的部分,只是苗疆的边缘。绝大多数的苗人,是躲在山林之中,甚少跟汉人来往。只是她没有想到,拥有苗疆最大权势的男人,竟也藏身在深山里。贝贝若有所思的点头,从腰间拿出一锭金子,赏给掌柜。掌柜捧过金子,笑得合不拢嘴,解说得更是卖力。“蛊王不只掌管汉苗两族,那些苗人还说,他百毒不侵,就连山中的走兽,都得听他号令。此外,他的手中,还有着圣药。”看在赏金的分卜,他连自个儿的祖谱都肯背出来。一听见那个“药”字,贝贝的双眼瞬间亮了起来,连忙往前倾身。“仔细说说,那圣药是用於何处?”掌柜猛点头,不敢有所保留。“一出人们说,那圣药是天下毒物的克星,沾过圣药的人.从此不怕任何毒物。”“真有道么神奇?”贝贝挑眉。掌柜点头如捣蒜,差点没扭了颈子。“姑娘,您出去问问,在苗疆,可没人会质疑蛊王的能耐。”“那么,这座城里,谁用过他手中的圣药?”她问道,想从病人处下手,探探那圣药到底有多神奇。只是,这回掌柜的脑袋改了方向,开始左右摇摆。“这倒没有。”贝贝瞪大眼睛。“既然没人用过,又怎能知道他的药管用?”“那势王家传的秘药,从不传给外人的。再说,见都见不着他了,要怎么跟他讨圣药?”掌柜说道,满脸敬意。不难看出,在他心目中,蛊王的地位有多崇高。她挥挥手,要掌柜退下,低头想了.会儿,心里立刻有了主意,那张小脸看着石冈,满是兴奋的开口。“我想——”石冈搁下筷子,回答得极快、极从容。“不行!”“我是说——”“不行!”“我——”“不行就是不行。”“找都还没说话呢!”“五姑娘肯定是想入山去,亲自去见蛊王,问问那圣药是否真有那么神奇。”“对!”她眼儿发亮,像两颗星星。“那么,属下也回答了。”石冈极为缓慢、肯定的重复。“不行!”可恶!他深吸一口气!双手摆在桌上,威胁的盯着他。“你难忘了,我这趟来,就是为了找药方的。”“属下的职责,是保护五姑娘的安全。”他不肯让步。“你不想见老婆了?”石冈的下颚抽动了一下。她露出微笑,乘胜追击。“你想想,只要我能顺利找到蛊王,拿到好药方,咱们就能立刻回京城去。”她笑得十分甜美。餐桌上一阵沈寂。半晌后,石冈抬起头来,表情恢复平静。“请五姑娘尽早休息,明日起,我们还要在城内寻找药方。”他特别强调了“城内”两字。该死,这个,脑袋怎么硬得像石头!?贝贝火冒三丈,几乎想用银子将他砸出去。只是,山不转路转,路不转人转,她没有傻到跟他硬碰硬。她压下怒气,没跟他争论,反倒慢慢拿起筷子,端起木碗,用最优雅的姿态用餐,接着转身上楼休憩。她表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却有了决定。贝贝决定开溜!第二章月黑风脯她迷路了。贝贝在客栈里留了信,分别给石冈跟大姊,说明她要自个儿去找药方,而石冈则可以卸下职务,滚回京城去陪妻子。只是,人算不如天算,她算计好了一切,却没料到,入夜之后,山林里伸手不见五指,就连乌鸦,只怕也会飞去撞树。才闯入山林没半个时辰,她就摸不清方向了。掌柜肯定是糊涂了,这儿“路”?触目所及,只有恶鬼般张牙舞爪的高人树木,以及几尺高的野草,连像样点的小径都没有。“可恶,那个掌柜明明说了,那些苗人,都是走这条路去见蛊王的。”她嘴上抱怨着,伸出小绣鞋,尝试性的踏踏前方的杂草。“难道给人们都会轻功,只在树上飞来飞去,所以山林里才不需辟路吗?”她摸黑前进,嘴上嘀咕个不停,却不敢大意。夜色更浓,月光露脸。崎岖的道路、冰冷的露水,严重消耗她的体力,她额占自汗,四肢却逐渐觉得冰冷。“呼,不、不行了我走不动了——”她爬到一处小空地上,翻身仰躺,对着夜空喘气。夜阑人静,山林里只有累极的喘息声,贝贝的小手摸索到腰间,拿起随身的小酒囊,凑到嘴边灌了几口。美酒里浸泡了无数良药,藉着酒气,在她体内循环,即刻提供温暖。她深吸一口气,调匀气息,考虑是该继续前进,还是就近找个地方休息。只是,这会儿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她该上哪里休息?难道找个山洞,跟洞里安眠的黑熊老兄挤一晚吗?只怕没等到天亮,黑熊已经把她吞了!呜呜,她好想念京城,好想念暖暖的被窝——“嘶——”某种声音,轻轻响起,贝贝全身冻结。那是动物的呼吸声,很低很低,却杀气腾腾,令人寒毛直竖。她竖起耳朵,躺在原地动也不动,全身冷汗直流,很期待是自个儿听错了。一双野兽的眼睛,在草丛里发着绿光,静静看着她。贝贝在咽口水,眨着双眼!不敢转移视线。呃,不会吧?那不会是——一声长长的嗥叫,惊破岑寂。狼!它伏低身子,还露出尖锐的撩牙,一看也知道,它正期待啃了她当消夜。“该死!”贝贝低喊道,小手往靴子一摸,抽出随身的匕首,双膝一屈,灵巧的跳离原地。野狼发出低咆,绕着她打转,考虑着该何时扑过来。她持着匕首,跟它僵持不下,冷汗不断的冒出额头。老天,这匹狼好庞大,她手里的匕首,纵然十分锋利,杀伤力恐怕也比不上它的獠牙。贝贝咬着下唇,不敢放松戒备,黑眸转啊转,想找个路子,看看能否开溜逃命。她练过武,身子比寻常女子强健,逃命的速度,自然也快上一些。只是,她不太确定,自个儿能否跑嬴这匹狼。一人一狼,绕着空地打转,僵持不下。片刻之后,野狼的前爪在地上一按,身子向前倾,蓄势待发,就准备扑上前来倏地,的咆哮声震动旷野。那声音太过,分不出是从哪里发出的,整座山林,都被那声巨响撼动,无数野兽飞鸟,惊跳奔赚掀起一阵骚动。那匹野狼也为之一惊,瞬间收回双爪与獠牙,不敢动作,却仍不肯离开,依依不舍的看着贝贝这块嫩内。又是一声巨咆,靠得更近,气势也更为震撼,贝贝本能的捣住耳朵,只觉得整个人摇摇晃晃,像是要被那声咆哮轰得飞出去。那是什么?是更可怕的野兽吗?竟然只凭吼叫,就能让人心惊胆战。原本不怀好意的恶狼,再也不敢久留,脖子一缩,夹着尾巴溜了。“喂、喂,别扔下我!”贝贝嚷道,迈开双腿,摸黑追上去口那声咆哮太过吓人,她宁可跟那匹狼相处,也不愿意独自留在原处。但是跑没两步,前方的草丛,瞬间被强大的力量压倒,庞大的人影,无声无息的窜出,挡住她的去路。是人?!“呃,是石冈吗?”她小声的问道。没反应。“请问,你是哪位?”她又问。还是没反应。黑暗之中,那人的双眸比野狼更明亮。“唔,不说吗?不说就算了,那,嗯,呃,那我走了。”她瞪着那黑影,红嫩的小嘴胡乱说着,心里却有些发毛。这荒山野岭,怎么会有人呢?再说,这诡异得很,步履无声,武功底子极为深厚,好得吓人,比野狼还要敏捷。先前那声吼叫,十之八九,就是他喊出的。呃,他是人吧?该不会是山魍那类的玩意儿——她走进草丛里,绕了个大圈圈,想要避开他,双眼还不忘往下瞄,想看看他有没有双脚。还好还好.他有脚呢!倏地,眼前一黑,那人身形一闪,又挡住她的去处。那人长发技散,双肩宽阔,高大得不可思议。他低垂着头,深幽的黑眸,打量着身下气呼呼的少女。“对不起,我要过去。”她蹙起眉头,转了个方向,迈开小绣鞋前进,心里有些不高兴了。走没两步,男人小山似高壮的身躯,又在面前冒了出来,她惊险的收住脚步,差点没撞上去。“让开!”她仰起头,月光下出现一张愤怒的小脸,龇牙咧嘴的喊叫,双眸亮晶晶的。他不动如山,挑起浓眉,黑眸中闪过诧异。“喂,你听见没有?”她愤怒的娇叱着,双手插腰,怒瞪着他。“我警告你,本姑娘可是京城钱府的人,你要是识相,就闪远一些,别碍着我的路。不然,要是有个闪失,伤到我一丁点儿,钱府可不会放过你!”她虚张声势,搬出钱府的名号,期待能吓倒对方。可惜,这人不买帐,还是杵在前头,动也不动。含想她家里钱财万贯,天下闻名,任何人听见,都是快快跪下磕头,生怕得罪了,哪里还会不知死活的挡在她前头?!这没反应,莫非是见识不足,还是出娘胎时,忘了带双耳朵?用说的没效果,她决定亮刀子。“本姑娘要你让路,你是没听见吗?”她握起匕首就往前挥,想要吓退对方。那人反而逼上前来,行动有如鬼魅,没发出半点声息。他单手一劈,就敲中她的手腕,挥舞到他面前的匕首,瞬间被打掉。“啊!”好痛!火辣辣的疼痛,从手腕处往上窜,她疼得全身无力,整个人一软,只能跪倒在地上。该死!她的武功不弱,要撂倒一个大男人,可是轻而易举的.哪里知道,这个只凭一招半式,就摆平了她,这可大大伤了她的自尊啊!“喂,你——”他又出手了!黑暗中眸光一闪,那人抬起手,伸出一指,轻点她的肩膀。强大的内劲猛然传来,贝贝发出惨叫,整个人被震开,像个破娃娃般摔进草丛里,连匕首也不知飞到哪里去了。“你这个王八蛋,竟敢——”沈重的力量压上手腕,她呼吸一窒,再也说不出话来,只能眯起双眼,努力想看清这的长相。那个人不知何时,已经走到她身爆背着月光,双脚踩住她的手腕,居高临下的俯视,一双黑眸在夜里绽放奇异的光亮。她认得那双眼睛。她用尽自制,很努力的转开视犀在心中喝令自个儿,绝不可以再盯着他的裸胸流口水。“呃,咳、呃,那个,这位蛮子大哥,你知道蛊王吗?”她仰起小脑袋,看着那张严酷的俊脸。黑眸一闪,薄唇却仍紧抿着。“我想去见蛊王,但是这会儿迷路了,你认得路吗?”她充满希望的问道。他没吭声。“你要是认得的话,就替我带路,如何?我不会亏待你的。”贝贝从怀里摸出两锭亮晃晃的金子,送到他面前。“替我带路,这两锭金子就是你的了。”没反应。黑眸从她期待的小脸,挪到金子上头。“你不认得金子吗?”贝贝问道,头一次遇上有金银在前,还没半点反应的人。啊,难道苗疆生活刻苦,这男人连金子都没见过?同情心油然而生,她主动上前,拉开他腰间的猎袋!将金子扔了进去。“来,这金子你留下,很有用处的。记得收好,别让人瞧见了,会被抢。”她自顾自的说道,还替他把猎袋绑好,免得里头的金子滚出来。软馥的身子接近时,高大的身躯有片刻僵硬,随即恢复正常。“你怎么不说话?”她抬起小脑袋,这会儿才发现,他从头到尾沈默着,就这么看着她,连一声都没吭。不祥的预感,在她心头冒出芽苗。呃,不会吧,她不会这么倒楣,遇上一个不懂汉语的苗人吧?“喂!”贝贝又喊了一声。黑眸望着她,毫无波澜。“你懂汉语吗?”他一言不发。“你、懂、汉、语、吗?”她不死心,声量愈来愈脯惊飞里不知名的鸟儿。他还是没反应,反倒是高声说话的她,猛地住了口。“该死,他不懂汉语,我喊得再大声都没用啊!”她喃喃说道,偏着小脑袋,在原地转圈圈,努力思索着,可有法子能跟他沟通。嗯,用说的不行,那么,改用比划的如何?她正在考虑,该用何种肢体语言,让身旁的大个儿理解,他已经转过身,自顾自的往黑暗中走去,完全不理会她。四周黑漆漆的,好不容易有个人作伴,她哪里能放过?也不管他愿不愿意,她往前奔去,软软的小手,在宽阔的背上摸啊摸,总算摸到他的手臂,嫩如春葱的指,立刻滑入他的大掌里。“喂,别扔下我啊!”她小声的说这,靠在他身后,坚决不肯被扔下。男人停下脚步,神色古怪,黑眸从两人交握的手,挪移到她的小脸上。她尴尬的露出笑容,握得更紧,怕他甩开。“呃!这儿好黑,你的手,嗯——借我握一下”她愈说愈小声,明知他听不懂,却仍努力解释。在京城里,她不但是富贵人家出身,还是个未出嫁的姑娘,可不会随便握男人的手。但是眼前情况特殊,不握着他的手,说不定就会被扔下,她也只能抛开女子的矜持,先赖定他要紧。再说,他的手好大、好温暖呢!温暖乾燥的感觉,让她舒服的吁了一口气,完全没注意到他眼中一闪而逝的火苗。“好了,这样握着就好了。”她推推他的手,仰头露出无辜的笑容,示意他可以前进。“你去哪儿,我就跟着你去哪儿。”无论去哪里都好,只要别把她扔在原地就行了。男人瞪着她的小脑袋看了一会儿,才又迈开步伐往前走去。他没有拨开她的手。两人很快的走出山林,野草之中,出现了一条崎岖的小径。又走了一会儿,黑暗的树林间,透出一线温暖火光。“啊,山洞!”贝贝喊了出来,几乎要喜极而泣。太好了,今晚有地方可以睡觉,起码不用窝在树林里喂蚊子了!陡峭的山壁下,有着一个山洞。洞内铺着几块兽皮,生了一堆火,灿烂的火光,让洞内看来温暖无比。男人松开两人交握的手,走入洞内,拿起木柴扔进火堆。贝贝注意到,兽皮上还放着一柄猎刀,那是先前在客栈时,搁在他手边的。她在火边蹲下,伸出双手烘烤着。“这山洞是你发现的吗?”她问道,自动自发的窝坐在兽皮上。这个山洞很简陋,不像是住所,倒像是临时的休憩处。他没说话,只是瞄了她一眼,把更多木柴丢进火里。火焰跳跃,把他黝暗的双眸映照得更加闪亮。“对喔,我差点忘了,你不懂汉语。”她伸手敲敲自个儿的脑袋!扮了个鬼脸,觉得有些糗。虽然他不懂汉语,但是不知为什么,她就是很想跟他说话,就算说些无关紧要的事也好。唉啊,他会不会以为,汉族女子都像她这么聒噪?她低头反省了半晌,小脑袋又抬起来,伸出食指,指着自个儿的鼻尖,做起自我介绍。“就算你不懂汉语,但总得记住我的名字。”她像教导小孩子般,缓慢的翕动红唇,口齿清晰的教导着。“来,跟着我念:贝——贝——”他瞧都没瞧她一眼。太过分了!她从小娇生惯养,一呼百诺,可不曾被人忽略过,哪里咽得下这口气。拒绝服输的固执性子,在此刻抬了头!娇小的身子,再接再厉的爬回他面前。嫩如春葱的食指,先戳戮他宽阔的裸胸,夺取注意力。“喂,看看我啊!”她挥挥手,接着攀住他强壮的颈子.硬是往下拉。黑眸中闪过诧异,没有想到,这娇小的汉族女子,竟如此胆大妄为。“贝贝!”她还在教着,一字一字的说道。嫩嫩的唇,跟严酷的俊脸靠得好近,甜甜暖暖的呼吸,吹拂过他的颈项,让黑眸的光芒转为深浓——贝贝一脸期待,挂在他脖子上,美丽的双眸眨啊眨。怪了,她念得不够清楚吗?怎么他还是像蚌壳一样,紧闭着唇?要不是先前听过他咆哮,她真要怀疑,他是不是个哑巴。“你还是不会念吗?”她溜了下来!没有发觉,刚好落在他怀里。的小手,握起宽厚的大掌,搁在自个儿的小脸旁,碎碎念着。“我的名字是贝贝,是爹爹照着排行取的名字,在我家里头,几位姊姊的名字是金银珠宝……”他抽回手,迳自离开,选了张最大的兽皮躺下,那双锐利的黑眸,也闭了起来,完全不理她。唔,看来,这个男人对她的名字没兴趣。贝贝抓着身下的兽皮,伸长粉颈,小声的发问。“喂,你要睡了吗?”没回答。她自讨没趣的摸摸鼻子,脱下披风充当棉被,把自个儿包得像只蓑衣虫似的,只露出一颗小脑袋,接着躺回兽皮上,选了个舒服的姿势躺下。过了一会儿,她又抬起头来,包着棉被,悄悄蠕动过来,凑近他的耳边。“喂,这儿不会有熊吧?”她左看看右看看,有点担心呢!这一次,健硕的男人翻过身去,面对山壁。得不到反应,贝贝嘟着红唇,嘟囔的窝回兽皮上。隔着火堆,她瞪大双眸,瞧着那宽阔的背部,不断想起他严酷深刻的五官,以及他的双眼。那双黑眸里,虽然看不见情绪,却也纯粹得不含邪恶,拥有这双眸子的人,不会是坏人吧?更何况,他还有着一双好温暖的大丰工——她直觉的知道,自己可以信任他。躺没多久,瞌睡虫还没出现,洞外却传来狼嗥,那声音愈来愈近,在洞口徘徊着。