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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势母亲毁三代的说说

来源:励志帝 日期:2023-03-12 20:11:08 分类:签名说说 阅读:加载中...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

《云边有个小卖部》这本书里有一个坚持而却又傻乎乎的刘十三,一个在死神面前仍旧坚强笑对生活的程霜,一个开着拖拉机跑遍山谷的老太太王莺莺,一个揣怀梦想的智哥,一个憨厚敢为爱情烧掉毕生心血的牛大田,一个苦命却心善的毛婷婷。书里的他们,不同的人生,不同的道路,却走在一起迈向远方哦,对还有一个叫球球机灵而又细心的小女孩儿,她的出现使王莺莺一家其乐融融。

闭上眼睛,脑海里浮现出程霜陪刘十三想方设法卖保险;当刘十三被欺负时她敢拿出病危通知书“高傲”的站在人群中,帮助刘十三逃离一难。这个“中二”的女生,从小就喜欢刘十三。夜深人静,他们坐在同一条船上,看着热气腾腾的面,在玩真心话大冒险。程霜一遍又一遍的询问着刘十三是选择她还是牡丹做女朋友。而十三每一次都坚定不移的回答牡丹。夜空中银白色的星星,把女孩儿的泪照的亮晶晶的……

刘十三从小有了就没父母的陪伴。她的外婆王莺莺和刘十三相依为命,王莺莺厉害的身影贯穿在刘十三的整个人生。她做的一手好菜,开得一手好拖拉机,为了见外孙一面,一直开到几十里地外的城里。王莺莺雷厉风行了一生,但当她得知自己是肝癌晚期的时候,老太太选择默不作声,好好的度过最后的时间。刘十三最后还是发现了,他哭王莺莺不告诉他。

刘十三自小就有一个笔记本,他所写下的愿望,他一定会达成于是啊,这本笔记本里记录的大大小小的事,他都会拼命完成。他和智哥谈着所谓的梦想,喝到酩酊大醉。陪程霜一起狂欢,但,他亦如何不又是一个脆弱的人呢?王莺莺在接受放化疗的时候,刘十三哭到,心碎。但,他亦又是个要强的人,王莺莺去世后是在年关。大年三十是王莺莺的头七,镇上没有人为他挂灯笼,大雪封了山路。刘十三在晚上冒着风雪将一盏红彤彤的灯笼挂在了山顶……

云边有个小卖部,货架堆着岁月和夕阳,背后就是山。梦里小镇落雨,开花,起风,挂霜,甚至扬起烤红薯的香气。每个墙角都能够听见人们的说笑声。老人靠着躺椅假装睡着,小孩子偷走了一块糖,送给一个姑娘。泪水几点钟落地,飞鸟亦要去向何方人们聚和离,云朵来又往。讲故事的人,总有一个故事不愿讲,时光飞逝,悄悄话变成了纸张。

最终,王莺莺去世,离开了刘十三;程霜一个那么坚强的女孩也不病魔打败,去向另一个世界;球球被福利院收养……只剩下刘十三只身一人,面对这苦涩的世界。

但少女的画,老人的录音笔,小女孩的粉红色的书包。和刘十三刻在院儿里的木门上的“王莺莺小气鬼”永远印刻在刘十三的脑海中。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

在《云边有个小卖部》中,张嘉佳带我们来到了那个遥远、美好的小镇。我们见证了小镇青年刘十三的成长,并在纷繁复杂之后,找到生命中最深的感动。

刘十三,一个普通的小镇青年,普通到与你擦肩而过都无法引起你的任何注意。这个生于小镇、长于小镇的青年,一心想要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拼命地做题,拼命地学习,却没有得到梦想中的回报。在大学期间,他遇到了一个想要照顾一生的女孩,可是在付出一切后,那朵牡丹依然因为金钱与权势离开了他。毕业后频繁失业,四处碰壁,他的人生一片灰暗。

再灰暗的人生也会有光的。王莺莺和程霜就是他灰暗生命里的光。

程霜是刘十三的依靠,在程霜的“拉扯”下,刘十三成长并成熟。刘十三也是程霜的依靠,因为他,她才努力抗癌,多活了那么多年。他们之间早已不是简单的男女之情,而是一种命运相连的息息相关。

外婆王莺莺是刘十三生命里的另一道光,她强势、霸气、犀利又柔软。王莺莺依靠经营小卖部把刘十三养大,她风趣幽默,生活的重担从来也压不垮她。若是命运想要击垮她,她定会抬起头啐老天一口。她用欢乐面对世道的不公,也用欢乐填平了刘十三虽父母之爱的缺失。

刘十三是何其幸运啊!即使处在“像条狗一样活着”的境遇中,也依然有光努力照亮着他。只要还有一缕光,刘十三就能生出更多对生活的热爱。也许多年后,他也会成为一缕光,照亮别人!

