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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槽老婆婆的说说

来源:励志帝 日期:2023-03-12 19:26:52 分类:签名说说 阅读:加载中...

小学作文:童年趣事 篇1

一天,爸爸和妈妈去买了许多的螃蟹,我悄悄地打开口袋,看见一只只螃蟹正对着我张牙舞爪。我故意把手在它们面前慌来晃去,一只最大的螃蟹伸出钳子,一下子夹住了我的手,疼得我直喊爸爸、妈妈快来……爸爸和妈妈费了好大的劲儿,终于把它从我的手上解除开。我的手被夹得又红又肿,还有血丝。大螃蟹像得胜的将军,扬扬钳子,大摇大摆地爬走了。爸爸妈妈连忙把我送到医院上药,可回来却让我们大吃一惊。

“哎呀!怎么搞的,螃蟹怎么全都爬出来了。”我大声惊叫。妈妈打了一下腿,说:“糟糕!我走时忘了把口袋系紧了。”爸爸急忙到处捉螃蟹。我发疯似的跑出家门,站在门口大声指挥爸爸:“对,就在那儿有一只,电视机旁还有,对,对……”

等捉完螃蟹,我才进门。看着爸爸妈妈狼狈的样子,我第一个笑了,紧接着大家都笑了。

小学作文:童年趣事 篇2

童年趣事有许多,繁星点点数不清。

最令我难忘的是那次喝酒。有一天,我数学考了100分,爸爸出去给我买葡萄味的饮料,我出去和伙伴们玩。爸爸在出去给我买饮料的路上遇到了一个要到我家吃饭的老乡便回来了。这一切我还不知道,当我在伙伴家回来时,爸爸和老乡已经出去了。当我看到桌上的两杯葡萄酒时,以为是爸爸给我买的葡萄味饮料,于是我尝了一口,品一品,嗯,挺香的。我想:“可这次饮料怎么与以往的不同呢?也许就是这样的吧。”于是,我一口气喝下两杯,忽然觉得头很晕,然后就什么事都不知道了。醒来一看,爸爸妈妈都守着我。老爸说:“水淼,葡萄酒好喝吗?”“葡萄酒?不是饮料吗?”“哈哈,原来你把葡萄酒当成饮料了。”

这件事太有趣了,我至今难忘!

小学作文:童年趣事 篇3

记得在我5岁那年,蓝蓝的天空突然下起了白白的雪。我高兴急了!想:到晚上我要和朋友们一起玩打雪仗。

终于熬到了晚上。现在我就连晚饭都没吃,兴高采烈的跑出门外

大声叫喊:哎!朋友们一起来玩打雪仗吧!他们也都纷纷过来了。我们分成两队,我和小红一起。于是我们就盖起了碉堡,防止敌军攻到我们这里。

我和小红用手抓起了一团雪,想仍到敌人那里。我刚站起来想仍,却被敌人砸到了我的头上。“哇!好痛。好痛……“我发出了一种惨叫声。我又站起来,哎呀!又被打中了!我忍无可忍,就用脚和手团成了一个“XZ激光大炮“仍向敌人。这一声比砸我头上的一声还要响。一下子把敌军的碉堡给炸的粉身碎骨。哈哈,我赢了!

小学作文:童年趣事 篇4

童年,不同样。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下面让我来说一下我的童年吧!

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日,我一个人在家没事干,突然,我看见在我的学习桌上有一个充足了气的气球,我想,既然人类、动物可以打针,那不如让我当一次医生,我也来给气球打一针吧!

于是,我拿起针管,学着医生的样子,给气球打起针来。

可是,针头刚碰着气球,气球一下子就暴了,吓得我大哭起来。

就在这个时候,妈妈回来了,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便大笑起来。我含着眼泪问妈妈:“妈妈,您笑什么?”妈妈说:“孩子,气球是不能打针的,只要有了针孔,里面的气马上就要跑掉。”

妈妈安慰了我一下,我笑了。

啊!童年的趣事太多了,让我们走进自己的童年,去享受童年的乐趣吧!

小学作文:童年趣事 篇5

我的童年趣事多多,就像天上的繁星数也数不清。

记得我五岁时,有一次,我跟随着一只蝴蝶,跑进了菜地里。我没能捉到蝴蝶,但是菜园的菜都被我踩成了“肉饼”。奶奶走到菜园一看,差点把她老人家心疼个半死。妈妈知道了这件事后,严肃的对我说:“你看看你做的好事,把菜园里的菜都给踩扁了,奶奶辛辛苦苦种这些菜,容易吗?”“小孩子嘛,不懂事。知道错了就行了。”奶奶说。“就是嘛,我又不是故意的。”气得妈妈的脸涨得通红。“你真是个淘气包啊!”奶奶说。

还有我三岁的时候,我不好好吃饭,妈妈惩罚我,非让我把一个馒头吃下不可。我只剩下一点馒头了,实在吃不下。我就对妈妈说:“我想大便。”我把馒头带到厕所给扔掉了。我回来了,妈妈一边笑一边说:“你这个狡猾的家伙。”我笑了。

这就是我的童年趣事,有意思吧?

小学作文:童年趣事 篇6

童年是一首歌,而那一件件童年往事就像五线谱上一个个跳跃的音符,有的表达着伤心、有的表达着快乐,但主旋律都是欢快。

记得我四岁时,有一次,爸爸妈妈都不在家,我爬到桌上去拿我的小画报,一不小心,把一大袋糖碰撒在地上。这可怎么办?我慌了,急忙找了个大碗,弯着腰,费了半天的劲,才把糖一点一点地捧到碗里。

可是糖掉地上多脏呀!对了,我灵机一动,找来一个大盆里,装上半盆水,把一大碗糖倒进去,准备来了“洗糖”大行动。我把糖倒进盆里,可……,我的糖呢?

我一下子“哇哇”大哭起来。这时妈妈正好回来,问清事情原委,妈妈笑了,告诉我,糖已经溶化到水里去了。

现在,每次想起小时候发生的趣事,我依然会为当时的傻行为忍不住笑出声来。

小学作文:童年趣事 篇7

我记得四岁时,我做了一件傻事那就是在大水缸看见月亮。

星期日晚上我在和小伙伴一起玩,玩了一会儿玩累了就各自回家了我回到家在大水缸旁边洗了一个脸发现有一个月亮在水缸里我急忙叫道妈妈、妈妈我们家的水缸里有月亮我叫妈妈来看,妈妈说:“我没时间。”我就到房子里把妈妈拉出门外叫妈妈看,妈妈一看大笑起来我问妈妈笑什么妈妈没听见我就搬了一张椅子摸摸妈妈的头在摸摸我的头没发烧啊!我说。妈妈说:“你自己用手拍一下水。”我一拍水月亮就散我很伤心过了一会儿月亮又和好了我顿时又开心起来我问妈妈这是怎么妈妈说:“这是倒映在水面上的真正的月亮在天上。”

哦,原来真正的月亮在天上。

小学作文:童年趣事 篇8

你听说过“马蜂窝捅不得”这句俗语吧,几年前我曾亲身实践证明了这句话的真实性!

暑假的一天下午,我和几个小伙伴去离家不远的小树林玩,那里郁郁葱葱,凉爽舒适,真是个“人间天堂”。突然我们在一棵树杈上发现了一个马蜂窝,十多只黄色的大马蜂在上面盘旋。“咱把那个大码蜂窝捅下来吧?”不知是谁出的一个鬼点子,不过大家都同意了。

可是谁去捅呢?大家你推我,我推你,谁也不敢第一个去?最后我们通过这个游戏来做的决定,结果不用猜,那个倒霉蛋就是我。

于是我找来两根竹竿对着马蜂窝试了试,这时马蜂可能感到了危险,在窝边“嗡嗡”的盘旋着,像是在警告我们,如果敢入侵,它们就对我们不客气了,它们誓死保卫它们的家园。

看着眼前的情景,我心里十分矛盾,踌躇了好一会儿,最后我壮着胆子用竹竿向马蜂窝捅去,可能是害怕的缘故,第一次没捅着马蜂窝,第二次我吸取教训,对准马蜂窝,使劲捅去,结果马蜂窝只是晃了一下,并没有掉下来,但是马蜂却被激怒了,只见这时无数的马蜂向我们飞来,我大叫一声“妈呀,快跑!”,迅速丢掉竹竿,撒腿就跑。没想到一不小心还是被一只马蜂蜇到了额头,额头顿时传来了火辣辣的疼痛感,我急忙往家跑,边跑边哭,结果又被马蜂追上来蛰了好多下,最终我强忍着疼痛回到了家。

那几天,我被钻心的疼痛折磨的好几天吃不香,睡不下。家人带我去打了针,姥姥也天天用消毒水给我清洗伤口,最后我的伤口才慢慢好起来。

唉,这下我终于明白了,马蜂窝捅不得!

小学作文:童年趣事 篇9

童年像一片天空,童年像一条小河,童年又像一片大草原。童年的时光是最快乐的,当然也包括我们干过的许多傻事。

“哎,好无聊啊!”哥哥看了看我,道:“那我们找点好玩儿的吧!”我们打了一个主意,打算到没有装修的房子里寻宝,哈哈,心动不如行动,出发!

走进房子里,空空荡荡,讲话的回音让我莫名感觉到了阴森,本来的快乐感像身上的热气渐渐消失,令人变得害怕起来。瞧了瞧我身边,幸好有哥哥在,使我感觉不是那么可怕了。走到房子的楼上,地面上全是小石子和灰尘,我的鼻子里吸进了灰尘,痒痒的,正在不停和灰斗争呢!寻宝大队开始行动,我能发现什么好玩的宝藏呢!我两分头行动,我时而低头扫视,时而抬头看看四周,可我把整栋房子都找遍了,除了一些石子、灰尘、蜘蛛网,啥也没有。也可能宝藏和我捉迷藏呢,心里想着电视上寻宝队员不是走了更远吗,想到这,那些累似乎都不翼而飞。“啊!”远远的,我终于看见了一样与众不同的东西,我急忙跑过去,似乎发现了100万一样激动,一看是一个地瓜,我一把抓起,把它捧着,高兴地亲了它一口,“地瓜地瓜我要把你拿到哥哥面前炫耀一番,哈哈……”脑中出现烤地瓜的画面,我不由自主地直咽口水,乐个不停。

“快放下!”突然哥哥一声大叫,我连忙把它扔了,不解道:“这又不是毒药。”哥哥乐着说“你刚才捡的是一坨晒干的狗大便”顿时,我人生观崩溃了,再瞧一眼躺在地上地“地瓜”,它似乎张开了嘴在笑话我呢!到了外公家,可恶的哥哥像个大喇叭,四处传播,可怜我的糗事也成了大人们的饭后“小甜点”。

童年充满着纯真、难忘,回想起这件童年往事,才发现小时候的自己是那么幼稚,却又那么有趣!

小学作文:童年趣事 篇10

小时候,我经常和邻居小冯在小区的花园里玩耍。有一次,我们俩不知该干啥好,就在小河边扔石子,他突发奇想:“要不咱们造支小船”“好啊,或许还能下水呢。”

我们的计划是这样的:先找一些竹竿和木头,把它们用绳子紧紧扎住,再用一根细竹竿当桨。可忙活了半个小时,却只发现两根竹竿。“我觉得可以找点现成的”我说。“什么是现成的?”“就是大块的泡沫”“可哪儿有?”“小区垃圾站呗!”

虽然年纪小,竟然也想出这个烂主意。不过,我们在臭烘烘的垃圾山里,左手捂住鼻子,右手在垃圾中搜寻着大的泡沫,顶着会被他人当成是捡垃圾为生的小流浪汉的风险。苍天不负有心人,终于在一个满是纸箱的角落里翻出了一块正方形的泡沫,虽然不大,但足够了。我们一路兴奋不已,哼着小曲,期待着下水成为船长。

看来我们高估了这块正方形泡沫,小冯一踩上去就“扑通”一声跌入水中,幸亏水浅,要不早成落汤鸡了。“还是让我来吧”我比他更瘦一点,所以成功率就会高那么一点儿。我一踩上去泡沫就一直抖动,只好让小冯帮忙。他用双手扶着泡沫,确保不会翻船,于是我安心的坐了上去。他喊道“我要松手了”“不”我喑叫。还好,船并没有像预期的那样翻倒,而是在水面上漂浮。太神奇了!我慢慢适应了船的抖动,最后还用木竿划水,划了几十米呢!我当上了船长!而小冯就在岸边接应,以防不测。我的“航行”还吸引了众多小朋友,他们羡慕地望着,叫喊着……这真是一次伟大的航行!至少我是这么认为。

每每回想起这“开船记”,我的嘴角就荡漾着抹不掉的笑。

小学作文:童年趣事 篇11

人人都有童年,童年因为热爱而丰富多彩,童年因为自信而五彩斑斓。你可以把童年生活比做一道丰盛的大餐,里面充满了酸甜苦辣,你选择什么就会得到什么。你选择甜蜜微笑,就会得到幸福;你选择悲伤流泪,就会得到痛苦……

记得在一年级暑假的一天中午,天气炎热,我闲得无聊,边吃着雪糕,边寻思着找个开心的事乐一乐。我看见鸡舍里,鸡都呆在阴凉处,无精打采。我想它们一定也很热,要不要给它们洗一下澡?

说干就干!我先找到了一个大盆,把里面加了许多水,还从冰箱里弄了一些冰,放进盆里。我找来一瓶沐浴露,捉了一只大公鸡,把它丢进盆里,刚放进盆里,它就想飞出来。“真是不知好歹,让你凉快点儿,你还不愿意!”我自言自语道。于是,我就用力把那只大公鸡的翅膀抓住,绑上细绳,再把它的头用手紧紧捉住,然后把大公鸡按进盆里。

那只大公鸡“喔喔喔”地叫个不停,双脚不停不乱扑腾,冷水溅了我一身。我嫌弃它太吵了,就用橡皮筋把它嘴捆住,用绳子把双腿绑好,又把沐浴露在公鸡的身上抹来抹去,然后把它放在地上,再找来了一个小盆,把大盆里的水往大公鸡的身上一直倒,直到大公鸡浑身湿透了,我才把大公鸡放进了鸡舍里。晚上,奶奶给鸡喂米的时候,发现大公鸡已经死了。奶奶不明白公鸡为什么会突然死去,但也没有去追究。然后,晚上的餐桌上就多了一道菜香喷喷的鸡汤。每当我想起这件事,都会忍不住地哈哈大笑。

我觉得童年时光是宝贵的,是不可遗忘的。时间若涓涓细流,把童年的美好漂向远方;童年是一首美妙的歌,记录着童年的快乐。

小学作文:童年趣事 篇12

“黑板上老师的粉笔还在叽叽喳喳写个不停,等待着下课,等待着放学,等待着游戏的童年……”听着这首《童年》的歌,想起在我的童年时候,第一次坐地铁,便撒下了许多快乐。

暑假的时候,我和我的家人来到了上海,去过东方明珠,去过迪斯尼乐园,在途中为了节省时间,我们坐的是地铁,这也是我第一次坐地铁。

首先我们先坐电梯来到了地铁站,但在购票机前我们遇到了麻烦:坐哪一趟车?怎么看那趟列车去哪边?怎么买票?在哪坐车?一系列问题出现在了我们面前,经过一两个小时研究,我们终于买到了票。在快上车时,妈妈告诉我一定要快、狠、准,不然就要掉队,我自信满满地说:“放心,我不会掉队的!”正说着,“哗哗哗,伴随着这个声音,列车来了,走到我们面前时。它稳稳地停了下来,打开了门,我看准时机,像离弦的箭一样冲了过去,可是人太多了,我怎么挤都挤进去,有好几次,要进去了,却被人群给挤了出来!

爸爸妈妈在车里面不停地喊着我的名字,我不停地回答着。幸运的是我刚冲进去的瞬间,列车门就关上了,而我的衣服却被夹在了门外,妈妈费了好大的劲才挤过来,然后把我的衣服拽进来。可是被夹到的衣服上都是一片灰白色的东西,拍也拍不干净,看来下了地铁又该换衣服了。外婆和妈妈却笑着说:“叫你快一点儿,你怎么还那么慢?”“妈妈,你还是不是我亲妈,我都这样了,你还吐槽,我也不知道,有那么多人,我以为列车里面人很少呢!”我郁闷地说。妈妈听了,又笑了起来。

那一次坐地铁虽然感受不是很好,但也是一个很好的经历,让我增加了见识,增加了阅历。如今回想起来,我会情不自禁地笑出声来。

小学作文:童年趣事 篇13

在我的生活中,发生过许多有趣的事情,但最让我记忆犹新的还是第一次做饭这件事情。

一个星期天,我对爸爸妈妈说:“爸爸妈妈,平时你们工作太辛苦了,今天我想为你们做一顿饭。我想给你们做一道既营养又美味的西红柿炒鸡蛋。”妈妈说:“好啊!记得放盐和糖。”妈妈说完,我就开始着手做我的大餐了。

我先拿了一个碗,把鸡蛋打开,然后,用筷子搅拌,可是我怎么搅也搅不均匀。妈妈说:“一定要向同一个方向用力搅拌。”我按照妈妈说的方法去搅拌鸡蛋,结果用力过猛,涌到外面了一些蛋液,我赶忙去擦。又过了几分钟,终于把鸡蛋搅拌均匀了。接下来,我该砌西红柿了。一开始,我总是把西红柿砌得很大,后来,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西红柿砌成了小块。可是,西红柿的汤却流的满案板都是。等把西红柿和鸡蛋都准备好后,我就开火,把油倒在了炒锅内,突然锅内响起了噼哩啪啦的响声,我赶紧把锅盖盖上,等油热了后,我把鸡蛋和西红柿放进锅内翻炒,接着放了少许盐。两分钟后,加糖,出锅。这样,我的西红柿炒鸡蛋就做好了。

我兴高采烈地叫大家吃饭。妈妈尝了一口说:“好甜呀!”我以为妈妈在夸奖我做的好吃,我自豪地说:“那当然!我做的一定好吃。”说完,我就尝了一口,太甜了。这时我忽然想起来,我把糖当作盐放了,导致我的这份菜放了两次糖却没放盐。“噢!天啊!”我大叫了一声。爸爸却说:“没关系,第一次做饭能做成这样已经很不错了,吸取这次的经验,相信下次会做得更好!”