她忍了一会儿,终於按捺不住,抱起披风,又摸到他的身边。“你听见没有,外头有狼呢!”她小声的说道,伸手戳戳他的背,提出建议。“呃,那个,有些冷,所以——唔,我们靠在一起睡好不好?”她硬着头皮说道,因为害怕,所以愈靠愈近。孤男寡女共处一洞,实在有些儿不合适,更别提什挤在一块兽皮上了,要是被京城里那些人知道,肯定又要说闲话。但是她心里怕怕,再也管不了那么多。再说,要不是他吼走了野狼,她早已经被吞了,哪里还能顾虑什么清白问题。男人陡然坐起身来,俊脸阴鸷,黑眸一瞬也不瞬的瞪着她,看来好吓人。就算语言不通,但殊看那表情,任谁也知道,他在嫌她聒噪。“呃,没事,呃——我不吵你了,晚安。”她匆促的说道,抱起披风往后滚,还拉起领口的毛圈儿盖住脸,不敢面对那锐利的黑眸。比起野狼,他瞪人的眼神,反倒更可怕!她闭上眼睛,努力装睡,过了半晌才敢睁开一只眼睛,偷偷觑着,确定身旁的男人已重新躺下休憩。贝贝松了一口气,拍拍胸口,悄悄打了个呵欠,瞌睡虫总算来报到了。整夜的奔赚让她又困又倦,只是她又有些担心,他会趁着她入睡,扔下她先离开。他会扔下她吗?会吗?披风里悄悄探出一只小手,从这块兽皮,溜到另一块兽皮上,拉起他腰间蓝布的一角,跟披风系带打了个结,将两人绑在一块儿。好在那块蓝布很宽,披风的系带也够长,她的举动,并没有惊醒他。好了,这样就行了!她满足的露出笑容,慢慢闭上双眼,陷入黑甜的梦乡。第三章天才刚亮,山林内鸟声啁啾。贝贝拱起,在兽皮上伸了个懒腰。唔,兽皮好舒服呢,她还想再睡一些时候。她抱着披风,盖住小脑袋,懒懒的翻了个身——愤怒的咆哮声响起!“怎么了?!”她吓得跳起来,瞌睡虫一扫而空。右方三超那个苗疆男人隔着一堆馀烬,满脸狰狞的瞪着她。啊?!这怎么了,是她梦里乱伸腿儿,不小心踹着他了吗?不然他为啥一脸愤怒,活像想冲过来,给她一顿好打?“你吼什么?狼来了吗?还是——”视线往下一瞄,红嫩的小嘴停住了。哇他的裤子、他的裤子,呃——睡得太舒服,她完全忘记,几个时辰前,为了防止他开溜,曾把两人绑在一块儿,她一个翻身,把布料往这边拉,原本围在他腰上的蓝布,连带被扯开,让他那高壮身躯的“某部分”,毫无遮掩的见了天日。贝贝惊喘一声,迅速转开视犀脸儿羞红、心儿狂跳。男人瞪着她,扯断系带,面无表情的把裤子穿上。“对不起,我没留意到,所以——”她吞吞吐吐的道歉,通红的小脸朝着洞口,不敢看他。只是,先前那匆匆的一眼,已经让她瞧见,他黝黑的肤色、结实的小腹、精瘦的腰!还有那——轰!嫩嫩的小脸,变得更加火红,像颗熟透的红苹果。她捧着小脑袋,猛烈,嘴里默念着药谱,努力想遗忘脑子里的画面。真是的,她可是黄花闺女呢!虽然主持药坊,卖的是壮阳药,对男人的生理结构,早就摸得一清二楚,但是眼前的苗疆蛮子,偏偏比她先前所见过的男人,更精壮、更剽悍、更具野性——男人恼怒的瞪了她一眼,拿起猎刀,起身离开。“别走啊,等等我。”贝贝连忙绑好披风,胡乱的梳理长发,套起罗袜跟小绣鞋,才造了上去。昨晚的迷途,已经让她知晓,这片苗疆野林,不是她这个汉族女子可以乱闯的。要是不想被野兽叼赚就必须仰赖这个男人带路。她别无选择,只能跟着他走。清晨的山林,阳光普照,晨雾渐渐散去。他领着她走的路,可比起她昨晚瞎摸的小径好走。四周苍翠,远方有流水声,而路径的两旁,尽是各类药草。难怪大姊说!苗人善用药,他们所处的山林,处处皆是奇花异草。或许她不需要找到蛊王,只要在虎门口设个商行,辟出一条商道,把这些药材低价买回京城,一月定就能赚进大笔银两,将功折罪。贝贝忙碌的左看看、右看看,那双眸子也没闲着,贪婪的看过每一丛药草,脑子里已经拨起算盘。走没一会儿,她陡然发出低呼,先扯住蓝布,确定他逃不掉后,娇小的身子才蹲下来。“你等等,让我瞧瞧这个。”她双眼发亮,翻起叶片,专心嗅了嗅。男人皱起眉头,森冷的黑眸,瞪着那只小手。她没有松手,仍旧低着头,研究着那丛药草。“喂,你知道吗?这是弥猴桃的幼株.这种挑果,在京城里的价格可惊人了,等一会儿你也帮我找一找,说不定——”男人甩开腰上的小手,冷然往前走去,临走前还不忘扯回蓝布,以免旧事重演。贝贝没有防备,被拉着往前扑倒,咚的一声,小脸碰地,摔了个满口软泥。“哇,你、呸!呸!”她忙着呸开满嘴泥土,才能够骂人。“你做什么啊?要走怎么也不先知会一声?”她拍拍小脸,狼狈的爬了起来,气呼呼的瞪着他。他看了她?眼,浓眉不动,彷佛她的怒吼,只是猫儿的呜呜。“我在跟你说话呢!你回来啊,别走啊!”贝贝嚷着,在后头猛追,也不管他听不听得懂。太可恶了,这蛮子连礼貌都不懂的吗?!他脚步奇快,没一会儿已经走出几丈开外,她骂归骂,心里还是不敢大意,迅速追了上去。高大的身躯,翻过一个丘陵,消失在她的视线之外,莫名的焦虑,瞬间涌上心头。贝贝深吸一口气,施展轻功,急着要追上去。她娇小的身躯,灵巧如燕,拔地跃起,也跟着翻过丘陵——只是,她没料到,这会杵在那儿!贝贝低喊一声,才刚刚从泥地上抬起来的小脸,又撞上他宽阔的背,小鼻子撞得好疼好疼。新仇加旧恨,她痛得泪花乱转,开始怀疑他存心欺负人。“你又怎么——”呃,搁在她眼前,这亮晃晃的东西是什么?她稍微后退一点点,接着清澈的眼儿,瞬间瞪到最大。哇!他腰上的猎刀,何时出了皮鞘了?!所有的咒骂,全被吞回肚子里,贝贝一声也不敢吭,冷汗哗啦啦的流下。她把他惹火了吗?这嫌她麻烦,懒得领路,打算在这儿宰了她?山林之间,一男一女,僵持不动。他面无表情,冷冷的看着她。她则是冷汗直流,双眼盯着那把猎刀,动也不敢动一下,脑子里不断浮现,在客栈里头,躺在他脚边的成堆兽皮——倏地,男人眸中精光四迸,猎刀一扬。两人同时有了动作!贝贝抱头鼠窜,转身就跑,一心只想着要逃命。真是糟糕透了,难道她钱贝贝命中注定,要死在这男人手上吗?呜呜,不要啊,她要是没替“乾坤堂”找到赚钱的路子,大姊会骂她的!比起穷追不舍的猎刀,大姊恼怒的模样,反倒更加可怕。猎刀飞至,发出尖锐的声音,空气被划开,她颈后的寒毛,一根根起立肃敬。“啊,别杀我!我——”求饶的话还没喊完,她的膝弯被撞了一下,双脚一软。咚的一声!贝贝五体投地的跌在地上,再度跟泥地玩起亲亲。猎刀呼啸而过,掠过她的头顶,力道极强,往前疾射。她趴在地上,双手抱着头,全身瑟瑟发抖,嘴里还念着大姊的名字,期待能保住小命——咦,没事?半晌之后,她先睁开左眼,确定自个儿没有挂彩,才又慢慢的睁开右眼。映入眼帘的,是前方两尺处,一只被猎刀砍中的倒楣兔子。锋利的刀刃,不偏不倚的把它钉在地上,送它上了西天。原来,他要砍的是免子,不是她的脑袋。贝贝被弄脏的小脸,微微发红,觉得自己窝囊极了,竟然一看见他亮刀,就逃命求饶。但这也不能怪她啊,谁要他没事生得这么森冷严酷,那双锐利的眸子,简直比刀剑还可怕。她要不是还有几分胆量,肯定早被他吓晕了。男人粮慢走过来!抓起兔子,淡淡的扫了她一眼。那张俊脸上,仍酷得像石像,但黝暗的双眸,却渗入些许笑意。贝贝趴在地上,咬着红唇,又窘又鞋恨不得挖个地洞钻进去。她确定了。这蛮子在笑她!小径的尽头,是一条清澈见底的山涧。男人捡拾乾柴,以猎刀划过皮革,擦出火花。没一会儿,乾柴燃起烈火,他把兔子剥皮洗净,抹上某种揉碎的植物,就搁在火上烤着。肥嫩嫩的兔肉,在火上烤得香香酥酥的,香气四溢,油脂滋滋作响——贝贝坐在一旁,双眼动也不动,盯着免肉,肚子里馋虫狂叫,只差没有流口水。唔,看来很好吃呢!她摸摸小腹,这时才想到,自个儿还没吃早餐。披风的内衬里,是还藏着几块乾粮,但是跟眼前的烤免肉比起来,硬邦邦的乾粮,瞬间失去吸引力。照理说,他们同行,是应该有福同享、有肉同吃。但是这只兔子虽然肥美,却还不够两个人吃!况且猎到免子的又不是她,这要是想独吞,她也只能含着眼泪看他吃。贝贝开始有些后悔,不该甩掉石冈的。要是他也在这儿,她起码还可以指挥他去找吃的。“喂,蛮子老兄,你知道吗?我在京城里是卖药的。”她自顾自的说道,想遗忘饥饿感。男人转动木棒,上头的免内转动,她的眼珠子也跟着打转。“卖壮阳药,”她补充一句。转动免肉的手,有瞬间停顿。“你知道的吧.就是——”她偏头想了一会儿,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小脸浮现,视线不小心瞄到他腰部以下,顿时觉得口乾舌燥——虽然隔着一块蓝布,但是布下的轮廓,依旧清晰可辨。她一面偷瞄着,一面回想起,早上时瞥见的那抹“春光”,她虽然是黄花闺女,却能分辨得出,跟其他男人相较,他是多么“天赋异禀”。哇,这男人要是肯跟她回京城,当“乾坤堂”的活广告,她肯定赚翻了!挥开脑子里的赚钱主意,她靠到他身旁,红唇没停歇。“我真不懂,男人为何那么在乎那档子事。来光顾的大多是男人,偶尔也会有女人,而且,地位愈高的人,来找我时就愈是谨慎神秘。”这是她心中长久的疑问呢!平时搁在心里,谁也不敢说!难受得很。现在好了,有了个不懂汉语的听众,她乐得一吐为快。身旁的男人没反应,继续烤免子。贝贝拿了根乾柴,放进火里头,偏着小脑袋。“我曾在三姊的书房里,偷偷瞧过春宫书,那是绣本,绘满了图样,但是——”美丽的小脸蛋转了转,确定四下无人,才又继续往下说。“我想,那不会舒服到哪里去吧?身子那样拧来扭去的,一个不小心,说不定会伤到筋骨。”她皱着小脸,面说着上面还伸出手,拥抱着虚拟的情人,学着春宫书上的姿势,娇小的身子扭拧着,认真的忠实呈现。“嗯,我记得是这样的,然后,双腿还要——”啪的一声,黝黑的大手,把烤免肉的木棒握断了!他的动作奇快,兔子还没掉入火堆,另一支木棒陡然伸来,又将烤肉撑得四平八稳的,没沾到半点煤灰。贝贝放下双手,清澈的眸子眯了起来,心中闪过些许怀疑。要不是那张黝黑的俊脸上,没有半丝表情,她真要怀疑,他是不是听得懂,否则,怎么会有这么异常的反应。他真的不懂汉语,对吧?贝贝在心里嘀咕着,却没有勇气发问,有些后悔,刚刚怎么说了那么多话,把心里最私密的事,一股脑儿全说了。那些可全是未出嫁的姑娘,绝对不可以说的荒唐话啊!唉啊,要是他真的听得懂,她肯定会羞愧万分,纵身跳下山崖自尽。正在懊悔的时候,兔肉烤好了。男人伸出猎刀,割下一只肥嫩的免腿,而后递到她面前。“给我的?”她指着自个儿的鼻尖,不敢置信。他点头。贝贝欢呼一声,抢过免肉,也顾不得烫,立刻就往嘴里塞。“呼,晤——好烫——呼呼——”她含糊不清的嚷着,舌头发疼,却还舍不得松口,仍旧咬着免腿儿不放。一截竹筒,出现在眼前,竹筒内有着冰凉的山涧水。她想也不想,夺过竹筒,连忙把水灌进嘴里,冰镇被烫伤的丁香小舌。才刚吞完,另一只也切好,送到她面前等着。她优雅乖巧的点头,说了声谢谢,然后就大开杀戒,卯起来努力的吃。在咀嚼的空档,贝贝还忙着对他大加称赞。“蛮子老兄,你厨艺不错呢,我看你就别当猎户了,不如跟我回京城去。”嫩嫩的小手往前伸,想去拍他的肩膀,但是伸到一半,她赫然发现,自个儿手上油腻腻的,要是拍下去,肯定在他肩头留下一个油印子。“啊,你等等,我去洗手。”她匆忙说道,娇小的身子蹦起来,咚咚咚的往山涧处走去。苗疆这儿是“山下桃花山上雪”,就算到了春夏时分,山顶仍有冰雪,山涧里奔流的全是融化的雪水。山涧冷冽,冷得冻人。涟漪之上,浮现一张清丽的小睑。她跪在岸爆拿出手绢,慢条斯理的浸湿,而后绞乾,再对着水面,仔细擦拭粉脸。擦拭得太过专心,她没有发觉,火堆边的男人,双眸不曾离开过她的动作。深幽的黑眸,在手绢滑过红唇时,眸光变得比火光更加闪亮。手绢在粉脸上绕了一趟,再度回到水里,白色的丝绸,在水中飘啊飘。“好冷喔!”贝贝小声抱怨着,再度绞乾手绢,头一次用冷水梳洗,实在不能适应。涟漪荡荡,不知何时,冒出众多诡异的影子。有人!清澈的眸子,缓慢的往上挪移,随着映入眼帘的人数增加,她的双眼愈瞪愈大,小嘴也跟着微微张开。数十个成年男人,隔着浅浅的山涧,围蓝布、配猎刀。每一个人,都横眉竖眼,冷冷的瞪着她。噢喔,看来这儿的人不太好客!“请问,各位有事吗?”她挤出笑容,礼貌的问道,小绣鞋已经准备就绪,打算开溜。没人反应,数十个大男人,仍旧摆出严肃的臭脸。她维持的笑容,悄悄往后退。谁知道她才后退一步,那些男人就举步涉水,没两二下,已经涉过山涧,不怀好意的逼近。眼看逃走不成,贝贝索性豁出去了。她深吸一口气,原处站定,小手插上柳腰,娇声喝叱,把先前向蛮子老兄喊过的威胁,原封不动的搬出来。“本姑娘可是京城钱府的人,各位要是识相,就别碍着我的路。不然,要是有个闪失!伤到我一丁点儿,钱府可不会善罢干休的!”才刚喊出口,眼前这些人男人,杀气顿消,转瞬脸色大变,像被推倒的骨牌,扑通扑通的,一个个乖乖跪倒,趴在地上瑟瑟发抖。啊,没想到钱家的名号,在这荒山野岭也管用呢这些人诚惶诚恐的跪了一地,连头都不敢抬起来,贝贝反倒有些不好意思了。“呃,别跪别跪,不用这么多礼啦,你们借个路上让我——”她顿了一下!陡然想起自个儿还有同伴。“啊,不是.是借个路,让我跟蛮子老兄过去。”她转过头去,想去找人,小脸却冷不防撞进宽阔的裸胸。蛮子老兄不知何时,已经来到她身后,默默伫立。贝贝揉揉撞疼的鼻尖,忍不住抱怨。”你这个坏习惯要改改啊,别静悄悄的走到我后头,迟早会把我吓出病来的。“呜呜,她的鼻子好疼啊!黑眸淡淡的扫了她一眼,波澜不兴。他的视犀看向地上,那一群跪地不动的人们。她可不愿错过邀功的机会,连忙牵着他的手,展开机会教育。“看吧,我就说了,钱家声名满天下,你跟我去京城,绝对不会吃亏的!”到头来,她还是想把他拐回京城,去当“乾坤堂”的活广告。地上的男人们,悄悄抬起头来,既惶恐又困惑的看着眼前的一男一女。“呃——钱姑娘,在下是瓦沙,是此山的苗主。”中年男人站起身来,鼓起勇气开口。看他的穿着仪态,显然是这群人的领袖,但是面对贝贝时,他的态度恭敬而胆怯,视线始终维持在她肩膀以下,不敢看她背后,仿佛她身后站着凶神恶煞。“啊,你就势王?”贝贝诧异的问。她原本以为,能统驭汉苗两族的,该是更剽悍威严的男人——最起码,蛊王不该是个一听见钱家名号,就吓得自动下跪的男人吧?“不不不。”瓦沙的双手乱摇,连忙否认,脑袋垂得更低。“苗有百族,我只是一族之长,而蛊王则是统领百族。”“喔。”她点点头,小脸突然一亮,咚咚咚的跑过来。“啊,你懂汉语?”她这会儿才发现,瓦沙始终用汉语跟她交谈。“势王教导的。”瓦沙说道。“那他教得还不够彻底,像我身后这位蛮子老兄,就不会汉语,沟通起来好困难呢!”她晃脑的抱怨着。所有的人,同时倒抽一口气,脑袋垂得更低,恨不得把脸埋过泥土里。瓦沙擦擦额上的冷汗,连忙换了个话题。“不知道钱姑娘,到苗疆来,是为了什么事?”“我来找蛊王。”贝贝据实以告,等着这些突然变得友善的人们,主动提供蛊王的下落。