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质量太差说说

篇一:房屋拆迁承诺书范文
作为被征收人我承诺:房屋位置: 评估单: 协议编号: 上所列房屋为我个人所有,所提供的房地权证,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均真实合法有
效,没有抵押、转让、留置、租赁等纠纷存在,所提供户口本、低保证、房产信息、 等手续合法有效,符合《征收补偿方案》要求,否则,由我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退回全部补偿安置金。
承诺人:
年 月 日
篇二:房屋拆除承诺书范文
为了加强对房屋拆除工程施工活动的管理,提高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施工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保证做到:
一、建设单位或拆迁实施单位将拟拆除的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并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持下列文件
1、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2、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3、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4、拆除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和作业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5、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二、建设单位要向房屋拆除施工单位提供拟拆除的房屋建筑工程的结构图、管线图和周围环境的说明。
三、建设单位要对房屋拆除施工活动进行综合协调,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检查、督促施工安全和环境卫生。
四、施工现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批准手续:
1、需要临时占用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
2、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
3、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五、房屋拆除施工单位对拆除工程安全全面负责,不转包和违法分包拆房工程。
六、房屋拆除施工单位要对拟拆除的房屋建筑工程进行详细的调查和现场实地勘察,编制拆除施工组织方案。拆除三层或三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和水塔、烟囱等构筑物工程,要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在编制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时,要制定预防拆除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方案或者施工组织设计要经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采用爆破作业方法拆除房屋建筑工程时,其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要经公安部门批准。
七、房屋拆除工程,施工现场要设置封闭的围栏围护,拆除位于主次干道两侧及城区繁华区域和居民区的房屋建筑时,要做到“先防护,后拆除”。防护架搭设要采取全封闭形式,并做到节点可靠、固定点合理,能满足抗倾覆的要求。
八、房屋拆除工程门口明显处要设置施工标志牌,写明建设单位、围栏责任单位、房屋拆除施工单位及施工现场负责人姓名、技术负责人姓名、安全员姓名,安监登记编号、监督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施工现场的危险区域和临街、临路的危险地段要悬挂安全标志、夜间用红灯警示。在有车辆、行人通过的地方施工,要采取有效的便民措施。
九、位于主次干道两侧及城区繁华区域和居民区的房屋拆除工程, 施工时间要避开上下班高峰期,不在晚上22:00至次日凌晨6:00进行施工;“中考、高考”期间在考场100米半径范围内停止拆房施工。重点工程或采用爆破工拆除的工程必须在夜间施工的,事先向工程所在居委会提出申请,报安监站审批、区环保局批准同意后才进行施工。
十、房屋拆除施工单位要规范用工行为,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不招收“三无”盲流人员,患有心脏病、高血压和癫痫病的人员不安排从事高处作业。新工人、换岗工人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机械操作人员等必须持证才能上岗。在拆房施工前,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要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和文明施工交底,告知该项作业的基本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交底人和被交底人须分别签字。施工现场负责人需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班前教育,并由施工现场安全员记录教育内容、人员和拆房施工“安全日志”。 十一、房屋拆除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要在现场指挥,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按施工方案规定施工。施工现场的所有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制定的强制性标准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戴好安全帽,禁止穿汗背心、短裤、拖鞋和酒后上岗作业。高处作业不得任意向下抛掷拆除的物料,禁止用人力推倒方法进行拆除施工。使用吊机或起重设备,要有专人指挥,机操工、指挥和司索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允许超载、斜吊,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十二、房屋拆除施工单位进行管道、容器拆除时,要查清管道、容器的用途,采取相应措施清除废气、废液后方可施工。采用电气焊,要严格执行明火作业的有关规定,配备监护人员和灭火器材。