张嘉佳说,这部小说“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与海,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在故乡生活的外婆。”张嘉佳用一个故事写了真实存在的成长与改变,书写了真正能够打动人心的感情。

当我们追求某样东西的时候,就必须放弃某样东西,这就是成长。成长的路上,注定会失去一些,但你会在失去时,得到弥足珍贵的感受。

感谢每一个出现的人,感谢每一个伤害你的人。愿你成为太阳,无需凭借他人的光。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3

在小说《云边有个小卖部》里,张嘉佳带我们回到了那个遥远、美好甚至带着点神奇色彩的小镇,在这里,我们见证了小镇青年刘十三的成长,并在纷乱繁复之后,找到生命中最深的感动。可以说故事所设定的情节并不算复杂,刘十三的成长轨迹甚至简单清晰到一见即知,因为对于很多数人而言,这也是他们的人生经历。

刘十三很普通,就像我们身边转身即忘的路人甲,正是因其普通,刘十三的失败和痛苦更具普遍性。小镇生长的少年,一心想要去看外面的世界,拼命的学习,努力的做题,但结果却并一定能够尽如人意。大学时爱上了自己的同学,小镇青年一无所有,所能给你的只有他自己的全部真心,但满腔的真爱却抵不过金钱权势,愤懑也好不甘也罢,最后也只能接受这样的结局。毕业后四处碰壁,没有资源没有人脉,只靠努力和汗水并不一定就能换来满意的工作。

刘十三在某种意义上承载了小镇青年全部的心酸和泪水,但在小说里,张嘉佳却又总是以其无厘头的语言以及天外飞仙般的意外,让泪水中夹杂着欢笑。这是张嘉佳的温柔,也是张嘉佳的残忍,他看的分明,却不肯写的透彻。他分明将辛苦艰难给予了刘十三,却又用程霜、用外婆王莺莺为刘十三撑起了新的一片天。

程霜和刘十三之间的感情不仅仅只是普通意义上的爱情,程霜是催促拉扯着刘十三改变的人,而刘十三则是程霜拼命活下去的坚持。与其说他们之间的感情是爱情,倒不如将之归于亲情之中,而亲情原也是本书说书写的真正核心。

刘十三父亲早逝,母亲离他而去,外婆王莺莺靠着经营小卖部养大了刘十三。面对这样的设定,在一般人的心里,王莺莺该是一副含辛茹苦一心奉献的模样。但张嘉佳笔下的王莺莺彻底颠覆了人们的想象。这是一个爱生活、会生活、狡黠、幽默、爽利、能干的老太太。王莺莺做的一手好饭菜,也打的一手好麻将,王莺莺从没有被生活的重担压的沉默隐忍,反倒时不时的打击、戏弄刘十三,用欢乐取代压力,让刘十三活得更像是一个生活在正常家庭里的孩子。与悲催郁闷的刘十三相比,王莺莺似乎显得没心没肺了一些。但这不过是张嘉佳的虚晃一招,抑扬之下,外婆与刘十三之间的感情才愈加分明,感动也因此来得更为汹涌直接。

张嘉佳概括这部小说为,“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和海,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在故乡生活的外婆。”张嘉佳在虚构的背后书写了真实存在的成长与改变,书写了真正能够打动人心的感情。这些书写被张嘉佳包裹在带着几分戏谑的剧情里,但故事中的情感足以穿透一切,给人温暖,让人成长。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4

故乡在年少的刘十三心中,是拼命想逃离的小镇。小镇上有高高的山,有仿佛云的翅膀的蓝天,有金色的麦浪,有记忆中数不清的美食,有外婆的拖拉机,有着小小少年的丰富的内心花园,有着年少的他想去“美得不像话”的大城市的梦想。

刘十三的童年记忆中,有个他想保护的萤火虫般的女孩,那只忽明忽暗的萤火虫,曾经在他童年生活中激起了点点漪澜。记忆中,有他的外婆王莺莺,王莺莺抽烟、喝酒、打麻将,却无所不能。

离开小镇的刘十三,为“富贵姑娘”牡丹痴狂,失恋又失业。大城市的日子真让人绝望啊,云边镇接纳了落魄的刘十三,虽然是七十岁的外婆连夜开拖拉机把他“绑”回来的。

继《从你的全世界路过》、《让我留在你身边》后,张嘉佳又携《云边有个小卖部》来到我们身边。没有鸡汤式的说教,没有王子和公主幸福生活在一起的大团圆结局,有的只是一幅看似静美实则烟火气息十足的故乡画卷,有的只是生活的原本的样子,有欢乐、有痛苦,有离别,有希望。你我都能从中看到自己的童年,看到平凡的自己,看到故乡的云。离开小镇的刘十三,经过成长的洗礼和生活的变故才知道,年少时拼命想离开的小镇是他永远的港湾,而平凡世界中的我们又何尝不是呢?

这才是生活啊。少年的刘十三沉迷学习,制定计划,拼命学习想考重点高中想考北大清华,却和逃学辍学不学的同桌一样考不上重点高中,只能进一所普通大学。成年的刘十三拼了命对一个女孩好,却只能看着她投入别人怀抱。步入职场的刘十三拼命想干出业绩,却只能受昔日情敌的屈辱。被“绑”回故乡的刘十三,在小镇晃悠卖着保险,体味久违的小镇风情,吃着外婆做的美食,和外婆调侃,和程霜打情骂俏。他以为,还有以后,还有永远……但,无所不能的外婆也有离开的那一天,他曾经想保护的萤火虫女孩的光芒终究灭了。

生活好残酷。

但,有悲伤就有希望。这才是生活的本质。

年迈的外婆啊,知道自己时日不长,才把外孙带回了小镇,只想多陪他一天……年轻的女孩啊,毕生只出过三次医院,却一直努力在为他点亮一缕光。

“世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认清生活的真相后依旧热爱生活。”又懒又傻的刘十三,会做生活的英雄吧。带着未曾谋面的妈妈的期盼,带着外婆王莺莺的毕生的爱,带着萤火虫女孩程霜的那缕光,带着云边镇的希翼,一定会坚强生活的吧。

云边镇,有高高的山,白白的云,金色的麦浪,无边的山野,有对山外的憧憬,云边的想象,麦浪的哀思,山野的回响,有着供平凡人刘十三长大成人的小卖部,有着酷酷的外婆王莺莺和一直保护他的萤火虫女孩程霜。