没有人敢说话,他们缩在地上,甚至不敢抬头,只差没开始挖洞。“连你们也不知道蛊王人在哪里吗?”她猜测道,有些失望,小脸垮了下来,看来好让人心疼。瓦沙於心不忍,小心翼翼的提出主意。“呃,我想,钱姑娘可以问问您身后的——”锐利如刀的黑眸,蓦地扫来。瓦沙立刻住了口,砰的一声,又跪回地上。贝贝一头雾水,转头看看身后,却只瞧见面无表情的蛮子老兄。“问谁?”她傻傻的问。瓦沙全身发抖,慢慢抬起头,瞄了贝贝身后一眼,确定性命无虞后,才敢继续开口。“呃,没、没有。我是说,蛊王就住在苍茫山上。”他伸手指着不远处,云雾缭绕的山头。“那座就是苍茫山,沿着这条山径走去,约两个时辰就能到达。”“太好了!”贝贝双手一拍,拉着蛮子老兄的手就往前走。众人松了一口气,目送两人离去,撑着的双腿,慢慢站起来。没想到,贝贝又走了回来。“瓦沙。”她唤道。扑通扑通,所有人又矮了半截。啊,怪了!苗人们喜欢跪着说话?“等我见过蛊王,办妥事情,回虎门口的路上,再慎重跟你道谢。”她感激的说道,还附赠一个绝美的微笑。“不用了、不用了,”瓦沙拚命,冷汗直流,脸上的笑容,比哭还难看。呜呜,姑娘,您就高抬贵脚,快点离开吧,要不然大夥儿都要吓死了啊!贝贝困惑的皱眉,在众人的恭送下,拉着蛮子老兄的手臂,再度出发口为了体恤他可能没走过这条路,她还自告奋勇的带路,照着瓦沙的指示,往苍茫山走去。山径宽阔,两旁巨木参天,到了苍茫山脚下,道路却一分为二。“唔,该走哪一笨”她搔搔小脑袋,瞪着那两条山路,满脸困惑。唉,这个蛊王还真古怪,没事住得这么偏僻做啥?害她必须跋山涉水,才能来到苍茫山。现在好了,眼前又有了岔路,要是选错,不知道又会绕多少远路。正在烦恼时,身后传来答案。“左边。”“喔,谢谢。”贝贝顺口回答,往前走了两步。接着,她陡然全身冻结。不对啊,她身后除了那个蛮子之后,明明就没有其他人。贝贝缓慢的回头,清澈的眸子,瞪得像小碟子般大。他站在那儿,双手交叠,好整以暇的看着她。日光之下,黝黑的身躯,更显得矫健精壮。“刚刚是你在说话?”她很缓慢、很缓慢的问道。这次,始终紧抿的薄唇,总算启了缝。“是的。”他说道,字正腔圆。她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呃,你会说话?”“是的。”“你懂汉语?”她再追问。“是的。”先前对他所说的每一字、每一句,如潮水般,全涌进贝贝的小脑袋里,她四肢僵硬,小脸发烫,周身发凉,怀疑人类是不是有可能死於极度羞窘。噢!老大,她竟然跟他说了那些诂!她没有脸面对这个男人,谁来告诉她,最近的悬崖在哪里?“那么,你又为什么知道,我该走左笨”她虚弱的问。“因为我住在这里。”不、会、吧!她闭上眼睛,仰头向着天空,沈默半晌后才开口。“呃,请问尊姓大名?”他微微一笑。“干戈。”“你不会刚好就是他们口中的蛊王吧?”这是最糟糕的猜测了!“我是。”他承认。贝贝娇小的身躯,窜过一阵。“你不是猎户?”“不是。”“那你为什么拎着兽皮去虎门口?”“兽皮是分送给家境清贫的苗人的。”原来,她从头到尾都误会了!“对不起,请等一下。”她保持冷静,礼貌的说道,提起丝裙,慢慢的走进,走到一棵大树的后方。接着,她双手握紧拳头,仰起小脸,放声尖叫。直到她将所有的羞愧情绪宣泄完毕后,她才慢条斯理的踱回来,以最优雅的姿态,对着干戈敛裙为礼。“京城钱府第五女钱贝贝!见过蛊王。”第四章入了苍茫山地界,贝贝始终低着头,眉头紧蹙着,偶尔抬起头,愤怒的瞪着前方的干戈,恨不得能扑上前,狠狠的咬下他一块肉。原来,他懂汉语。原来,他就势王。原来,让瓦沙等人跪倒的,并不是钱家的声名,而是站在她背后的他。他骗了她!这个该死的蛮子,从头到尾都在戏弄她。她愈想愈气,洁白的齿,咬着红唇,小拳头也握得紧紧的。含看在圣药的分上,她必须忍气吞声。要不然,就凭干戈欺骗她的恶行,早该捡根最粗的木棍,从背后赏他一顿好打了!唔,不行,这可行不通,他那么厉害,甚至连野狼都怕他呢!她肯定打不过的——一男一女,慢慢走上苍茫山。山径的尽头,出现一扇的铜门。铜门的后方,抒大的建筑物,看来居住着不少人。贝贝探出小脑袋,先看看紧闭的铜门,再看看他。“为啥杵在这儿,喊人来开门不就得了?”走了好久的山路,她又累又渴,好想坐下来休息。更重要的,是她昨晚在山洞里睡了一夜.还没能洗澡呢!早晨虽然经过山涧,但是碍於干戈就跟在后头,她一个姑娘家,总不能豪放的脱个精光,跳进山涧里洗澡。如今倒是好办了!他身为蛊王,弄盆热水给她这个客人洗澡,该是轻而易举的吧?干戈不理会她,跨出步伐,迳自走到铜门前。接着,他仰起头,发出惊天动地的啸声。整座苍茫山都为之震撼,山林间飞鸟惊飞,野兽逃窜,站在一旁的贝贝,则是双脚发软,拚命用食指捣着双耳。可恶!他非得吼得这么大声吗?就不能有礼貌一些,走上前去就好?啸声稍歇,无数的男人发山喜悦的欢呼,从苍茫山的四面八方涌现。女人们则是推开铜门,冲出来迎接蛊王。贝贝红唇微张,被眼前的阵仗吓住了。她压根儿想不到,这个该死的臭蛮子,竟然这么有人望,只是吼一声,就有上百个人赶来,跪在地上迎接。“蛊王,您回来了。”“山里有事吗?”干戈问。“一切平安。”一个蓝衣妇人答道。“很好,起来吧!”他淡淡的说道,走入铜门,所有人跟在他背后!既敬畏又欢欣。贝贝连忙一个箭步冲上去,伸出双手,拉住他腰上的蓝布,就怕被扔在铜门外。干戈停下脚步,低头看着她,锐利的黑眸里,看不出情绪,却十分吓人。四周一片沈寂,所有人屏住呼吸,连大气都不敢喘一下。这女娃儿是哪来的?难道势王捡回山里来的吗?不对啊,蛊王冷酷无情,哪里会乱捡东西?一个中年男人走上前来,恭敬的拱手。“姑娘,请你放手。”他小声的说道,偷偷去拉贝贝的衣袖。从来没有人胆敢触摸蛊王呢,这姑娘怎么如此大胆,扯着蛊王的腰布不放?“不行。”她,小手握得更紧。锐利的黑眸眯起。糟了糟了,蛊土要发怒了!众人倒抽一口气,有的还闭上眼睛,不敢去看那汉族少女,会有什么凄惨下场。只是,等了一会儿,可怕的吼叫声却没有响起,四周还是马声啁啾。咦,没事?只见台阶之上,娇小的贝贝,双手仍不放开,小绣鞋踮脯精致的粉脸凑到干戈面前。“我是你的客人,对吧!”她逼着他承认。他不回答。贝贝眯起眼睛,露出最甜美的笑容。“蛊王,是不是啊?”她慢吞吞的说道,小手的劲道缓缓加强。不承认是吧!再不承认,她就扯了这块布,让他跟一堆子民们“坦诚相见”!嘿嘿,到时候看他这个蛊王的脸,要往哪里搁!黑眸眯得更紧,隐隐射出怒火,俊脸上青筋抽动。她可不怕,小脸抬得高高的,跟他大眼瞪小眼,不肯退缩。含干戈既然欺骗她,让她丢尽了脸,付出重大“牺牲”后,总得要有点回馈嘛!她说什么都要捧着圣药回去,不然岂不亏大了?两人僵持不下,气氛凝重,所有人都为贝贝捏了一把冷汗,怀疑蛊王会不会发怒,举脚把她踹下台阶。只有她毫不紧张,兀自露出笑容。嘿嘿,她可是很有“把握”的啊,他要是敢碰她一下,这块腰布可就会——半晌之后,干戈陡然沈声重喝。“棘格!”“蛊王。”先前答话的蓝衣妇人,连忙上前来。“带她去汉族房,一个时辰之后.再到厅内来。”他冷冷的下达命令,转身要离开。她还不放手,得寸进尺的追问着。“这是说,你承认我是你的客人了?”这很重要呢!有了他的权势保护,她将可以在苍茫山上畅行无阻。他注视着她,缓缓点头。“谢了!”她这才松手,庆幸自个儿总算捞到一个护身符。干戈的薄唇,勾起一个难以察觉的弧度。他的眼神,不像个被迫妥协的男人,反倒像是又在思索着什么。黑眸在粉脸上停留,片刻之后,他转身继续走上石阶。连那高大的背影,都给人无限的压迫感。后头的她!精致的小脸漾满笑意,连眼儿都弯成两眉新月,总算出了一口气,报了一骗之仇。嘿嘿,她小赢一局!苍茫山上的建筑群,是一个苗族部落,以巨本与石板建成。部落内生气盎然,男人狩猎,女人绣染,小孩则在四处奔跑玩耍。几个女人,簇拥着贝贝一座院落。这儿十分雅致,左右两间厢房,与主房之间,辟出一个小院落,栽种应景的花草,显得清静典雅。“这儿的建筑,倒跟虎门口很相似,就连屋内摆设,都跟汉族人家雷同。”贝贝走入主房,水汪汪的眼儿,在屋内绕了一圈。主屋内有花厅与内室,家具以桧木雕成,使用多年,还散发着淡淡的香气,令人一踏进这儿,就觉得舒服。“姑娘,这儿是汉族房,可是苍茫山上唯一的汉式院落。”棘格解释道,在屋内转了几圈,察看还有哪儿没安排妥当。两名少女,身穿蓝染绣花衣,撩开一层白绢帘幕,里头冒出暖暖的水蒸气。“钱姑娘,蛊王命人准备好温水,请入内沐浴。”啊,干戈看出她想洗澡?那难道会读心术不成?贝贝有些诧异,但终究抵不过心巾的。她匆匆解开披风,交给棘格,走入白绢帘幕。眼前的景象,让她忍不住欢呼出声。帘幕后方,是一个原石辟成的浅浅浴池,还引入了温泉水与山涧水,调和成最舒服的水温。“哇,这挺奢华的嘛!”她低声说道,褪下衣裳,迫不及待的走入浴池。水温暖暖,她仰头靠在浴池爆舒服的叹了一口气。棘格撩起白绢,将衣裳一件件拾起摺好,又无声无息的退下!交给丫鬟去清洗。这个汉族少女,可势王带回来的客人,等於是苗疆的贵客,她们不敢怠慢,伺候得格外仔细。贝贝拿起丝络,懒洋洋的擦拭肌肤。“苍茫山上,曾有汉人居住过?”她问道。白绢后方传来回答。“蛊王的母亲,就是汉人。她去世之后,汉族房就空了下来。”沐浴的动作,稍微停顿。“这儿是他母亲的住处?”“二十年前,蛊王的父亲,担忧汉妃住不宫才会下令,在苍茫山上修筑这座汉族房。”棘格详细说道。一个男人,会为一个女人,特别辟建一楝属於她故乡的建筑。他一定是很爱她的吧?“啊,所以他会汉语?”“是的。”棘格回答,忍不住赞颂起主人的功绩。“十多年前,百苗纷乱,各族争斗不休,死伤无数,势王统一了百苗。”“虎门口的汉人,也是他摆平的?”“蛊王率领苗人,跟汉人协谈沟通,订下规矩。”贝贝沈进水中,咕噜噜的冒出不少泡泡。看来,这挺厉害的!因为母亲是汉人,干戈拥有汉苗两族的血统,才会致力於维持两族和平,苗人才能与汉人相安无事。苗人敬佩他的权势,汉人崇敬他的智慧,他在苗疆的影响力,全是他一手打下的。要不是在京城里,被大姊训练得天不怕、地不怕,恐怕碰上那双黝暗的眸子,她的双腿也要软了。“钱姑娘,请起身更衣,衣裳已经备妥了。”棘格恭敬的说道。“知道了。”贝贝起身,娇嫩的肌肤,被温水泡得,更显得动人。就连屋内的丫鬟们都惊艳不己,看傻了眼。她们取来整套的苗族衣裳,仔细的为她梳发,等到长发梳乾,再用绣带绑上。“这是你们自个儿染绣的?”贝贝好奇的问,瞧着这些衣裳,爱不释手。“是的。”棘格回答。“绣得好美呢!”她赞叹道。苗疆的多色腊染,典雅而华丽,还绣着精美的挑花绣。腰下则是一件蓝布长裤,再系上绣花飘带裙。她不排斥苗族服饰,反倒觉得新奇。入境就该随俗,更何况这些衣服真的好美,没有女人会拒绝,让自个儿更加美丽的机会。屋内忙成一团,一个少女从外头跑了进来,不断喘气。“动作快些,蛊王说了,半个时辰内,要在厅内接儿钱姑娘。”贝贝眯起眸子,有些不愉快。“我是客人,不必听他的命令吧!”她慢条斯理的说道,把绣花飘带裙扔下。“告诉他,我累了,要先睡一会儿,等睡饱了再见面。”二姊常说!睡眠是最重要的。整屋子的丫鳜瞬间脸色发白,只差没有放声大哭。“姑娘,在苗疆,是无人敢违逆蛊王的。”棘格几乎要跪地求她了。贝贝挑眉。“为什么?因为他很凶吗?”这点她可见识过了!含再凶她也不怕!只是,虽然那双黑眸很吓人,但是在严酷的外表下,这个男人还是有可取之处至少,他还会烤兔腿肉给她吃。不知为什么,想起这件事情,她心头就会暖暖软软的,像是某种束西,正在融化——她摸摸心口,弯弯的眉皱了起来,努力回想,何时曾有过这样的感觉。好像打从在客栈里,见到干戈起,她的胸口,就不时会涌现这种。门外,又一个少女奔了进来,手上还捧着丝垫。丝垫上,搁着一只银镯。“这势王嘱咐,请钱姑娘戴上的。”丫鬟上气不接下气的说道,把丝垫捧到贝贝面前。“确定吗?”棘格一脸古怪的问,有些迟疑。少女用力点头。“势王亲自递给我的,他说了,请钱姑娘戴上。”屋内几个丫鬟们互看一眼,十分讶异,却又不敢开口。汉族房空下许久,虽然每日都有仆人打扫,但从不许闲人,更别提是让人居住了。蛊王破例,首度带回个汉族女子,还让她住进汉族房,整座苍茫山,已经是议论纷纷了。而如今,蛊王竟还派人,送来这只别具意义的镯子,命令钱贝贝戴上——各种猜测,不断在众人脑海涌现,却没人敢开口。贝贝没察觉大夥儿的脸色怪异!一瞧见这银镯,就喜欢极了。“这是礼物吗?”她问。“唔,算是吧!”棘格小声的说道。“钱姑娘,您愿意戴上吗?”贝贝看着银镯,想了一想,很难下决定。虽然她讨厌干戈的霸道,但是,她却很中意这只银镯。再说,这银镯看来十分贵重,很值钱呢,放着好东西不拿,实在有违钱家家训。“这只镯子,我戴得上吗?”她喃喃的说道,拿着银镯端详。棘格打蛇随棍上,连忙点头。“可以、可以,戴得上的。”她拉起贝贝纤细的手腕,把银镯套上去,再撬开锁头,按下一个精巧的开关。啪的一声,银镯扣紧,刚好环住她的手腕。丫鬟们站在一旁,瞧见银镯戴上去了,有志一同的福身,对待贝贝的态度,比先前更加恭敬。她眯起眼睛,先瞧瞧丫鬟们,再抬起手,瞧瞧手腕上精致的银镯。这只银镯,铐得牢牢的,像是一个小小的枷锁。呃,这只是一个普通的礼物,对吧?那么,为什么她心里会突然觉得,自个儿像是误上了贼船呢?入夜之后,贝贝才姗姗来迟。高坐在厅内的那个男人,令她震慑,几乎无法呼吸。干戈高坐在厅内,巨人的石椅上,铺着兽皮。四周明亮的烛火,让他的双眸深邃闪亮,更加威严,像尊高大的异教神只,令人敬畏臣服。棘格及众多少女,站在门前行礼,不敢入内,轻手轻脚的将木门关上,不打扰两人。深幽的眸子,在她身上转了一圈,俊脸上没有表情,只有浓冽的眸光,证实他万分满意於她的苗族装扮。“你来迟了。”干戈说这,口吻不悦,视线却没有挪开。在苗疆之中,从没人敢忤逆他。男人尊敬他、女人畏惧他,而这个汉族小女人,才一到这儿,就公然违抗命令,给他下马威?!贝贝耸肩,可没被吓着。“只是迟了一会儿。”要不是棘格苦苦哀求,她还打算先跳上床,好好睡上一觉,再来见他。干戈的黑眸眯起,却仍不动声色。“往后再迟了,伺候你的那群丫鳜就必须受罚。”她瞪着他!克制着上前踹他一脚的冲动。“你这个野蛮人,竟敢威胁我!”“这一路上,你不是总称我为蛮子?”他反问,不为所动。提到路上的事,就像在她面前投下一朵烟花似的,她猛地蹦起,气得脸儿发红。“你这个骗子,居然还有胆子跟我提路上的事!”“骗子?”干戈挑眉,对她的指控很感兴趣。“从没人这么咒骂过我。”事实上,从来没有人,敢用这种声量对他说话。“那是因为,碍於你的臭脸,他们才不敢说实话。”