西红柿炒鸡蛋放了两次糖却没有放盐,成了我童年生活中难忘的趣事,它也时刻提醒着我:以后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细心、认真!

小学作文:童年趣事 篇14

清晨打开门,阵阵刺骨的寒风袭来,让人不觉打了个寒颤。又是一年严寒季,儿时的回忆便涌上心头,犹记得——“玩冰”。

那年寒假,六岁的我刚从梦中笑醒,就飞快地跳下床,兴高采烈的向院子里跑去。

“哇,真冻成冰了!耶!”我兴奋地手舞足蹈,围着盆子转圈圈,大呼小叫的声音惊动了同样刚起床的小伙伴儿们,好奇心驱使他们比兔子跑得都快。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的商量怎么玩最好,争执到最后,我们还是决定采用最传统的玩法——做银钲。小明最是胆大心细,大家推举他来完成最具有技术含量的活——打孔。小明找来一根尖锐的铁丝,敛神吸气,眉头紧锁,像在雕琢一件价值连城的宝玉,一丝不苟。最后,果然不负众望,一个圆圆的小洞向我们绽开了笑脸。我们一起找来了彩丝,小心翼翼地穿过冰块上的小洞,再把两头连起来,一个银光闪闪的钲就做好了。

我们自豪极了,有一位小伙伴儿说:“我觉得它还不够漂亮,不如在它身上放一点儿贴纸吧!”我们都赞同这个想法。便一起找了一些贴纸,有花,有五角星,还有一些极为炫酷形状……大家以自己的审美极力装饰着,虽几多争执,最终还是博得了大家的满意,谁都认为美的已绝世无双才作罢。

我们前呼后拥来到广场上,我骄傲地拿着一根细长的筷子,轻轻的敲一下这个宝贝儿。那清脆悦耳的声音如同玉韾被敲打时发出的声音,小伙伴儿们争先恐后的也来试敲,声音如同天籁,我们听地如痴如醉。真是“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

我们玩累了,便躺在了草坪上,听着神曲,望着天空。天空中羊吃草,猫钓鱼,马奔驰,和我们一样的快乐。

记忆犹新的往事,仿佛就在这冬日的清晨重演着。

小学作文:童年趣事 篇15

童年中有一件事让我格外难忘,那时的每一个画面都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上,至今想来仍历历在目。

那是童年最有趣的事了。那是我第一次和大海近距离接触。那一天爸爸妈妈带我到海边玩耍。一下车,我就闻到了海的味道,远远的,我就听到了朵朵浪花互相拍打激荡的声音。那海很蓝,在远处水天相接的地方如同拉开了一个幕布。金色的沙子摸起来是柔软细腻的,大海像蓝色的棉花一样,我迫不及待想要跳入他的怀抱。我把游泳圈一下子套到了肚子上,向大海冲去。跳入海中,浪花和我嬉戏,它把兴奋不已的我拍回了岸边。我又一下子冲出去,然而又被海浪拍回来了,我们就好像在做游戏一样,有时我觉得它像一个男孩猛推着我,有时我又觉得像是母亲用手轻轻抚摸着我,那种漂浮悬空的状态真是妙不可言。

我在岸边玩了一会儿,两个叔叔走了过来,手里拿了个很小的螃蟹要给我,我开心极了,连忙拿出小网让叔叔放进去,可刚放进去我就害怕了。小螃蟹伸着八条腿在网中左摇右摆,一刻也不安静,看起来它很想挣脱网子。我怕它们抓到我,就远远地提着他们,尽量让它们离我的身体远一点。我和小螃蟹们一起玩冲浪,浪花把他们拍得四仰八叉,我高兴的合不拢嘴。

爸爸妈妈说要往深处走一走,我也想跟着去探险,可不一会儿就被浪花拍了回来,拍到了岸上。这时,我突然找到一个很漂亮的东西,红色的形状很特别,旁边不知何时来了一个比我大几岁的孩子,问我哪里来的珊瑚,我才知道这叫珊瑚。就把这个送给了他,我们成了好朋友,一起捡了二十多个珊瑚,到了中午十二点我们才依依不舍告别。

那段记忆永远在我脑海成为最美的一个画页。

小学作文:童年趣事 篇16

在童年这条河流里,你是否为一辆坦克车着迷;或是为了一本漫画书和同学大打出手,亦或是和同学抓鱼玩泥巴……在我的童年,“滚蛋”是一件好玩至极的事了!

小时候,在家里过假期就比较的无味了;但是表哥一来可就两样了。一天,表哥跑过来告诉我:“咱家的母鸡生了个“神蛋”,它可会自己走呢。”“不会吧,这蛋不会成妖精了吧?”我不信,表哥神气地说:“哼,不信,现在就让你信的心服口服。”表哥把“神蛋”放在耳边,嗯,有“沙沙沙”的声音?表哥把“神蛋”放在地上,嗨,这好玩啊!“神蛋”自己跑起来了。

看着滚来滚去的神蛋,我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

我小心翼翼地捡起“神蛋”,里面依然在沙沙地响。“表哥,我的好表哥,您老人家就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啊?”表哥笑眯眯着说:“里面是几只七星瓢虫。”

“七星瓢虫?它怎么进去的呀?你给我做一个,成吗?”“行,走着!”表哥满口答应。

于是,表哥和我到房子后的花园里,他指着花园说:“去,找几个大一点的。”“哼,要不是为了“神蛋”,我才不让你指挥呢!”我气愤愤地想着。

抓到了七星漂虫,我们找来一个鸡蛋,用针把鸡蛋的一头戳开一个小洞,把蛋清和蛋黄倒出来,把鸡蛋壳晾干,最后把七星瓢虫放进蛋壳里,再用纸把洞口糊住。这样,“神蛋”就大功告成了。噢,原来七星瓢虫在这里面爬,鸡蛋就跑起来了。

哎呀,这“神蛋”可真是儿时的好东西啊!它陪伴了我一半童年,怎么样,这个“神蛋”你们想要吗?

小学作文:童年趣事 篇17

童年生活像一个五彩斑斓的梦,使人留恋和向往;童年生活中发生的一件件趣事,常常把我带入美好的回忆中。

在我四年级暑假发生了一件有趣的事儿。在外打工的哥哥突然回来了,陪我度过了这个开心的暑假。

哥哥高大威武,一双眼睛炯炯有神,一头淡黄色的短发,看起来特别精神。我是他的小跟班,他说什么我就做什么,从来不会顶嘴。

记得在七月份的一天,天气非常热,中午的太阳晒在我身上,火辣辣的,让人无法忍受。这时哥哥却说:“我们俩去钓鱼吧!”我当时想反驳,可对钓鱼非常好奇,就点点头,跟着他去了。

静静流淌的小河边,垂柳依依,蝉鸣不断,我们找了一个阴凉处坐下来。哥哥拿出鱼饵,去做准备工作。我好奇地看着他忙碌,叽叽喳喳地问个不停。哥哥冲我“嘘”了一声,悄悄地说:“不要说话,不然鱼就吓跑了。”我点点头,乖乖地站在他旁边。

哥哥把鱼饵拌好后,抠了一小块挂在鱼钩上,慢慢抛到水中。我和哥哥盯着水面,一动不动地等待鱼儿上钩。可是过了好大一会儿,我眼睛都瞪酸了,还是没有动静。我生气地跟哥哥说:“这都多久了,还没动静,你是不是找错地方了,这里根本没有鱼……”我的嘟囔声刚停,鱼浮动了。哥哥说:“这是一条大鱼儿。”哥哥小心翼翼地握着鱼竿,身子轻轻地往前移动,然后猛地使劲儿,拉上来了,果真是一条大鱼。它不停地摆动身体,鱼鳞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我非常开心,把夏日中午的燥热忘到了九霄云外。哥哥也非常激动,汗珠顺着我们的笑脸滚动下来。

我跟在哥哥身后,蹦蹦跳跳地回到家,妈妈一看,惊讶道:“这么大的鱼,足有一斤重!你们真棒!”

每每想起这件事,就像昨天发生的一样历历在目。

小学作文:童年趣事 篇18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每个人的童年都是快乐的,每个人的童年里都有许多趣事,我也不例外,记得3岁时,我在理发店剪头发哭了。

那时候,我的头发很稀疏,妈妈因为这个事情为我担忧了好几次,后来妈妈听说,把头发剪短让营养增加,头发才会越来越厚。于是,妈妈决定带我去理发店剪发。

我一直很喜欢我的秀发,一厘米也不想剪掉,因为小的时候我还不懂事儿,一路上我和妈妈说说笑笑。到了理发店时,我就觉得这个地方很陌生,就东张西望起来。不一会儿,阿姨就让我坐在椅子上,用一个大单子将我盖了起来,阿姨拿起一个像刮胡刀一样的东西,我很害怕,就把两只小眼睛闭的紧紧的,只听哧啦—哧啦的,那个像刮胡刀一样的工具在我头上转了几圈,我把眼睛睁开,一看镜子里的我,完全变了样,我的长发不见了,现在变成了一头短发,我开始大哭起来:我的头发呀!我喜欢我的头发不见了!剪短的头发什么时候才能长出来呀!哇——,你赔我的头发,我难过的哭着。

妈妈在一旁看着禁不住笑了起来,过来安慰我说:好了,好了,别哭了,一会妈妈给你买个小发卡,好了孩子,别哭了啊!说着,我及其不高兴的跟着妈妈走出了理发店。

过了两天,妈妈果然给我买了一个带金色假发的发卡,发卡是红颜色的我高兴的戴上去,就像天使,果然漂亮多了,我又高兴起来。渐渐地我的头发用重新长了出来并且比以前也厚多了。

如今我已经是个小学生了,清晨坐在镜子前,美美的看着自己乌黑的秀发那段趣事仍记忆犹新,想起那时的一幕幕,我总会露出会心的笑。

小学作文:童年趣事 篇19

醉过方知酒浓,爱过方知情重,童年的趣事,更是令人回味无穷!

——题记

一只鸟又飞走了

小时候,爸爸时常打117给我听,每次听到后,我都会高兴的蹦起来。一天,爸爸又打117报时电话给我听,我听完后,疑惑地问:“爸爸,电话筒里怎么有那么多的鸟在里面翩翩起舞,时而发出清脆的声音呢?而且,里面的鸟时儿多,时儿少,这是怎么回事呢?爸爸听了哭笑不得,说:“里面不是‘鸟’,而是时钟的‘秒’,傻丫头!”这时,我才恍然大悟,原来,我把几分几“秒”,听成了几分几“鸟”。难怪会有那么多“鸟”,毕竟话筒中是不可能有活生生的鸟的,只是我太幼稚罢了。这只“鸟”来了,而另一只“鸟”又飞走了!

爸爸的手机

小时候,爸妈说我既任性,又很捣蛋、顽皮,不惹出点麻烦来决不罢休。

有一天,爸爸把手机放在桌子上,被我看见了,心里痒痒的,于是我费尽周折,爬到桌上拿到了手机,我以为是爸爸给我新买的玩具,便开始乱按一通,结果有时发出“滴滴”声;有时发出一阵好听的音乐声,就这样,我拿着手机玩了一上午,可突然一下,屏幕上那彩色的画面消失了,怎么按都没有用,我以为坏了,就把手机丢在地上,出去玩了。

等我回来时,爸爸问我桌上的手机到哪儿去了,我嘻皮笑脸的说:“你说那个玩具呀?我玩了一上午,突然它坏了,我就把它丢在地上了。”爸爸一听,惊呆了,马上去找。回来后对我说:“那不是玩具,是打电话用的,知道吗?我当时迷惑不解,但却为上午的欢乐时光而高兴不已。

童年,如一幅记忆的长卷一般,浓缩着许多经典的画面,成为了我闲暇时的梦,是那样甜美,那样纯真!

小学作文:童年趣事 篇20

每个人都有一个童年,而童年趣事也就像海边那各色各样的贝壳,在海水的陪伴下闪闪发光,散发着五颜六色的光彩,数都数不完。而如今我的手上还握着那一颗最闪光的贝壳,那也正是我最难忘的一件童年趣事。

一天晚上,我天真地问妈妈:“这是什么?妈妈。”我指了指地上的影子。妈妈笑了笑,对我说:“这是你的影子呀!”我抓抓脑袋,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由于出于好奇,我开始注意自己的影子。我发现自己的影子时长时短,时高时矮。因此,我很害怕,哭着对妈妈说:“妈妈!影子会动!他常常跟着我!”妈妈温柔的对我说:“傻孩子,因为影子是你的呀!所以,影子会跟着你。”

第二天,我把朋友们聚在一起说:“咱们来个‘踩影子大赛’好吗?”朋友们拍手叫好,但不知道怎么玩。我得意洋洋地说:“玩法很简单,看谁踩对方的影子次数多,就算胜出。”说玩就玩,我们你一脚,我一脚地踩了起来。突然,太阳被一大片云遮住了,天暗了下来。我尖叫起来:“啊!我们的影子都不见了!”小伙伴们也叫了起来:“对呀!对呀!怎么办?怎么办?”我哭着找到妈妈:“妈妈,妈妈,影子不见了!”妈妈亲切地说:“因为光线被遮住了,影子就不肯出来了,等到有光时,影子自然就出现了。”果然,过了一会儿,影子又出现了!我拍起手,连声叫着:“好耶!好耶!影子又出现了!”

童年趣事就像万花筒一样,每换一个角度都能看见不同的图案。我的童年就是这样的,五颜六色,多彩多姿。不同的时期就会有不同的趣事,它们将成为我美丽童年的回忆,伴随我快乐地成长!

小学作文:童年趣事 篇21

说起童年趣事啊!倒是有一件让我印象深刻的,现在想想啊,还会笑出声来。

那年我五岁,很喜欢看小人书,有时一本我都会看上几十遍呢!

有一天下午,爷爷奶奶都出去散步了,只留下我一个人在家。我还是像往常一样,翻着我最喜欢的小人书看。

“嗯,这一页真好看,再看一遍。”正当我津津有味地看着时,脚动了一下,一个小弹珠调皮地钻进了沙发底下,我连忙放下了书,想去捡它,不料,我手一碰,它便又调皮地往里钻了钻,我急了,去洗手间拿了一把扫把,把沙发下的东西全部都扫了个遍。终于,那个不想“回家”的弹珠终于回到我的手里。

突然,我注意到了静静躺在沙发旁边的一本小人书,:“咦?这不是我心爱的小人书吗?原来掉在这儿了啊。”我开心极了。但是,它这么脏,我也不能天天把它抱在怀里吧?

我看了看阳台上的衣服,突然想到了什么……

我连忙把书丢在了洗衣服用的水盆里,从阳台抱来了:洗衣粉,洗衣液,肥皂,洗发液……这时,奶奶回来了,看到了我抱着一大堆洗衣服用的东西,满脸问号地对我说:“哟,抱这么多东西去干嘛?”我高兴地说:“去洗衣服哩!”奶奶突然高兴地说:“哟哟,我宝贝孙女会洗衣服了,晚上给你做你最爱吃的菜哈!”说完,奶奶便高高兴兴地跑了出去。

看奶奶终于出去了,我把水盆里倒满水,又把刚刚拿来的东西全部都倒了进去,然后,我就使了全身的力气去搓,等我搓累了,我开心地看了看水盆,却发现纸全部都碎了,看着我心爱的书变成这样,我不禁哇哇大哭。

现在想起这件事来,我都觉得我小时候哇哇大哭的样子特别好笑。

小学作文:童年趣事 篇22

我非常爱玩陀螺,是因为有一次,我和我身边的朋友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上看见有一个大叔叔正和其他的小朋友一起玩,我跑过去瞅了瞅,原来他们在战斗盘里拿着各个“绿林好汉”比赛,我看着看着就入迷了我仿佛进入了战斗盘里,成为一名猛将,领着自己的陀螺好汉变成直线型冲向敌军,正在冒死拼搏,但不费我九牛二虎之力打到了敌军。“李茂华哥哥!!”突然一声把我从幻想里拉了出来,他就是我的弟弟王纸玉熙,我赶紧说:“哦,有啥事呀?”“你喜欢哪个陀螺呀,虽然我们不知道他们叫啥但你喜欢那种颜色的呀!”“我喜欢蓝的。”接着我看着这么精彩的对决心想:“哇!我就算上刀山火海我也要让妈妈给我买一个!”

回到家,我急急忙忙的告诉了妈妈,果然并不容易,既要用我1个月的零花钱,又要我做10天家务,额,我深深的叹了口气:“额,真坑呀!”但是我不得不干,因为我太喜欢陀螺了。10天后我终于获得了一只叫拓角羚羊合一之巨岩摩羯,还有一个战斗盘我越看越兴奋越看越快乐,心想:这下我就能和我的小伙伴王纸玉熙,王忻冉,张俊成,还有黄志龙一起玩了,说着就给他们打了电话叫他们来,不久他们争先恐后的来了,挤满了整个卧室,开启了陀螺之旅,首先该我和王纸玉熙挑战,我拿着我的拓角羚羊吧手轮上几圈使出我吃奶的力气迅速把拓角羚羊发了出来,王纸玉熙也把他的巨岩摩羯发了出来,我仿佛化身成为一只战羊冲向摩羯,用我一只脚狂踩蝎子,我一边踩一边说,我踩,我踩,我踩踩踩,可是它仿佛再说,我躲,我躲,我躲躲躲,但羊毕竟厉害,我不费九牛二虎之力打踩死了他了他,接着我对战王欣冉,黄志龙,张俊成,立刻打败了他们,最后我成为了老王!

陀螺真为我们带来了欢乐!我爱陀螺!