山的这边是刘十三的童年,山的那边是外婆的海。故乡,这就是故乡。因为路上有从未断绝的一缕光。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5

“王莺莺,山的那边是什么?”“是海。”

山的那边是云边小镇,蒲公英飞得比石榴树还高,镇里有间小卖部,一位老婆婆穿着碎花短袖绕着小镇追着孙子打,这就是我对云边小卖部这本书的最深印象。

在这本书里,有人哭,有人笑,有人输,有人老。

当我打开《云边有个小卖部》时我的思路完全被它引领着,每一段文字给我的感觉就像儿时的手,插进超市的米堆里,很舒服。这篇文章是很治愈的,苦中带甜,甜中有泪,文章内容并不繁琐,一口气便能读通下去。

看这本书时,我的期末成绩咋都不像个样子,我心里虽难受,但并没有大哭一场,当看到刘十三身边的人离开他,我却落泪的不成个样子,不知为何,哭完这一场,我的悲伤一扫而尽取代了却是无穷的力量。

有些时候,书里面主人公和其他人物的故事真的也可以影响到自己,在你面对生活的种种而感到不开心时,你也会想到穿着碎花短袖的老婆婆的孙子,不也准备他奶奶绕着小镇追着打吗?书里身患重病的小女孩,是否也给了你启发。

就在昨天晚上,一件事让我湿了眼眶,真的是我做错了吗?

成长真的很苦涩,所以会有惊喜。我觉得一句话说得特别的对:“上了这条海盗船,就要做一个快乐的海盗。”你既然选择成长,就要面对成长这条路上所有的困难。

谢谢这本书,把我从悲伤里拉出来,给了我一种力量,让我明白坚持的重要性。

只要我信任还在,不管经历多大的失败,我都会东山再起。这是刘十三教会我的一个道理。

一个天边的小镇住着一群纯真的人。而这群纯真的人打动了我。

张嘉佳在后记里这样写道:谢谢你能读完这本小说。

写给我们内心卑微的自己;写给我们所遇见的悲伤和希望,和路上从未断绝的一缕光。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和海;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我们在故乡生活的外婆。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6

暑假书单第一本书就是《云边有个小卖部》,文艺老青年碰上文艺老青年,果然碰出了火花。

刘十三是个平凡的人,出生在小乡镇,资历平平,还总想着只要努力就能考上清华北大。大学经历失恋,没出息的忘不掉前女友。毕业之后好不容易找了工作,却处处碰壁,遭人挖苦。你会感觉这人真是点背啊,干啥啥不行,还歇倒霉,但仔细想想:“唉这人不是我吗?”

自己出生在虽是省会但三线城市中,比较清高不想入编制但是做着体制内的工作,领导交待的工作不得不做,骂着娘做的一丝不苟。大学开始恋爱,一谈八年直到结婚。也许比刘十三好一些,但是想想,刘十三失意后还有外婆开着三轮来接,而我哪都去不了。

小时候的梦想有两个,一是在乡下有一块地,种好多好多土豆,吃不完的那种,二是嫁给有钱的老头,有好多好钱,花不完的那种。也可以总结为一个:嫁给有钱的老头它去世之后拿着遗产去乡下买一块地种好多好多的土豆。这就是我的梦想,当老师让写作文的时候别人写当科学家当医生当警察其实我就是想种土豆。

当然,我也没有嫁给老头,也没钱去乡下买地种土豆。

跑题了,我们接着说刘十三。

关于梦想,刘十三有个小本本,里面记得事情自己一定要做到,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力不从心,比如:考上清华北大。但是刘十三是幸运的,一番努力后,考上了一个三流大学。他确实幸运,比起牛大田,为了讨媳妇努力考大学来说幸运多了;比起千千万万想上学却无法上学的人幸运多了。大学时,刘十三是幸运的,遇到牡丹,一个在蓝色塑料棚下吃火锅粉条儿都好看的女生,刘十三就觉得她好看,可能别人看牡丹就是个流着鼻涕大口吃火锅的普通女孩,但是他刘十三就是喜欢。虽然经历过狗血,但是一生中能有几次刻骨铭心?多少人都奔三十了还没有经历过真爱?毕业后,刘十三是幸运的,能有个知心的朋友合租在一起,能一起喝酒。哪怕朋友走了还有外婆开着拖拉机来接他回家,回到可以丢弃一切的家乡。刘十三虽然资历平平,但是他幸运啊,他可以考上大学,也可以找到真爱经历轰轰烈烈的爱情,也可以被那么多的人爱着。爱可以冲淡一切,就像他多年之后记不起的牡丹,伤痛可以被爱冲淡,这是真理。

最喜欢书中的两个情节,一个是他和程霜在小木船上的真心话,程霜让刘十三在牡丹和她之间选真爱,结婚刘十三冒着生命危险,最后还是选牡丹。是刘十三真的那么爱牡丹吗?爱到可以原谅牡丹给了他假的号码?其实只是不甘心罢了,不甘心自己付出了那么多,她说放弃就放弃了,不甘心她换掉号码,不甘心她嫁给滑头的中年男子,只是不甘心。

第二个画面就是中秋节,老老少少围坐在桃花树下吃饭,外婆做了那么多好吃的,笑着看着大家吃的狼吞虎咽。有聚就有散,笑的越开心就哭的越伤感。

贯穿整本书中的那棵桃花树,和小卖部一样,一年又一年,经过风吹雨淋,经过一年四季,经过重聚离别,经过生死轮回。它们还是在那里,岁月不会改变它们什么,改变的只有苟且在世间的人们,不管什么时候,他都在那里,就像每次回家迎接我们的外婆。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7