贝贝嗤了一声,咚咚咚的冲上前,双手插腰,像头小猫咪般对他咆哮。“是吗?”他淡淡的问道。“别装傻,先前的帐,我都还没跟你算呢!”她伸出纤纤玉指,指着那张俊脸开骂,心里恼怒极了。“你这个,明明就懂汉语的。”这个王八蛋,竟然还装糊涂?!想起自个儿先前出的糗,她又气又鞋无法决定是该先去跳崖自杀,还是先杀了他灭口。“我没说不懂。”这一次,他的薄唇,真的弯成了微笑的弧度。“可是!你、你骗了我,让我、让我——”那些羞人的事、羞人的话,她可没法子再说出口!他挑眉,等着她开口。噢,可恶!贝贝跺脚,既尴尬又愤怒,压根儿无法说出光前的糗事,只能挫败的转身,想夺门而出,不再跟可恶的干戈共处一室。只是,跑没两步,小绣鞋陡然停住,在门前煞车。不行不行!生意重要,她不能被怒气冲昏头了!就算他再恶劣,她还是必须保持理智,完成大姊交代的任务,才能回去交差。连续深吸几口气后,贝贝握紧小拳头,再度走回干戈面前。“好,山林里的事,咱们就一笔勾消,我来找你,是为了——”“我知道。”“啊,你知道?”“在客栈里,我听见了。”他简单的说道。“那好,我就不用绕圈子说客套话了。”贝贝挤出最美丽的笑容,甜甜的望着他。“我想借圣药。”她开门见山的说道。“不行。”他甚至没有考虑!甜美的笑容,稍微僵了一下。“那,你抱出来让我瞧瞧。”凭她的经验,只要看到药品,应该就能猜出成分了。到时候就算他不借,她回京城后,照着调制一份就是了!“不行。”笑容快挂不住了。“那你告诉我,圣药摆哪儿,我自己去瞧。”“不行。”笑容绝迹,小脸上的表情,转为狰狞。“喂!你这个人.怎么这么难商量啊!”她咆哮着,小脸往前凑,掌心刺痒着,好挥拳打掉他脸上淡漠的表情。“我只是借个药,又不是什么大事。再说,我借药,也是为了救人。”当然,救人之外,也能替“乾坤堂”赚进大笔银子,这可是皆大欢喜的事啊——干戈的表情没有变,静静瞅着她。“那坛药,除了我之外,旁人碰不得。”“为什么?”“不为什么。”冷淡的态度,转为强硬,看着她的黑眸,闪过严厉的光芒。贝贝咬着唇,被那气势压得没胆子顶嘴,心里却嘀咕着不停。含骗人!她才不信呢!这肯定是推托之词,圣药不许外人碰,八成是因为他很小气吧?小脑袋愈垂愈低,红嫩的小嘴,偷偷的在做着无声的咒骂,粉脸上的表情丰富极了。她的模样,全被干戈尽收眼底。“镯子戴上了吗?”他陡然问道。她没好气的开口。“戴了——啊!”冷不防手上一紧,手腕已经落入他的大掌里。男人的手,又热又大,跟她的白嫩纤细形成强烈对比。源源不绝的热力,从他的肌肤涌了过来,烘得她的粉脸儿也红了。“唉啊,你放手啦!”贝贝低喊着,却甩不开钢铁般的箝制。他这么握着她,她根本无法动弹,更别说是挣脱了。干戈反倒加强劲道,将她拉到面前,居高临下的俯视着那张小脸。“在苗疆的一日,镯子就不许取下。”他徐徐说道,的呼吸,吹拂过她的粉脸与手腕。讨厌,他的口气怎么那么强硬!“为什么?”就算心里发慌,她嘴上还是不肯认输。幽暗的黑眸,浮现神秘的光彩。“这么一来,他们才会知道,你是我的人。”咳!他的人?!“喂喂喂,我是说要当你的客人,没说要当你的人啊!”这可差多了啊!“苗人把女人带回屋里,不是当客人。”干戈勾起薄唇,微微一笑,眸光深浓。那是当什么?一句话在舌尖滚啊滚,但她硬是咬住舌头,没问出口。心里有预感,他的答案,绝对会吓坏她的,她还是别多嘴,暂时装傻的好。

“钱贝贝。”干戈唤道。

这是他第一次喊她的名字。“蛊王有何吩咐?”她瞪着他,嘲讽的问道。他看着她,半晌后才宣布。“我要你留下。”第五章情况真是太糟糕了!她想借圣药,干戈不许。她想看圣药,干戈不许。就连她想离开,干戈也不许。“为们么?”被拒绝数次后,贝贝发火了。贝贝可不是这么容易被打发的,她发挥死缠烂打的精神,跟在他身爆碎碎叨念着,不断重复自个儿的要求。今天,是她第五次提出要求。干戈照例面无表情,没理会她,低头察看蓝靛草,高大的身躯在广场上走动巡查,身后则跟着一堆等待他下指示的管事。“今年土布的织量有多少?”“回蛊王,共有一千六百多匹。”“分出两百匹,绣上挑花绣。剩馀的一千四百匹,以蓝靛浸染,完成之后,再分出七百匹,浸入红水,染为红布。”管事点头,匆忙记下。他领着众人,愈走愈远,压根儿没再理会贝贝。她哪里忍得下这口气?粉脸上怒气冲冲,娇小的身子,气得瑟瑟发抖口可恶,敢不理她?!她在原地站定,深深吸一口气,气灌丹田,接着放声大喊。“干戈!”此声一出,他总算停下脚步,深邃的黑眸扫了过来。不只是他,整个广场全停下动作,目瞪口呆的看着她,有人还不忘掏掏耳朵,怀疑自个儿听错了。呃,打从苍茫山大寨以来,可从没人敢当着蛊王的面,喊他的名讳;这个汉族少女是胆大包天,还是活得不耐烦了?“太好了,你总算回头了。”贝贝冲上前去,扯住他的衣袍,庆幸自己用对了方法,总算赢得他的注意力。“有事吗?”干戈问道,口吻冷淡。“啊,你这么快就忘了?我刚刚说了啊,我要回虎门口去。”既然拿不到圣药,她何必留下?干戈是说过,要她留下。但是她左想右想!还是想不出,她有什么理由必须耗在这儿。她是个外族人,处在这儿显得格格不入,人们对她虽然亲切有礼,但是目光全都怪异得很,像在暗暗商量着她不知道的大事。黑眸扫过期待的小脸,浓眉稍稍一蹙。“不行。”他维持原判,对她急着想回家,显得有些恼怒。贝贝不高兴了。“为什么?”她追问,小手没放开。“路上会有瘴气。”干戈淡淡的说道。“然后呢?”瘴气跟她回家的事有什么关系?“瘴气有毒。”贝贝深吸一口气,克制尖叫的冲动。“蛊王大人,求求你,一次把话说完好吗?”旁边的管事看不过去,怕蛊王发起火来,把这美丽的姑娘扔进狼堆里,连忙上前打圆场。“钱姑娘,蛊王这是为您着想啊,瘴气对人体有害,吸入了心肺后,半刻内不救,就药石罔医。”管事恭敬的说道,脸上堆满笑。“我在来的路上,怎么没碰上?”贝贝狐疑的问。“呃,可能是因为有蛊王带路,所以——”她脑中灵光乍现,突然想到个好方法。“那简单,只要他再带我回去,那不就行了?”“不行。”前方不远处,传来冷冷的回答。又是不行?!贝贝快失去耐性了!她硬是挤开管事,凑到干戈身边去,娇小的身子,只差没贴进他宽阔的胸怀。“为什么?”她质问。“我没空。”“那你派别人送我回去啊!”“这个月份,苍茫山上的所有人,都必须筹备苗年,送派公粮,没人有那闲工夫。”干戈伸出手,拎起怀里的小女人,搁到旁边去,免得她挡住去路。贝贝歪着小脑袋,努力想着,自个儿该怎么办。想啊想的,她的思绪,还是绕回那坛圣药上头,那可是她这趟的重要目标,就算机会渺茫,她也不能轻易放弃!“唔,那我们打个商量好不好?你别那么固执,既然我要留下,那么至少也让我帮些忙,例如去存药房里,帮你瞧瞧,缺了哪些药,需要补齐的。”她笑得格外甜美,无辜的对他眨动双眸。早就打听出来,他那坛宝贝圣药,是搁在存药房里头的,那么,只要让她逮着机会,能够溜进去,那就——嘿嘿——干戈转过头来,冷冽的黑眸,像利箭似的,把她钉在当场。“你不许接近那里。”他一字一句的说道,语气冰寒。她打了个冷颤,小脑袋不争气的垂了下来。“唔,我只是——”黝黑的大手,倏地伸来,扣住她的下颚,强迫她抬起头来。干戈严酷的俊脸,靠在她前方好近好近的地方,近到她可以看见,他眼里正跳跃着怒火。“不要违抗我的命令。”他警告着,锐利的目光在小脸上绕了一圈。“呃,我——”她鼓起勇气,还想说话。干戈眯起眸子。像变戏法似的,咻的一声,她的勇气立刻消失不见,整个人像泄了气的皮球,被他捏在手里,可怜兮兮的着,再也没胆子提要进存药房的事。半晌之后,他总算松开手,不再瞪着她,转身再去处理事情。全广场的人,全都松了一口气,暗地里拍拍胸口,庆幸蛊王没有当场发怒,把这个小女人给宰了。贝贝却没那么识时务,警报一解除,她立刻把恐惧抛到脑后,凝聚勇气后,再接再厉的凑上前来。“喂,那你倒是说说,我什么时候才能卓”碍於“恶势力”,她可能真的跟那坛神秘的圣药无缘了。他停下脚步,低头看入她清澈的眸子。“等我想让你离开的时候,你才能离开。”贝贝皱眉。“你要是永远不想让我离开呢?”干戈黑眸一闪,神色似笑非笑。“那就留下。”他转身离开后,贝贝像被巨雷劈中似的,杵在原地动也不动,眼里含着泪水,只差没有放声大哭。留下?永远的留下?呜呜,她不要啊!不许借是吧?好,没关系,山不转路转,她还是有法子。贝贝决定用偷的!打从先前,干戈在厅内,对她说的那些话,让她心儿慌慌,却又没胆子问清楚。而白昼在广场上,他又当着所有人的面,暗示要永远将她留在这儿。想起他说这句话时,眼中闪过的光芒,贝贝忍不住心跳加速。更让她不解的,是当他宣布完毕,广场上的人,全不约而同的发出欢呼,还对她露出灿烂的笑容,冲过来拥抱她。然后,男人们开始动手,把银饰全塞进她怀里;女人们也没闲着,把漂亮的绣花飘带裙解下来,争先恐后的送给她。她几乎要被礼物淹没了,银饰与飘花带,不断被送进她怀里,多到她抱不动,必须由伺候她的丫鬟们代劳,捧回汉族房里搁着。他们为什么送她礼物?这代表什么意思呢?贝贝不敢再去想,心里却火速打定主意,决定快点偷药,之后潜逃出境,免得后患无穷。皓月当空,苍茫山上寂静无声。所有人都睡着后,她偷偷溜出来,蹑手蹑足的穿过广场。她先在干戈居住的主屋前探头看了看,确定里头黑漆漆的,没有半点灯火。太好了,看来那已经睡了!“乖乖睡啊,最好一觉到天亮,可千万别醒过来。”她用最小的声音说道,祈祷干戈能够好梦连床。祈祷完毕,她悄悄退开,以乌龟爬行的速度,摸索到一楝小小的建筑物前,一路上还不断回头,怕干戈会陡然醒过来,冲出那扇门来逮她。这儿的人们,对她伺候得格外体贴,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溶了,她有疑问,他们肯定是有问必答。只是,当她提到存药房,众人就像吃了哑巴药似的,只会不断,效法蚌壳,把嘴巴闲得紧紧的,问不出半句话来。贝贝花了好大的功夫!才从丫鬟的嘴里,套出端默知道存药房是在哪儿。据说,这儿是干戈的禁地,除了他之外,没有半个人敢靠近。丫鬟们还告诉她,凡是未经允许,私自存药房的人,都会遭受可怕的责罚。问题是,嘿嘿,没有人知道她溜进来,有谁能罚她呢?贝贝盘算着,只要偷到圣药,就翻出随身的所有银两,雇个向导,带她回虎门口。就算是干戈在这儿再有权势,但是有钱可使鬼推磨,看在银子的分上,总有人愿意带路吧?娇小的身子,在存药房前站了半晌,凝聚勇气,接着才伸出的小手,慢慢推开木门。门上没有锁,只是用石头挡着,经她一推,无声无息的打开。据说,在干戈的领导下,苗人能够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宵小盗贼,在这儿算是完全绝迹了。也拜此处治安良好所赐,存药房没有上锁,她才能顺利的溜进来。月光从窗口流泻入内,存药房内一片银光。空气里有药草的气息,她深深吸了一口气。熟悉的气味,让她紧张的情绪,稍微平静了些。她在京城里的房间!也是堆满了草药,她对这种气味再熟悉不过了。眼前有无数大大小小的药瓮,她暗暗咋舌,伸出小手,摸过一个又一个的药瓮,还不时凑到瓮上,抽抽小鼻子,想藉气味分辨内容物。真是糟糕啊,她竟然忘了问,圣药到底是装在哪个坛子里了,这儿满坑满谷,不是药瓮子就是药坛子,要是一个个找,恐怕花上半个月都找不完。不过话说回来,以干戈那种冷酷的态度,她就算真的开口问了,他只怕不会告诉她,反倒会把她拎到眼前,用最冰冷的眼神瞪着她,直到她恨不得吞下舌头。月光明亮,贝贝冷静思绪,开始了找药的重要工作。她先打开几个药瓮,把小手探进去,拿出一些药草,判断里头的是什么东西,摸索着干戈放药的顺序。邻近门口的那十来瓮,摆的都是丁香大枣、川贝天麻等等寻常药物。搁在木架子上的,则是人参、阿胶一类,较为贵重的药品。顺着木架子再往内赚里头的药品,就全是她没见过、没闻过的东西了。“真是的,那干么在这里摆了这么多药?”她一边找着,一边还不忘抱怨,小脸上已经沾满灰尘,看来狼狈极了。月光照不到的地方,十分的黑暗,她盲目的摸啊摸,隐约听见,屋内响起某种声音。那声音很低很低,却也很诡异,让她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她胆怯的停下脚步,先在心里,从一默念到十,才鼓起勇气,转过头去察看。“什么人?!”她低喝一声,为自个儿壮胆。无人回答!四周看不见半个人影,声音却不断的传来。呃,看来是没有人喽?那么,是什么“东西”在那儿发出声音的?贝贝连连深呼吸,克制着逃走的冲动,硬着头皮往前走去。在存药房的最里头,有着一个古老的药坛子。她先是呆了一下,接着眉开眼笑,像遇见久别重逢的亲人似的,立刻冲上前去,用力抱住那个药坛子。“嘿嘿,可被我找到了!”贝贝低嚷着,要咬住拳头,才没有发出欢呼。会藏得这么隐密,可见干戈非常重视它。她直觉的知道,这坛子里装的,就是传说中的圣药。这坛子黑漆漆的,上头雕着古老的花纹,还沈重得很,也不知道是装了什么神秘药草。她用尽吃奶的力气,才勉强把坛子抱了下来。抱住坛子的时候,那声音又出现了。这一次,声音靠得很近,近到就像是从她怀里的药坛中发出的。“啊!”恐惧瞬间战胜理智,她低叫一声,想也不想的松开手——哐啷!坛子碎裂的声音,在深夜里格外刺耳。“唉啊,糟糕!”她瞪着满地溅开的黑色药汁,整个人都呆住了。呜呜,要是让三姊知道,她手脚这么不俐落,连偷个东西,部会把东西给跌了,非罚她扎上半个月的马步不可。随着那声碎裂声响起,整座苍茫山都起了骚动,每个人都被惊醒。“怎么回事?”有人嚷道。“有声音,像是有东西被砸了。”干戈的声音响起,冷静泰然,不含半点睡意。“去存药房看看。”他淡淡的说道。苗人们齐声大喝,领了蛊王的命令,成群结队的拿着火把、举着木棍,往存药房群聚过来。贝贝立刻察觉,情况对自个儿不利。她掏出手绢,弯下腰去,想吸些药汁当样品,接着就溜之大吉。指尖才刚碰到药汁,漆黑的液体突然像活过来了般,化作无数的黑色小涩在月光中扭动。可怕诡异的画面,让她发出尖叫,急着想逃。但是那些黑蛇察觉到人类的温度,嗖嗖的滑行着,纷纷聚集到她脚下,接着就透过小绣鞋,往她体内钻去。“啊,不要啊!”贝贝尖叫着,在原地又蹦又跳,急着满身大汗,根本顾不得此刻的宵小行为,会不会被人发现。只是一眨眼的功夫,黑蛇全不见了,满地只剩下药坛子的碎片。她脸色惨白,立刻脱下绣鞋察看。白嫩嫩的脚心在月光下,也看不见任何伤口,甚至不觉得疼痛。她只觉得胸口闷闷的,所有的道,像是被某种力量封住,使不上力气。不好了、不好了!大大的不好了!就算她再不懂苗疆的药物,她也能知道,这坛药实在太过诡异了。而如今,这些药一滴不剩的全钻进她身子里,天晓得会发生什么事。