十三、遇有雨、 雪、 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时,要停止拆除施工。施工单位不得将未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作为临时办公、住宿及仓库使用。
十四、施工作业发现文物、爆炸物以及不明的电缆、管道和构筑物时,要停止作业,保护现场,并向有关单位及部门报告,经同意后再恢复施工。 十五、施工作业时要采取降尘措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拆卸的各种材料、构件要及时清理,堆放整齐。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市容环卫部门指定的场所倾倒,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抛、洒、滴、漏等污染环境的行为。不在施工现场焚烧废弃杂物。
十六、房屋拆除施工单位要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十七、施工作业结束后,做到场清地平,及时修复因施工损坏的市政公用设施。
十八、对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活动的安全监督检查,我们要予以配合支持。
十九、本工程项目拆除过程中,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有关房屋拆除工程标准、规范、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二十、本
建设单位/拆迁实施单位(盖章)
现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房屋拆除施工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篇三:房屋拆迁工程安全承诺书
拆迁工程安全承诺书可以有效的规避拆迁工程中的风险和隐患,是拆迁工程的重要指导原则和目标,也是其顺利进行的有力保障。
一、房屋拆迁施工安全制度
1、在进入现场施工前,班组领导要进行口头交涉,内容有:施工图中的各项技术要求,
施工操作要求,各工序的先后顺序,操作规章制度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2、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时,要佩戴好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具。
3、房屋拆迁人员在施工前必须切断相关的水、电、暖,杜绝意外发生。
4、对于有生理缺陷的人员坚持禁止进入现场施工。
5、房屋拆迁人员在高空作业时,必须先安装好相应的保护用具和安全网及过天天棚等,以防伤害他人。
6、对于施工中经常用的机械设备、电缆线路、机械要经演常检查维护保养,以防高处的坠落、机械伤人、触电等事故。
7、新工人入场前必须进入场教育,岗位安全教育,培养工人自我保护意识,防止盲目上岗。
8、按期给施工人员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减少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9、对于特殊工种,如电气、焊接等,工人要进行相应的岗位安全培训教育和技术训练,经考核后方可持证上岗。
10、班组领导要督促工人、提醒工人做好安全保护工作。
11、使用时要严格检查各种机械设备,应满足使用的条件,杜绝野蛮施工,违章操作。
12、要做到放水、防潮、防暑、防寒、防风等工作,确保安全施工。
二、员工规章制度
为了提高公司各项业务水平及工作效率,特制度以下条款:
1、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2、员工之间互相帮助,团结友爱,做到讲文明,讲礼貌,衣着合体,举止得当,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公司的利益。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办事,依法征迁,依法安置补偿。
4、认真学习《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经济技术开发局关于贯彻《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意见及房屋拆迁时常证评估补偿指导价格等各项政策文件。
5、与被拆迁房洽谈拆迁事宜时,平等的对待人于事,与被拆迁人交朋友,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做到嘴勤、腿勤、太度和蔼,在政策范围内工作要做到被拆迁人满意为止。
6、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在工作中一定要走不可言传,决不能图省事逾越程序。
7、在日常工作中对待工作必须认真负责,服从领导安排,支持领导工作,及时向公司领导如实反映工作情况,不做私下交易,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8、在日常工作中注意自身修养,在言谈举止中处处维护人事政府的形象。
三、施工方案
为了确保拆除工程的顺利进行,我公司制度如下施工方案:
1、派我公司施工安全工作人员,工程师进入现场进行实地考察。
2、根据考察结果,制定出合理的施工方案。
3、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将派安全员在甲方的'指导下做好安全施工工作,断水、断电,如果周围有居民将搭建好防护栏,防止伤及行人。
4、为了确保施工的安全,进入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将在安全员的带领下安全施工,施工人员必须带安全帽。
5、根据施工要求,安排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由专业持证人员操作,保证安全操作施工。
6、施工现场未经施工安全员同意不得入内,施工机械未经许可不得擅动。
7、地上、地下如有需要加固保护的设施,我公司将配合甲方做好保护工作,带地下室的须将地下室砌筑物挖走,主动接受甲方审核。
8、所有应拆除建筑物拆除标高均以自然地坪为准,拆除后部分废土清运出场。
四、承包项目施工的优势
1、本公司人员配备齐全,管理人员、主要技术力量均具务有较高的学历及相关的专业技术水平,并制定一套完整有效的施工方案。
2、本公司具有承揽各类拆迁项目的机具设备及丰富的施工经验。
3、本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工人工资按月发放,形成了一支稳定的施工队伍。