小学作文:童年趣事 篇23

眨眼间,我已经长大了,已经是个五年级的学生了,但小时候乱动姐姐口红那件傻事像生了根似的深深地扎在我心中。

记得我六岁那年,看见姐姐每次出门之前都要化妆,特别是涂口红,拿起来轻轻一抹,嘴唇变得红润润、亮晶晶的,可漂亮了!于是,我下定决心,要把那只口红“偷”出来瞧瞧。

有一次,趁姐姐在上厕所,我悄悄走进姐姐的房间把化妆袋拿走扔在床上,用衣服遮住,可姐姐一眼就识破了我的小把戏。于是我想:化妆袋太大了,要不就拿口红吧。然后,我便等姐姐下楼去帮妈妈洗菜的时候,胆战心惊地把口红拿了过来,跑到我房间里把门锁好,我心里暗暗窃喜:口红呀,我总算把你“偷”过来了。我对着镜子,学着姐姐的样子,把嘴张成“o”字形,拿起口红涂了一圈,但觉得不过瘾,随后我又把它当成腮红,在自己左右脸上涂了起来。我还陆续把它当成了指甲油、眉笔。一抹,我的眉毛变红了。二抹,我的指甲也变红了。我涂得得意忘形。不一会儿,我就彻底变成一个“红人”了。

涂完后,我就下楼去找小伙伴玩了。下去后,大家都目不转睛的盯着我看,接着又不约而同地捧腹大笑,我便趾高气扬地说:“看什么看呀,没见过红超人啊?再看就收钱啦!一分钟10块啊!”玩了一会儿,我有点累了,我就回家吃饭去了。姐姐见到我,先是愣了一下,以为我摔伤了,就问我原因,我就告诉她了,知道后差点被我气昏了,因为她买的新口红被我毁了。她拿起鸡毛掸子想打我,可刚举起来却哈哈大笑了起来。当时我不知道姐姐为什么笑,就只是庆幸自己没被打,就跟着笑了起来

这件事虽然已经过去很久了,但我永远不会忘记。

小学作文:童年趣事 篇24

说起童年趣事,那我倒有一件,那件童年趣事是最令我难忘的。

那就是在我刚上一年级的时候,在一节思品课上,我们正在上课,老师讲到了防盗的方法,我们很认真的听着,老师说到:“如果你的爸爸妈妈外出了,家里只剩你一个人,这时有人来敲门,那同学们说…应不应该开门让人进呢?嗯……陈奕宏同学,你来回答一下。”

我听到老师叫到我了,我也就站起来说:“那还用说,当让要开门给他进啦,说不定是送蛋糕的说不定是送蛋糕的人。”说完,全班的同学都在哈哈大笑,包括老师在内。

老师接着对我说:“那如果不是送蛋糕的呢?”“那就是送汽水的咯!”

我说。老师这次真是被我弄的哭笑不得。

老师接着往下问:“如果那不是什么好人,有企图的,你该怎么办?”“那更加简单,报警咯。”我说。

老师似乎有点忍不住了,就叫我和好友杨钊来表演一次。杨钊演坏蛋,我还是演我。

表演开始了,我就坐在老师的椅子上,我先跟我的爸爸妈妈(同学演)打招呼,之后他们就走了。杨钊也就随后来了,他先望一望四周有没有人,他这神态简直跟真的坏蛋一模一样。接着,他就来敲我家的门。“谁啊?是不是送蛋糕的啊?”我说,“是的是的,请你开开门好吗?要不我就进不去啦。”坏蛋说。听了他的话,我马上跑去开门,。谁知,他一进来,就把我绑了起来,还把我家的东西都抢走……

“好,停,请回位吧。”老师说,“经过这次表演,告诉了我们,对陌生人不要轻易相信。记住……”

经过上面的陈诉,就体现出了我的童年是多么的傻,有趣!

小学作文:童年趣事 篇25

望着电视中雪橇三傻的图片,我自嘲地笑了笑:“原来追我的那条白色大狗是雪橇三傻之一啊!”我回忆起了我5岁那年的一个上午。

当时我一个人在小区院子里玩得正起劲,跑来了一条白色的大狗,那条狗全身雪白雪白的,像黑曜石的一双眼睛,那肥胖的身材,傻傻的样子,真是太可爱了。

我屁颠屁颠地跑过去,嘴里喊着:“大白!大白!”我伸手去摸他雪白的毛,湿漉漉的鼻子,卷起来的'尾巴。从地上捡起一根小树枝,在大白面前晃来晃去。大白目不转睛地盯着树枝,尾巴欢快的摇着。我用力一扔,把树枝扔在草丛中,大白纵身一跃,在草丛中叼起树枝,跑了回来,把树枝放在我手上,我扔它捡。乐此不疲。当我回家上楼梯时,发现大白紧跟着我,无奈之下,只好回到小区院子,继续跟大白玩“追逐战”和“捉迷藏”。和大白疯跑了一阵,我确实有些跑不动了,趁大白不注意,我窜进草丛之中,“大白应该不会找到我了吧”。我一边喘着粗气一边想着。突然,我面前出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那不正是那只傻里傻气的白色大狗吗?“啊—”,我一声尖叫,撒腿就跑,很快就被大白追上,我也实在跑不动了,它将前爪搭在我的肩上,热乎乎的舌头一遍又一遍的舔着我的脸。我有一些紧张和害怕,这时刚好同院子的刘婆婆路过这里,我连忙向刘婆婆求救。在刘婆婆赶开大白之后,我连滚带爬跑向了回家的楼梯。

“王佳瑞,今天怎么出去这么久才回来,还把身上弄得这么脏?”妈妈皱着眉头,奶奶也用疑惑的眼神望着我,T恤上的狗爪印,乱糟糟的头发,黑乎乎的小手。我被狗追了,我有些无奈地告诉妈妈。妈妈哭笑不得,我却欲哭无泪。

无聊的童年和无知的大白,共同构成了我童年的一个美好回忆。

小学作文:童年趣事 篇26

童年就像一片海滩,童年里的趣事就像一个个五颜六色的贝壳,每个贝壳里都珍藏着一个个美丽的故事。我的手中握着一个最闪耀的贝壳,里面珍藏着一个令我记忆犹新的趣事……

暑假里一个星期一的晚上有一节作文课,老师带我们玩了一个游戏,这个游戏的名字叫:抢板凳。这个游戏大家都很熟悉,游戏规则是:把几个板凳摆成一个圈,让几个小朋友站进圈里,人数要比板凳的数量多一个,放音乐时,大家就在圈里走,等老师说停时,小朋友们要迅速坐下来,没有抢到板凳的人则淘汰。减少一人就减少一个板凳,以此类推。坚持到最后的小朋友则获胜。老师摆了几个板凳,让第一轮想参与的小朋友举手,我没举,因为我想先看其他人玩,自己再参与;而且我怕被淘汰,因为我觉得被淘汰是一件很丢脸的事。但有些同学不是这么想的,他们各个都生龙活虎,跃跃欲试。在同学们的呐喊中,第一轮结束了。第二轮开始了,老师把我请上去了,我有点儿紧张,不过我很快就融入到游戏中了,经过几轮淘汰,我幸运地留了下来,一次,我和刘逸飞抢同一个板凳,不过他又发现了另一个空着的板凳,立刻坐了上去,老师指着另外两个在抢同一个板凳的同学,说:“你们两个只顾抢同一个板凳,却没发现另一个空板凳,但刘逸飞却及时发现并坐了上去,而你们还在抢。”老师心平气和地教育我们。游戏还在继续,这一次,老师说停的时候我反应慢了,位子被抢光了,我自觉地走出圈圈,我的脸红了,仿佛大家的目光都落在我身上。

这次的游戏让我难忘,它既丰富了我们的课余生活,又提高了我们的反应能力。

小学作文:童年趣事 篇27

童年是美丽的,它是由无数天真烂漫的故事编织而成等的,它像一枚印章,永远印在我的脑海里,我爱我的童年。

童年的事情丰富多彩,它释放着彩色的光芒,让人依恋而又神往。童年是短暂的,它像一颗流星一闪而过。童年是快乐的,它有无数的欢声笑语编织而成的,童年是一个永远也讲不完的故事,它是许多个片段组成的,童年像一条小鱼,可以自由自在的生活在凉爽的世界中。我的童年里,有许多个让我哭笑不得的小故事。里面装满了苦、辣、酸、甜,但我经常会想起一些与它们有关的事。

童年的我是一个天真、活泼而又不懂装懂的小机灵鬼儿,能让闷闷不乐的爸爸、妈妈哈哈大笑。我经常与妈妈在一起玩耍,妈妈成了我的知心朋友,在我幼小的心灵中架起的美丽的彩虹,彩虹的那一端便是妈妈。那一次,我和妈妈到河边玩,河水清可见底,一条条金鱼在河中游来游去,我不由的走到了水中去捉小金鱼,水十分的浅,并不危险,妈妈便放心地坐在岸边。小金鱼真淘气,任我怎样捉它都不服气,还不时地逗逗我,溅起一些小水花。我调皮的用石头打它,哪里知道,这一打,竟打在了它的身上,流出了血不能再游了。我伤心的哭了,抱着受了伤的小金鱼走到妈妈跟前,心疼的抚摸着心爱的小金鱼,妈妈也帮忙把它带到了家,像医生一样医一条鱼,把红药水涂在了它的伤口处,它疼得蹦来蹦去。

由于缺水和受伤,最终还是死了。我为它的死伤心了好几天,还天真的把小金鱼埋了起来,立了石碑。我的童年丰富多彩,还有许多小故事,我会永远记在心里,让它们永远陪伴着我,我爱我的童年。

小学作文:童年趣事 篇28

如果说人生是五彩缤纷的,那么童年则是其中最绚丽的一枚。是的,童年是美好的,因为童年有很多纯真的回忆值得长大后的自己来怀念。

说起我的童年,跟大多数人一样,无忧无虑,没有顾忌,每天都挂着一副笑嘻嘻的脸蛋,无疑,是幸福的,记得在众多趣事中,有那么一件像窗前的明月,迟迟不能忘却。。。

那是一个夏日炎炎的午后,火辣辣的太阳似乎要发泄心中的怒火,把大地晒得滚烫烫的,万物生灵都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狗儿在门前伸出舌头喘气。一路上,没有几个行人,是啊,这么热的天,谁愿意出门?

我也不例外,只好呆在家里,但好动的我怎么耐得住,总想找点恶作剧做。

这时,看见爷爷正在沙发上打呼噜,看样子正睡得香甜,一股恶作剧的念头在我脑中升起。

我赶紧找了一个梳子,开始帮爷爷梳头,然后再扎几个小辫子,哈,谁叫爷爷不怎么理发,这下被我逮住了吧。等扎好后,感觉又缺了点什么,就拿起红粉笔在他脸上划来划去,一切大功告成,我就兴冲冲地回房间了。

等爷爷醒来后,已经是下午四点左右,这个点正是爷爷跟邻居下棋的时候。

可刚走到门口,路过的人就开始笑话他了,搞得他二丈和尚摸不着头脑,这时,邻居张爷爷正要找爷爷下棋,看到此情形,哈哈大笑起来:“老陈,你这是要返老还童啊?”爷爷听罢,似乎意识到了什么,连忙拿起家里的镜子一看,只记得当时他羞得几天都不敢出门了。

这件事已经过去很久了,但我依然拿这件事当做爷爷的笑柄,每次,都惹得大家哈哈大笑,而爷爷看见大家这么开心,也不跟我计较,附和着大家笑。

小学作文:童年趣事 篇29

1、烤红薯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中午,鸣蝉在树上长吟,我和几个非常要好的朋友,在田里挖红薯。我们正挖得带劲,忽然,一个老头骑着车子冲过来说:“小兔崽子,你们又偷红薯来了!”我们一看,赶忙抱起红薯,扔进车筐里,骑上车就跑。我们中的“小矮个”没来得及上车,就马上脱了裤子,假装在拉屎。我们骑着车子,飞一般地快。突然,我旁边的“小胖子”使劲一蹬,车链子掉了,他也不去管,推着就跑。我们跑到大街上的时候,那个老头早就被我们溜得没影了。我们停了下来。幸运的是,红薯够得上一人吃两个了。我们等了一会儿,那个“小矮个”也追了上来。我们就又去找烤红薯的地方。

在村外一个大坑里,我们做了分工,有捡柴的,烤的,扇风的。过一会儿,红薯就烤熟了,有白瓤的,有黄瓤的,白瓤的像一大块银子,黄瓤的像一个大金元宝。我们兴奋地吃完红薯,互相一看,每个人脸上、身上都黑乎乎的,像是在煤厂里玩耍后出来的样子,大家都笑了。

2、洗澡

吃完红薯,我们全身脏乎乎的。刚好,这个大坑里有水,我们就又下到坑里洗澡。我们先让两个会游泳的下去试了试,水不太深,我们就都脱了衣服下水。刚开始我有些害臊,就穿着小裤衩儿下去了,结果往下一跳,弄的全身是泥,更脏了。干脆把小裤衩儿也脱了,扔到水里。我不会游,就趴在那个会游泳的小胖子身上,好舒服啊!他双手撑住坑底,驼着我“游”了半天,累得他满头大汗,我才下来了。全身都洗干净了,我们就上去穿了衣服,各自回家了。

童年时还有许多趣事,就像这两件一样,一直保存在我的记忆中,永远都忘不了。

小学作文:童年趣事 篇30

小时候,我可干过不少傻事,和布娃娃说悄悄话,和汽车赛跑,学母鸡下蛋……现在,每当回忆小时候,我总会不由自主地露出会心的微笑!

很有趣的那次,我居然和小树比高低!

妈妈告诉我,那棵小树是我出生那年栽下的。从我记事起,我就天天跑去小树那里看看自己长高了没有,只要我一长高就会在小树的树干上用小刀轻轻划上一刀作为记号。

可是,有一天午后,我再次兴致勃勃地跑去和小树比高低时,却发现上次划的痕迹,比我高了,我不敢相信,再次量了量。小树的确比我高了啊!我真的变矮了!我怎么变矮了呢?我急的哇哇大哭起来。

我的哭声,伤心的哭声将妈妈引来了,妈妈一脸莫名其妙:“瑶瑶,你怎么啦?为什么哭啊?”

“妈妈,我变矮了,怎么办?怎么办啊!”我边哭,边跺着脚。

妈妈一把搂住我,温柔地擦去我眼角的泪水,微笑着说:“怎么会变矮呢?我的宝贝,你和妈妈讲讲为什么你认为你变矮了呢?”

我抽泣着,说:“我,我刚才去小树那里量身高,确实小树比我高了,我比小树矮了,是真的……”

还没等我说完,妈妈便哈哈大笑起来。

我不懂,妈妈为什么要笑,问:“妈妈,你笑什么啊?”

妈妈解释道:“不是你变矮了,是小树长高了。”“小树也会长高吗?”我惊奇地问。“当然啦。小树也是有生命的呢。”

“真的吗?小树也有生命吗?那它也和我一样吃饭长大的吗?”我的脑海中冒出一个又一个问号。随着我渐渐长大,问号也不断地变成了句号和感叹号。

我的童年充满无穷无尽的遐想,每件趣事无不给我的童年增光添彩!

小学作文:童年趣事 篇31

“池塘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操场边的秋千上,只有那蝴蝶停在上边……”每当我听到《童年》这首歌,便会想起五六岁时干的一件傻事。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周末,我在奶奶家写作业,妈妈在旁边辅导,写着写着,我被一道题难住了,那是一个填空题:“种得,种得。”我苦思冥想了好一会儿,还是想不出来。无奈之下,只好向旁边的妈妈求请教。只见妈妈瞟了一眼题目说:“这还不简单?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哦!”听了妈妈的回答,我写下了答案,不过,不一会儿,我就疑惑了:“妈妈,您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那是不是无论种什么,只要种了都能有收获呢?”妈妈心不在焉的说:“是。”

我兴奋极了,心想:那么种钱是不是也可以得钱呢?事不宜迟,我连忙向妈妈要了一张5元纸币,拿起我的塑料铲子,在门前的场院上挖了一个小坑,把纸币放进去,埋好,接着又提来一桶水,用勺子一点一点的浇水,待土壤湿润后,我又用铲子在上面连拍几下,说:“钱呀!你快点长吧,给我长出好多好多的钱。”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种的钱长出了好多钱,有1元的、5元的、10元的、20元的、100元的……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连忙起来去收钱。可是昨天埋钱的那个小土堆一点变化都没有,妈妈见我一个劲的盯着土堆,问:“王小暄,你在干嘛呢?”“在看我种的钱到底长出了多少钱。”我回答道。“种钱?种钱干什么?”“妈妈,不是您说的‘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吗?我种钱肯定会收很多钱喽!”妈妈听了,哈哈大笑:“傻孩子,种钱可不能长出钱啊!”我听了,羞愧地低下了头……

“池塘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歌声依旧,童年还在继续,而种钱这件事成了我永久的回忆。

小学作文:童年趣事 篇32

儿时的乐趣总是无处不在:一根草,一片叶,一朵花,甚至一方天空,都能让我浮想连翩,自得其乐。我的童年也是十分美好,虽然它已是黎明时的红霞已被太阳迁走,但它却给我留下最美的回忆,让我一次次地回味。我难忘我多姿多彩的童年,更忘不了那次捉鸡。

七岁那年的暑假,我迷上了武侠小说。一天,妈妈一大早叫醒我“卓卓,帮妈妈去捉只鸡来,中午拿到外婆家去。”我一听,心里乐不可支:“昔日武林高手劫富济贫,嫉恶如仇,今日我吴某捉鸡,是大显身手的时候!我一个鲤鱼翻身从床上跳下来。

我气势汹汹来到后院,鸡一见我拔腿就跑。我首先一声“河东狮子吼”:“尔等鸡辈哪里跑,站住!”谁知,它的功力十分强大,意将我的“河东狮子吼”视为无物。我一看,急了,连忙使出我的轻功“凌波微步”但由于速度过快,在不知不觉中,鸡已经撞在我的腿上。当我回过神来时,它已“大鹏展翅”闪到一边去了。

我看:“这小子,有两下子啊!好,咱们就来大战三百回合!”我拿出了自创的三十六招“风压极闪”“苍鹰扑兔””疯狂组合击”……当我把三十六招用完后,却一根鸡毛也没抓到,这使我气得七窍生烟:“你这死鸡,功夫还和我不相上下,不给你颜色看看,你不知道我的厉害!”