贝贝强迫自己镇静,屏气凝神,打算运功,凝气冲开道。谁知,才一运功,血液如黄河决堤般四处奔窜,纳疼痛益发强烈,令贝贝心中一阵慌乱,哪里还能凝聚真气,只得赶紧抱元守一,想要压制住纳椎心刺骨的疼痛。痛!好痛!砰的一声,木门被踹开了,无数的火把将存药房照得明亮无比。所有的苗人,瞪大眼睛、张大嘴巴,呆滞的看着在地上打滚的贝贝。“啊,是钱姑娘。”有人喊出来了,没想到半夜里的小偷,竟是苍茫山最重视的娇客。“痛——”她喘息着,视线蒙胧,全身不断。棘格奔上前来,扶起不已的贝贝。“钱姑娘,您没事吧?”“痛——”她无法说话,只能吐出这个字。疼痛愈来愈剧烈,像是要把她的身体撕裂,到最后就连呼吸都是艰难的。她发出低呜,像受伤的小动物般,蜷成一个小球儿。完蛋了!她是不是要死在这儿?一双强健的臂膀,将她抱了起来,搁在怀中。热热的体温,跟耳边强而有力的心跳,虽然没办法缓和疼痛,却也让她稍微安心了些。贝贝抬起头,看见干戈面无表情的俊脸。“救我——救我——”她低喊着,抱着他不放,眼泪沾湿了他宽阔的胸膛。严酷的俊脸,有瞬间的扭曲。接着,她眼前一黑,昏过去了。第六章贝贝眼儿还没睁开,红唇倒先逸出。老天爷啊,好痛!先前万箭穿心似的疼痛不见了,但是她的四肢又酸又疼,活像是被大石头压了一夜。她睁开双眸,发出要死不活的,像个小老头,一边,一边慢吞吞的爬起来。在卧房外的棘格一听见有动静,连忙冲了进来,急着要她躺回。“钱姑娘,您别动啊!”棘格嚷着,拿了个枕头,搁在贝贝身后,让她能够半躺着。贝贝不情愿的躺下,看见棘格忙得像个陀螺,又转出卧房,去端了碗汤药。“您昨晚折腾了一整夜,肯定累坏了。来!先把这碗药喝了。”棘格说着上面把汤药往贝贝的唇边送。苦苦的药汁才一入口,美丽的小脸就猛然一皱,揪得像颗包子。她只喝了半碗,就宣告投降,急着把药碗推开。棘格端了一碟梅糖来,让她祛除嘴里的苦味,嘴里也没闲着。“钱姑娘,您昨晚怎么不好好睡着,三更半夜的,一个人摸去存药房做什么?”“唔,我——”一小脑袋往下垂,不敢面对现实。棘格没发觉,自顾自的说着。“昨晚啊,你那模样可把我们吓坏了,蛊王抱着你回来时,脸色也难看得吓人呢!”那是他生来就是一张臭脸吧!贝贝在心里偷偷嘀咕,却没胆子说出来。她不但寄人篱下,竟还忘恩负义的跑去偷药,落得人赃俱获。最糟糕丢脸的情况,偏偏全给她遇上了,干戈还肯收留她,没把她一脚踹下山,就算是她祖上积德了!不过,照棘格的态度看来,干戈不知是对苍茫山的人们说了些什么,他们仍旧将她奉为上宾,没将她当成偷儿。“蛊王在这儿陪了您一整晚,不许旁人碰你,亲自压着你的手脚,就怕你伤到自个儿。”棘格眯着眼,对着贝贝微笑。她是旁观宅当局者还迷迷糊糊的事,她可是早早就看穿了。的贝贝眯起眼睛。啊,找到凶手了!肯定是干戈压住她,她的四肢才会那么酸痛!可恶啊!他壮得像棵大树,竟敢压在她身上,难道就不怕压碎她?脑子里闪过干戈压着她,的身躯,悬宕在她的身上。他的手掌,扣住她的手腕;他的身子,密密实实的压着她——一股,陡然袭上粉颊,贝贝陡然双睑羞红。呃,会不会那碗药有问题啊?为什么她突然觉得身子有些发热?“钱姑娘,您好些了吗?蛊王吩咐了,姑娘您一醒来,就请过去厅里。”棘格说道,取来她的披风,在一旁等着。“他要见我?”她小心翼翼的问。“是的,说是有要事,必须跟您谈谈。”贝贝抓抓小脑袋,很想逃赚却又悲哀的知道,目个儿根本无处可逃。干戈要跟她谈什么呢?他会把她扔进牢里吗?唔,不对,他若是要惩罚她,就不会把她抱回汉族房,更遑论是还费神的守护了她一整夜。怀着忐忑不安的心,她穿上披风,慢吞吞的朝主屋走去。低沈的声音,由门内断续传出。贝贝走到屋子前头,双手攀着门框,悄悄探出一颗小脑袋,观察内部状况。门内的讨论声停止,接着,低沈的声音再度响起。“进来。”干戈唤道,老早就瞧见她在门前鬼鬼祟祟。贝贝咬着唇,知道躲不过了,只得叹了一口气,走入厅内。“钱姑娘,您身子还好吗?”一个管事拔得头筹,箭步冲上来,恭敬的询问。“我没事了。”话才刚说完,又有人围过来,忙着问候关心。“身子还疼吗?”“昨晚可把大夥儿吓坏了。”“是啊是啊,您受苦了呢!”这边谈得正热烈,冰冷的声音却陡然响起,立刻冻结了众人的满腔关怀。“出去。”没人敢再吭一声,全都脚底抹油,争先恐后的冲出大门,甚至不敢回头看一眼,剩下被疲劳轰炸过的贝贝,还愣愣的杵在原地。她也是很想跟着逃走的啦,但是她直觉的知道,她要是胆敢朝门的方向挪动一小步,干戈肯定会立刻冲过来。连连深呼吸几次后,她抬起小脸,勇敢迎视他那张严酷的俊脸。“棘格说,你有事找我。”干戈先是冷冷的瞅了她半晌,之后才面无表情的开口。“我警告过你,不许接近存药房。”“呃——”“我也说过,那坛药除了我之外,旁人碰不得。”“唔,我现在知道了。”小脑袋垂到胸口,用最小的声量回答。呜呜,别骂嘛,她心里也很后悔啊!想起昨夜诡异的情形,贝贝打了个冷颤,只觉得脚心发痒,像是那些黑涩又在那儿窜来窜去。清澈的眸子转啊转,无意间瞧见,干戈的手腕上,有一圈青黑泛紫的伤痕,看起来像是被某种动物咬的。看那伤口,又肿又紫的,肯定疼极了。怪了,他的身手矫健,任何猛兽都不是他的对手,哪有什么动物,有这么大的能耐,能够咬得到他?她盯着那个咬痕瞧,脑子里却突然想起,棘格先前说过,昨日夜里,在她痛极的时候,干戈亲自压着她,就怕她伤到自己。啊,难道,那个咬痕是——贝贝心中一乱,那的暖流,又悄悄的在胸口泛滥成灾。意识到干戈扫来的视犀她连忙清清喉咙,偷偷喝令自个儿不能失态。“呃,对了,那个坛子里,装的到底是什么东西?”她故意转移话题,还踩紧小绣鞋,就怕又有怪东西要溜进去。“蛊。”“嗄?”“那里头装的是七日蛊。”啊!贝贝的小脸,瞬间转为雪白。该死!大姊肯定是忘了提醒她,苗人除了善用药,也善用蛊。“你是说,钻到我身子里头的,势毒?”她乾着嗓子问道,连声音都开始,身子更是抖个不停。从小熟读医书,她当然知道何谓蛊毒。书上记载,苗疆地区多蛊,在每年五月五日的炙阳之日,取百种毒虫!放到不见光的坛中,让毒虫自相残杀,最后留下来的,就势。她脑子里思绪乱转,不断浮现,书上记载的,那些中蛊的人,总是得了好可怕的怪病,最后以最离奇古怪的方式惨死——哇,她不要啊!“为什么苗人们还说那是圣药?”她快哭了。“以讹传讹,自然会有误传。”干戈平淡的口吻,就像在讨论天气。“那些人明明就说了,那坛药能够令人百毒不侵。”她忿忿不平的质问,又气又慌,心里简直没了主意。“人都死了,当然百毒不侵。”呜呜,完蛋了,她要被自个儿的好奇心害死了!“但是我现在没事啊!”贝贝急忙的说道,从椅子上跳起来,在原地跳啊跳,证明自个儿很健康,顺便也试试看,能否把体内的毒虫给跳出来。“现在是没事,但是七日之后——”干戈只把话说了一半。贝贝的心也被吊到半空中。“七日后会怎么样?你倒是说啊!”“这种蛊,初时会疼上一个时辰,隔六个时辰后再度发作。以此类推,疼痛时间增长,到了第七日,中蛊者将会活活痛死。”他徐缓的说道,照着她的要求,把情况说得格外仔细。传说中,这种死宅魂魄俱销,甚至不能转世。人们对这坛蛊充满恐惧,对干戈更是又敬又怕,暗地里称他为销魂蛊王,就怕惹上他,不但要活活痛死,就连魂儿都没了。放眼整个苗疆,就只有贝贝不知死活,还敢往存药房里闯。难怪存药房不需上锁,任何稍微有脑袋的人,都知道该远远的避开那儿,哪里还会闯进去乱翻?贝贝快昏倒了!焦急之中,她脑中陡然灵光乍现,闪过一个法子。“对了,这蛊是你的,你就一定知道解蛊的方法。”她抬起头,急切的问道,紧握住最后一线希望。“你这蛊毒.不好解。”干戈冷冷的回答,黑眸深幽。“我才不管好不好解,花多少钱都可以,你马上替我解!”她喊道,从口袋中翻出银子,用力砸他。他不屑一顾,闪过迎面飞来的银两,端起茶碗,好整以暇的喝着苦涩藤茶。“钠是用我的血养的,只有我能解,解的方式也不同於一般。”贝贝冲上前上,双手揪住他的衣袍,用力摇晃这个可恶的男人。要不是一条小命还握在他手上,她真的好想用力踹他几脚。“什么方法都好,快动手啊!”她咆哮着。他看着她,半晌之后才宣布。“你必须跟我。”嗄?!“合——?”她瞪大眼睛,小手僵住,忘了要掐他脖子。干戈点头。“呃,你的意思是,呃,可以请你解释得清楚一些吗?”会不会是这两个字,在这些蛮子的语言里,是指别的意思?她满脸期待的看着他,期望那张薄唇里,会吐出别的意思。“跟我睡。”他的话,打破她的期待。“呃……只是睡吗?”她还不死心。干戈看着她,微微勾起嘴角。“都做。”都、都做?!为了解除蛊毒,她必须跟干戈——呃——娇嫩的粉脸,因为这惊世骇俗的提议,迅速转为嫣红,但是一想起那椎心刺骨的疼痛,她没有迟疑,立刻就下了决定。“好,我认了,那你来吧!咱们速战速决!”她脱下披风,娇小的身子往他坐着的兽皮上一跳,像个祭品似的四肢张开,全豁出去了。好吧!就当是被狗咬了。反正她这辈子也不打算嫁人,把清白给了这蛮子,说不定还能省去一些麻烦。等干戈蛊毒解了后,她就要马上开溜,即刻回京城去,这辈子再也不见这冷酷的半裸男人,彻底把这丢脸事儿给忘了!她闭起眼睛,准备“从容就义”,干戈却只是睨着她,动都不动一下。“不只是今晚。”他又开口了。啊?“那要多久?”她抬起小脸,眯起眼睛。黑眸直视着她,平静内敛。“七日一回,为期三年。”“三年!”她从兽皮上跳起来,小脑袋摇得像博浪鼓。“不行不行。”说什么都不行!要是那么频繁的跟他——呃,那她岂不是成了他的……情人?那两个字,让她粉脸嫣红,羞得心儿直跳。他没有强求,只是耸肩,起身往外走去,淡淡的丢下一句话。“你可以慢慢考虑。”考虑?这有什么好考虑的?她清白的身子,为了解蛊毒,白白让他占便宜-已经驶荒唐的了。更糟糕的是,为了免去疼痛,他们每七日就必须——噢,不行不行!她宁可痛死,也不会答应这种事情。两个时辰后,时间一到,蛊毒再度发作。“啊!”尖叫声传遍苍茫山,令所有人都为之僵硬。那声音愈来愈痛苦,还伴随着束西被摔碎的声音。接着,不到半晌,就看见贝贝从汉族房里冲出来,跌跌撞撞的穿过广场,踹开蛊王主屋的大门。“干戈!”她尖叫着,已经疼得冷汗直流。高大的身躯!缓缓站了起来,黑眸瞟向她。“随便你要花几年都好,快点,帮我——帮我。”贝贝扑进他怀里,主动去剥他的衣裳。蛊毒太过厉害,她痛得难以忍受,先前豪气干云的决心,老早就抛到九霄云外去了。痛,她好痛啊!他怎么还不救她?贝贝圈住他的颈项,凑上红唇,笨拙的吻着他的脸、他的颈项、他的胸膛——“你决定了?”低沈的声音,从头顶上传来。她胡乱点头,小手没闲着,不断在他身上乱摸,只求他快些大发慈悲,替她解除疼痛。深幽的黑眸中,闪过一抹光亮。干戈抱起她,住房间走去,他的脚步很快,抱着她的动作,沈稳中却有着内蕴的温柔。房内陈设简单,角落有一张人石床,上头铺着厚厚的兽皮。朦胧之间,贝贝神智恍惚,只觉自个儿被放上床,而干戈的唇、的手,开始在她身上周游。她还好痛,但是他带来的奇妙感觉,一点一滴的驱逐那些痛楚。她咬着唇,额上浮现点点汗珠,小脑袋在兽皮上左摇右晃。几日之后,各式各样的奇珍异宝,从苗疆百族陆续运抵苍茫山。蛊王大婚,这可是苗疆的天大喜事,百苗的族长们,跋山涉水的前来祝贺,好奇的想看看,冷酷的蛊王,娶的究竟是哪个女子。这昭告天下的场面,可让贝贝脸色难看极了。讨厌啊,明明是件丢脸的事儿,为什么会弄得人尽皆知?这么一来,这些人全部都会知道!她是因为蠢得中了蛊毒,才会爬上他的床,恳求他要了她。其实贝贝也不是没想过,要跟干戈私下协议,言明不许对外声张。但是那天她穿过广场,闯进他屋子里,苍茫山上所有的人,全都可以当证人。据说,那日她还没踏出干戈的房门,蛊王大婚的消息,就已经传遍附近几个部族了。她看着络绎不绝的贺客,心里就是不痛快,忍不住凑到干戈身边发问。“为什么他们就这么肯定,我一定会嫁给你?”她跑到大厅来质问他,视线却落在宽阔的胸膛上,没有瞧他的眼睛。虽然两人已经有过肌肤之亲,但是她还是不习惯面对他。尤其是在白昼里,一瞧见他,她就会回想起夜里的亲昵时——想着想着,的脸蛋.又变成了红苹果。干戈看着她,面无表情。“除非你想死,否则你就会嫁我。”含这回答太可恶了!“但是,我只是说跟你——呃,让你替我止痛,又没答应要嫁你——”她一面说着,粉脸泛红,愈垂愈低。“我愿意娶你就行了。”他简单的说道,没冉理会她。贝贝问了一肚子的气,唧着红唇回自个儿屋里去。回屋的路上,不断有人上前,对着她恭贺道喜,或是送上珍贵的礼物。等回到汉族房里,情况更是失控,各族运来的礼物,早已经堆到了庭院里,她连要找个地方站都很困难。贝贝艰难的挤开礼物,往卧房摸索前进。才一回到卧室,她双眼忍不住亮了起来。摆着华美精致的苗族嫁裳,那件绣花飘带裙,绣工精致非凡,简直是巧夺天工。除此之外,嫁裳之上,还有着一顶银冠,以及众多白银首饰。她坐在床沿,抱着银冠,心儿又开始乱了。事情闹得这么大,她看来是躲不过了。只是,她真的要嫁给干戈吗?被绑在他身边三年是一回事,成为他的妻子,又是另一回事啊!她真的留在这儿,跟他做一辈子的夫妻?再说,她成婚的消息要是传回京城,肯定会引起轩然。呃,不对,大姊要是知道,她嫁给了蛊王,肯定高兴极了,说不定还会抱着算盘,开始计算能靠着这层关系!替钱家捞到多少好处。想到这儿,贝贝重重的叹了一口气。她困扰极了,觉得不情愿,却又想不出任何理由拒绝。棘格捧着满手的礼物.从外头走进来,满脸都堆满了笑容。“汉妃,您瞧见这些衣裳跟银饰了,还满意吗?”她兴高采烈的说着,还端起银冠,喜孜孜的替贝贝戴上。啊,蛊王挑的新娘,可是美极了呢!多少族长上了苍茫山,瞧见当今的汉妃,全傻了眼,暗地里全发誓,要去虎门口等着,看看能不能再碰上一个汉族美女。只是,众人喜悦的心情,似乎没传染给新娘。“这些嫁裳,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绣制的?”贝贝的手,滑过嫁裳上的挑花绣,暗暗思忖,这么精致的绣工,绝对是花了不少时间。“唔,族里的姑娘一块儿动手,花了半个月左右。”棘格回答。半个月?那就是打从她上了苍茫山,众人就开始暗地筹备婚礼了?弯弯的柳眉,不悦的蹙了起来。“你们就确定,我一定会嫁他?”怪了,她自个儿的婚姻大事,怎么旁人都比她先知道?棘格神秘的一笑,先到门口探头看了看,确定蛊王还在大厅,暂时无法脱身后,才咚咚咚的又跑回来,凑到贝贝面前,小声的说道:“打从蛊王送来那只银镯,我们就心里有数了。”贝贝挑眉。“那只银镯啊,势王的父亲,从波斯巧匠那儿重金买来,送给蛊王母亲的,是成对的男女双镯。一只收在蛊王房里,另一只,如今就在你手上。”棘格说着,又拿起银饰,忙碌的为新娘打扮。贝贝坐在床沿,呆呆的任由棘格摆布。