在上一周,我偶然发现了一本名叫《云边的小卖部》的小说。当我看完开头和引子就瞬间被这本小说所吸引了。因此我想给大家推荐这本书。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位名叫刘十三的少年与她唯一的奶奶王莺莺为核心所发生的一系列悲伤的故事。

他很淘气,淘气得让她奶奶追着他打。他很善良,身边的小野猫都喜欢他。他很坚强,瞒着亲人在城里死拼工作。他很聪明,寻找机会拿下一份又一份保险。

年少的刘十三在暑假补习班第一次见到了他这一生最爱的人——程霜可惜天不尽人意,在短短的一个月的时间程霜就已经消失不见了,而在刘十三心里却还藏着这个女孩的影子。时间过得飞快,刘十三已经大学毕业了。就在他承受着社会的毒打,迷失在茫茫人海中时,程霜又一次出现在了他的面前,帮助他渡过了难关。而在最后一次见面她已经躺在了病床上永远离开了刘十三。

张嘉佳那细腻的文字把我一次又一次带入了故事,无论是刘十三的奶奶王莺莺的去世还是女朋友程霜的离开都让我们的主人公刘十三变得更加坚强。

而我们又何尝不希望变成这样呢?一次又一次的打击把我们变得更加强壮让我们往前的脚步变得更加坚定。

再而,我发现这样看似平凡的刘十三的一生其实也并不是十分的无趣,他学会了怎么变对挫折,学会了如何正确的面对亲情和爱情。他在尊严与金钱中选择了前者。他这一生并没有白来。其实我发现我们没有必要一直去追求功名利禄的生活,金钱确实可以给我们带来更好的生活,但是在尊严面前它还是不值一提。

这本书是在我的好朋友的“怂恿”下看完的,其实发现这本小说是真的还不错,所以也希望同学们可以看看。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8

读完了这本书,合上书本,深深地吐出一口气,随手擦掉眼角的泪,原来这就是离别。

曾经我以为,离别是一件悲伤地事情,但是没想到,离别竟比悲伤更难过。我不知道刘十三是谁,是否真的存在,或许并不存在,不管他究竟存不存在,他都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但是,就是这样的一个失败者的故事,竟让我潸然泪下。

不管是外婆王莹莹,还是那个萤火虫一样的女孩程爽,懂事的球球,亦或者是牛大田、毛婷婷、毛志杰、牡丹……一个个活生生的人似乎就在眼前,而故事似乎就在眼前发生的一样,自己像是一个旁观者,静静地看着七十岁的王莹莹一个人开着拖拉机,到一个陌生又熟悉的城市,接自己的外孙回家,看着刘十三在外婆去世的那个雪夜里的撕心裂肺,看着萤火虫般的女孩与刘十三一起,在漫天大雪中相拥而泣,看着外面热闹的新年氛围与小卖部里的冷清形成鲜明的对比。

最后,萤火虫终究不能和月亮一样,只能给刘十三一缕光。而且这缕光还带刘十三拼了命的去背,才能牢牢记住。看吧,一个连单词背完三秒都能忘记的人竟然记牡丹记了那么久都忘不掉,甚至,在程爽在离开的时候给刘十三说不要去找她都忘了。

程爽没有再来找刘十三,但是刘十三觉得自己应该去找她,虽然她之前给自己说过什么,但是刘十三觉得应该忘记,可是,他必须去。

最终,刘十三见到了。虽然只是一张黑白的相框,和王莹莹一样,照片上的人笑的那么美,刘十三伸出手,仿佛触摸到了外婆和程爽的脸,那么温柔,那么温暖。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9

今天我想把之前没说完的话说完,没写完的字写完,话说到一般终究不会痛快,字写了一半,总归心里痒痒的。主角还是刘十三,我想说说他那哭笑不得的爱情与支离破碎的亲情。

刘十三很不幸,他的不行有普世性,也就是很多人都拥有这样的童年,在一个偏僻的小镇,叫云边镇,和自己的姥姥一起生活,父母不在身边,一个人独自探索这个世界,父母或者是因为忙于工作,或者是忙于其它比陪孩子重要的事请,刘十三可能是最不幸的那位,他的父亲是卷走了家里所有的钱,母亲没有脸继续呆在这里,也只好远走他乡,他还有姥姥,这也算不幸中的万幸吧。姥姥不温柔,在这个温柔的南方小镇中,显得如此突兀,每次刘十三出格的行为都会招来姥姥的棍子。这个坚强的老人,失去了丈夫,失去了女儿,守着外孙在云边镇坚持着,为得就是让孩子能出人头地。老天是有幽默感的,刘十三很努力,但是这样的孩子能如何呢?一直努力,刘十三坚信只要不打开窗帘天就没有亮,他就仍有时间多背些题,不会的题就背下来,那有如何呢?还是没有考上清华或者北大,去了京口的一所专科。写到这里让我想起曾经的一些过客,说出来有些残忍,他们在我的记忆里已经没有什么血肉了,只是一个符号,当我们都熄灯睡觉时,他们在用手电筒在被窝里看着自己的书、借来的笔记,可怜的成绩单无法匹配他的努力,不知道岁月的蹉跎中,他们是否一如既往地与命运抗争。