4、本公司成立至今,承揽多项拆除业务,均按照业主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树立了良好的企业、社会形象。
五、原立新厂三万锭主体厂房拆迁工程进度
1、专业工人:60人,4台挖掘机,20天时间完成。
乌鲁木齐中意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2018年8月6日
篇四: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
编号 : 甲方:东营金座房地产有限公司 (拆迁人)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被拆迁人) 甲方(拆迁人)经陈庄镇人民政府批准,在陈东村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修建商业住宅。甲方以招拍挂形式购得 地块,土地转让合同号 ,现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征用土地范围内乙方房屋迁补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p乙方房屋位置p结构p面积p用途
乙方房屋位于甲方所购买的地块内,为砖混结构,一层平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用途为 型(商业或住宅)。
二p补偿方式:甲方以货币补偿方式对乙方进行拆迁补偿。
1.以当地实际情况,结合被征用房屋的地段、用途、建筑面积、朝向、装修、环境、配套设施等因素,甲方补偿乙方人民币 元,(大写: ),此费用包含住宅房屋过渡费p房屋装修补偿费p停产停业损失费p搬家费共四项。
2.甲方于本协议生效后五天内将该货币补偿以现金方式一次性足额支付给乙方。 三p拆迁约定
(一)甲方在按照本协议如实履行货币补偿义务后,在合理期限内乙方搬迁完毕后甲方可安排拆迁事宜。在以上补偿未履行前,乙方有权拒绝搬迁;
(二)乙方搬迁并同意拆迁后,拆迁事宜由甲方自行安排进行。
四p协议生效与解除
(一)生效: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并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生效;
(二)解除:当出现以下事项时,乙方有权利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各项实际损失:
1.甲方未按本协议之约定按期履行货币补偿义务; 五p违约责任
(一)如果出现甲方提供的相关政府性批文系造假或存在欺骗,或者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没有及时交付补偿款乙方,乙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甲方恶意拖欠不支付导致乙方产生的诉讼费p律师费以及交通费等其它一切合理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二)乙方在甲方履行货币补偿义务后,应在合理期限内清理搬迁。逾期未搬迁,甲方视乙方放弃房屋及附着物内财产处置权;
(三)未尽事宜,双方可再行友好协商。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代理人): 乙方:
甲方盖章:
年 月 日
篇五:房屋拆迁还建协议书
甲方:户主 乙方:开发新建人
为了响应县政府有关城镇危旧房改造总体规划精神,美化城市环境,提高居民住房条件,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由乙方开展兴建“彭家独屋”居住小区,甲方有私房一幢,因乙方开发需要须将甲方此房屋拆迁,现就房屋拆迁还建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私有房屋为“彭银东四巷8号”,占地面积280平方米(发证206.6平方米),建筑面积240平方米(发证126.7平方米)。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齐全。
二、甲方同意将此处房屋有偿交给乙方拆除重建,所有拆迁、新建施工由乙方负责、承担。
三、乙方对甲方的具体补偿如下:
1、乙方在小区新楼房建成竣工后,补给甲方新建住房叁套,具体为二楼壹套,三楼壹套,四楼壹套,每套住房面积120平方米(每套不少于120平方米,如有超出面积乙方不计,甲方不另作补款)。2、乙方补偿甲方新楼底层配套车库叁个,具体为28平方米车库贰个,18平方米车库壹个(每个车库不少于即定面积,如有超出面积乙方不计,甲方不另作补款),并要求在甲方原址还建房屋。
3、乙方还建甲方的住房、车库的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由乙方负责办理到户交给甲方,并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其中两证登记户主姓名具体为:两套住房及配套两个车库的户主姓名为:付艳霞,另一套住房及配套车库的户主姓名为付艳芳。
4、还建新住房车库由乙方负责安装防盗门、铝合金门窗、车库大门为卷闸门,水、电、管线到户门,并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
四、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在拆除时提前10日通知甲方搬离清场,由乙方支付甲方租房费每年3000元,共计6000元,甲方须配合乙方施工,如期搬离清场,并提交两证原件,配合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本协议所指地域拥有开发建设施工经营楼盘自主权,甲方不得妨碍乙方正常建设秩序,并给予积极配合维护。
六、乙方须在甲方搬离拆迁之日起,二年内交付甲方所补偿住房、车库,并按甲方要求办齐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住房的朝向与采光通风确保良好,房屋的建造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并由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如二年内乙方不能如数交房给甲方,由乙方每年补偿乙方损失10万元。
七、乙方必须保证所开发新楼盘小区内配套设施齐全,绿化到位,道路出行畅通。
八、本协议条款由甲乙双方商订,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须按约定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将承担法律责任。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城市房屋拆迁是一项社会活动,涉及多种法律关系,具有很强的时间性、政策性和计划性,它活动的每一步都涉及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涉及到拆迁关系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涉及到城市建设的总体布局和城市功能的提高,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总之城市拆迁是一个系统的社会工程。之所以如此,笔者就当前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谈谈自己的观点。