我从地上抓了一把石子,“仙女散花”般撒过去。这一招就连人命中后都会疼的哇哇大叫,何况你是一只鸡?果然不出我所料,不过三招,这只鸡就有些招架不住了。我看准时机,抽出一根绳子,用了“力劈华山”一招,正中鸡头。只见它两眼一瞪,双脚一伸,倒在地上,已经不省“鸡”事了。

“鸡抓了没有?”不好妈妈来了,三十六计——走为上计。我一溜烟似得跑了,只剩一只死鸡躺在那……

小学作文:童年趣事 篇33

曾经悲哀过,曾经放弃过,曾经快乐过。曾经一起在树荫下乘凉,曾经一起在山坡上玩耍,曾经一起欢声笑语的声音,至今都还在我的脑海里回荡着……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天,我和小伙伴们又聚集在了一起,商量着这个星期天该怎么过。突然,有人说:“我们到山上去烤东西吃吧!”大家都异口同声地答应了。

我们来到山上,进行分组活动,一些去准备吃的,另一些去准备柴火,我和小晴来到一片种菜的地方,准备去偷菜,可刚偷了几个红薯,就隐隐约约听见了狗的叫声,我们回头一看,一只狗正向我们冲来,我们吓得撒腿就跑,幸好前面有一堵墙,才把狗挡在了后面,我们这才松了一口气,想想刚才的场面,真是惊心动魄,令人毛骨悚然,真是吓了一身冷汗。我们准备回到会合点。

正巧,我们看见其余的小伙伴正在扫开一块空地,挖了一个洞,把木柴扔进洞里,然后点燃火,再把从家里拿来的烤架放在上面,最后才把我们千辛万苦偷来的红薯放在上面,但由于我们都靠的太近,把我们的脸也都弄得黑乎乎的,我们瞬间就变成了一张大花脸,我们大家都笑了,笑得是那样开心,那样甜蜜,那样无拘无束。

然后,我们又去山坡上玩。在那里,是一片被人遗弃的空地,而在我们小孩的眼里,却是一片乐园。我们在那捉蝴蝶,放蝌蚪,玩游戏。在那追逐打闹,在那嬉戏,在那放飞着我们心中的快乐。可以说,那是我们的天地,是一座只属于我们小孩的天地,我们在那就像小鸟一样的自由和快乐。

我们在那翻滚着,欢笑着,追逐着。累了,就躺在草地上休息,欢声笑语还在天空中回荡。在那里,可以说是一种享受。

现在我才知道,原来快乐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是发自内心的快乐,是真正意义上的快乐!

小学作文:童年趣事 篇34

我的童年就像一条五彩缤纷的项链,里面含有灰色的伤心、黑色的悲痛、白色的天真和粉色的可爱。在这条项链中,唯有一颗最珍贵、最璀璨、最灿烂夺目的记忆珍珠,串联着我童年有趣的往事。

记得那一次,爸爸、妈妈去赶集了,留下我和奶奶在家。爸爸答应过我,这次赶集给我买回一辆自行车。我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想学自行车,看到那些大哥哥姐姐们每天都骑着自行车上学,我羡慕极了。我嚷着要学骑自行车,爸爸实在受不了我的再三央求,便答应给我买一辆。

过了不久,爸爸赶集回来,真的给我买了一辆自行车回来。我高兴极了,就立刻拉着爸爸教我学骑自行车。当时,我还是在农村,那里全是土道,下雨后就变得坑坑洼洼的。爸爸带着自行车,到了路上,我开始学了起来。

不一会儿,我觉得我会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无论我怎么骑,怎么蹬,自行车它就是不走路。但是,我依然开心的说:“怎么样,我厉害吧!你们谁能干蹬不走路。”说完,迎面而来的却是过路人的一阵大笑。我觉得我似乎出丑了,我害羞的跑进了妈妈的怀抱,问妈妈我到底怎么了。妈妈笑着对我说:“你把自行车骑沟里去了,两边的小轮子架在了土包上,中间的大轮子已经架空了。所以,你根本就无法骑走它。”哦,原来是这么回事!

从那以后,我懂得了:做任何事都应该仔细观察思考、懂得其中的奥妙。只有这样才能学会做事。

童年,真的是趣味无穷啊,在懵懵懂懂中,你渐渐学会了思索、探究,渐渐从只是知道举着棒棒糖吃的孩童,走向睿智,走向成长!

小学作文:童年趣事 篇35

童年是美丽的,像宇宙中璀璨的繁星,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则是一颗颗闪烁的明星,记录着生活中的“酸、甜、苦、辣”,使我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

童年是天真的。记得有一次我在津津有味的看《喜羊羊与灰太狼》时慢羊羊村长意味深长的说过:“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于是经过我的逻辑思维推理出“种雪糕得雪糕。”于是我用了积攒已久的钱买了一根价格一般的雪糕种在地里,心里美滋滋的想:过几天我就有了一棵满是雪糕的参天大树了!可是过了几天,我高高兴兴的去看它长大了没有,但是什么也没有,我急忙安慰自己说:“有可能像花生一样长在地下。”我急忙拿来了小铲子向下挖,土可真粘呀,不一会儿铲子上全是土了,终于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雪糕”挖出来了,可是只有一只小木棍,雪糕却不复存在了……

童年是勇敢的。小时,我像一个孙悟空天不怕,地不怕,好像这世界上就没有困难难倒我“齐天大圣”的事儿。无论有毒无毒的我都敢抓,当然可不是那种有剧毒的生物。可正因为做这些鲁莽的事可让我吃了不少苦头,而那些咬我的虫子什么的,命运可就惨了,没有一只从我脚下逃过。每当踩死那些虫子后,就兴高采烈的自言自语:“叫你们敢和本大王作对,知道和本大王作对的下场了吧!”可惜它们听不懂我所说的话,但我感觉那些小虫一定在天堂中很憎恨我结束了它们的生命。

童年是胆小的。每当去游乐园玩时,总是看见摩天轮和过山车就害怕的瑟瑟发抖,生怕有一天坐上那可怕的“妖怪”,每当这时我总是催促爸妈赶紧离开这一个“鬼地方”。

一年一年过去了,我慢慢长大了,回想起小时童年做的种种傻事,有时使我流连忘返,有时使我苦笑不得。童年是天真活泼的,让我们一起记住这些美好的童年往事。

小学作文:童年趣事 篇36

童年的趣事是五彩的贝壳,随着岁月的静静流逝,被沙尘渐渐掩埋,当我们不经意间拂去沙尘的时候,贝壳那绚丽的色彩会一下子吸引我们的目光,让我们回想起与童年有关的一幕幕有趣的画面来。

记忆中最让我捧腹大笑的是那次“洗手机”事件。

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天,知了在大叶女贞树上不停地吵闹着。我4岁,我表哥11岁,妈妈看我们俩个玩的可开心,就让表哥继续陪我玩,她出去买菜中午给我们做好吃的,很快就能回来。我们在屋子里跑跑这跑跑那玩玩这玩玩那翻翻这翻翻那,表哥找到了西游记在看,而我不知怎地,看到妈妈刚买的闪闪发光的手机忘在床头,想,妈妈的手机会不会脏呢?我沾沾自喜地想如果帮妈妈把手机洗洗,妈妈回来后肯定会表扬我的。

说干就干,我立刻拿起手机跑到卫生间,接满了一盆水,又往里面倒了洗衣液,找来刷子,开始刷起手机。嫌不干净,我又学妈妈的样子打了几遍肥皂,一边刷还一边哼起了小曲呢。洗完后,我用毛巾把手机上的水认真地擦了一遍,还端端正正的把手机放在了桌子上,等妈妈回来表扬我!

二十分钟后妈妈回来了,她一眼就看到了放在桌子上的手机,就问我,把她手机放桌子上干嘛呢?我自豪地告诉妈妈,我把手机洗的可干净了!我妈听后立刻健步飞奔过去,拿着手机,怎么也打不开了,心疼的大叫:“哎呀,我20xx多刚买的手机呀,就这么被你洗没了……”看到妈妈生气的样子,知道自己做错了。怕被妈妈打,我圆圆的小脸说变就变,小嘴一包,哇地可哭起来了,表哥吓得也不敢吱声了……

现在,我长大了,“洗手机”傻事再也没发生过,但这件童年趣事却一直掩埋在我的心底里!

小学作文:童年趣事 篇37

我童年里的趣事,就像糖罐里的糖果一样,每一颗糖,都有一段甜甜的趣事,每一颗糖,都令我回味。

还记得那是上一年级的时候,有一天,我正在看动画片,我看到动画片里的人物有一种神奇的魔法,那就是可以让自己隐身,我羡慕不以,便也想试一试。

我心想,得先选个藏身处,再念隐身咒。但躲哪儿好呢?我在家里四处转了一圈,最后发现我的床是一个很好的藏身处。于是我爬上床,用被子遮住头和身体。

屋里静悄悄的,只有我那因为激动而“扑通扑通”的心跳声。我藏了一会儿,发现妈妈还是没有来找我。一直躲在被子里,也挺没意思的,于是我在被子里大声叫道:“妈妈!妈妈!我隐身了,你快来找我呀!”一边说一边晃着露在床外的小脚丫。

妈妈闻声来到了我的房间,一边张望着四周,一边偷笑着说:“菁菁藏在哪儿呢?我找不着呀?”我躲在被子里咯咯地笑着,心想:现在我念咒语,这样即使我站在妈妈面前,她也一定看不见我。于是我叽叽咕咕地念起了咒语,然后猛地从床上跳了起来,一边在妈妈面前晃悠一边说道:“你看不见我,看不见我。”为了让妈妈真正地看不见我,我便捂住了自己的眼睛。“哈哈!现在我看不见妈妈,那妈妈也肯定看不见我喽”。正当我得意洋洋的时候,妈妈疑惑地说:“你不是站在我面前捂住眼睛吗?我怎么会看不见你呢?”“我是按照动画片里的咒语念的呀?难道是我念的不对?我嘀咕道”,这回轮到我一头雾水了。妈妈听后,哈哈大笑,说道:“世界上哪有什么魔法呀,那只是人们用电脑制作的”,我似懂非懂,但我的童话梦并没有因此而消失,反而让我对科学产生了好奇心。

现在的我也可以用电脑制作出一些简单的图和动画,但每当想起那件趣事,我还总会忍俊不禁哩!

酸甜故乡年

①夜静的出奇,远处一阵鞭炮轰鸣,提醒我正在过年。儿子翻身而起,兴奋地乱蹦,我小时候过年也和他一样吧!

②我想起了老家,想起了我出生的那个美丽村庄。

③农村的新年,是非常长的,年味也浓。在老家,过完腊八即开始准备,不过十五元宵节,新年不算过完,不出正月,年味不完全消散。那里的年,还有奶奶一起过。每到寒假,定是我催促着回老家过年的,我念着奶奶,念着腊月二十三老灶爷点名,更念着奶奶做的各样口乞食。奶奶手巧,定是做这做那等我回去—芝麻片、野菜合、蜜汁山楂、蜂糖核桃……尤其是爸爸叔叔爱吃的柿子醋,我总是一马当先,不请自到,操起木勺到下屋亲自盛来,浇面条、蘸饺子、拌凉菜,要的就是那地道家乡味。

④柿子醋,顾名思义,是柿子酿成的醋。霜降前后,不等柿子全熟,周身泛黄即可摘下,洗净去蒂,放入瓷缸,凉水没体,再用稀纱布、塑料布密封加盖,盖项压上重石。a少则要泡上两个来月,多则放至生苤上.壁开石头,打开盖来,酸味清新,略带果香,观之清澈,闻之微甜,恨不得先喝上一口。奶奶定是人来到声先来,“慢点,等我来,石头太重你搬不动,可要小心砸了脚。…‘得用木勺子舀,勺要擦干,撇开白蒲(缸内柿子醋的上面一层乳白色的半透明的东西)……”不待奶奶话说完,我早已将醋盛好端上桌等着大家夸奖,即便是只夸醋清香,不夸我勤快,我心里乜美,就像这醋是我酿的一样!b更美的是躲在爸爸怀里,被大家逗着喝上一口,我酸的小嘴一抿,鼻头一皱,眼睛一眯,惹得大家哈哈大笑!奶奶也端饭摆筷,合不拢嘴,不忘嗔怪一句:“哎呦,哄着叫她喝,别呛着了,先笑后哭噢!”我呢,才不哭呢,笑得咯咯直叫,没人逗了自己还伸手要着再来一口!

⑤说来奇怪,小时候的年,喜得我们姑表姐妹都赖在奶奶家不走,我年龄小,还是主人,理应受宠,大家尽情玩乐,好不热闹!除夕,我们早早地将新衣服拿出来,从里到外,试好,脱掉,再叠好,放在床头。然后嘁嘁喳喳商量着到灶火吃肉、吃油货,肉是甜的,放盐煮不烂,只好就着蒜汁吃,油货各种各样,松肉、芝麻片、甜果子、红薯丸子,过了油锅都变得香甜,一样尝一点,守着灶火吃一天,还等着除夕夜一顿饺子。我家的饺子都是我催着包的,记忆中很少在春节晚会前包完,我不包,就一个劲的催啊,催着妈妈奶奶快点包完好看春晚。老家的除夕夜里,多少回有我叫唤着奶奶,赶紧来,开始了。奶奶总是快乐的应着,来了来了,声来了人也来不了。直到饺子下锅,奶奶舀来柿子醋,这一天的准备才算结束。“来吧,吃了一天不住嘴,小心积食,喝一碗开开胃!”奶奶边说边递到我唇边,我乖乖张开嘴,和表蛆们一起满足地大口喝下——那是两勺柿子醋,一勺蜂蜜,温水调制而成的“酸甜水”,充满奶奶味的儿时饮料啊……那时熬年,看春晚,聊天,烤炭火就是除夕夜的全部节目。晚会我是一眼不落的,多少年了,好看不好看我就7迷春晚,其实是迷恋一种记忆。记得小时候我熬不住,表姐们就拿奶奶泡的柿子醋给我提神,酸酸甜甜,清清爽爽,姐妹们嚷着、叫着、闹着、笑着……奶奶家的14寸黑白电视机,装满了多少关于年的回忆。记得奶奶的`被子软啊,是用纱布做的里;记得奶奶家的炭火暖啊,火盆里的煤一夜不灭             ;记得奶奶酿的柿子醋甜啊,每次离开都装一大壶回去……

⑥这样的年,离今已二十多年。时过境迁,我们搬了家,我又成了家,年过的却不如从前在老家热闹、饺子也吃不出从前的滋味。倒是儿子端饺子、摆供、磕头、领红包忙得不亦乐乎,看着儿子的欢喜,不禁想起我的童年,我的酸甜故乡年。

⑦我不禁揽过儿子,跟他讲,妈妈小时候过年呀,鞭炮缠绕在院中的沙梨树上,像给圣诞树挂上了彩灯,一炮点起,满树红花,震耳欲聋……

8.有人说将本文题目改为“柿子醋”更好,你认为呢?请说出理由。(3分)

9.品渎第④段两处划线句,任选一句,赏析其表达效果。(3分)

10.结合全文,说说文章第⑦段的作用。(3分)

11.文中的“奶奶”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4分)

12.作者“多少年了,好看不好看就是迷春晚,其实是迷恋一种记忆”,而现在春晚却屡被吐槽。对春晚为什么会有这样不同的态度?(3分)

答案:

8.我认为改为“柿子醋”更好。因为柿子醋是贯穿全文的线索,柿子醋承载着“我”对奶奶、对美好童年生活的回忆。

我认为改为“柿子醋”不好。改为“柿子醋”过于直接,而且文中还有大量对农村新年的描写。原题“酸甜故乡年”既指柿子醋的酸甜,又包含着对故乡年的回忆。

(言之成理即可。3分)

9.a句:语言简洁,多用四字词语,准确地写出了柿子醋泡成             后的色、香、味,生动地表现了“我”对奶奶酿的柿子醋的喜爱和赞美。

b句:“躲、逗、惹”等动词生动形象地写出了“我”的活泼可爱和家人间的和睦快乐,“抿、皱、眯”等动词形象准确地刻画了“我”喝柿子醋时的情态,寥寥几笔,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形象跃然纸上,表达了“我”对童年春节期间美好生活的怀念。(意思对即可,3分。若从其他角度赏析,酌情给分。)

10.①在结构上照应第一段,形成首尾呼应。 ②总结全文,表达了“我”对童年、对家乡、对亲人的怀念。③对放鞭炮情景的回忆,渲染了红火、美好的气氛,令人回味无穷。(每点1分,共3分)

11.①勤劳、手巧:奶奶做的各样吃食让我怀念,尤其是柿子醋清凉可口,受大家欢迎。奶奶忙着包饺子顾不上看春晚,做好饭后端饭摆筷忙个不停。

②善良、慈爱、疼爱孩子:姑表姐妹都赖在奶奶家不走,担心石头太重砸到“我”的脚,给我喝柿子醋冲调的酸甜水开胃。

(意思对即可。每个方面2分,其中形象1分,分析1分。共4分。)

12.作者迷春晚,迷的是看春晚的过程中享受到的浓浓的亲情。现在吐槽春晚的人,是对春晚内容和形式有不同的观点。因为他们对春晚的期待不同,从而产生了不同态度。(言之成理即可。3分)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