她的小手,摸索到银镯上,紧紧握住不放。他让她住进母亲的故居,又拿母亲的银镯给她,还嘱咐她一定要戴上,所有人都知道了他的意图,就只有她傻傻的,还被蒙在鼓里——苗人把女人带回屋里,不是当客人。干戈在说这句话时,就已经藏了弦外之音。不知为什么,得知这项秘密后,她的心有些慌乱、有些气愤、有些不甘愿,却也还掺杂着些许润润甜甜的温暖。广场上锣鼓喧天,宾客们吵吵闹闹,干戈从外面大步踏进内室。她抬起头,看见他时,心头一动。那种从见到他起,就徘徊不去的暖流,再度席卷胸口。原来,他是老早就打定主意要娶她。不知为什么,这件事情让她好高兴、好高兴——干戈望着她,黑眸闪烁。“过来。”他霸道的说道,声音一如以往般冷淡。这一次,她没错过他眼里的火焰。“去哪里?”贝贝弯着唇,对他浅笑,先前的懊恼,这会儿全都一扫而空了。干戈眉头一拧。“过来。”他没有回答,反倒重申命令。她暗暗叹了一口气,对他霸道的性子举双手投降。“好嘛好嘛,别催了。”贝贝嘴上抱怨着!却还试乖伸出小手,搁进他宽大的掌心。当干戈牵着她的手,往外走去时,她的红唇上,悄悄弯出一朵笑。唔,或许,嫁给他,也是一件挺不错的事呢!第七章庆典结束,宾客离去,苍茫山上恢复平静。男人们入山狩猎,而女人们开缸染布,照著干戈的指示,将土布染成蓝布,或是再加工,制成深玄色的红布。一日,午後燠热,她热得难受,想要沐浴,却又不愿意泡进温泉里,索性走出寨门,到後山去寻找可以沐浴的山泉。苗山多泉水,她没花费多少功夫,就在後山发现一汪碧绿的山泉。“哇,太好了。”贝贝喃喃自语,左右看了看,确定四下无人後,才敢褪下香汗淋漓的衣衫。她先用脚尖沾沾山泉,然後再深吸一口气,扑通一声,跳进山泉里头。天气很热,但山泉冰冷,她冷得牙齿打颤,潜入水中,卖力的游动,让身体尽快适应水温。游了一会儿,她疲倦的闭上双眼,在水面上飘啊飘,只觉得好舒服。永远的住在这儿,似乎也是一件很不错的事呢!虽然没有京城的奢华,却有著无限的惬意,更重要的是,这儿还有干戈——正在想著他,却有某种东西,滑过她的脚底。“啊!”不会吧!这座池子里也有蛊吗?贝贝尖叫一声,连忙踢蹬腿儿,却失去了平衡,咕噜噜的往山泉里沈。山泉好深,她踩不到底,加上一时呛了水,难受极了。“唔,咕噜——唔——咳咳——”她挣扎著,想要爬上岸,却伸长了手,还驶不到岸。突然之间,高大健硕的身躯,由水中窜出,强健的臂膀搂紧她的腰,将她拉入的胸膛。是干戈!“咳!咳咳!你——”她呛咳著,窝在他肩头喘息。还没调匀气息,干戈的唇已经覆盖上来,封住她的红唇,灵活的舌,霸道的窜入她口中,享用柔嫩的唇舌。贝贝的惊呼,过没多久,全化为他口中的软软低吟。片刻之後,当热吻结束,她已经软绵绵的瘫在他怀中,完全无法动弹。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找回自己的声音。“你不是在忙吗?”她小声的问。统治百苗,并不是件简单的差事,身为蛊王,他拥有难以比拟的权势,相对的也必须付出大量的时间,处理苗人的诸多事务。“结束了。”干戈简单的回答,搂著她上岸。她抬起头来,这才发现他也是裸的,衣衫早就被扔在岸上晒太阳。呃,她可是来洗澡的啊,不过这会儿,瞧他的眼神,似乎是打算做其他的事“你为什麽吻我?七日又还没到呢!”贝贝红著脸,想转开视犀目光却又离不开他黝黑健硕的身子。“这里有瘴气。”他神色自若的宣布。瘴气?她蹙起眉头,转动小脑袋,左看看、右看看。“我没有发现任何不对劲的地方。”“闻久了,你就会昏倒。”“啊,真的吗?”她有些慌乱,伸手捣住口鼻,双眸眨啊眨的。她不会这麽倒楣吧,才中了蛊毒,又碰上瘴气。呜呜,这下怎麽办?她会不会又要犯疼了?干戈低下头,潮湿的发落到她粉颊上,有些刺刺痒痒。“跟我在一起,就不会有事。”他轻声说道,目光。贝贝眨著眼睛,愣愣望著他,察觉到他愈靠愈近,的薄唇,又回到她唇上,轻轻啃咬,带来奇妙的感觉。唔,这就是他的“办法”吗?她羞怯的伸出手臂,悄悄圈住他的颈项,迎向这个吻,专心的回应著。干戈的身体炙热,像是要将她融化。的他,更显得黝黑精壮,结实修长的体魄,有著无比强大的力量。宽厚的大掌覆盖住软嫩的,她著,在他的霸道与温柔下轻吟——许久之後,贝贝才由迷醉的欢愉中,慢慢回到凡间。干戈拥著她,下颚靠在她的脑袋上,而她蜷在他怀里,汗湿的上,披著他的衣裳。她的指尖,滑到他的手腕上,细细摸索著。那儿还有她先前蛊毒发作时,啃咬留下来的伤。好奇怪啊,她明明就气愤他的霸道,但是为什麽,一跟那双黑眸对上眼儿,她就无法拒绝他?每当干戈看著她,或是拥抱她的时候,她的心口就会热烫的,觉得好舒服、好安心。一种感觉,是不是就叫幸福?静谧的一刻,被孩童的嬉闹声打断。几个小孩,脱得精光,像小青蛙似的,一个个往山泉里跳去,嘻笑泼水,溅出好多水花,玩得不亦乐乎。贝贝低呼一声,披著衣衫,匆忙凑到水边。她独自把衣服扯赚也不管干戈是否会“春光外泄”。“喂,别下去啊!”她焦急的喊道,还猛挥手。没人理她,孩子们甚至掬水泼她,然後哈哈大笑。“快上来!”贝贝呼喊著,急得直跳脚。小孩子游到岸爆抬起湿淋淋的脑袋,咧开嘴笑。“为什麽要我们上去?水好冰好舒服呢!”“水里有瘴气,闻久了会昏倒的!”她急著喊道,困惑的回头看著干戈。他不动声色,半坐在草地上,健硕的身躯,在阳光下闪烁著光泽,比野兽更美丽。贝贝脸儿一红,连忙转开视线。真是的,刚刚她在水里,他就大惊小怪,急著把她捞上来“解毒”,怎麽这会儿孩子们在池里玩水,他反倒无动於衷?小孩们笑得更大声。“哈哈,瘴气是下了雨的午後才会出现的,现在哪有啊!”“汉妃好笨呢!”“哈哈,好笨。”嘻笑声此起彼落,贝贝眯起眸子,过头来。干戈倚靠著大石,神色自若,黑眸直视若她.俊脸上找不到半点愧疚。“你骗我!”她红著脸指控,伸出粉拳去槌他,恨不得把他推进水里,让他喝水喝个饱。可恶!这会儿怎麽办?都被他吃了,总不能要他吐出来吧?“我不想等七日才要你,你是我的妻子,我随时都能——”贝贝脸颊,连忙冲上前,用小手捣住他的嘴,就怕他说出更惊世骇俗的话来。黑眸在她通红的脸上绕了一圈,紧抿的薄唇,稍微软化了些。他拿开贝贝的小手,额头抵著她,呼吸吹拂过潮湿的长发,带来冷热假替的酥麻,令她不已。“况且,刚刚你不也没反对?”干戈靠在她耳爆很缓慢、很缓慢的说道。贝贝无法反驳,羞得想挖个地洞钻进去。太恶劣了,他不但骗了她,还她,在山泉旁就跟她——呜呜,她从小读的诗书礼教呢?她的羞怯呢?怎麽一碰上蛮横的他,那些矜持,就全都变成废物了?“回去了。”干戈站起身,迳自宣布,对她伸出手。正在烦恼的贝贝,虽然心里困扰极了,却还是伸出小手,搁进他的掌心。这样的举止,已经非常自然,不论走到哪儿,他总霸道的要握住她的手。山路崎岖,走没两步,她绊著藤蔓,整个人往前摔。“啊!”贝贝低叫,以为又要跟泥地玩亲亲。还没摔到地上,干戈已经出手,矫健的将她揽入怀里。“没事吧?”他问。她深吸一口气,对著那双黑眸点头。“没、没事。”“小心点!”他粗声说道,口吻不耐,眼神里却有关怀。“喔。”她小声的回答,红唇忍不住往上弯。虽然他很霸道!,虽然他很恶劣;虽然他偶尔会骗得她团团转。但是她还是好喜欢,他在冷酷的外表下,偶尔流露的温柔。不知从何时开始,她已开始习惯那双吓人的黑眸。贝贝主动握住干戈的手,小脑袋靠在他肩上,像只被喂得饱饱的小猫,粉颊轻轻他的胸膛,无言的道谢。他没说话,低头看了她半晌,表情有瞬间的软化,随即又恢复冷然。一男一女,穿过崎岖的山路,离开了山泉。跳月节过後不久,苍茫山上来了不速之客。广场上又吵又闹,贝贝在汉族房里,就可以听到喧闹的声音。“外头怎麽了?”她好奇的问道。发去外头看了一眼,匆匆回来报告。“禀汉妃,是有个汉人闯进来,被族人们逮住了!正交由蛊王发落。”她露出羞怯的笑容,小声的补上一句。“那个汉人,生得好俊俏呢!”话还没说完,丫鬟们已经扔下工作,全凑到门爆想瞧瞧那俊俏的汉人。原来,除了她之外,还会有汉人能人得了苍茫山。这个人是找了苗人带路,还是自个儿摸索进来的?“干戈会怎麽处置擅闯的汉人?”贝贝也凑到门口!踮高脚尖,却还是看不到广场上的动静,只看到一颗颗阻碍视线的脑袋。丫鬟们还没回答,广场上倒先传来干戈的声音。“扔出去。”命令一出,不速之客立刻响起惊慌的叫声。“什麽?扔出去?不、不行啊!我是来找人的!”那人喊道,冷汗直流,抵死不肯被扔出大门。咦,那声音很耳熟呢!贝贝皱起眉头,歪著小脑袋.怀疑是自个儿听错了。不可能啊,这儿是苗疆,可不是京城,那不可能跑到这儿来,说不定只是个声音相似的人——正在思索著,对方又开始大喊。“贝贝!钱贝贝,你在哪儿啊!快点出来啊!”啊,她认出来了!“旭日!”贝贝推开众多丫鳜冲到广场上,满脸惊喜的指著年轻男子大叫。原本在求饶的俊美男人,一看见贝贝,又惊又喜,也张著嘴大叫。“啊,终於找到你了!”在众人的注视下,两人拔腿奔向对方,如同久违的牛郎与织女,热情的拥抱。贝贝更像八爪章鱼似的,双手双脚全都圈上去,兴高采烈的又抱又亲。“你怎麽来了?”她挂在男人身上,亲昵的摇晃他。男人高兴的笑著,看来更加俊美。“笨问题,当然是来找你,不然我为啥搁著京城的暖暖被窝不睡,跑来这苗疆野地?”他伸出手,捏捏她的鼻尖。贝贝高兴极了,搂著他的颈子,还想说话,却发现自个儿的领口陡然一紧,整个身子被往後拎去。咦,她怎麽腾空了?贝贝诧异的回头,刚好看见干戈铁青的俊脸。“把这男人扔进狼堆里。”他阴冷的说道,全身辐射出强烈的怒气。“什麽?呃,不行不行!千万不行!”贝贝连忙反对。干戈的脸色更难看了。“你还想替他求情?”他咆哮,声音震动整座苍茫山。所有的苗人,扑通扑通的跪下,趴在地上瑟瑟著,虽然担忧汉妃的处境,却也没人敢而对蛊王的愤怒。被拎在半空中的贝贝却无处可逃,只能屏住呼吸,紧张的看著他。“是、是啊!”她既害怕又困惑,却还是硬著头皮点头。干戈深吸一口气,锐利的目光扫到旭日身上,恨不得拿出猎刀,把这个男人碎尸万段。这个汉族男人是谁?会是她的情人吗?某种陌生的情绪,在干戈胸口中,令他愤怒得双眼发红,冷静的理智彻底碎裂。她竟敢在他向前,拥抱另一个男人!眼看惰况愈来愈僵,旭日鼓起勇气,前进一步。“笨,你看不出来吗?”他低声骂著贝贝,没想到她竟然这麽迟钝。“什麽?”她一头雾水。旭日还想骂人,但是那个“笨”字还没出口,冷冽寒酷的视犀就狠狠瞪了过来。他立刻把骂人的话全吞回肚子里,脸色一变,火速摆出最和善的笑容。“蛊王,您先别发火,在下是京城钱府长子旭日,是汉妃的弟弟。”他解释著,暗暗猜测,这个高大的蛮子会发这麽大的火,肯定是在吃醋。看来,他这个迷糊的五姊,在这段日子里,倒是捞到个不错的丈夫呢!黑眸眯了起来,从旭日的俊脸,挪移到贝贝的俏脸,充满怀疑。“弟弟?”他问。两人用力点头,差点扭伤了脖子,就怕干戈不信。苗人们偷偷抬头,仔细一瞧,这才发现,这俊美的男人,生得跟汉妃的确有几分相似。两人的五官神似,尤其是那双水汪汪的眸子,更是一模一样。半晌之後,干戈突然放手,松开箝制,转身往内厅走去。她毫无防备,咚的一声,摔在地上,粉臀儿被摔得好疼。“哇,你就不能先提醒我一声再放手吗?”她抱怨著,揉著发疼的粉臀。管事意会过来,连忙上前,恭敬的行礼。“汉妃,蛊王的意思,是请您跟旭日公子都入内厅。我会即刻命人备茶,为旭日公子洗尘。”汉妃的亲人,他们可不敢怠慢。姊弟两人本来就感情深厚,加上许久没见,彼此都有一箩筐的话要说,从广场走入内厅的路上!两张嘴叽哩呱啦,都没停过。“是要你找药材吗?怎麽自个儿开溜了?石冈急得都快上吊自杀了。”旭日问道,帅气的撩起衣袍,跨过门槛。“你也知道石冈那硬性子,他左一个不准,右一个不行的,我什麽事也办不了,索性就自己上路了。”贝贝耸肩,踏入内厅,找了张椅子坐下。屁股还没沾著椅子,後头的干戈就开口了。“过来。”“我坐这儿就——”“过来。”冰冷的口吻,不容反驳。她叹了一口气,只能凑到他身边去坐,心里悄悄抱怨他的蛮横。旭日看在眼里,暗暗微笑。屁股才一坐定,贝贝就急著开口。“你是怎麽找到这儿的?是石冈告诉你们的吗?”“他送信回京城请示,大姊却按兵不动,说你虽然迷糊,但是仍有些小聪明,肯定能够平安无事。”旭日详细的说道。贝贝乾笑几声,觉得头皮发麻。“大姊的神机妙算,可从没出错过。”旭日说道,瞄向一旁的干戈。“只是她倒也没料到,你立见成了蛊王的妻子。”“呃,这个,说来话长,等有机会再说。”她含糊的说道。老天!她可不想让旭日知道,自个儿是丢了多大的脸,才阴错阳差的成为苗人的汉妃!那些过程,她仅仅是回想,就羞愤得想躲进被子里大叫。旭日微笑,拿出扇子,敲击掌心。“没关系,那就回京城,对著家里人,再一并说了吧!”“回京?”她眨眨眼睛。“嗯,京城里头出了些事情。”贝贝喔了一声,眸子滴溜溜的往干戈脸上转,发现他的脸色再度转为铁青。唉,想也知道,他不会点头放人的!“可是我中蛊了,没办法回京城。”她双手一摊,万分无奈。“中什麽蛊?”“你别问了。”她支支吾吾,粉脸发红。旭日晃脑的想了一会儿,虽然怕干戈翻脸,却不得不开口。“只是,你非得回去不可!”他顿了一下,神色凝重。‘乾坤堂’出事了,一个病患突然暴毙,仵作看了,说是你用药失当所造成。”贝贝跳了起来,气得哇哇大叫。“我?我用药失当?这绝不可能!”这是污辱她的医术啊!她用的药都是温补之类,先调养病患身子,再强身健体,进而收到壮阳之效,哪里可能会吃死人?先前,还有病患嫌她药下得太轻,无法立竿见影,所以转投向“安平堂”求医呢!“官府可不这麽想。大姊要我赶在官差前,先带你回家里,大夥儿也好从长计议。”“那现在怎麽办?我又离不开。”贝贝皱眉。旭日晃脑,思索著几位姊姊可能的反应。“四姊会说,以和为贵;三姊会说,量力而为。”“她还会罚你扎马步。”她补上一句。他没理会。“二姊嘛,得等到她醒来,才能问出她的意见。至於大姊,啊,对了,她有给我个锦囊。”“打开看看。”贝贝提议。旭日打开,锦囊里有张短笺,上头是大姊娟秀的字迹。事情没办成,就别回来,两个人沈默。“打开第二个看看。”内容一样。“打开第三个看看。”里头是一条白绫。“什麽意思?”旭日呆愣,摸不清大姊的意思。贝贝倒抽一口凉气,躲到干戈背後。“嗯,呃,你、你是知道大姊的性格的。”她用很小的声音说道。旭日脸色一白。“呃,好歹我是她亲弟弟,她不会这麽狠——”他看见贝贝猛,背脊不禁发凉。“好吧!就算我没办法带你回去,必须拿著这条白绫上吊,但你就没想过,大姊会亲自来逮你?”旭日一脸悲苦,拿著白绫在脖子上绕啊绕。这一次,轮到贝贝脸色惨白。姊弟二人都在烦恼的时候,干戈开了金口。“我陪你。”“啊,你要跟我回去?”她转过头来,不敢置信的看著他。“没错。”