继续聊咱们的主角刘十三,他的存在也许即使作者为了增加大家幸福感。他真的太不幸了,可是又太幸福了,这很矛盾,说他太幸福因为他有位爱他的姥姥,还有一个不是爱人胜似爱人的女孩儿——程霜;他的不幸是因为他喜欢牡丹、他虽努力却仍一事无成。程霜是来小镇探亲的,来云边镇体验生活的女孩子,她蛮横、暴力,抢劫刘十三,而刘十三却不反抗,被抢劫后还绞尽脑汁地给她弄好吃的。直到刘十三偷了外婆的酒,二人酒醉之后,女孩儿趴在男孩儿的背后,哭诉自己要死了,仅剩两个月的生命,这是他们的初识——仅有两个月的时间,程霜就离开云边镇了,留给刘十三一张纸条:“喂!我开学了。要是我能够活下去,就做你女朋友。够义气吧?”,这也是刘十三的幸运。而牡丹则是刘十三追求的女孩儿,她有自己的情人,但是还是和刘十三交往,笨笨的刘十三竟然没有发现,也就是在全完不知情的情况下当了第三者。留一下一个问题:刘十三算不算受害者呢?没法评说,但是事情总有真相大白的时候,当刘十三万念俱灰的时候,程霜居然出现了,本该只剩两个月生命的女孩子,两个人再一次的相遇也是同样戏剧性,带着刘十三去找牡丹,这事让人哭笑不得,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当了奸夫,难道要给自己的知情权讨一个说法?每当读到这里我都会笑出声。高潮来得如此突然,刘十三居然和人家的正牌男友打起来了,没用的刘十三,打架都打不赢。当然这次去见牡丹并非没有收获,比如刘十三因此差点错过补考,并且补考失败,在考场放声痛哭,着实让监考老师和一同补考的同学惊慌了一回。不得不承认咱们的主角刘十三同学还真是打不死的小强,排除想要活下去的生物本能,还有就是从未对生活放弃希望。这是我喜欢张嘉佳的原因,不知道各位朋友是否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喜欢读张嘉佳的书呢?

刘十三有个外婆,从小失去父母的刘十三与王婆王莹莹相依为命,王莹莹不止要扮演慈母对刘十三百般呵护,有时候还得扮演慈父教育刘十三当一个有出息的人。大实话中有句话这么唱:“父母亲,说也不算亲,父母不能永生存。”王莹莹七十几岁得了癌症,得知自己只有半年的时间了,独自一人开着拖拉机行驶一夜从市里接回了因感情与事业双重失败而买醉的外孙。王莹莹心疼外孙,听着外孙的哭诉,王莹莹带着外孙回到了家中,诚如古人言:人穷则返本。正如在外漂泊、打拼的人,事业不如意,都会想着给家里打一个电话,家才是情之所系,家是哪怕你再落魄都会无条件让你回来的地方。

又回到云边镇,又是王莹莹的小卖铺,这次刘十三又遇到了程霜,王莹莹很喜欢这个准孙媳妇儿,中秋节,明月挂在天上,桂花飘香,王莹莹含笑看着程霜与刘十三“打情骂俏”,情倒是没有,打倒是真的。

前几天读资料,发现一个统计特别真实,同时也特别幽默,就是人的死亡率是百分之百。我自顾自笑了很久,每个人都可以活到死,人类文明史也已经几千年了,从没有一个人活到今天,活着的终点都是死亡。王莹莹的时间到了,我们小时候应该都有过长命百岁的愿望,希望自己或者自己的亲人永远陪着自己。刘十三小时候也许过类似的愿望,此时伤心到麻木,新年之前,鞭炮声送来了喜气,却吹不散小卖铺里的悲伤。程霜一直陪着刘十三,她知道刘十三很脆弱,担心他想不开。刘十三郑重表示自己会活下去,让程霜回家吃饭,自己在这里等她。

云边镇有挂灯笼的习俗,和东北“烧天梯”有些像,目的是让已故的亲人找到回家的路与升天的路。新年的大雪不曾停下,刘十三顺着山坡爬,不知道摔了多少跟头,半山腰的时候,鞋就丢了一只,挂上了一盏灯笼,我们的主角倒下了,像战士一样。程霜竟然找来,一边哭一边埋怨刘十三:“我知道你会上山来挂灯笼,让外婆找到回家的路。”

程霜陪着刘十三度过了那段最悲痛的时光,程霜还是离开了,并且还是对刘十三说:“前两次不算,这次如果我还活着,我就做你女朋友。”很多人都希望有这样的红颜知己吧,不会对你多好,但是不会让你死得很惨。

几年后,刘十三找到了程霜的家,道明来由,程霜的母亲请刘十三给程霜上香。活人是不会接受上香的,相框中的程霜微笑地看着刘十三,程母给刘十三程霜生前画得一幅画,画下有字: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之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所有我能做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

悲伤似乎已从纸张中飞出来,刘十三是否泣不成声,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王莹莹与程霜都希望这个运命的弄潮儿能活下去,哪怕是为大家多提供一些优越感。《孝经》中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我想过好久,最近得出的结论就是人类需要延续,而我们的祖辈是用我们的眼睛看着这个世界,通过我们的双手触碰这个世界。薪火相传,生生不息。生活可能会枯燥,也许这也正是生活的魅力,于无声处听惊雷,于无色处见繁花,这才是我们应该做的,也是我们该追求的境界。正如《曾国藩》一书中所言:含雄奇于淡远中。最后借张嘉佳的一句话作为结束语:“写给我们所遇见的希望与悲伤,和路上从未断绝的一缕光。”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0

几年前看过张嘉佳的《从你的全世界路过》,那本书算是张嘉佳的短篇小说集,更准确的说是一部爱情故事集,也是因为这本书记住了张嘉佳,所以当他的新书《云边有个小卖部》出来后,假期有幸又拜读了一下。

依稀记得《从你的全世界路过》略微带点玩世不恭、飞扬跋扈那种风格,文字有点出口成脏的味道。而几年之后《云边有个小卖部》里呈现的却是感人的、让人心疼的温情,从那些百读不厌的爱情,到让人眼眶湿润的亲情,时间让所有的人都成熟,懂得了世间真正的美好。