《云边有个小卖部》这本书里有一个坚持而却又傻乎乎的刘十三,一个在死神面前仍旧坚强笑对生活的程霜,一个开着拖拉机跑遍山谷的老太太王莺莺,一个揣怀梦想的智哥,一个憨厚敢为爱情烧掉毕生心血的牛大田,一个苦命却心善的毛婷婷。书里的他们,不同的人生,不同的道路,却走在一起迈向远方哦,对还有一个叫球球机灵而又细心的小女孩儿,她的出现使王莺莺一家其乐融融。

闭上眼睛,脑海里浮现出程霜陪刘十三想方设法卖保险;当刘十三被欺负时她敢拿出病危通知书“高傲”的站在人群中,帮助刘十三逃离一难。这个“中二”的女生,从小就喜欢刘十三。夜深人静,他们坐在同一条船上,看着热气腾腾的面,在玩真心话大冒险。程霜一遍又一遍的询问着刘十三是选择她还是牡丹做女朋友。而十三每一次都坚定不移的回答牡丹。夜空中银白色的星星,把女孩儿的泪照的亮晶晶的……

刘十三从小有了就没父母的陪伴。她的外婆王莺莺和刘十三相依为命,王莺莺厉害的身影贯穿在刘十三的整个人生。她做的一手好菜,开得一手好拖拉机,为了见外孙一面,一直开到几十里地外的城里。王莺莺雷厉风行了一生,但当她得知自己是肝癌晚期的时候,老太太选择默不作声,好好的度过最后的时间。刘十三最后还是发现了,他哭王莺莺不告诉他。

刘十三自小就有一个笔记本,他所写下的愿望,他一定会达成于是啊,这本笔记本里记录的大大小小的事,他都会拼命完成。他和智哥谈着所谓的梦想,喝到酩酊大醉。陪程霜一起狂欢,但,他亦如何不又是一个脆弱的人呢?王莺莺在接受放化疗的时候,刘十三哭到,心碎。但,他亦又是个要强的人,王莺莺去世后是在年关。大年三十是王莺莺的头七,镇上没有人为他挂灯笼,大雪封了山路。刘十三在晚上冒着风雪将一盏红彤彤的灯笼挂在了山顶……

云边有个小卖部,货架堆着岁月和夕阳,背后就是山。梦里小镇落雨,开花,起风,挂霜,甚至扬起烤红薯的香气。每个墙角都能够听见人们的说笑声。老人靠着躺椅假装睡着,小孩子偷走了一块糖,送给一个姑娘。泪水几点钟落地,飞鸟亦要去向何方人们聚和离,云朵来又往。讲故事的人,总有一个故事不愿讲,时光飞逝,悄悄话变成了纸张。

最终,王莺莺去世,离开了刘十三;程霜一个那么坚强的女孩也不病魔打败,去向另一个世界;球球被福利院收养……只剩下刘十三只身一人,面对这苦涩的世界。

但少女的画,老人的录音笔,小女孩的粉红色的书包。和刘十三刻在院儿里的木门上的“王莺莺小气鬼”永远印刻在刘十三的脑海中。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

在《云边有个小卖部》中,张嘉佳带我们来到了那个遥远、美好的小镇。我们见证了小镇青年刘十三的成长,并在纷繁复杂之后,找到生命中最深的感动。

刘十三,一个普通的小镇青年,普通到与你擦肩而过都无法引起你的任何注意。这个生于小镇、长于小镇的青年,一心想要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拼命地做题,拼命地学习,却没有得到梦想中的回报。在大学期间,他遇到了一个想要照顾一生的女孩,可是在付出一切后,那朵牡丹依然因为金钱与权势离开了他。毕业后频繁失业,四处碰壁,他的人生一片灰暗。

再灰暗的人生也会有光的。王莺莺和程霜就是他灰暗生命里的光。

程霜是刘十三的依靠,在程霜的“拉扯”下,刘十三成长并成熟。刘十三也是程霜的依靠,因为他,她才努力抗癌,多活了那么多年。他们之间早已不是简单的男女之情,而是一种命运相连的息息相关。

外婆王莺莺是刘十三生命里的另一道光,她强势、霸气、犀利又柔软。王莺莺依靠经营小卖部把刘十三养大,她风趣幽默,生活的重担从来也压不垮她。若是命运想要击垮她,她定会抬起头啐老天一口。她用欢乐面对世道的不公,也用欢乐填平了刘十三虽父母之爱的缺失。

刘十三是何其幸运啊!即使处在“像条狗一样活着”的境遇中,也依然有光努力照亮着他。只要还有一缕光,刘十三就能生出更多对生活的热爱。也许多年后,他也会成为一缕光,照亮别人!

张嘉佳说,这部小说“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与海,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在故乡生活的外婆。”张嘉佳用一个故事写了真实存在的成长与改变,书写了真正能够打动人心的感情。

当我们追求某样东西的时候,就必须放弃某样东西,这就是成长。成长的路上,注定会失去一些,但你会在失去时,得到弥足珍贵的感受。

感谢每一个出现的人,感谢每一个伤害你的人。愿你成为太阳,无需凭借他人的光。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3

在小说《云边有个小卖部》里,张嘉佳带我们回到了那个遥远、美好甚至带着点神奇色彩的小镇,在这里,我们见证了小镇青年刘十三的成长,并在纷乱繁复之后,找到生命中最深的感动。可以说故事所设定的情节并不算复杂,刘十三的成长轨迹甚至简单清晰到一见即知,因为对于很多数人而言,这也是他们的人生经历。

刘十三很普通,就像我们身边转身即忘的路人甲,正是因其普通,刘十三的失败和痛苦更具普遍性。小镇生长的少年,一心想要去看外面的世界,拼命的学习,努力的做题,但结果却并一定能够尽如人意。大学时爱上了自己的同学,小镇青年一无所有,所能给你的只有他自己的全部真心,但满腔的真爱却抵不过金钱权势,愤懑也好不甘也罢,最后也只能接受这样的结局。毕业后四处碰壁,没有资源没有人脉,只靠努力和汗水并不一定就能换来满意的工作。

刘十三在某种意义上承载了小镇青年全部的心酸和泪水,但在小说里,张嘉佳却又总是以其无厘头的语言以及天外飞仙般的意外,让泪水中夹杂着欢笑。这是张嘉佳的温柔,也是张嘉佳的残忍,他看的分明,却不肯写的透彻。他分明将辛苦艰难给予了刘十三,却又用程霜、用外婆王莺莺为刘十三撑起了新的一片天。

程霜和刘十三之间的感情不仅仅只是普通意义上的爱情,程霜是催促拉扯着刘十三改变的人,而刘十三则是程霜拼命活下去的坚持。与其说他们之间的感情是爱情,倒不如将之归于亲情之中,而亲情原也是本书说书写的真正核心。

刘十三父亲早逝,母亲离他而去,外婆王莺莺靠着经营小卖部养大了刘十三。面对这样的设定,在一般人的心里,王莺莺该是一副含辛茹苦一心奉献的模样。但张嘉佳笔下的王莺莺彻底颠覆了人们的想象。这是一个爱生活、会生活、狡黠、幽默、爽利、能干的老太太。王莺莺做的一手好饭菜,也打的一手好麻将,王莺莺从没有被生活的重担压的沉默隐忍,反倒时不时的打击、戏弄刘十三,用欢乐取代压力,让刘十三活得更像是一个生活在正常家庭里的孩子。与悲催郁闷的刘十三相比,王莺莺似乎显得没心没肺了一些。但这不过是张嘉佳的虚晃一招,抑扬之下,外婆与刘十三之间的感情才愈加分明,感动也因此来得更为汹涌直接。

张嘉佳概括这部小说为,“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和海,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在故乡生活的外婆。”张嘉佳在虚构的背后书写了真实存在的成长与改变,书写了真正能够打动人心的感情。这些书写被张嘉佳包裹在带着几分戏谑的剧情里,但故事中的情感足以穿透一切,给人温暖,让人成长。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4

故乡在年少的刘十三心中,是拼命想逃离的小镇。小镇上有高高的山,有仿佛云的翅膀的蓝天,有金色的麦浪,有记忆中数不清的美食,有外婆的拖拉机,有着小小少年的丰富的内心花园,有着年少的他想去“美得不像话”的大城市的梦想。

刘十三的童年记忆中,有个他想保护的萤火虫般的女孩,那只忽明忽暗的萤火虫,曾经在他童年生活中激起了点点漪澜。记忆中,有他的外婆王莺莺,王莺莺抽烟、喝酒、打麻将,却无所不能。

离开小镇的刘十三,为“富贵姑娘”牡丹痴狂,失恋又失业。大城市的日子真让人绝望啊,云边镇接纳了落魄的刘十三,虽然是七十岁的外婆连夜开拖拉机把他“绑”回来的。

继《从你的全世界路过》、《让我留在你身边》后,张嘉佳又携《云边有个小卖部》来到我们身边。没有鸡汤式的说教,没有王子和公主幸福生活在一起的大团圆结局,有的只是一幅看似静美实则烟火气息十足的故乡画卷,有的只是生活的原本的样子,有欢乐、有痛苦,有离别,有希望。你我都能从中看到自己的童年,看到平凡的自己,看到故乡的云。离开小镇的刘十三,经过成长的洗礼和生活的变故才知道,年少时拼命想离开的小镇是他永远的港湾,而平凡世界中的我们又何尝不是呢?

这才是生活啊。少年的刘十三沉迷学习,制定计划,拼命学习想考重点高中想考北大清华,却和逃学辍学不学的同桌一样考不上重点高中,只能进一所普通大学。成年的刘十三拼了命对一个女孩好,却只能看着她投入别人怀抱。步入职场的刘十三拼命想干出业绩,却只能受昔日情敌的屈辱。被“绑”回故乡的刘十三,在小镇晃悠卖着保险,体味久违的小镇风情,吃着外婆做的美食,和外婆调侃,和程霜打情骂俏。他以为,还有以后,还有永远……但,无所不能的外婆也有离开的那一天,他曾经想保护的萤火虫女孩的光芒终究灭了。

生活好残酷。

但,有悲伤就有希望。这才是生活的本质。

年迈的外婆啊,知道自己时日不长,才把外孙带回了小镇,只想多陪他一天……年轻的女孩啊,毕生只出过三次医院,却一直努力在为他点亮一缕光。

“世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认清生活的真相后依旧热爱生活。”又懒又傻的刘十三,会做生活的英雄吧。带着未曾谋面的妈妈的期盼,带着外婆王莺莺的毕生的爱,带着萤火虫女孩程霜的那缕光,带着云边镇的希翼,一定会坚强生活的吧。

云边镇,有高高的山,白白的云,金色的麦浪,无边的山野,有对山外的憧憬,云边的想象,麦浪的哀思,山野的回响,有着供平凡人刘十三长大成人的小卖部,有着酷酷的外婆王莺莺和一直保护他的萤火虫女孩程霜。

山的这边是刘十三的童年,山的那边是外婆的海。故乡,这就是故乡。因为路上有从未断绝的一缕光。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5

“王莺莺,山的那边是什么?”“是海。”

山的那边是云边小镇,蒲公英飞得比石榴树还高,镇里有间小卖部,一位老婆婆穿着碎花短袖绕着小镇追着孙子打,这就是我对云边小卖部这本书的最深印象。

在这本书里,有人哭,有人笑,有人输,有人老。

当我打开《云边有个小卖部》时我的思路完全被它引领着,每一段文字给我的感觉就像儿时的手,插进超市的米堆里,很舒服。这篇文章是很治愈的,苦中带甜,甜中有泪,文章内容并不繁琐,一口气便能读通下去。

看这本书时,我的期末成绩咋都不像个样子,我心里虽难受,但并没有大哭一场,当看到刘十三身边的人离开他,我却落泪的不成个样子,不知为何,哭完这一场,我的悲伤一扫而尽取代了却是无穷的力量。

有些时候,书里面主人公和其他人物的故事真的也可以影响到自己,在你面对生活的种种而感到不开心时,你也会想到穿着碎花短袖的老婆婆的孙子,不也准备他奶奶绕着小镇追着打吗?书里身患重病的小女孩,是否也给了你启发。

就在昨天晚上,一件事让我湿了眼眶,真的是我做错了吗?

成长真的很苦涩,所以会有惊喜。我觉得一句话说得特别的对:“上了这条海盗船,就要做一个快乐的海盗。”你既然选择成长,就要面对成长这条路上所有的困难。

谢谢这本书,把我从悲伤里拉出来,给了我一种力量,让我明白坚持的重要性。

只要我信任还在,不管经历多大的失败,我都会东山再起。这是刘十三教会我的一个道理。

一个天边的小镇住着一群纯真的人。而这群纯真的人打动了我。

张嘉佳在后记里这样写道:谢谢你能读完这本小说。

写给我们内心卑微的自己;写给我们所遇见的悲伤和希望,和路上从未断绝的一缕光。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和海;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我们在故乡生活的外婆。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6

暑假书单第一本书就是《云边有个小卖部》,文艺老青年碰上文艺老青年,果然碰出了火花。

刘十三是个平凡的人,出生在小乡镇,资历平平,还总想着只要努力就能考上清华北大。大学经历失恋,没出息的忘不掉前女友。毕业之后好不容易找了工作,却处处碰壁,遭人挖苦。你会感觉这人真是点背啊,干啥啥不行,还歇倒霉,但仔细想想:“唉这人不是我吗?”

自己出生在虽是省会但三线城市中,比较清高不想入编制但是做着体制内的工作,领导交待的工作不得不做,骂着娘做的一丝不苟。大学开始恋爱,一谈八年直到结婚。也许比刘十三好一些,但是想想,刘十三失意后还有外婆开着三轮来接,而我哪都去不了。

小时候的梦想有两个,一是在乡下有一块地,种好多好多土豆,吃不完的那种,二是嫁给有钱的老头,有好多好钱,花不完的那种。也可以总结为一个:嫁给有钱的老头它去世之后拿着遗产去乡下买一块地种好多好多的土豆。这就是我的梦想,当老师让写作文的时候别人写当科学家当医生当警察其实我就是想种土豆。

当然,我也没有嫁给老头,也没钱去乡下买地种土豆。

跑题了,我们接着说刘十三。

关于梦想,刘十三有个小本本,里面记得事情自己一定要做到,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力不从心,比如:考上清华北大。但是刘十三是幸运的,一番努力后,考上了一个三流大学。他确实幸运,比起牛大田,为了讨媳妇努力考大学来说幸运多了;比起千千万万想上学却无法上学的人幸运多了。大学时,刘十三是幸运的,遇到牡丹,一个在蓝色塑料棚下吃火锅粉条儿都好看的女生,刘十三就觉得她好看,可能别人看牡丹就是个流着鼻涕大口吃火锅的普通女孩,但是他刘十三就是喜欢。虽然经历过狗血,但是一生中能有几次刻骨铭心?多少人都奔三十了还没有经历过真爱?毕业后,刘十三是幸运的,能有个知心的朋友合租在一起,能一起喝酒。哪怕朋友走了还有外婆开着拖拉机来接他回家,回到可以丢弃一切的家乡。刘十三虽然资历平平,但是他幸运啊,他可以考上大学,也可以找到真爱经历轰轰烈烈的爱情,也可以被那么多的人爱着。爱可以冲淡一切,就像他多年之后记不起的牡丹,伤痛可以被爱冲淡,这是真理。

最喜欢书中的两个情节,一个是他和程霜在小木船上的真心话,程霜让刘十三在牡丹和她之间选真爱,结婚刘十三冒着生命危险,最后还是选牡丹。是刘十三真的那么爱牡丹吗?爱到可以原谅牡丹给了他假的号码?其实只是不甘心罢了,不甘心自己付出了那么多,她说放弃就放弃了,不甘心她换掉号码,不甘心她嫁给滑头的中年男子,只是不甘心。

第二个画面就是中秋节,老老少少围坐在桃花树下吃饭,外婆做了那么多好吃的,笑着看着大家吃的狼吞虎咽。有聚就有散,笑的越开心就哭的越伤感。

贯穿整本书中的那棵桃花树,和小卖部一样,一年又一年,经过风吹雨淋,经过一年四季,经过重聚离别,经过生死轮回。它们还是在那里,岁月不会改变它们什么,改变的只有苟且在世间的人们,不管什么时候,他都在那里,就像每次回家迎接我们的外婆。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7

在上一周,我偶然发现了一本名叫《云边的小卖部》的小说。当我看完开头和引子就瞬间被这本小说所吸引了。因此我想给大家推荐这本书。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位名叫刘十三的少年与她唯一的奶奶王莺莺为核心所发生的一系列悲伤的故事。

他很淘气,淘气得让她奶奶追着他打。他很善良,身边的小野猫都喜欢他。他很坚强,瞒着亲人在城里死拼工作。他很聪明,寻找机会拿下一份又一份保险。

年少的刘十三在暑假补习班第一次见到了他这一生最爱的人——程霜可惜天不尽人意,在短短的一个月的时间程霜就已经消失不见了,而在刘十三心里却还藏着这个女孩的影子。时间过得飞快,刘十三已经大学毕业了。就在他承受着社会的毒打,迷失在茫茫人海中时,程霜又一次出现在了他的面前,帮助他渡过了难关。而在最后一次见面她已经躺在了病床上永远离开了刘十三。

张嘉佳那细腻的文字把我一次又一次带入了故事,无论是刘十三的奶奶王莺莺的去世还是女朋友程霜的离开都让我们的主人公刘十三变得更加坚强。

而我们又何尝不希望变成这样呢?一次又一次的打击把我们变得更加强壮让我们往前的脚步变得更加坚定。

再而,我发现这样看似平凡的刘十三的一生其实也并不是十分的无趣,他学会了怎么变对挫折,学会了如何正确的面对亲情和爱情。他在尊严与金钱中选择了前者。他这一生并没有白来。其实我发现我们没有必要一直去追求功名利禄的生活,金钱确实可以给我们带来更好的生活,但是在尊严面前它还是不值一提。

这本书是在我的好朋友的“怂恿”下看完的,其实发现这本小说是真的还不错,所以也希望同学们可以看看。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8