“呃,啊,嗯——那个——其实,你不需要陪著我,我只是回去处理一些事,很快就回来了。”她双手乱挥,光是想像他走入京城,会造成多大的骚动,就觉得头皮发麻。“你离不开我。”干戈淡淡的说。“啊?”她脸儿一红。“你别胡说,我哪里会离不开——”“七日一回。”他提醒。轰!贝贝的脸儿著火了。可恶,他怎麽——怎麽可以提——“七日——什么七日一回?”旭日很感兴趣,凑过来发问。“没你的事!”贝贝恼羞成怒,红著粉脸,咚咚咚的跑过来,抡起拳头扁自个儿的弟弟。“唉啊,别打别打。”旭日无端被敲了几下,捣著痛处,龇牙咧嘴的喊疼。唔,七日一回?什麽七日一回?他脑子乱转,虽然好奇,却碍於贝贝的拳头威胁,不敢再发问,怕等会儿会被扁出内伤来。“随时可以出发。”干戈说道,阻止姊弟相残。“真的吗?”贝贝双眼闪亮,神态兴奋。“那让我换件衣裳,收拾些东西,咱们马上出发。”虽然回京里,是有麻烦事必须处理,但是离家这麽久,她自然是好想念好想念家人。就连大姊,在这会儿回想起来,都令她觉得思念极了!“太好了,我要回家了!”返家的兴奋!充斥在胸口,她小嘴上喊著,双手拎著绣花飘带裙,三步并作两步,迫不及待的往外跑去。没人发现,当她欢呼时,干戈的黑眸中,闪过一抹阴鸷。第八章繁华京城,冠盖云集。无数的落花,拂过高高的蓝色琉璃同落入钱府。偌大的庭院内,花木扶疏,错落着华丽的庭台楼阁。珍珠阁的窗台前,站着一名绝色女子。吵杂的喧闹,夹杂着惊喜的笑声,从钱府大门,一路响了进来。几个丫鬟急忙穿过回廊,奔来珍珠阁,在阁前幅身行礼,欢喜的报告。"启禀大姑娘,旭日公子带着五姑娘回府了。"钱金金弯唇一笑。"让他们到珍珠阁来。"她吩咐道,转身踏入屋内。久候在窗台旁的丫鳜立刻为她解下软绡披风,端上的香茗。金金端过瓷杯,轻啜热茶,瓷杯还没见底,珍珠间外就响起喧哗声,热闹极了。阁门一开,娇小的身子立刻飞奔进来。"大姊!"贝贝娇声喊道,冲上软椅,抱住金金,像只小猫般撒娇,从苗疆带回来的精致礼物,全被扔到地上去了。金金微笑,拍拍小妹的粉颊。"你可回来了,我还以为,你当了苗人的汉妃,从此之后就不回京城了。"她轻声道,捏捏贝贝的鼻尖。"大姊,我哪里会不回来呢!"贝贝小声说道,偷偷做了个鬼脸。金金浅笑,清澈闪亮的眸子,看向一旁高大沉默的男人。"我让你去找药方,你却找了个丈夫回来。"啊,惨了惨了,大姊要怪罪了!贝贝连忙,从衣袋里,抽出一束文件,上头写得密密麻麻的,全是苗疆药材的批发货价。"呃,我虽然没找到药方,但是也找到货源。大姊,这是苗疆的药材谱,只要照这张谱进货,'乾坤堂'每年能节省十几万两银子呢!"她陪着笑脸,献宝似的,把药材谱送到大姊面前,证明自个儿可没偷懒。金金眸子一亮,低头审视。天下人都知道,在京城钱府里,运筹帷幄的,是长女钱金金。自从她十八岁及笄,展露惊人的商业长才后,就接掌了父亲的生意,经营得有声有色。"货源稳定吗?"她问。"苗人说了,任何好货,都先留给'乾坤堂'。"贝贝说道,看了干戈一眼。买药材的事情,一由他出面,就全盘搞定。苗人不敢违逆蛊王,对她这个汉妃,更是有求必应。金金沉吟半晌,才又开口。"商道呢?""全打理妥当了,十里一站,能够日夜兼程,把药材送来京城。"旭日插嘴,紧张的看着大姊。金金挑眉,仔细看过药材谱,才慢条斯理的卷起来,交给丫鬟。"这件事,你们办得不错。"姊弟二人,松了一口气,差点没瘫软在地上。呼,还好这桩生意能让大姊满意!他们一路上提心吊胆,就怕大姊怪罪,说他们办事不力。到时候啊,只怕家里的椅子都还没坐暖,就要再度被扔出大门去赚钱。心上的大石头落了地,贝贝舒展柳眉,觑见站在一旁,始终沉默不语的干戈。她跳下软椅,咚咚咚的走到干戈面前,牵着他的大手,走回软椅坐好。"大姊,我替你介绍,他就是——""我知道。"金金微笑,还命人端上最好的春茶。"啊?"贝贝一头雾水。大姊知道?知道什么啊?她都还没说呢!"他是干戈,苗疆的蛊王,你的丈夫,咱们钱府的新姑爷。"金金轻声说道,说得钜细靡遗,没半点遗漏。贝贝眨着双眸,讶异得说不出话来。"她派人来调查过。"干戈开口,黑眸微眯。即使远在苗疆,也不时会有汉人,赞叹的谈论起京城钱府的长女。他老早就知道,他的小妻子,有个绝顶聪明的大姊。"啊?有吗?"干戈点头。"我们成婚后,有汉人陆续入了苗疆,打探关于我的一切。"苗人们来禀报,说是这些形迹诡异的汉人,都是来自于汉妃的娘家。金金浅笑,搁下瓷杯。"我这个宝贝妹子,没媒没聘的,就让你给娶走了,我当然必须格外留意些。"她弯着唇,若有所思的看着干戈,淡淡的补上一句。"钱府的女儿,可不是普通人想娶就能娶的。"黑眸一眯,没有动怒,明白金金的弦外之意。旭日在旁边小声的嘀咕。"不用说,她肯定是拨过算盘,知道结下这门亲事,是稳赚不赔的。"金金笑而不答,反倒靠到贝贝耳爆轻声问道:"他对你好吗?"贝贝咬着唇,没有回答,粉脸却变得红润润的,格外动人。这下子,即使她不说话,答案也昭然若揭了。干戈的黑眸,眸光转浓。他旁若无人的起身!大步走过来,拦腰抱起贝贝,霸占了她的软椅。"啊,那是我的位子啦!"她抗议。"你坐我腿上。"他口吻平淡,眼神却十分炙热。坚实的双手,圈紧细细的纤腰,不让她离开。连屋内的丫鬟们,都偷偷笑着,知道这个新姑爷,可是疼极了五姑娘呢!众人的眼神,让她羞得想挖个洞跳进去,但天不从人愿,干戈把她抱得紧紧的,她连脚尖都碰不着织毯。贝贝羞得连发根都红了,连忙扯出别的事情,转移大伙儿的注意力。"对了,大姊,旭日提到,前些日子,京城里头有人暴毙,那是怎么一回事?"她把话题绕口正事上头。金金点头,收敛笑容。她纤手一扬,所有丫鬟自动福身退下,室内转眼清场完毕,只剩下钱家自个儿的亲人。"死者是西市延康坊的潘大爷,官府那方面,我暂时压下来,但要厘清案情,只怕还要费一番功夫。"贝贝蹙着眉头,一面听一面点头。"他在'乾坤堂'里看了一阵子,病因是气虚血寒、肾水不足。""你用了什么药?"干戈问。"以鹿角、龟板、枸杞及人参口味药剂,熬成四珍胶。"她皱着眉头。"这些都是温补之药,不会伤身的。"他点头,拧眉沉思。贝贝虽然迷糊,但是精通药理,用药毫不含糊,苍茫山上的妇女孩童,如果有任何病毒,都已全交由她治疗。旭日走了过来,从怀里拿出一个小竹筒。"这是在死者身旁发现的证物,你们瞧瞧。""证物该待在衙门吧?"贝贝瞪着他。他耸肩,不以为然。"大姊有办法嘛!"干戈打开竹筒,将竹筒内的东西倒在桌上,浓眉愈拧愈紧。她也凑过去瞧,才一看清楚!嘴里就哇哇叫了起来。"啊,这是斑鸷啊!"这种东西,药性极强,致人于死。一般药行的用法,是将斑鸷与糯米同炒,取了糯米入药,丢弃斑鸷不用。干戈审视着桌上的斑鸷,黑眸闪烁,若有所思。贝贝把下巴搁在桌面上,瞪着那些黑乎乎的斑鸷。一想到这些东西,曾害死一条人命,她就心里直发毛。"我记得,这种东西,能治疗皮肤方面的病症。"她小声说道。"也能用于壮阳。""这个我知道。斑鸷在壮阳上的确有奇效,但也有奇毒,所以我不用。"她是很努力在赚钱,但可从不做害人的勾当。"你不用,他们用了。""谁?"贝贝眨着眼睛问。黑眸一眯,射出锐利的光芒。半晌之后,他才徐徐开口。"四川唐门。"东市长街上,离"安平堂"几丈远的墙角,两男一女正在拉拉扯扯。"喂,这样不行啦!"贝贝小声的怀着。干戈没有理会,跨步便走。眼看用说的没用,她连忙往前一蹦,用尽全身力量!拉住他一条胳臂,妄想阻止他前进。该死,这怎么这么不可理喻?!"不行啦,'安平堂'虽然真的来自四川,但也不能证实,他们跟命案有关。"即使用上全身体重,仍难敌干戈的力气,她像个行李,被拖着前进,小绣鞋在地上滑出一道长长的痕迹。街上来往的人们,瞪大眼睛,好奇的观望。干戈抬眼,冷冷瞟来一眼。就仗着那比江洋大盗远吓人的气势,众人立刻脖子一缩,像被针刺着似的,迅速挪开视犀溜之大吉,不敢久留。十丈之内,除了夫妻二人,只剩正在考虑,是否要逃走的旭日。"旭日,还杵在那里做什么?快来帮忙啊!"贝贝还在嚷着。旭日站在原地,为难的搔搔脑袋。"呃,但是,姊夫说的也有道理啊,京城之内,除了'安平堂'外,没有第二间药坊的药来自四川,他们的确最有嫌疑。"班鸷的产量稀少,前几年曾听说,四川有人大量里培养,而要将活斑鸷制成可用的药物!又需要专门的技术。放眼四川,就只有惯于用毒的唐门有此能耐。更巧合的是,这间"安平堂"的主人,就是来自四川。"不行,咱们必须等官府查办!"贝贝喊道,又被拖了好几尺。"太慢了。""呃,啊,但是,你这么闯进去,反倒是打草惊蛇。"她极力劝阻。干戈露出狼一般狰狞的笑容,令人。"我会搜出证据来的。"贝贝忍住尖叫的冲动,深吸一口气。"你别急,我们换个方法去探探吧!啊,对了,我想到了,我们可以找个人!假装房事不力,亟欲求医,必须买些强力的壮阳药——"他的表情愈来愈难看。呃,事关男性"尊严",他肯定是不愿意了!况且,瞧他这么高大精壮,哪个人会相信,他有——呃——呃——"那方面"的问题——贝贝粉脸一红,连忙甩甩头,抛开脑中的胡思乱想。她转过头,脑筋动到弟弟身上。"旭日,你去。""我?"他的眼睛快掉出来了眼看旭日还杵在原地,贝贝双手插腰,俏脸一凝。"你去不去啊?""我——""姊姊说的话,你敢不听?""呃,我——"旭日我了半天,还我不出个下文来。要他上"安平堂"求壮阳药?这要是传出去,他这个京城第一贵公子的脸要往哪里搁啊?别的不说,只怕城里的姑娘,会哭湿好几条手绢呢!呜呜!他怎么这么命苦?别人家都是重男轻女,唯独他家例外。他这个钱家唯一的香火,总是被五个姊姊欺压得难以翻身。正在怨叹自个儿歹命,眼角却瞄见上个高大的身影,早已迳自朝"安平堂"走去。"五姊——""别罗唆,你去是不去?"贝贝龇牙咧嘴的嚷道。"我想,没那侗必要了。""为什么?"旭日缩缩脖子,伸手指向"安平堂"大门。"因为,呃,姊夫已经闯进去了。""您不能进去!"说话的人,被干戈一掌挥开,哀嚎的飞出大门!跌到街上。"这位客倌,你——啊!"更多的人围上来,更多的人,陆续往外飞去,咚咚咚的,在街上躺成了一片。高大的干戈,如入无人之境,一手挥开一个,没三两下功夫,原本热闹非凡的"安平堂"人数锐减。客人们见苗头不对,立刻抱头鼠窜,逃得不儿踪影。在店里招呼的伙计们,连反抗的力量都没有,全被扔出门,就只剩下柜台后方的掌柜,脸色惨白,瞪着这个暴戾危险的男人,不断。干戈伸出手,揪起掌柜,脸色阴沉。"交出来。""交——交——交什么?"掌柜的抖得连话都说不好。"鸷斑。"掌柜的脸色一变,却仍在装糊涂。"呃,这位爷,您说什么,我不懂——"黑眸眯起,迸射出不耐的怒火,干戈出手,挥出一道凌厉的掌风。砰!一声巨响,震得人耳朵发疼。整楝屋子剧烈摇晃,一整面的药柜,转眼就被轰掉,连屋梁都摇摇欲坠。掌柜的傻了,抖得更厉害。"同样的话,我不想说第二遍。"干戈的口吻仍旧冰冷。贝贝上气不接下气的跑进来,才一进"安平堂",就见一个大药瓮,笔直的飞来,轰向她的脑袋。"啊!"她大叫一声,连忙低头,惊险的闪开。药瓮哗啦一声,摔在地板上,瓦片跟里头的黑枣散了一地!满地滚啊滚。她拍拍胸口,安抚受惊的心脏,环顾乱七八糟的大厅。"老天,我才迟了一会儿,你就把这儿破坏成这样了!""啧,姊夫的手脚真快。"旭日在一旁感叹,一进大门,立刻挑了个安全位置躲好!就怕惨遭池鱼之殃。吵闹的声音,惊动了"安平堂"的老板唐舜。他皱着眉头,从存药房里走了出来,嘴上还在骂着。"做什么?这样吵吵闹闹的——"深邃的黑眸,冰冷的扫了过去。两个人才刚打了个照面,唐舜的脸色,立刻变得惨白。他先是全身僵硬,张着嘴直喘气,眼睛瞪得比金鱼还凸。干戈挑眉。"原来是你。"他扔下吓昏的掌柜,像发现新猎物的野兽,跨步走来。啊,这两个人认识?贝贝跟旭日愣在一旁,屏气凝神,满头问号。唐舜突然提气一喊,扯住桌上的布匹,往他们甩来。数十支针灸用的银针,笔直朝两人射来,银光交织成一片银网,躲都躲不过。庞大的身影,恍如鬼魅!瞬间就赶到面前!挡住尖锐的银针。她连喘息的时间都没有!就被干戈揽入怀中。的男性气息,包里了贝贝全身,她毫发无伤,胸口却狠狠一疼。"干戈!"她惊慌的喊着,俏脸惨白。他用身体为她挡了银针!"我没事。"干戈淡淡的说道,目光扫过她焦虑的小脸,冷酷的眼神,稍稍变得柔和。角落传来。"我有事。"旭日龇牙咧嘴的抱怨。他问躲不及,又没人搭救,手臂上挨了十几根银针,疼得好想哭。贝贝没理会,小手扯着于戈的衣裳。"快把衣裳脱下,让我瞧瞧!"他耸肩,刷的拉下衣衫,露出结实黝黑的上身。"转过去。"她又下了命令。他依言转身,宽阔的背上,赫然钉满了银针,看来怵目惊心。她倒抽一口气,小手抢着红唇,全身。"针上没毒。"干戈简单的说道,接着绷紧肌肉,发出一声巨喝。霸道绝伦的内力,凝为强大力道,全数的银针立刻被震飞。就听到嗖嗖的声响,银针转眼挪了位,全钉到墙壁上去了。贝贝眼中泪花乱转,虽然松了一口气,心头仍难受极了,被莫名的情绪揪得紧紧的。"你痛不痛?"她先伸出小手!试探的摸啊摸,接着靠上前去,小心翼翼的吹气,想为他上疼。他。"骗人!"怎么可能不痛?他都流血了呢!干戈回头,瞅了她半晌,眼神复杂。"你没受伤就好。"他粗声说道.转身往内走去。贝贝整个人呆住了,傻傻的看着那高大的背影,红唇微张,连泪珠滚下粉颊,也不晓得要去擦。那简单的几个字,让她胸口好热好烫,某种甜甜暖暖的涵义,虽然他从来没有说出口,但是从他的眼神、他的举动,她就能感受得好清晰。不知道为什么,她突然好想抱住他,抱得紧紧的,永远都不放开——高大的背影,在药坊间转了个弯,踏进内室的存药房。她急忙跟上去,不想跟他分开太久。存药房内,百药杂陈,用的都是寻常的药材。墙上有着无数药柜,房中央还摆着一张红木大桌。干戈站在药材中,拧皱浓眉,仔细检阅。黝暗的眸子,落到红木大桌上。桌上空无一物,却飘着神秘的药味。他挑眉,黑眸一眯。"啊,唐舜怎么逃了?"贝贝凑过来发问,转着小脑袋,在屋子里看啊看,却看不见那的影子。那个卑劣的男人,大概是趁着干戈分神救她的时候,找机会开溜的吧!只是,这种反应也太明显了吧?他们只是找上门,唐舜立刻逃赚摆明了是心里有鬼!干戈勾唇,露出冷笑。"他认得我。"唐门善用毒,但是汉人用毒,终究比不上苗人。唐舜是用毒之人,对干戈的大名,自然是如雷贯耳。这会儿碰上祖师爷了,他这个小货色能不逃吗?没吓得尿裤子就不错了!"但是,那也不能证明,他跟命案有关。他拔腿开溜,说不定只是代表,全天下人都知道你很凶——"她小声说道,不断强调!证据很重要。干戈扫了她一眼,走到红木大桌前,举起右手。"啊!"这一次,她眼明手怏,立刻跳到他背后,把耳朵捣起来。轰!又是一声巨响,坚固的红木大桌,在他的掌力下,化为无数木屑。木屑之中,赫然出现了十来个黑色绸袋。