主人公刘十三是一个在云边镇上长大的青年。从小和外婆王莺莺一起生活。渴望着能离开云边镇,去外面的世界大展拳脚。但是终究敌不过他只是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普通人的现实。

刘十三心中的爱情是给了牡丹的,从未认真想过身边的程霜,或许这就是所谓的“被偏爱的有恃无恐”吧,在他的心中牡丹就是最美的,但是无论他怎么拼命对牡丹好,最终还是没有在牡丹那里收获爱情。

故事里的外婆是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人物,相较于爱情,亲情总是容易被忽略却更震撼人心的部分。外婆王莺莺,是一个十分独立而又强势的的女性,自己在云边镇经营着一个小卖部,啰里八嗦却深深的爱着护着刘十三。

王莺莺的坚强和温柔却让人有种十分爽朗的感觉,“人家抛弃你很正常啊,你丑。你忘不掉人家很正常啊,她美。哭吧哭吧外婆疼你,外婆倒霉”。外婆这句话我记得最真了,实在是个毒舌而温柔的老太太。

一些孤独的人拼凑起暂时的圆满,转瞬之间,永远的离别已经到来。故事的开头总是这样,适逢其会,猝不及防。故事的结局总是这样,花开两朵,天各一方。

那些生活在我们身边的亲人,用内心的善良深爱着我们,用他们的力量支撑着我们勇往直前,有一种感情,可以跨越生死,就像书里说的:“为别人活着,也要为自己活着。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总有一天,我们会再相遇。”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1

几年前,读《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时,第一次认识张嘉佳和他动人的故事。时隔五年,等来了张嘉佳的新书《云边有个小卖部》,迫不及待地抱回家,看了整整一个通宵,合上书的那一刹那,感动夹杂着无奈,温暖夹杂着遗憾。有些人刻骨铭心,没几年会遗忘。有些人不论生死,都陪在你身旁。那个熟悉的张嘉佳终于回来了。

这一次,张嘉佳讲述的是云边镇一对祖孙的温情故事。孙子刘十三是个一心向往大城市的小镇青年。外婆王莺莺是个喜欢小镇生活的小卖部老板。祖孙俩相依为命。外婆不希望孙子离开,孙子却迫不及待地冲向大城市。最终,刘十三经历了大城市挫败,回到云边镇,也对亲情有了更多的领悟。这个故事里有很多性格迥异的人物,我最喜欢的还是外婆王莺莺。这个个性十足、喜欢打麻将的老太太,总能把你逗乐。外婆经常做刘十三喜欢吃的菜,嘴上却从来不承认对他的好。刘十三第一次离开云边镇去城里读大学的那天,王莺莺没有送他,自己躲在被窝里听着外孙的脚步声,默默地湿了眼眶。王莺莺舍不得孙子,却又不愿意变成他的拖累。

这样的情景何其熟悉,每年春节,离别的车站都会成为无数年轻人的痛处。长辈的爱,永远是一场渐行渐远的旅行。可是,这种离别的悲伤里也有一种希望。因为有人无论是否在你身边,都能给你力量。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2

“所有人的坚强,都是柔软生的茧这句话是张嘉佳《云边有个小卖部》这本书开篇的一句话。王莺莺对刘十王的爱,是可以在身怀癌症只剩半年时光的时候,谁也不说,拖看七十多岁不那么灵活的身躯开着那年代久远的拖拉机未到城里接最爱的孙子,看到平时最要强的孙子蓬头垢面的醉倒在出租屋,用那小小的身躯将他打上拖拉机,一路磕磕绊绊回到山里的家,从小没爹疼没娘爱的刘十三是王莺营带大的,她总想看刘十三能踏踏实实的接管看她的小卖部,安安稳稳度过这一生,可刘十三不愿意留在这小山村,一心想去外面闯荡,可是想要成功哪有那么简单,从最初的他的记事本上期末考试要到班上前几到他想要考清华北大,本子上表示实现了的勾勾越来越少,可是他从没有放弃过,一直朝着自己的目标努力,像打不死的小强一样一直勇往直前,如果说刘十三打动我的是他那对成功的渴望以及自己的不懈努力,那么女孩程霜让我感动的则是她对生命的追求。程霜小时候就被查出患有癌症,医生料定她活不过三年,可是她顽强的活到了二十岁,她每天在家里和医院之间奔波,自己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偷偷跑出去过,想要在旅途中接受死亡的事实,第一次偷跑出去,她遇见了刘十三,感情也在天天欺负他让他给自己带零食带漫画中产生,程霜和刘十三之间的感情不仅仅只是普通意义上的爱情,程霜是催促拉扯着刘十三改变的人,而刘十三则是程霜拼命活下去的坚持。与其说他们之间的感情是爱情,倒不如将之归于亲情之中,而亲情原也是这本书说书写的真正核心。

刘十三很普通,就像我们身边转身即忘的路人甲,正是因其普通,刘十三的失败和痛苦更具普遍性。小镇生长的少年,一心想要去看外面的世界,拼命的学习,努力的做题,但结果却并一定能够尽如人意。大学时爱上了自己的同学,小镇青年一无所有,所能给你的只有他自己的全部真心,但满腔的真爱却抵不过金钱权势,愤懑也好不甘也罢,最后也只能接受这样的结局。毕业后四处碰壁,没有资源没有人脉,只靠努力和汗水并不一定就能换来满意的工作。张嘉佳赋予了他人生上的诸多困苦,少时丧父,母亲离家出走,少了父母亲情,与牡丹的爱情无疾而终,工作不顺,但是同时也给了他程霜和王莺莺的陪伴。在王莺莺走的那一刻,我哭了,她离开之前最心心念念的还是刘十三的归宿,她希望自己的外孙能够幸福美满的活下去,这让我想到了我的奶奶,我的奶奶陪伴了我一整个童年,总是笑眯眯的问我长大以后会不会给她买好吃的,那个时候总是不经思考笑嘻嘻的说会,可是她还没等到我长大就永远的离开了我,就像刘十三一样,我们总是等到快失去的时候才知道这份感情的难能可贵。