读完了这本书,合上书本,深深地吐出一口气,随手擦掉眼角的泪,原来这就是离别。

曾经我以为,离别是一件悲伤地事情,但是没想到,离别竟比悲伤更难过。我不知道刘十三是谁,是否真的存在,或许并不存在,不管他究竟存不存在,他都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但是,就是这样的一个失败者的故事,竟让我潸然泪下。

不管是外婆王莹莹,还是那个萤火虫一样的女孩程爽,懂事的球球,亦或者是牛大田、毛婷婷、毛志杰、牡丹……一个个活生生的人似乎就在眼前,而故事似乎就在眼前发生的一样,自己像是一个旁观者,静静地看着七十岁的王莹莹一个人开着拖拉机,到一个陌生又熟悉的城市,接自己的外孙回家,看着刘十三在外婆去世的那个雪夜里的撕心裂肺,看着萤火虫般的女孩与刘十三一起,在漫天大雪中相拥而泣,看着外面热闹的新年氛围与小卖部里的冷清形成鲜明的对比。

最后,萤火虫终究不能和月亮一样,只能给刘十三一缕光。而且这缕光还带刘十三拼了命的去背,才能牢牢记住。看吧,一个连单词背完三秒都能忘记的人竟然记牡丹记了那么久都忘不掉,甚至,在程爽在离开的时候给刘十三说不要去找她都忘了。

程爽没有再来找刘十三,但是刘十三觉得自己应该去找她,虽然她之前给自己说过什么,但是刘十三觉得应该忘记,可是,他必须去。

最终,刘十三见到了。虽然只是一张黑白的相框,和王莹莹一样,照片上的人笑的那么美,刘十三伸出手,仿佛触摸到了外婆和程爽的脸,那么温柔,那么温暖。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9

今天我想把之前没说完的话说完,没写完的字写完,话说到一般终究不会痛快,字写了一半,总归心里痒痒的。主角还是刘十三,我想说说他那哭笑不得的爱情与支离破碎的亲情。

刘十三很不幸,他的不行有普世性,也就是很多人都拥有这样的童年,在一个偏僻的小镇,叫云边镇,和自己的姥姥一起生活,父母不在身边,一个人独自探索这个世界,父母或者是因为忙于工作,或者是忙于其它比陪孩子重要的事请,刘十三可能是最不幸的那位,他的父亲是卷走了家里所有的钱,母亲没有脸继续呆在这里,也只好远走他乡,他还有姥姥,这也算不幸中的万幸吧。姥姥不温柔,在这个温柔的南方小镇中,显得如此突兀,每次刘十三出格的行为都会招来姥姥的棍子。这个坚强的老人,失去了丈夫,失去了女儿,守着外孙在云边镇坚持着,为得就是让孩子能出人头地。老天是有幽默感的,刘十三很努力,但是这样的孩子能如何呢?一直努力,刘十三坚信只要不打开窗帘天就没有亮,他就仍有时间多背些题,不会的题就背下来,那有如何呢?还是没有考上清华或者北大,去了京口的一所专科。写到这里让我想起曾经的一些过客,说出来有些残忍,他们在我的记忆里已经没有什么血肉了,只是一个符号,当我们都熄灯睡觉时,他们在用手电筒在被窝里看着自己的书、借来的笔记,可怜的成绩单无法匹配他的努力,不知道岁月的蹉跎中,他们是否一如既往地与命运抗争。

继续聊咱们的主角刘十三,他的存在也许即使作者为了增加大家幸福感。他真的太不幸了,可是又太幸福了,这很矛盾,说他太幸福因为他有位爱他的姥姥,还有一个不是爱人胜似爱人的女孩儿——程霜;他的不幸是因为他喜欢牡丹、他虽努力却仍一事无成。程霜是来小镇探亲的,来云边镇体验生活的女孩子,她蛮横、暴力,抢劫刘十三,而刘十三却不反抗,被抢劫后还绞尽脑汁地给她弄好吃的。直到刘十三偷了外婆的酒,二人酒醉之后,女孩儿趴在男孩儿的背后,哭诉自己要死了,仅剩两个月的生命,这是他们的初识——仅有两个月的时间,程霜就离开云边镇了,留给刘十三一张纸条:“喂!我开学了。要是我能够活下去,就做你女朋友。够义气吧?”,这也是刘十三的幸运。而牡丹则是刘十三追求的女孩儿,她有自己的情人,但是还是和刘十三交往,笨笨的刘十三竟然没有发现,也就是在全完不知情的情况下当了第三者。留一下一个问题:刘十三算不算受害者呢?没法评说,但是事情总有真相大白的时候,当刘十三万念俱灰的时候,程霜居然出现了,本该只剩两个月生命的女孩子,两个人再一次的相遇也是同样戏剧性,带着刘十三去找牡丹,这事让人哭笑不得,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当了奸夫,难道要给自己的知情权讨一个说法?每当读到这里我都会笑出声。高潮来得如此突然,刘十三居然和人家的正牌男友打起来了,没用的刘十三,打架都打不赢。当然这次去见牡丹并非没有收获,比如刘十三因此差点错过补考,并且补考失败,在考场放声痛哭,着实让监考老师和一同补考的同学惊慌了一回。不得不承认咱们的主角刘十三同学还真是打不死的小强,排除想要活下去的生物本能,还有就是从未对生活放弃希望。这是我喜欢张嘉佳的原因,不知道各位朋友是否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喜欢读张嘉佳的书呢?

刘十三有个外婆,从小失去父母的刘十三与王婆王莹莹相依为命,王莹莹不止要扮演慈母对刘十三百般呵护,有时候还得扮演慈父教育刘十三当一个有出息的人。大实话中有句话这么唱:“父母亲,说也不算亲,父母不能永生存。”王莹莹七十几岁得了癌症,得知自己只有半年的时间了,独自一人开着拖拉机行驶一夜从市里接回了因感情与事业双重失败而买醉的外孙。王莹莹心疼外孙,听着外孙的哭诉,王莹莹带着外孙回到了家中,诚如古人言:人穷则返本。正如在外漂泊、打拼的人,事业不如意,都会想着给家里打一个电话,家才是情之所系,家是哪怕你再落魄都会无条件让你回来的地方。

又回到云边镇,又是王莹莹的小卖铺,这次刘十三又遇到了程霜,王莹莹很喜欢这个准孙媳妇儿,中秋节,明月挂在天上,桂花飘香,王莹莹含笑看着程霜与刘十三“打情骂俏”,情倒是没有,打倒是真的。

前几天读资料,发现一个统计特别真实,同时也特别幽默,就是人的死亡率是百分之百。我自顾自笑了很久,每个人都可以活到死,人类文明史也已经几千年了,从没有一个人活到今天,活着的终点都是死亡。王莹莹的时间到了,我们小时候应该都有过长命百岁的愿望,希望自己或者自己的亲人永远陪着自己。刘十三小时候也许过类似的愿望,此时伤心到麻木,新年之前,鞭炮声送来了喜气,却吹不散小卖铺里的悲伤。程霜一直陪着刘十三,她知道刘十三很脆弱,担心他想不开。刘十三郑重表示自己会活下去,让程霜回家吃饭,自己在这里等她。

云边镇有挂灯笼的习俗,和东北“烧天梯”有些像,目的是让已故的亲人找到回家的路与升天的路。新年的大雪不曾停下,刘十三顺着山坡爬,不知道摔了多少跟头,半山腰的时候,鞋就丢了一只,挂上了一盏灯笼,我们的主角倒下了,像战士一样。程霜竟然找来,一边哭一边埋怨刘十三:“我知道你会上山来挂灯笼,让外婆找到回家的路。”

程霜陪着刘十三度过了那段最悲痛的时光,程霜还是离开了,并且还是对刘十三说:“前两次不算,这次如果我还活着,我就做你女朋友。”很多人都希望有这样的红颜知己吧,不会对你多好,但是不会让你死得很惨。

几年后,刘十三找到了程霜的家,道明来由,程霜的母亲请刘十三给程霜上香。活人是不会接受上香的,相框中的程霜微笑地看着刘十三,程母给刘十三程霜生前画得一幅画,画下有字: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之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所有我能做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

悲伤似乎已从纸张中飞出来,刘十三是否泣不成声,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王莹莹与程霜都希望这个运命的弄潮儿能活下去,哪怕是为大家多提供一些优越感。《孝经》中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我想过好久,最近得出的结论就是人类需要延续,而我们的祖辈是用我们的眼睛看着这个世界,通过我们的双手触碰这个世界。薪火相传,生生不息。生活可能会枯燥,也许这也正是生活的魅力,于无声处听惊雷,于无色处见繁花,这才是我们应该做的,也是我们该追求的境界。正如《曾国藩》一书中所言:含雄奇于淡远中。最后借张嘉佳的一句话作为结束语:“写给我们所遇见的希望与悲伤,和路上从未断绝的一缕光。”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0

几年前看过张嘉佳的《从你的全世界路过》,那本书算是张嘉佳的短篇小说集,更准确的说是一部爱情故事集,也是因为这本书记住了张嘉佳,所以当他的新书《云边有个小卖部》出来后,假期有幸又拜读了一下。

依稀记得《从你的全世界路过》略微带点玩世不恭、飞扬跋扈那种风格,文字有点出口成脏的味道。而几年之后《云边有个小卖部》里呈现的却是感人的、让人心疼的温情,从那些百读不厌的爱情,到让人眼眶湿润的亲情,时间让所有的人都成熟,懂得了世间真正的美好。

主人公刘十三是一个在云边镇上长大的青年。从小和外婆王莺莺一起生活。渴望着能离开云边镇,去外面的世界大展拳脚。但是终究敌不过他只是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普通人的现实。

刘十三心中的爱情是给了牡丹的,从未认真想过身边的程霜,或许这就是所谓的“被偏爱的有恃无恐”吧,在他的心中牡丹就是最美的,但是无论他怎么拼命对牡丹好,最终还是没有在牡丹那里收获爱情。

故事里的外婆是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人物,相较于爱情,亲情总是容易被忽略却更震撼人心的部分。外婆王莺莺,是一个十分独立而又强势的的女性,自己在云边镇经营着一个小卖部,啰里八嗦却深深的爱着护着刘十三。

王莺莺的坚强和温柔却让人有种十分爽朗的感觉,“人家抛弃你很正常啊,你丑。你忘不掉人家很正常啊,她美。哭吧哭吧外婆疼你,外婆倒霉”。外婆这句话我记得最真了,实在是个毒舌而温柔的老太太。

一些孤独的人拼凑起暂时的圆满,转瞬之间,永远的离别已经到来。故事的开头总是这样,适逢其会,猝不及防。故事的结局总是这样,花开两朵,天各一方。

那些生活在我们身边的亲人,用内心的善良深爱着我们,用他们的力量支撑着我们勇往直前,有一种感情,可以跨越生死,就像书里说的:“为别人活着,也要为自己活着。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总有一天,我们会再相遇。”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1

几年前,读《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时,第一次认识张嘉佳和他动人的故事。时隔五年,等来了张嘉佳的新书《云边有个小卖部》,迫不及待地抱回家,看了整整一个通宵,合上书的那一刹那,感动夹杂着无奈,温暖夹杂着遗憾。有些人刻骨铭心,没几年会遗忘。有些人不论生死,都陪在你身旁。那个熟悉的张嘉佳终于回来了。

这一次,张嘉佳讲述的是云边镇一对祖孙的温情故事。孙子刘十三是个一心向往大城市的小镇青年。外婆王莺莺是个喜欢小镇生活的小卖部老板。祖孙俩相依为命。外婆不希望孙子离开,孙子却迫不及待地冲向大城市。最终,刘十三经历了大城市挫败,回到云边镇,也对亲情有了更多的领悟。这个故事里有很多性格迥异的人物,我最喜欢的还是外婆王莺莺。这个个性十足、喜欢打麻将的老太太,总能把你逗乐。外婆经常做刘十三喜欢吃的菜,嘴上却从来不承认对他的好。刘十三第一次离开云边镇去城里读大学的那天,王莺莺没有送他,自己躲在被窝里听着外孙的脚步声,默默地湿了眼眶。王莺莺舍不得孙子,却又不愿意变成他的拖累。

这样的情景何其熟悉,每年春节,离别的车站都会成为无数年轻人的痛处。长辈的爱,永远是一场渐行渐远的旅行。可是,这种离别的悲伤里也有一种希望。因为有人无论是否在你身边,都能给你力量。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2

“所有人的坚强,都是柔软生的茧这句话是张嘉佳《云边有个小卖部》这本书开篇的一句话。王莺莺对刘十王的爱,是可以在身怀癌症只剩半年时光的时候,谁也不说,拖看七十多岁不那么灵活的身躯开着那年代久远的拖拉机未到城里接最爱的孙子,看到平时最要强的孙子蓬头垢面的醉倒在出租屋,用那小小的身躯将他打上拖拉机,一路磕磕绊绊回到山里的家,从小没爹疼没娘爱的刘十三是王莺营带大的,她总想看刘十三能踏踏实实的接管看她的小卖部,安安稳稳度过这一生,可刘十三不愿意留在这小山村,一心想去外面闯荡,可是想要成功哪有那么简单,从最初的他的记事本上期末考试要到班上前几到他想要考清华北大,本子上表示实现了的勾勾越来越少,可是他从没有放弃过,一直朝着自己的目标努力,像打不死的小强一样一直勇往直前,如果说刘十三打动我的是他那对成功的渴望以及自己的不懈努力,那么女孩程霜让我感动的则是她对生命的追求。程霜小时候就被查出患有癌症,医生料定她活不过三年,可是她顽强的活到了二十岁,她每天在家里和医院之间奔波,自己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偷偷跑出去过,想要在旅途中接受死亡的事实,第一次偷跑出去,她遇见了刘十三,感情也在天天欺负他让他给自己带零食带漫画中产生,程霜和刘十三之间的感情不仅仅只是普通意义上的爱情,程霜是催促拉扯着刘十三改变的人,而刘十三则是程霜拼命活下去的坚持。与其说他们之间的感情是爱情,倒不如将之归于亲情之中,而亲情原也是这本书说书写的真正核心。

刘十三很普通,就像我们身边转身即忘的路人甲,正是因其普通,刘十三的失败和痛苦更具普遍性。小镇生长的少年,一心想要去看外面的世界,拼命的学习,努力的做题,但结果却并一定能够尽如人意。大学时爱上了自己的同学,小镇青年一无所有,所能给你的只有他自己的全部真心,但满腔的真爱却抵不过金钱权势,愤懑也好不甘也罢,最后也只能接受这样的结局。毕业后四处碰壁,没有资源没有人脉,只靠努力和汗水并不一定就能换来满意的工作。张嘉佳赋予了他人生上的诸多困苦,少时丧父,母亲离家出走,少了父母亲情,与牡丹的爱情无疾而终,工作不顺,但是同时也给了他程霜和王莺莺的陪伴。在王莺莺走的那一刻,我哭了,她离开之前最心心念念的还是刘十三的归宿,她希望自己的外孙能够幸福美满的活下去,这让我想到了我的奶奶,我的奶奶陪伴了我一整个童年,总是笑眯眯的问我长大以后会不会给她买好吃的,那个时候总是不经思考笑嘻嘻的说会,可是她还没等到我长大就永远的离开了我,就像刘十三一样,我们总是等到快失去的时候才知道这份感情的难能可贵。

“山这边是刘十三的童年,山那边是外婆的海。山风微微,像月光下晃动的海浪,温和而柔软,停留在时光的背后,变成小时候听过的故事。”奶奶,我爱你。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3

《云边有个小卖部》讲述的是刘十三,程霜和王莺莺的故事。在故事的开头,王莺莺就说了,故乡是祖祖辈辈都埋在这里的地方,比大城市好。没错,这里有会飞的云,成片的田野,美味的食物,还有那耿直的外婆。虽然故乡里到处都是熟悉的味道,但刘十三还是想去看看那些未曾见过的山和海。

四年级的时候,刘十三的班里来了一位新同学,叫程霜。可以说,程霜就是刘十三的“顶梁柱”,时刻都在鼓励刘十三,但因为程霜患上了癌症,只认识了刘十三几个月,就离开去治病了。可是有缘人最终还是会见面。程霜再次遇见刘十三是在原来的那个小学。这次相见后,他们就经常在一起互相帮助,还收养了一个孩子,叫球球。说来刘十三的工作也不称心,但幸好有王莺莺,程霜和智哥,是他们为刘十三撑起了一片天。

故事的结尾特别令人伤心。王莺莺得了病,死了;程霜也因为癌症的折磨而离开了人间。最后刘十三来到程霜的家里,看到了程霜留给他的一幅画,叫《一缕光》。

整个故事都写得很朴素,岁月静好的日子里,读得更是催人泪下,原来有爱就有故乡。无论你离得多远,故乡的路上,总会有一缕光照耀着你,让你感觉很温暖,并且充满着爱!