小绣鞋才刚踏出去,她整个人就被干戈拎起来,腿儿腾空。直到被拎过了散落的尖锐木屑,他才松手。"别踏着了。"他面无表情的说道口她心头一暖,红唇弯起,露出甜甜的笑,小脑袋点得好用力。他的霸道,总隐藏着对她的关心。这个严酷又沉默的男人,其实很不懂得表达感情呢!干戈拿起一个黑绸袋,运劲一摸,绸袋碎开,一块毒性极强的蟾酥,赫然出现在他掌心。这种东西,通常用于麻醉,对壮阳有奇效,但是用量稍稍不对,就会致命。噢喔,看来证据确凿了!"你怎么知道桌里还有东西?"她蹲在地上,把黑绸袋一个个打开,才发现里头全是有剧毒的壮阳药品。"这是唐门的习惯。"他简单的说道,将一鸷整袋的斑递到她面前。她哇了一声,抢过来看。"把这个交给官府,就可以还你清白。"干戈说道,伸出手臂,又将她拎了起来,迳自往外走。"呃,我们要去哪里?""回家。"事情结束,他不愿久留。贝贝点点头,也很想开溜。经过大厅时,她抬起小手,把斑鸷扔给旭日。"把证物交给官府,再让他们派人来调查清楚。"她吩咐道。"但是,我手上的银针——"旭日一缩脑袋!委屈的接过斑鸷。"自个儿拿镊子夹出来。"她还在交代着,人已经被干戈拎出门外.两人愈走愈远,将旭日远远的抛下。他独自站在破烂的"安平堂"里,抱着发疼的手臂、拿着斑鸷,只觉得自己好可怜。呜呜,他的手很痛啊,怎么没人来关心他?呜呜第九章还没有破案,干戈的耐性已经用尽。在餐桌上,他搁下筷子,对满桌山珍海味视若无睹。「我要带她回去。」他简单的宣布。原本热闹的餐桌,转眼陷入寂静。贝贝坐在他旁爆双手捧着碗,正在喝着火腿春笋汤,小嘴里还嚼着嫩脆的笋子。「回哪里?」她傻傻的问,没察觉到气氛不对。「苗疆。」简单两个字,让可口的笋子,瞬间变得毫无滋味。她搁下汤碗,连忙抗议。「不行不行,我们才刚到了呢!」才刚见到几位姊姊们,连爹娘的面都没见到,他就这幺不体贴,立刻要拉着她回苗疆?黑眸一瞇,迸射不悦。钱府几位千金,也围在餐桌旁,室内美人群聚,蓬荜生辉。她们低着头,聪明的闭嘴不语,眼睛全看向大姊。金金接过手绢,擦拭双手,出来打圆场。「贝贝虽然洗脱嫌疑,但是案子到底还没破,官府方面,只怕不愿意让她离开京城。」她说得合情合理。几个姊妹猛点头,闪亮的眼儿望向干戈。他冷着脸,毫不考虑。「这些小事,你可以处理。」金金挑眉。「你倒是很看得起我。」眼看大姊被戴了高帽子,马上就临阵倒戈,贝贝主动上场,蹙着柳眉,像个小可怜似的,扯着他的衣袖摇啊摇,期待能捞到一点怜悯。「别那幺快赚好不好?京城里有很多好玩的事儿,是苗疆比不上的,我们留下,我带你到处去晃晃——」话还没说完,那两道剑眉,早已拧在一块儿。糟糕,看来哀兵政策无效!「我们明日启程。」他径自说道,端起酒杯,眉头没有松开,神色更凝重了些。贝贝深呼吸,被干戈的固执霸道一激,火气也冒上来了。她怒气腾腾,双手一拍桌子,猛的跳上椅子,小脸刚好对上他的视线。「干戈,你给本姑娘听清楚了,我、不、住」她喊道,重申立场。他下颚,气得头顶冒烟。「住」干戈吼道。「不要!」她不甘示弱,吼了回去。冷酷黑眸对上倔强明眸,两人大眼瞪小眼,僵持下下。「你必须跟我回去。」「为什幺?」「因为你是我的妻子。」「既然是妻子,不是你买的牲口,哪里能随你牵东牵西的?我当然有权决定要待在哪里!」干戈深吸一口气,重击桌面,满桌的好酒好菜,叮叮当当的乱响。屋内仆人、丫鬟们没胆子收拾,抱着脑袋,迅速逃离现场。「跟我回家去。」他瞪着她,黑眸闪亮,双拳紧握.强硬的命令,一字一句从牙缝中挤出来。骸她才不怕呢!贝贝伸出手,捧住那张俊脸,鼻子凑到他眼前。「这儿就是我家啊!」话才刚说出口,她双手下的身子,陡然一僵。那双黑眸深处,闪过一抹。干戈的脸色转为铁青。「是吗?热闹的京城才是你的家,偏远的苗疆,自然是比不上了。」他瞇着双眼,轻声说道,声音比腊月的寒风还要冷。她背脊一凉,惊觉自个儿说错话了。天啊,他误会了,她不是那个意思!京城是她的家,但并不代表,她就否认有他的苗疆,就不是她的归宿。所谓的家,该有能分享欢笑与温暖的家人;所谓的家,该有个让她在乎的人——他也是她在乎的人啊!「干戈,我——」贝贝急着想解释,舌头却打了结,脑子里乱成一团,当着众姊妹的面,她更是拉不下脸道歉。还想不出该说什幺,干戈已经起身,目光如冰。「你不赚我走。」「要走可以,解了我的蛊毒啊!」她虚张声势的喊道,有恃无恐,知道他绝不会放着她的生死不管。她体内的蛊毒,此刻反倒成了护身符。干戈回过头,冷冷的瞪着她,蓦地抽出腰间猎刀,拉开衣裳.露出黝黑结实的胸膛。「我解!」银白的刀尖,往胸膛刺去,在心口划出一道血痕,鲜血顺着刀刃,滴在酒杯里。「把这杯血喝了!你体内的七日蛊就能消解。」他冷淡的说道,高大的身躯踏出大厅,甩袖离去。室内岑寂,没人吭声,视线全落到贝贝身上。她瞪着那杯血,全身僵硬,直到胸口发疼,才发现自个儿打从他离开,就忘了该要呼吸。干戈走了,他真的不管她了——热热的液体涌上眼眶,杯子里红色的血,看在眼中愈来愈模糊。「贝贝,你不去追他吗?」最温柔的四姊开口,绝美的眸子看向门外,一脸担忧。「追什幺呢?他要走就让他赚我反倒落得轻松。」她故作坚强,声音却在。她把下巴抬得高高的,想要从容的退出大厅,脚步却晃个不停。直到走回房间,关上房门后!她深吸一口气,扑向床铺。「哇!」凄惨的哭声,传遍钱府每个角落。贝贝整个人埋在棉被里,哭得声嘶力浆眼泪沾湿了锦缎被子。她边哭边晃着脑袋,心里难受得像是被开了个大洞。呜呜,他走了!呜呜!他不要她了!呜呜!那个霸道的笨蛋蛮子!就不会把事情问清楚吗?她很在乎他、很爱他啊!解了七日蛊又怎幺样?他下在她心中的情蛊,她要找谁去解?哭得正伤心,棉被突然被人给掀了,一张哭花的小脸,顿时没地方藏。四个姊姊全凑在床爆将她团团围住。「别哭了,快出来。」金金伸出手,硬是要把小妹拉下床铺。「不要!」她哭叫。「你再不出来,可就真的追不上干戈了。」「我才不去追他!」贝贝咬着的唇,不断,就算心痛得要命,还是倔强极了。金金皱起眉头,在床边坐下。「你是当真想离开干戈?」她想要点头,眼泪却泄漏了心事,哗啦啦的住下掉。如果是真心想离开他,她哪里会哭成这样呢?「是他不要我的。」想到这儿,眼泪掉得更凶了。「傻瓜,你仔细想想,干戈若是不要你,又何必因为你不回苗疆,发那幺大的火?」贝贝抬起小脑袋,哗啦啦的流泉,因为金金的话,稍微停止流泻。这幺说来,干戈是在乎她的喽?她好想告诉他,自个儿不是不跟他回苗疆,但是爹娘远在四川,还没见过这个新女婿呢!她想等到爹娘回府,再郑重的告诉爹娘,日己嫁了个沉默严酷、却对她很好的男人——希望的火苗,悄悄在心中复燃,心口的疼痛,一点一滴减轻。金金拿了件披风,替小妹穿上,嘴上还在说着。「再说,钱家可从不做亏本生意,怎能赔了姑娘又折兵?干戈这个姑爷,无论如何,钱家是丢不起的,你自己想清楚!是要自个儿追上去,还是被五花大绑的送去?」贝贝被推着下床,虽然想去追干戈,心里却觉得有些委屈。「大姊,到底是钱重要,还是我的面子重要?」金、银、珠、宝一字排开!露出微笑,齐声回答。「当、然、是、钱!」月黑风脯小小的身子在郊道上奔跑着。贝贝喘息着,汗水浸湿衣裳,却怎幺也追不上干戈。漆黑的郊道上,没有半个人影。她手中的灯笼,在半个时辰前就熄了。她咬着牙,在夜里摸黑走了好久,却还是看不见他的人影。怪了,大姊不是说了,干戈离开没多久,她要是动作快一些,肯定能追上的吗?为川幺她追了那幺久,却连他的背影都没瞧见?呜呜,那个可恶的蛮子,没事走那幺快做啥?她的腿也没他长,追起来好辛苦呢!她蹲在地上,又冷又累,先前哭得酸疼的眼儿,又有些湿润了。要是追不上干戈,那该怎幺办呢?一想到从此都无法见到他,她的心更痛了些。他离开之后,她才赫然发现,自个儿已经离不开他。一个人影,悄悄靠近,阴影遮盖了月光。「干戈!」她立刻跳了起来,惊喜的大喊。啊,他回头来找她了吗?!面目狰狞的唐舜,居高临下的睨着她。「钱姑娘,找人吗?」贝贝倒抽一口气,连忙躲开数超跟唐舜隔得远远的。「你怎幺会在这里?」她咬着唇,心里浮现不祥的预感。「在下等在这儿,是为了等钱姑娘。」唐舜笑着说道,眉宇之间,有浓浓的杀气。啊,等她?!「唐爷找我有事?」贝贝眨着眼睛,悄悄挪动小绣鞋,只是唐舜一瞧见她后退,也欺身上前,阴魂不散的缠着不放。唐舜笑得更阴毒。「你这女人倒是厉害,生意上斗不过我,不知用了什幺法子,竟能雇了蛊王来撑腰,把我的药坊拆了。」「安平堂」被拆后,官府急着缉捕他,让他再也待不下去。但是,要他就这幺离开,白白放过钱贝贝,他又太不甘心!唐舜猜想,蛊王虽然不好惹,但终究只是受雇于钱家,若想报仇,自然也要等到难缠角色先离开。他在钱府外埋伏,耐心的等到蛊王离开,才敢现身。「唔!唐爷是来道别的?」她胡乱问着,冷汗直流,急着想找方法脱身。只是,这会儿天色昏暗,连个鬼影子都看不到,她上哪儿去讨救兵?「是啊,临别之前,特地送了个小礼物来给钱姑娘。」唐舜拿出一个小瓶子,逼近贝贝,双眼闪烁。「呃,不需要这幺多礼了。」她瞪着那个瓶子,心里确定,那绝对不是啥好东西。「这可是我特别调制的『蚀骨露』,一旦沾上后,你那漂亮的肌肤,转眼就会侵蚀成白骨。」唐舜兴奋的说道,打开瓶子,一阵浓香立刻弥漫四周,让人闻了难以呼吸。贝贝连连后退,双脚都软了。她听过「蚀骨露」,这东西名堂古怪,能销融尸骨,寻常人绝对不敢使用。但她万万没想到,唐舜这幺歹毒,竟拿这东西来对付她。该死,要是碰上瓶子里的液体,她肯定转眼就被融化得一干二净,哪里还能去找干戈?唐舜愈走愈近,毫高举起瓶子。「呃,你别冲动——你——啊,干戈!」最危急的时候,她本能的喊出他的名字。来不及了!液体泼来,全数溅到她肌肤上,让她全身发寒。「啊——」贝贝在浓香中发出惨叫,双手抱着身子,狼狈的跌在地上。呜呜,她完蛋了、她死定了,她要融化了——咦?不会痛?绵长的惨叫声,以疑惑的单音作结。贝贝镇定下来,抬起小脑袋,瞪着自个儿的身子,困惑而不解。月光之下,湿润的肌肤一片莹亮,既没有腐烂,更没有见骨,她甚至不觉得疼痛!她抬起头来,呆楞的看着唐舜。他比她更震惊,还不死心的抖动瓶子,将剩余的「蚀骨露」往她身上泼。凉凉的液体,溅到她身上,没有造成任何伤害,却把她染得香喷喷的。「不可能,你怎幺会没事?」唐舜气急败坏,双眼圆瞪,想不出是哪里出了问题。蚀骨露是他亲出口调配,是天下至毒之药,为什幺却对钱贝贝无效?幽暗的角落里,陡然传来低沉的声音。「她身上有七日蛊,其它的毒伤不了她。」干戈踏山几步,高大的身躯、严酷的俊脸在月光之下。他一身黑衣,不知已在一旁看了多久。贝贝跳起来,连忙咚咚咚的跑过去,扯住他的手臂,抱得紧紧的,就怕他又溜得不见人影。唐舜脸色惨白,无法明白。「但是——但是——她为什幺没死?」中了七日蛊的人,会活活痛死,哪里还能像这个女人,活跳跳的到处乱跑?干戈低头,看着靠在手臂上的粉脸。「因为,她是我的妻子。」唐舜脸色惨白,恍然大悟。钱贝贝不是干戈的雇主,而是他的妻子!七日蛊是天下至毒,但是再可怕的蛊,也还是要受蛊王纵。干戈抑制了毒性,令妻子靠着七日蛊,能够百毒不侵,却又不为毒蛊所害。干戈勾唇冷笑,缓缓从袖中掏中一枚银饰。「你该知道,伤害我的妻子,是要付出代价的。」他运指一弹,银饰咻的一声,往前飞出。唐舜倒抽一口气,银饰已经在他腿边迸开,里头淌出黑色的液体。黑色的液体如同小涩寻找热源,唐舜转身飞奔,但它们的速度更怏,立刻追了上去。在唐舜的惨叫声中,黑蛇全窜入他的脚底。「啊!」唐舜逐渐远去的凄厉呼号,在幽静的深夜听来,更显得可怕。干戈将粉脸压在怀中,不让她瞧见。「不要看。」宽厚的大掌,压着她的小脑袋!熟悉的味道、暖烫的温度,源源不绝的传来。纵使看不见,凄厉的惨叫声,仍旧不断传来。她攀住他,直到惨叫声远去后,小脑袋才慢慢抬起来,粉脸上余悸犹存。「啊,那是——」「七日蛊。」她拍拍胸口。「你还留有这可怕的玩意儿?」干戈点头。「我事先留下的。」喔——等等,事先?贝贝皱起弯弯的眉,反复咀嚼这两个字。她沉静思绪,将来龙去脉,在脑子里仔仔细细的想过一遍。「你『事先』就知道,圣药会被我打破?」她问。干戈点头。她瞇起眼睛,戳戳他的胸膛。「你早就知道我会去偷圣药?」「你忍不住的。」他淡淡的说道,早就看出她急切的性格。好啊,她总算明白了!打从把她带回苍茫山,他心里就有了盘算。让她去愉圣药、让她中蛊、让她不得不成为他的妻子,这一切全是有预谋的。而她拗不过自个儿的好奇心,看不出他心怀鬼胎,一见他放了饵,就乖乖的跳上去咬。清澈的眸子瞇了起来。「好啊,原来,你从头到尾都在算计我。」她恍然大悟。知道了他的诡计,她并不生气,反倒偷偷的有些开心。以他冷漠的性子,会愿意大费周章的设计她,把她拐上手,不是更证明了,他很在乎她吗?干戈沉默半晌,然后点头。「我要你。」她的脸红了红,就算真的气他骗人,这会儿火气也消了大半。「从什幺时候开始想要我的?」「客栈里。」哇,打从那个时候,他就对她——贝贝心儿暖暖,却还嘴硬。「你拐了我、骗了我,就不怕我不想要你?」「我会让你想要我。」他肯定的说道。含这个,对自个儿的男性魅力,可是半点都不怀疑啊!不过,矫健骁勇如他,真正想要一个女人时,有哪个人能够拒绝?「霸道!」她戳着他的胸膛,却对他的狂妄束手无策。干戈握住她的指,额头抵着她,黑眸黝亮。「你为什幺跟来?」他慎重的问。贝贝看着他,脸儿嫣红,半晌后才鼓起勇气开口。「我不想离开你。」黑眸一亮,原先的阴鸷,因为她的坦承而褪去,喜悦取代了森冷。「你不是想留在京城吗?」他问。她用力。「我想跟着你.无论是京城或是苗疆,我都不想离开你。」干戈看着她,久久不语。他就这幺看着她,笔直的看进她的眼里,像是透视了她的魂魄,要将她的心意看仔细。半晌之后,他猛的出手,将她抱到怀中,双臂将她圈得,凶猛的黑眸,紧盯着不放。「先前,是我用计谋拐了你,如今,是你心甘情愿?」他质问道,表情严肃。她点点头,再也不怀疑了。的唇,凑在他的薄唇,主动印上一吻,宣誓对他一生的爱恋。干戈仰头,发出一声欢悦的呼啸,声动旷野。「跟我回苗疆去!」「不,先回钱府。」他的脸沉了下来。贝贝微笑,抚上黝黑的脸庞。「先回钱府,见过我爹娘,我要告诉他们,我嫁给了苗疆的蛊王,从此之后,有人会代替他们,疼我、宠我一辈子。然后,我就跟你回苗疆。」她终于明白,有干戈在的地方,就是她的家。干戈抚着她的脸,在红嫩的唇上印下结实短促的一吻。接着,他抱起贝贝,足尖一点,身形快如流星,赶回京城钱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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