“山这边是刘十三的童年,山那边是外婆的海。山风微微,像月光下晃动的海浪,温和而柔软,停留在时光的背后,变成小时候听过的故事。”奶奶,我爱你。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3

《云边有个小卖部》讲述的是刘十三,程霜和王莺莺的故事。在故事的开头,王莺莺就说了,故乡是祖祖辈辈都埋在这里的地方,比大城市好。没错,这里有会飞的云,成片的田野,美味的食物,还有那耿直的外婆。虽然故乡里到处都是熟悉的味道,但刘十三还是想去看看那些未曾见过的山和海。

四年级的时候,刘十三的班里来了一位新同学,叫程霜。可以说,程霜就是刘十三的“顶梁柱”,时刻都在鼓励刘十三,但因为程霜患上了癌症,只认识了刘十三几个月,就离开去治病了。可是有缘人最终还是会见面。程霜再次遇见刘十三是在原来的那个小学。这次相见后,他们就经常在一起互相帮助,还收养了一个孩子,叫球球。说来刘十三的工作也不称心,但幸好有王莺莺,程霜和智哥,是他们为刘十三撑起了一片天。

故事的结尾特别令人伤心。王莺莺得了病,死了;程霜也因为癌症的折磨而离开了人间。最后刘十三来到程霜的家里,看到了程霜留给他的一幅画,叫《一缕光》。

整个故事都写得很朴素,岁月静好的日子里,读得更是催人泪下,原来有爱就有故乡。无论你离得多远,故乡的路上,总会有一缕光照耀着你,让你感觉很温暖,并且充满着爱!

这让我想起我的外公,妈妈总说,因为她是家里最小的一个,外公最爱她。可能是爱屋及乌吧,每当我们从深圳回到老家时,外公看我的眼神总是那么温柔,问起我的学业亦是温和,帮我夹菜更是种种温情。今年,他因病离我们而去了,但他的音容笑貌并没有因为空间的隔离而渐行渐远,反而因为时间的流失越加清晰如初。

朋友们,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云边有个小卖部》吧!看到她,我们会想到我们的亲人;看到她,我们会看到我们的朋友;看到她,我们会更加珍惜眼前人。看了她,你越加会相信:岁月虽然可以雕刻生活的纹路,但爱却是穿越时空最美的一缕光!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4

前段时间看了一本叫做《云边有个小卖部》的长篇小说,有希望,有悲伤,有欢笑,也有感动。后来了解到张嘉佳已经好久没有出过书了,我们不知道这些年她经历了什么,才能写出一个这样平淡而富有吸引力的故事。程霜,刘十三,王莺莺……

在小说开头张嘉佳把我们从喧嚣的城市引领到一个美好,充满神器色彩的小镇。在这里,我们见证了主人公刘十三的成长,经历过世事的起伏,最后找到了自己生命的真谛。

我有一个朋友叫刘十三,他的日子很平淡。

刘十三父亲早逝,母亲离他而去,外婆王莺莺看着小卖部养活着刘十三,在小镇其他人看来,王莺莺是一个慈祥、含辛茹苦扶养孩子的老太太,在十三的眼中,王莺莺是一个狡黠

挖苦自己的坏婆婆,时不时的打击、戏弄刘十三(开玩笑似的),用欢乐取代压力。抑扬之下,使王莺莺与刘十三的感情更加分明,也为后面发生的事的反应做出铺垫。

我有个朋友叫刘十三,他的日子很平淡。

刘十三,一个普普通通的男孩,过着非常平凡的生活,一直陪在他身旁的外婆(兄弟)王莺莺,虎头虎脑的玩伴牛大田,少年时遇见直爽的程霜,大学令他神魂颠倒的牡丹,工作后在故乡遇到精灵古怪的球球,补英语的罗老师,毛婷婷,毛志杰,秦小贞,老李头……一个个出现在在一起的名字平淡无奇,却让刘十三在青春年华里,翻滚在爱情、亲情、友情的漩涡里,尽尝人世间的酸甜苦辣,这个故事太普通,以至于让人看到了最为真实的自己。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5

昨天读完了张嘉佳的《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到最后还是哭的稀里哗啦,一个快30的男生,还能这样被感动到,不知是我的泪点过低还是小说太感人。是什么原因不重要,重要的是,小说中的那些情节,又触碰到了内心最柔软的地方,甚好。

刚开始读,就觉得文风很熟悉,也许记性比较好,还记得几年前读的《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淳朴又幽默。特别是这次的背景是在农村,就让人感觉有一种亲切的感觉,小时候也是生活在农村,和爷爷奶奶住,上小学之后,周末和假期也会回到爷爷奶奶家,好想他们啊,爷爷现在已经去了另一个世界,希望我的舍不得先生在那里生活的好;奶奶还健在,身体还不错,奶奶加油,争取活到百岁。

书中的主角刘十三,他很努力,但并不是所有的努力都能够有回报,但是他依然努力着,他最后也没能考上清华北大,只是一个普通的.大学,毕业之后,工作也没有能够做的很顺利,人生本就如此吧,很难一直顺顺利利的。