这让我想起我的外公,妈妈总说,因为她是家里最小的一个,外公最爱她。可能是爱屋及乌吧,每当我们从深圳回到老家时,外公看我的眼神总是那么温柔,问起我的学业亦是温和,帮我夹菜更是种种温情。今年,他因病离我们而去了,但他的音容笑貌并没有因为空间的隔离而渐行渐远,反而因为时间的流失越加清晰如初。

朋友们,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云边有个小卖部》吧!看到她,我们会想到我们的亲人;看到她,我们会看到我们的朋友;看到她,我们会更加珍惜眼前人。看了她,你越加会相信:岁月虽然可以雕刻生活的纹路,但爱却是穿越时空最美的一缕光!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4

前段时间看了一本叫做《云边有个小卖部》的长篇小说,有希望,有悲伤,有欢笑,也有感动。后来了解到张嘉佳已经好久没有出过书了,我们不知道这些年她经历了什么,才能写出一个这样平淡而富有吸引力的故事。程霜,刘十三,王莺莺……

在小说开头张嘉佳把我们从喧嚣的城市引领到一个美好,充满神器色彩的小镇。在这里,我们见证了主人公刘十三的成长,经历过世事的起伏,最后找到了自己生命的真谛。

我有一个朋友叫刘十三,他的日子很平淡。

刘十三父亲早逝,母亲离他而去,外婆王莺莺看着小卖部养活着刘十三,在小镇其他人看来,王莺莺是一个慈祥、含辛茹苦扶养孩子的老太太,在十三的眼中,王莺莺是一个狡黠

挖苦自己的坏婆婆,时不时的打击、戏弄刘十三(开玩笑似的),用欢乐取代压力。抑扬之下,使王莺莺与刘十三的感情更加分明,也为后面发生的事的反应做出铺垫。

我有个朋友叫刘十三,他的日子很平淡。

刘十三,一个普普通通的男孩,过着非常平凡的生活,一直陪在他身旁的外婆(兄弟)王莺莺,虎头虎脑的玩伴牛大田,少年时遇见直爽的程霜,大学令他神魂颠倒的牡丹,工作后在故乡遇到精灵古怪的球球,补英语的罗老师,毛婷婷,毛志杰,秦小贞,老李头……一个个出现在在一起的名字平淡无奇,却让刘十三在青春年华里,翻滚在爱情、亲情、友情的漩涡里,尽尝人世间的酸甜苦辣,这个故事太普通,以至于让人看到了最为真实的自己。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5

昨天读完了张嘉佳的《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到最后还是哭的稀里哗啦,一个快30的男生,还能这样被感动到,不知是我的泪点过低还是小说太感人。是什么原因不重要,重要的是,小说中的那些情节,又触碰到了内心最柔软的地方,甚好。

刚开始读,就觉得文风很熟悉,也许记性比较好,还记得几年前读的《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淳朴又幽默。特别是这次的背景是在农村,就让人感觉有一种亲切的感觉,小时候也是生活在农村,和爷爷奶奶住,上小学之后,周末和假期也会回到爷爷奶奶家,好想他们啊,爷爷现在已经去了另一个世界,希望我的舍不得先生在那里生活的好;奶奶还健在,身体还不错,奶奶加油,争取活到百岁。

书中的主角刘十三,他很努力,但并不是所有的努力都能够有回报,但是他依然努力着,他最后也没能考上清华北大,只是一个普通的.大学,毕业之后,工作也没有能够做的很顺利,人生本就如此吧,很难一直顺顺利利的。

感情上他一直忘不掉女神,一直恋恋不舍,直到时间模糊了他的记忆,这也是人生吧,当时觉得天大的事情,若干年后回头看时,也不过尔尔。难过可以,伤心可以,但是不能放弃自己,很庆幸刘十三遇到了程霜,那个女孩带她走了出来,让他明白了什么是爱。

程霜是个那么开朗,又让人那么心疼的姑娘,和病魔抗争了那么久,最终还是离开了,这也是人生吧,无论怎样,竭尽全力,一切随缘。

最后要说一说,刘十三的外婆王莺莺,还记得她最后说,不怪她的女儿离开了她,也许父母只会由衷的希望子女好,哪怕她离开了自己,也没有怨言吧。她得知时日无多后,看着刘十三在外面过得不好,把他绑回家。突然觉得好想爸爸妈妈,一个人再外10年了,是时候回去了吧。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6

平淡的故事,无奇的人生,却有一段段剪不断,理还乱的真情。

这部小说讲述了刘十三的成长故事。他从小立志要考清华,要到云边镇外的城市看看。可生活并不能如他所愿,当他踏上大城市的旅途时,他才发现,有些事,再怎么努力也很难成功。他多年寒窗苦读却依旧不得志,考试一塌糊涂;他为初恋千里追随,却惨遭劈腿;他难能可贵觅得一份卖保险的工作,却连续三个月不能突破零销量;他千百倍努力,却依旧无法改变现状。当重重打击让这个曾经满腔热血的青年要绝望时,那个最爱他的外婆王莺莺把他从魔魇中拖回到了最初的云边镇。在那里,王莺莺,程霜,球球以及小镇的乡亲让他再次找回人生的意义,感悟到了真情,也让他学会了在离别中成长。

这本书,让我看到了血浓于水的亲情。王莺莺与刘十三这对婆孙,嘴上互不相饶,在离别时却总是相互牵挂,偷偷给对方塞钱。最记得王莺莺死的第七天,大雪封路,看到冒雪在路上挂起灯笼的那一刻的刘十三,我看到他终于长大了,到他守护外婆了,可那个需要他保护的人却不在了。是啊,人生事事无常,谁也想不到明天会发生什么,趁我们爱的人,爱我们的人都还健在,珍惜和他们在一起的美好时光吧!

热爱生活,勇敢追求是我对这部小说的另一番感悟。那个叫程霜的女孩,从小病魔缠身,一张张病危通知书像阎罗殿发来的邀请书,时刻提醒她死神即将来临,但比起沉默地等待死亡,她更喜欢在有限的生命里做有意义的事。“不是每个人只愿意沉默,不是每个人只愿意等待,会有人怀抱炸药包,贴住高高厚厚的城墙,哪怕粉身碎骨。”程霜就是这样,不畏生死,只要活着,便要不留遗憾。她惦记孩童时的诺言,漂洋过海追寻刘十三,陪他找初恋女友,陪他卖保险,陪他找回希望。尽管她最后还是走了,但一句“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足以证明她对刘十三的真情与祝愿。她是个潇洒的女孩,面对生活总是不让自己留下遗憾。

那我们呢?比起程霜,我们没有疾病缠身,我们没有病危书的威胁,却没有程霜的那番坦然潇洒。人生在世,活在当下,不给自己留下遗憾才有意义。

小说的最后,王莺莺、程霜去世了,球球被送进了福利院,虽然她们不能再陪伴刘十三了,但她们的精神对刘十三的影响却是刻骨铭心,她们对刘十三的感情亦是至死不渝。

用平实质朴的语言讲述最真挚的情感,爱就透露在这字里行间,《云边有个小卖部》让我看到刘十三平凡的人生,品悟到质朴的爱。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7

最近对于生命的感慨有点多,已经不再想去感悟生命了。就让它细水长流,慢慢淌吧。也会有转折,也会有尽头,这些暂且不去想,想多了眼泪也不够。

《云边有个小卖部》讲的是刘十三的人生。中心人物是刘十三,主要人物是他的外婆王莺莺、程霜、球球、智哥等。一个故事一个故事来。

小时候的刘十三遇到了来云边镇修养的程霜,后来程霜去新加坡看病。刘十三继续读书,到了大学。大学里有个顶喜欢的女孩子,叫牡丹。送牡丹离开的时候再次遇到了程霜。大学毕业后,刘十三去了南京,此时的牡丹已经是别人的女朋友,将来会是别人的老婆。在保险公司被同事明里暗里挤兑,被上司侯经理(牡丹的男朋友)鄙视。他的外婆发现自己得了病,七十岁的她开了拖拉机将刘十三拉了回来。刘十三第三次遇到了程霜。

牛大田和秦小贞之间的曲折也许很曲折,但最后到底还是一个好的结局。其他的人的结局,球球的爸爸被射杀,球球被送往福利院;毛婷婷嫁到了广州,毛志杰在毛婷婷的理发店哭成一条狗;王莺莺癌症,去世;程霜回新加坡治疗,去世。每年的中秋节,刘十三都会回到云边镇,将球球接出来,这一天始终是美好的。

这就是所有的故事,很简单,甚至在我看起来有一点脱离实际的感觉,但不知不觉我还是哭了。为人间的亲情,哭多少遍都是不够的,都是情有可原的。刘十三的外婆是强大的,不管怎么样这些情感,亲情、友情、爱情,贯穿着生命的所有。毛志杰那么不入流、和他姐姐争吵,结果在她姐姐嫁到广州后,他蹲在那个理发店哭了很久,我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失去了才懂得珍惜么?其实这倒是一句真理,只有失去了才知道弥足珍贵。

书中说,悲伤和希望都是一缕光。说的很对,无论怎么样,这些充斥人生情感的色彩都是照亮前行之路的光。

无论如何,还要继续走下去。或悲伤、或希望,但我希望是希望。悲伤那么一下子就够了,这个世界有很多温暖,哪怕失去了,曾经也是温暖。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8

似乎这样是最好的安排,似乎又不是。是书中描写的一切都太过于真实,还是自己本身太过于投入,不知不觉故事已经临近末尾,云边镇马上也要在柔软而清浅的时光里,慢慢老去,然后逐渐淡忘在人们的记忆里……

读到王莺莺死去的时候,我的泪珠大颗大颗滚落不止,浸湿了枕头中央,真奇怪,她明明不是我的外婆,甚至我们之间没有一点血缘,可为什么我会觉得如此悲伤,像是生命里极其重要的东西要被人强行夺走,很快就消失不见了一样……她有血有肉,她敢作敢为,她和孙子较劲,她和生活较劲,她和一切不如意不顺从自己的所有较劲,她做得一手好菜,她有满满的疼爱却只埋在心里,倔强的从不轻易吐出口,她孤独一人但活得潇洒肆意,她耀武扬威争强好胜又让人觉得可爱,她也慈爱温柔,是的,温柔。很真实,但似乎只有这样,才不辜负人世这么走一遭吧!这才是真正的王莺莺。

长大后的我们,总希望演好别人,却唯独丢了自己。年少时的我们,以为只要说过了永远,就一定能够永远,就像我们以为说过了再见,就一定能够再见。

那时候没有智能手机,没有微信抖音,时间很慢,夏天很长,一首老歌唱了又唱,一些人会永远放在心上。

永远的王莺莺,永远的程霜,永远的刘十三。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9

他善良又懦弱,爱哭又没有主见,他最爱外婆爱过牡丹,爱着程霜,爱着球球,他在醉的一塌糊涂时嘀咕:“外婆,你会不会永远陪着我?”睡着了,梦里笑嘻嘻说外婆长命百岁。他在雪夜花了八个钟头爬到山顶给外婆挂上灯笼,他对着桃树说,你不在啊王莺莺,那就是你在想我了,然后他的眼泪一颗一颗掉下来,说,我也很想你,外婆。他最后终于忘记了牡丹,他没有遵守和程霜的约定,他看着程霜留下来的《一缕光》,他明白。他最后写下,为别人活着,也要为自己活着。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总有一天,我们会再相遇。

关于十三的外婆王莺莺也是程霜的外婆是球球的太婆

她开着小卖部,从小陪伴着女儿留下的小外孙,她怀念去读大学的刘十三,她一个人去医院,得知自己人生所剩时间只有半年,她一个人承受着病痛,她知道生死是早晚的,可惜太快了。她怎么会放心的下她那个爱哭的外孙,所以她决定,把外孙接回来。在生前最后的半年,把十三留在自己的身边,为他准备最喜爱的饭菜,她已经七十岁了,驾驶拖拉机,入夜后兜兜转转,找到外孙说过的地址。她把一塌糊涂的外孙抱在怀里,回答他,外婆一直都在。她还是在年前离开了外孙,去世前叫十三和程霜要好好的活下去。她留下了一只录音笔,里面给十三留下了存款和隔壁老李头八百多份儿童的保险单。她是十三心里最好的外婆。

关于最勇敢的程霜

这辈子,所有的冒险都是为他而来,她喜欢刘十三,从小到大都喜欢,她这辈子我就出来过三次,一次四年级,一次二十岁,最后一次,回到云边镇,当了一名实习美术老师,陪着十三做业绩,照顾着外婆,我知道,外婆去世的那一刻,程霜心里该有多么的难过,因为她知道自己,不知在今日还是明日,将会离去。她舍不得刘十三,她说,只要我活下来,我就是你的女朋友,她也说,这次不算,下次再见面我才是你女朋友,她最后两句话,第一句,别来找我,如果我活着,肯定会来找你,不管你在哪里,我都会找到你。第二句,如果再见面我们结婚吧?她用生命最后的力气完成了一幅画,画下方写了,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

关于球球

小小年纪承担着一切,她爱着患有精神病的爸爸,也爱着爸爸刘十三,爱着妈妈程霜,爱着太婆王莺莺,她写了一篇作文,最喜欢的动物,“我最喜欢的动物叫刘十三,这个动物很奇怪,他家开小卖部,经常给我带好吃的。小卖部在山里,就像住在了云朵边上。小卖部里还有太婆,和另外一个动物,我也很喜欢,叫程霜。”

希望我们好好活着,希望我们可以为爱跨山海,希望我们所爱的人都长命百岁。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0

读的张嘉佳的第一本书是举世闻名的《从你的全世界路过》,也是我从学校毕业这么多年后第一次真正的打算看点书。看的我昏昏欲睡,觉得故事里的人物又矫情,还乱七八糟的不知所言,到现在都不知道自己当时有没有读完,更遑论内容了……其实可能是因为我总是“昏昏欲睡”所以读的断断续续,就没能领略那美妙;也可能是太多年没读书,阅读能力退化了。不管怎样,我觉得我可以把《从你的全世界路过》从“小黑屋”里拽出来再读读试试了。

《云边有个小卖部》刚开始读的时候,心里不住的吐槽张嘉佳,果然和一些书友说的一样,真像上学时读的韩寒郭敬明的青春文学呀,又文艺又矫情又装AC。到中间,又开始觉得,这其实是一个童话故事,虽然不那么有力量,但足够暖。后来,越读越觉得,张嘉佳的故事和金庸先生的很像,一样的每个人物都很戏剧性,一样的潇洒恣意对酒当歌,一样的浪漫主义理想主义英雄主义侠义精神;不同的是,一个故事里的人物穿古装,是“那时”的江湖,而另一个的人物穿和我们一样的现代装,是江湖“今日”。无论真假,知道今日有江湖,有江湖儿女,就很开心。希望自己不要颓废不要丧,做不成侠客,就做一个明辨善恶,敢爱敢恨的现代江湖儿女!

现在来看,“辞旧迎新”这个词也是挺残忍的,总是在辞旧的同时逐渐迎新,在迎新的同时慢慢辞旧。人生不断的告别,不断的相遇,旧的就那样被放在了你我时间轴的某个位置上不再移动,而新的有一天也会褪色尘封;还好,你我时间轴上的每一个“旧”都曾经是“新”。《巴别塔之犬》里说,记得她原本的样子。好,记得他(她,它)原本的样子,记得你原本的样子!武志红说过,告别和相遇是不同的两件事,对应的是两种情绪,它们之间不能相互抵消,只是力道不同。所以,好好告别,好好悲伤;好好相遇,好好欢喜!

很喜欢本书的一句话: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很多事情已经很多年。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1

天气很好,阳光洒在屋子里,很暖很热。看完这本书后,我就蒙着被子大哭,嗷嗷大哭。

想家,想到爷爷奶奶,想回去那个小乡村。我不知道人生的意义在哪里,我也不知道每一个人的生命还会有多久。但我总觉得人的生命是有定数的。活一天,少一天。春天,播种的季节,种点草籽,种点吃的粮食,夏天,锄地,喷洒农药;秋天,把种的东西收回来;冬天,炒点瓜子,围着火炉烤红薯烤山楂烤核桃。听起来无趣极了,这习惯的人终究会习惯。我却喜欢这样的日子,一起说说笑笑,一起唠唠嗑,一起做很多无趣的事情,那便是最好的日子。

有人说我很幼稚,刚开始还会喷回去,后来,我也觉得自己幼稚了。我不喜欢时间的流逝,不喜欢每一个人都会离开。可好像人来注定会人往,像是自然规律。我真的是难过极了。说不出来的心情,压抑沉闷。

这本书,我也是在这样的年纪,不管怎么样努力,都活在可能连房租都交不起的阶段。生存很难吗?以前我不觉得很难,觉得只要勤快一点肯定就饿不死。可见,人的欲望也是在不断的增加的,这个时代?谁又会饿死呢?如今的我,像是什么?我也不太清楚。总之是很糟糕的吧。人们都说是自己的选择使之成为了现在的自己。可哪一条选择是容易的呢?到最后我们可能也都会活在一个使自己安心舒心的状态当中。

所以这本书,让我很觉得很伤感。这样的处境,有时候连自己安慰自己的能力都没有了,所以在看这样的书,好像是伤感到了极致。可能最后的最后,我们都会在不断的告别,每一个人都会是桀身一人吧。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2

世上最不缺的便是遗憾,世上最痛苦的莫过于生离死别,世上最揪心的便是回忆。

我一直认为,只有程霜是刘十三的光,没想到,在程霜心里,刘十三一直是她的光。

前期的故事平庸又真实,简单却快乐,故事中的每个人都像极了我们,又不是我们。

我们都或不天资聪慧,在昏暗的灯光下,逐渐迷离的画面,却有一个遥不可及的信念支撑着我们;都曾卑微到尘埃,心里藏着一个不可能的人,千般斟酌后的话,却未被正眼瞧过一次;又或许都曾在意识的森林中迷失了方向,前路一片迷茫,找不到存在的意义…失去自我。

有些人走了出来,有些人一辈子被困在里面。

最开始,我心疼刘十三,心疼这个连上茅房都不忘捧着书的男孩,这个付出比别人多十几倍努力的男孩,他卑微着喜欢着一个人,尽力做好每一件事——尽管从未有过好结果。

但当我看到他知道自己不是牡丹正牌男友,却依旧对她念念不忘,甚至几次无意伤到程霜心时;看到他不断的实习从未领到正式工资,连外婆的5000都请客请了三分之一时;被情敌不断挑衅、被扑在地上暴打却无力还击时…我对他更多的是看不起…

他永远像个长不大的孩子,毛婷婷问他保险的问题,他只是实话实说,他捧着保单去找牛大田,他不会说话,他不似别人那般口若悬河,却依然固执的站在一旁,被挨打…他好像永远天真又傻气。

但其实,一切,都是我们成长必经的过程

一次次的伤害,我们学会了不掉眼泪的悲伤

从此以后,卑微刻苦,但是不想哭。

我们何尝不是刘十三,有着一样喜忧参半的童年,有着走出大山的小小愿望,有着出人头地的伟大志向,有着爱而不得的苦痛情伤,有着亲人逝世的痛苦悲伤,有着太多生命的无奈。

“年轻的时候就要走得远远的,吃好多苦,你怕什么!家里有人,我老太婆在,你就有家的,闯得出去,回得了家,才是硬邦邦的活法!”王莺莺自然是世上最好的外婆,孤岛上挂着的灯笼是否照亮外婆你回家的路。在某个深夜里,刘十三会不会想:如果可以,还想吃外婆你给我做的饭菜,还想你举着扫帚打我,还想你对我说句我们回家。可惜啊,没有如果,时光的轴轮往前拼命碾压,连点点回忆都被分解的支离破碎。

“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程霜终究没有挺下去,但我觉得,生命的意义或许不在于长度,尽管刘十三在大部分人眼中一无是处,可本来喜欢一个人便不需要理由。她在她本就孤苦的生命中遇到了刘十三,那么就有了光,也就有了生命的意义。成为彼此的光,虽然没有陪伴着一直照亮下去,但光曾经留下的希望永远也不会抹去。

我只是生命中的尘埃,尝过酸甜苦辣,经历世间百态,还是不明许多事态。只知道心中有光,照亮前行路上的雾霾,让我明白,人存一世,哪能事事顺心,多姿多彩。不管生命中有多少遗憾存留心怀,唯有坦然相待!