一、政府应该从城市房屋拆迁的实施程序中完全脱离出来城市拆迁是一种民事活动。是被拆迁人通过放弃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以货币形式或产权调换的形式而取得拆迁补偿;拆迁人通过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补偿而取得拆除被拆迁人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权利的活动。现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是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就是说城市拆迁工作已由原来的政府行为,转为民事行为,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双方的民事活动。政府在城市房屋拆迁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不再是领导者,而是监督者、管理者。因此,政府必须从城市房屋拆迁的实施程序中脱离出来,行使好“三种权利”,即:拆迁计划权,监督管理权,行政执法权。再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切实履行依法保护拆迁当事人各方合法权益的职能,使城市房屋拆迁完全按照市场规则来运作。
二、拆迁管理部门应该从宏观上加强对拆迁规模的计划与控制城市房屋拆迁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城市建设规划,城盘区域发展,城市国民经济计划,居民安居乐业,城市社会稳定等重大问题。因此,城市房屋拆迁必须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坚持符合城市规划的原则。规划是城市建设和开发的生命线,也是城市房屋拆迁的生命线;规划是制定拆迁计划的依据,拆迁计划又是实施规划的前奏曲。如果拆迁计划缺乏科学性,不按规划定计划,必然导致拆迁工作滥而无序,难而无策。
三、制定和完善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是当务之急现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已经实施一年的多了,有些地方拆迁仍按原条例办事,补偿安置政策还是以前的,引发了不少上访、围攻、堵门、堵塞交通等事件。因此,当前当务之急是尽快制定或完善既切合本地区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又符合现行条例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既要防止拆迁人为牟取暴利而任意压低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又要防止被拆迁人漫天要价,胡搅蛮缠。众所周知房屋拆迁受损失、受影响最大的是被拆迁人。因此,希望相关部门在制定拆迁安置政策时,尽可能在政策上给被拆迁人一个宽松的补偿安置的选择方案,如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城镇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不能采取单一性或类似于单一性补偿、安置方案。没有挑选余地的补偿、安置方案,会使城市房屋拆迁工作陷入困境。
四、拆迁人要注意准确定位自己城市拆迁本身是民事活动,民事活动中的拆迁当事人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集中表现在:
1、享有平等的保护自己民事权益不受侵犯的权利;
2、享有在行政裁决和民事诉讼中平等地位的权利;
3、各自都有不服拆迁管理行政行为,并提起诉讼的权利;
4、各自都有权放弃或处分自己权利;
5、都有遵守拆迁法律、法规和拆迁期限的义务;
6、都有接受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管理、监督的义务;
7、都有履行拆迁合同约定的义务;
8、都有履行法院对拆迁纠纷所作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义务。
总之,拆迁人无论是手握大权的政府机关,还是腰缠亿元的开发商,在拆迁中他与平民百姓的身份是平等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而现在有些开发商或拆迁人在拆迁中不能准确的定位自己,故意夸大拆迁的行政意义。有的不是与被拆迁人平等协商,而是把申请行政强拆或申请法院强拆放在前提,有的该测算补给被拆迁人的,而漏算、少算、甚至故意不算。这结真让人们百思不得其解。
五、要注意加强拆迁队伍素质的培养和教育从当前拆迁市场来看,能胜任城市拆迁工作的拆迁企业还为数不多,他们除了机构的功能不健全,自有资金缺乏,抗风险能力差等原因外,主要还是队伍不适应拆迁工作市场化运作的要求,技术、经济、管理人员明显缺少,尤其缺少能熟练掌握与拆迁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其他拆迁业务知识的人,缺少有一定社会阅历、工作经历,且知识渊博的、资深的、善做思想工作的人。城市房屋拆迁工作是做人的工作,是危险性很大的工作,是利益冲突最突出的工作,因此,建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仅要严格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颁发,还要加强对拆迁人员的资格培训,尽快培养一批能掌握拆迁政策法规、熟悉拆迁业务、接受群众监督、遵守职业道德的拆迁业务骨干充实到拆迁队伍中去,实行无证不上岗的制约机制。
六、要稳妥应对城市房屋拆迁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现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已经在原条例基础上作了较大的、切合实际的修改。
但是社会又进步了,经济又发展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又表露出来,如:
1、对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私有厂房、设施的拆迁,如何补偿和安置?
2、企业拆迁后,职工解除合同的损失谁补偿?
3、对征用已拍卖、出让、租赁给个人或股东使用的土地的剩余使用年限的经济补偿谁承担?
4、对恶意违章搭建、抢种抢植企图套取拆迁补偿的,如何处罚?
5、拆迁计划制定后,拆迁地块上的建筑物、种植物的现状保全工作由谁完成?
6、拆迁中房地产评估机构如何确定和监督?
等等,这些问题已经给城市拆迁工作带来了影响。立法部门应尽快修改、制定《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或补充办法外,建议当前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使拆迁中的私有企业财产权、职工收益权和其他土地使用权都得到有效的保护,使他们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同时,加大对借拆迁之机套取拆迁补偿的违章搭建、违法种植等违法行为的制止力度,确保城市拆迁与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征地拆迁工作是城市建设发展的前提前提和保证。近年来,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速,招商引资企业的落户,对土地的征用征收范围越来越广,拆迁难度越来越大,县政府不得不把很多的时间和精神花在征地拆迁工作上。发生拆迁难的原因既有准则和政策方面的原因,也有经济发展程度等方面的原因。
一、当前征地拆迁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一)担忧今后没有不变的生活起原。土地乃农民的生活之本,是农民的“命脉”,直接关系到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因为长期生活的当地曾经习气,忽然分开几十年的家,心思上无法承受。征收还担忧今后的生活问题、后代上学不方便、安顿赔偿等问题,招致不肯意搬家,新建一栋房屋,农民往往需求十几万。而廉价的土地征收成本使县政府在征地中获取了本应属于农民的土地征收与土地出让之间的差价好处,农民心思上无法均衡。很多农民赔偿期望与实践赔偿款有较大的差距,使得拆迁户在实践工作中赐与不共同,给拆迁工作人员带来很多坚苦。
(二)赔偿规范的分歧所致。说到赔偿规范,是依据各省的文件规则,参照本地的生活程度赐与赔偿,赔偿规范高,能实时到位,拆迁进度就相对快些;随着物价的飞速猛涨,按市场价赔偿太高,赔偿规范各地良莠不齐,甚至差距极大,形成拆迁坚苦。如远安县城区南门村和双利村两个村子挨着,赔偿规范就有所分歧,拆迁户有的互相攀比,最易激发矛盾给拆迁工作带来必然的难题。
(三)拆迁户单方面强调个人好处。农民长期在农田劳作,遍及文明水平偏低、劳动技艺单一的特点,对大多数被拆迁户而言是“争夺好处”,他们以为不知足他们的要求,拒不签署拆迁和谈,不论能否符合实践,乡村有这么一句古话:“会叫的孩子有奶吃”。他们以为:“时间拖得越长、工作闹得越大,获得的赔偿越多”,拆迁户便狮子大启齿漫天要价,因为两边没有达到统一,影响拆迁工作的进度,工作无法照常进行。
(四)土地赔偿费用分派发放问题。农民是弱势群体,他们的主意也是最实际的,只要赔偿款拿到手上,才肯置信。尤其是关于个人承包集体土地的农户,承包期限30年,在承包期限内被县政府征用了,他们的预期好处就更应该赐与维护。没有了土地,直接关系到下半辈子及今后几代人的生计出路等方面,还没有落实到位。要搬到哪里去,没有土地和房屋,今后出路在哪里?这些十分实际的问题,也是征地拆迁难的一大原因。
二、削减和杜绝征地拆迁纠纷的建议
(一)严格依照《物权法》、《土地治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拆迁赔偿条例》等相关的司法法律规则的权限和顺序开展工作。假如村民好处受到损害,就会招致矛盾激化,在土地征收或房屋拆迁中要把司法宣传到位,让村民拥有知情权、监督权,尊敬村民的主体位置;的确维护农民的正当权益。而不能蒙骗拆迁,关于拆迁户来说,他们但是是选择了这种无法的方法来表达本人的诉求、来维护本人的权益;在拆迁工作中,关于那些暂时乱搭乱建的建筑物、建筑物,拆迁部分要果断查处、督促无偿撤除,恢复近况。
(二)组建一支高本质的队伍。一个区域该当有一个统一的规则,征地拆迁工作应成立长期的工作专班,征地拆迁是一项政策性强,技能性高的工作,该当要有一支专业的、本质高的队伍。拆迁部分的一言一行,不只代表着个人,并且代表着单位的形象、代表着党和县政府的形象;拆迁部分要诲人不倦、挨家挨户上门耐性认真地做好拆迁工作,通知他们拆迁的理由和意义,让他们有所预备,做好搬家或腾地。比方为了公共设备建设,此次拆迁可以改善城市情况、改动城市市容市貌,老城革新后让他们生活在一个美好的情况,直接关系到他们确实身好处,也许会获得他们的大力支持。