不知当多年以后,刘十三再次忆起那个蕴藏于云边的小卖部,是何感受?往事浮上心头,是惆怅的难以释怀,还是云淡风轻的释之淡然。我想,并非三言两语便清之明了。

再把记忆拉回到最深的心间,云的边缘带上金黄色,天际缓缓变亮,朝日从云间拱出来,霞光无声蔓延,翻腾的云海似乎就在脚下。在这静谧的画面下有一个小山村,村子里头有个小卖部。记得那里有个喜欢打麻将的老太太,有个懂事的让人心疼的小女儿,有个一直默默守护着刘十三的心上女孩。

我们从一心出外闯荡,到最后甘心呆在这个我们一直认为落后的小镇,只有我们自己知道我们经历了什么,也只有经历一遭,才能心甘情愿的接受命运的安排。

小镇的里的人真诚淳朴,大家祖祖辈辈都在这,即便前脚吵了架,后脚还是硬塞下了木耳枸杞,即便外婆每次粗话连篇,可遇到事了,却比谁都心疼他…这个看似不起眼小山村里,一个个平凡的生活,却藏着小镇里的人认真生活的态度,和善良待人的心。

最后我想说,我们生命中一定会碰到那么一个人,像白昼对黑夜,像桐原亮司与雪穗,像刘十三与程霜…我们不知道谁是谁的光,但它总能照耀迷茫的前方。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3

“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本来是用来描述云边镇的活泼又凄美的爱情,放到现在,好像在形容全世界。

一个没有故乡的人,走到哪里都是异乡人。所以,刘十三回到了云边镇,而我们,也时时刻刻想回到我们心目中的小镇。是故乡,是曾经,是无忧无虑和咋暖还寒。

张嘉佳式的爱情,还是和我们青春期的时候一样啊,一阵风吹过来,都是想爱就爱和落落大方的味道。以前我们说这是无病呻吟,现在当矫情变成难得的回到勇敢世界里的停顿,才发现那个世界好珍贵。

“那么热的夏天,少年的后背被女孩的悲伤烫出一个洞,一直贯穿到心脏,无数个季节的风穿越这条通道,有一只萤火虫在风里飞舞,忽明忽暗。”

“穿过水车石桥,到了香樟夹裹的小道,迎风下坡。在他面前,是广阔的天,疏淡的云,流淌的植物海洋。

小小少年感觉壮美,暗道我了个锤子,怎么田里还有个窟窿。

一望无际的稻穗摇摆,像这片土地耀眼的披肩。临道一小块早割的稻田,如同沙发上被烫出的烟洞。”

“悲伤的沉默,时间会打破,让两条河流去向不同地方。执拗的沉默,自己会打破,执拗代表他将摧毁堤岸,哪怕河流就此干枯。”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4

思来想去,还是写一下总结吧。

其实读张嘉佳的书不多,那本最火的、被改编成电影的《从你的全世界路过》并没有读过,反而读过那本有点温情无趣的《让我留在你身边》,一个关于陪伴的故事,关于一只狗的不离不弃。

时隔多年,我已经忘了大概的情节了。

我蛮喜欢张嘉佳的文字,以细腻治愈见长,又不乏诙谐幽默,很容易让人一读再读,而不会对此感到厌烦。

《云边有个小卖部》刚出版发售时,张嘉佳有举办城市巡回签售会,当时原本想亲自去见一下他,可惜家里有突发状况,就此错过了。

我想来日方长,应该还会有机会再相遇吧。

随着年龄的增长,情感也越发充沛,看到一丁点悲伤遗憾的情节,喉咙就像塞了一团棉花,吐不出来也咽不下去,怪难受的。

刘十三、程霜、王莺莺、球球、牛大田、秦小贞……张嘉佳对每个人物所起的名字真的接地气,甚至可以说有点俗气。

但无一例外,这些人物都有个共同的特点——善良。

尽管他们这一生遭遇了不少磨难,但善良这个属性会一直闪闪发光,指引他们生活得更好,更快乐,也感染着我向阳而生,不留遗憾。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5

刚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在想,要是这本书也可以变成电影就好了,那么上座率是不是可以和《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拼一下。

看完后,我觉得还是就让这个故事静静的躺在书里面吧。刘十三,王莺莺,程霜,球球……在此刻的脑海中,我一时想不出有谁可以扮演这些角色。可是这些角色又是如此生动的在我脑海映现。

生命真的是一个无常的事情。或许前阵子还好好的人,过一阵子,就再也见不到了。

记得毕业聚餐的时候,我问过班长,十年后我们还能聚起来吗?班长说,可能不会了吧,也可能会,因为十年里面,也没准就有谁因为不同的意外,再也见不到了。

曾经一直以为死亡离我遥不可及,可是慢慢的我发现,曾经遥不可及的东西也在慢慢迫近。先是已经去了的老人们,然后是慢慢变老的父母辈。

一直都可以很勇敢,因为天塌下来还有父母顶着,因为不管遇到了什么,有父母在的地方就有家,就有最后的依靠,还可以让我肆无忌惮的吵闹撒娇。所以我不敢想,可是有时候又不得不想。

王莺莺走了,程霜也走了。留下鲜活的生命球球,和逐渐强大起来的刘十三。不知道是不是有一天,刘十三的妈妈是不是会回到云边镇。不知道未来的刘十三和球球,是不是也能找到内心的稳定,和满满的幸福!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6

这是关于亲情、爱情和友情的的故事,这是刘十三的故事。云边有个小卖部,里面住着王莺莺,你也可能会是刘十三。

叼着卷烟,开一辆拖拉机纵横山野”,这是刘十三记忆中外婆的样子。

而在我记忆中,外婆的样子是模糊的不能再模糊了,因为我从没见过她,听妈妈说外婆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因病去世了。

有关她的印象只有两个,一个是小时候在外公的老房子看到的遗像,但那是画出来的,外公说不像她。第二个是外公送我的一个观音卡牌,他说是外婆留下来的。

但不知为什么明明记得自己有好好保管,却不知为什么丢了好几次,最后还是不知它去了世界的那个角落,那个地方是否有外婆。

本就模糊的记忆被岁月冲刷得越发朦胧,连那不像的画像的模样都已忘记,甚至我都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关于外婆的记忆,在脑海里绻缩的只剩下一个谜。

家庭情况的不同使我无法与刘十三感同身受,但世界的某个角落一定会有跟刘十三相似的存在,与外婆有着难忘的记忆。

王莺莺好像不太符合一个好外婆的标准,刘十三在墙上写的“王莺莺小气鬼”是那么醒目。有些事总是长大之后才能明白,有些人其实一直很爱。

刁钻刻薄的背后是愈发深沉的爱,刘十三总会明白,因为他是王莺莺的外孙,顶顶亲的了。在字里行间流露出的都是王莺莺对刘十三的爱。

有些感情,你不说,我不语,但我们都心知肚明;有些人,不在乎你的一切,一直陪伴在你左右,只因爱你;有些话,本以为是玩笑,却是一生的承诺。那个灼伤少年后背的女孩在未知的生命里照亮了身处阴霾的刘十三。

程霜,一个有着很多张病危通知单的姑娘,但她依旧活得洒脱。

那年夏天,一道光照进了刘十三的心房,扎着马尾辫的女孩就这样猝不及防地闯入了他的生活,而他则悄悄地成为了她沿途的风景。

于她,他是会给她带各种吃的、愿意被她欺负的刘十三,于他,她是留下了“要是我能活下去,就做你女朋友”承诺的程霜却也是忽明忽暗的萤火,也许只是匆匆过客。

能接受只此喜欢的人不多,程霜就是其中一个,她愿意把遇见当成最美的幸运。没想到第二次的遇见恰巧是刘十三分手的当天。而这次的遇见不仅谁也没认识谁,还闹了个乌龙,最后在派出所相认。

“本来在旅游的她,没想到会碰见他”这是她对智哥说的话,事实却是偷溜出来去找他,而他却以为她已经不在人世。

可能还沉浸在失恋的痛苦中,刘十三已经忘记了她当初的话,而这次程霜也没有逗留太久,只是在为他鼓气之后就离开了,或许是留时间让他疗伤,又或许是相遇的时间不对,要为下一次的遇见做好准备。

她不过分追求往后的结局,她也明白故事的结尾不会太完美,但她记得沿途的风景曾给过她安慰。

开朗的程霜从没接触外面的世界,每次的冒险都是为他而来,云边镇的遇见是第一次也是第三次更是最后一次。第三次的相遇仍旧是那么令人难忘,一上来就是扒裙子。

此时的刘十三也算是处于人生低谷了,爱情得不到,工作找不着,难得厚脸皮讨来一份工作,结果上司是情敌,自己还不争气,干不出业绩。

面对现实跟嘲笑他竟无能为力,想当初他还是个梦想上清华北大的。身上所剩无几的钱给烧烤档买了灯具,最后被王莺莺拖了回去。

我在想怎么会这么巧,刚好这个时候,还是在晚上,王莺莺会突然跑去找刘十三呢,难道亲人之间真的会有某种连接吗?

“在遥远的城市,陌生的地方,有他未见过的山和海”,所以我们总是向往远方。回到故乡的刘十三心里还装着山和海,即便那是他见过的山和海。或许迷人的风景会令人流连忘返,但他见过的山和海好像也没有那么迷人。

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不知牡丹有何特殊的能力让他念念不忘,而忽视了眼前的程霜。

她与他在一起的日子是跟死神抢回来的,而他与她在一起的时间是在疗伤,或许再次相遇的时间还是不太对。当她在追问刘十三时,刘十三没有松口,她该有多难受,但她却表现得坚强。

在程霜的陪伴与鼓舞下,刘十三的伤疤慢慢愈合,本以为的深爱其实也没那么爱,工作也渐渐有了起色。然而月下的团圆饭会散,“有人哭,有人笑,有人输,有人老”。球球被带走了,王莺莺也走了,程霜也到离开的时候了。

那个女孩离开的时候留下了两句话。

一句是“别来找我,如果我活着,肯定会来找你,不管你在哪里,我都会找到你”“因为你呀是我生命中那么亮那么亮的一缕光。”

另一句是“如果下次再见,我们就结婚吧。约好了?”

刘十三说:“好”,这是他第一次回应。而“有些告别就是最后一面”。

刘十三离开了云边镇,奔赴了另一个山和海,在山和海里,他见到了不一样的球球,见到了成名后的智哥唱着《刘十三》,就是再没见到那个曾许诺他的女孩。或许他把她藏进了书里,书里她留在了云边镇。

角落的书卷不知被谁翻开,书里我看到

“矮矮院墙,桃树下并肩坐着两个人,斜斜一缕阳光,花瓣纷飞,女生的头微微靠在男生的肩膀上,女孩牵着男孩的手,阳光下的幸福美好到看不清......”

写给我们内心卑微的自己。

写给我们所遇见的悲伤和希望,

和路上从未断绝的一缕光。

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和海。

写给离开我们的人。

写给陪伴我们的人。

写给我们生活在故乡的外婆。

——张嘉佳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7

让时间变慢,让记忆回到童年,让思绪飘回过往。

张嘉佳一边轻描淡写着一个少年的成长故事,一边渗透着人生的变幻无常。

文字轻飘飘的,如风如云,包裹着阳光的色泽,也洒满了故乡的味道。

云边镇,一个远离大城市的南方小镇,一群孤独的人,努力拼凑着圆满。

外婆的拖拉机、刘十三的作文、程霜的油画、球球的书包、牛大田的胖脸、秦小贞的伤疤……似乎都被小镇的阳光镀上一层淡淡的金色,有光,有亮,穿透了山顶,越过了云层,爬进了孤独的心田。

尽管幸福来之不易,尽管悲伤随处而至,尽管离别无法逃避,小镇的云依旧随风飘散,小镇的阳光依旧洋洋洒洒,小镇的溪流依旧咚咚向前……人们在故乡的怀抱里,终究会得到安宁。

云边镇少年刘十三,自幼跟外婆相依为命,他的人生哲理很简单:努力学习,考上清华北大,到大城市拼出一番天地。

他有一个小本本,记录着所有的计划,无论大小,无论详简,无论难易,他都用生命去完成。

他坚信,只要努力,就能做到。

然而,遗憾、无常、幻灭才是人生的主旋律,刘十三一路尝尽了努力背后的艰辛,却得不到努力之后该有的结果。

长大后的他才知道,原来世界上有很多事情,不是有计划,有毅力就能做到的。

高考失足、工作挫败、兄弟告别、恋人离开……醉倒哭累在出租屋的刘十三,隔天醒来发现自己回到了儿时的故乡——云边镇。

似乎之前的人生都是一场梦,眼前故乡的云让他醉意消散,耳边外婆的唠叨让他梦醒时分,脸上温柔的阳光抚摸着模糊的泪痕。

尽管悲伤,还是看到一缕光。

小说承载了小镇青年的心酸和泪水,但张嘉佳,却总是能把读者从悲伤的深渊一把拽回,用一些无厘头的语言和意外,让你的泪水中含着朵朵笑花。

他是如此温柔,又如此残忍,将辛苦艰难给予了刘十三,却又用程霜、用外婆王莺莺为刘十三撑起了新的一片天。

无数次在崩溃的边缘,程霜总能意外地出现,帮助他渡过难关,这样一个随时都有可能被上帝夺取生命的可爱的女孩,用自己的态度给刘十三重塑了信心。

外婆,王莹莹,爽快、幽默,烧得一手好菜,打得一手好牌,开了一辈子的小卖部,刘十三的背后她是城墙。

外婆带着对外孙的爱走了,程霜带着对他的期待走了,他带着希望,在坚强地活着。

张嘉佳一直用他不完美的故事打动着读者,《云边有个小卖部》很痛,又很暖。

在无常的现实中感受到温柔与善良的底色,让我们回想起稚气的童年,曾经的伤痛。

人生总是充满遗憾,完美只属于虚构。只有心中那缕光还在,希望也好,悲伤也好,都是人生。

《云边的小卖部》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和海,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在故乡生活的外婆。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8

我们每个人都有一段回不去的时光,我称那段时光为“云边”。

《云边有个小卖部》是张嘉佳时隔五年为我们带来的又一本触动人心的故事。张嘉佳概括这部小说为,“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和海,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在故乡生活的外婆。”故事中的刘十三,那是一个普通而又充满柔情的少年,像我们自己,从小镇走来,怀揣心中的山海,颠沛流离。

我们每个人总能从刘十三身上看到属于自己的影子。虽然普通却又是个独一无二的平凡人。父母离异,母亲出走,年幼的刘十三被外婆王莺莺拉扯长大。王莺莺开了一家破旧的小卖部,有一辆经久不修的拖拉机,没有任何别的收入,就这样将刘十三拉扯长大。他们住在“云边镇”,一座远离城市,风景如画的小镇。但小镇少年并不甘于此,他本子的扉页上一笔一划工整得写着母亲最后一次跟他说的话:“十三,妈妈走了。你要听外婆的话,别贪玩,努力学习,考清华考北大。妈妈希望你啊,去大城市工作,找一个爱你的女孩子结婚,能够幸福的生活下去,越幸福越好。十三,妈妈对不起你。”从此,小小的少年用他那笨拙的努力,做着泡沫似的梦想。然而,我们那些执着的付出未必就会获得同等的回报。最终,刘十三并没有考上清华北大,他去了京口一所三流大学读书。他的人生也没有曾经幻想过的发大财。可以说,他活得并不成功。心爱的姑娘选择了现实,离开了他,而他自己也被公司辞退了。对于刘十三来说,“爱情”“事业”他都没有。

“等待而已,也叫努力?”“在习惯等待 等不来依旧难过。那种难过,书上说叫作失望。直到长大后,他才明白,还有更大的难过,叫作绝望。”他早已习惯等待,却不知道在等什么,最后,他什么也没等到。

但,他却又是幸福的。外婆王莺莺开拖拉机跨越两百多公里,将喝醉的他拖回小镇;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姑娘程霜在他失意时陪他东山再起。虽然在错的青春遇到对的人,无法相守,可是我羡慕他能有这样的青春。

人生的许多遗憾,我们无可奈何。于告别,王莺莺最终还是倒下了,那份骂骂咧咧的爱,他再也感受不到了。“有朵盛开的云,缓缓滑过山顶,随风飘向天边,我们慢慢明白,有些告别,就是最后一面。”刘十三和程霜第一次见面,作者这样写道:童年就像童话,这是他们在童话里第一次相遇。那么热的夏天,少年的后背被女孩的悲伤烫出一个洞,一直贯穿到心脏。可是最后那个为他生命点光的女孩还是走了。她给他的卡片上面写着“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能做到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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