当然,有的拆迁户不睬解对这项工作不支持的,拆迁部分应该多做几回工作,不要怕多走路、多措辞,不要怕费事。比方远安保宜高速公路共触及拆迁户158户,因为工作专班的工作顺序正当、办法妥当、赔偿到位,无上访事情发生。
(三)把先征后建,改为先建后征,后期配套先行。首先是先建后征,可以参考外地沿海地域的做法,要妥善处理好被征地拆迁农民的寓居问题,可以先划出较好的一些地块,预先建好安顿房,让农民看得见,住得满意,生活得高兴,以改动过去先征后建的被动场面。其次是后期配套先行,关于因国家征地转为城镇居民的农民,都执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证准则和赋闲保险、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准则,坚持起完好的社会保证准则,让社保成为“被征地农民”的维护伞,切实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
(四)恰当提高征地赔偿规范。依据《土地治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则:征收土地的,依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处赐与赔偿。征收耕地的'赔偿费用包括土地赔偿费、安顿津贴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赔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赔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均匀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顿津贴费,依照需求安顿的农业人口数核算。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顿津贴费,最高不得超越被征收前三年均匀年产值的十五倍。特别是贸易性开发用地更应该提高赔偿,让农民真正获得实惠。多种渠道赔偿,如社保安顿、钱币赔偿,关于住房拆迁予供应土地等多渠道相结合。
(五)规范拆迁单位的征地拆迁行为。本地国土资源部分应奉告被征地乡村集体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地的赔偿规范、安顿路子有请求听证的权益。触及房屋拆迁的,依据《城市房屋拆迁行政判决工作规程》的规则,对行政强迫拆迁的根据、顺序、赔偿安顿规范的测算根据等内容进行听证。经由做拆迁工作后,房屋拆迁治理部分该当提早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分析工作,发动被拆迁人自行搬家,不得强拆;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要参照新公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赔偿条例》的精神执行。
(六)加强征迁工作的通明强度。县政府该当严格依照司法法律的规则行使权柄。真正贯彻中心的有关决定计划,处置好中心与当地的关系,做好城镇规划、拆迁人资历审核等决定计划和服务工作,不参加详细的拆迁事宜。防止拆迁公司的野蛮行为,对在拆迁中的违规行为该当依法实时予以处置、制裁,上级人民县政府对下级县政府该当增强监督,对欠妥行为该当实时避免、改正,未达到和谈不得强拆,在拆迁工作中要依法赔偿、依法拆迁、文明拆迁。
(七)、县政府该当增强对被拆迁农民的保证。杜绝被拆迁农民无房可住、无田可种的景象呈现。一次性发放赔偿款,有就业愿望的农民,可以处理赋闲保险,领取就业注销证,享用下岗赋闲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为他们处理城镇赋闲保险;优先安顿掉地农民工作,县政府应该鼓舞他们再就业工作。
多渠道安顿被征地农民,鼓舞用地单位尽能够地把合适于农民就业的工作岗位,优先安排给被征地农民,其次是农民劳动技艺的培训,优先录用掉地农民,安排到工场就业,这样既处理了那些征地农民的生活,又灵敏了再就业工作。
总之,只要完善立法、依法行政,规范县政府行为,切实思索农民好处和关注民生,维护农民的好处、添加农民在房屋拆迁中的效果,征地拆迁工作中的难题都邑水到渠成,这样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安宁团结的场面具有主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