感情上他一直忘不掉女神,一直恋恋不舍,直到时间模糊了他的记忆,这也是人生吧,当时觉得天大的事情,若干年后回头看时,也不过尔尔。难过可以,伤心可以,但是不能放弃自己,很庆幸刘十三遇到了程霜,那个女孩带她走了出来,让他明白了什么是爱。

程霜是个那么开朗,又让人那么心疼的姑娘,和病魔抗争了那么久,最终还是离开了,这也是人生吧,无论怎样,竭尽全力,一切随缘。

最后要说一说,刘十三的外婆王莺莺,还记得她最后说,不怪她的女儿离开了她,也许父母只会由衷的希望子女好,哪怕她离开了自己,也没有怨言吧。她得知时日无多后,看着刘十三在外面过得不好,把他绑回家。突然觉得好想爸爸妈妈,一个人再外10年了,是时候回去了吧。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6

平淡的故事,无奇的人生,却有一段段剪不断,理还乱的真情。

这部小说讲述了刘十三的成长故事。他从小立志要考清华,要到云边镇外的城市看看。可生活并不能如他所愿,当他踏上大城市的旅途时,他才发现,有些事,再怎么努力也很难成功。他多年寒窗苦读却依旧不得志,考试一塌糊涂;他为初恋千里追随,却惨遭劈腿;他难能可贵觅得一份卖保险的工作,却连续三个月不能突破零销量;他千百倍努力,却依旧无法改变现状。当重重打击让这个曾经满腔热血的青年要绝望时,那个最爱他的外婆王莺莺把他从魔魇中拖回到了最初的云边镇。在那里,王莺莺,程霜,球球以及小镇的乡亲让他再次找回人生的意义,感悟到了真情,也让他学会了在离别中成长。

这本书,让我看到了血浓于水的亲情。王莺莺与刘十三这对婆孙,嘴上互不相饶,在离别时却总是相互牵挂,偷偷给对方塞钱。最记得王莺莺死的第七天,大雪封路,看到冒雪在路上挂起灯笼的那一刻的刘十三,我看到他终于长大了,到他守护外婆了,可那个需要他保护的人却不在了。是啊,人生事事无常,谁也想不到明天会发生什么,趁我们爱的人,爱我们的人都还健在,珍惜和他们在一起的美好时光吧!

热爱生活,勇敢追求是我对这部小说的另一番感悟。那个叫程霜的女孩,从小病魔缠身,一张张病危通知书像阎罗殿发来的邀请书,时刻提醒她死神即将来临,但比起沉默地等待死亡,她更喜欢在有限的生命里做有意义的事。“不是每个人只愿意沉默,不是每个人只愿意等待,会有人怀抱炸药包,贴住高高厚厚的城墙,哪怕粉身碎骨。”程霜就是这样,不畏生死,只要活着,便要不留遗憾。她惦记孩童时的诺言,漂洋过海追寻刘十三,陪他找初恋女友,陪他卖保险,陪他找回希望。尽管她最后还是走了,但一句“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足以证明她对刘十三的真情与祝愿。她是个潇洒的女孩,面对生活总是不让自己留下遗憾。

那我们呢?比起程霜,我们没有疾病缠身,我们没有病危书的威胁,却没有程霜的那番坦然潇洒。人生在世,活在当下,不给自己留下遗憾才有意义。

小说的最后,王莺莺、程霜去世了,球球被送进了福利院,虽然她们不能再陪伴刘十三了,但她们的精神对刘十三的影响却是刻骨铭心,她们对刘十三的感情亦是至死不渝。

用平实质朴的语言讲述最真挚的情感,爱就透露在这字里行间,《云边有个小卖部》让我看到刘十三平凡的人生,品悟到质朴的爱。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7

最近对于生命的感慨有点多,已经不再想去感悟生命了。就让它细水长流,慢慢淌吧。也会有转折,也会有尽头,这些暂且不去想,想多了眼泪也不够。

《云边有个小卖部》讲的是刘十三的人生。中心人物是刘十三,主要人物是他的外婆王莺莺、程霜、球球、智哥等。一个故事一个故事来。

小时候的刘十三遇到了来云边镇修养的程霜,后来程霜去新加坡看病。刘十三继续读书,到了大学。大学里有个顶喜欢的女孩子,叫牡丹。送牡丹离开的时候再次遇到了程霜。大学毕业后,刘十三去了南京,此时的牡丹已经是别人的女朋友,将来会是别人的老婆。在保险公司被同事明里暗里挤兑,被上司侯经理(牡丹的男朋友)鄙视。他的外婆发现自己得了病,七十岁的她开了拖拉机将刘十三拉了回来。刘十三第三次遇到了程霜。

牛大田和秦小贞之间的曲折也许很曲折,但最后到底还是一个好的结局。其他的人的结局,球球的爸爸被射杀,球球被送往福利院;毛婷婷嫁到了广州,毛志杰在毛婷婷的理发店哭成一条狗;王莺莺癌症,去世;程霜回新加坡治疗,去世。每年的中秋节,刘十三都会回到云边镇,将球球接出来,这一天始终是美好的。

这就是所有的故事,很简单,甚至在我看起来有一点脱离实际的感觉,但不知不觉我还是哭了。为人间的亲情,哭多少遍都是不够的,都是情有可原的。刘十三的外婆是强大的,不管怎么样这些情感,亲情、友情、爱情,贯穿着生命的所有。毛志杰那么不入流、和他姐姐争吵,结果在她姐姐嫁到广州后,他蹲在那个理发店哭了很久,我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失去了才懂得珍惜么?其实这倒是一句真理,只有失去了才知道弥足珍贵。

书中说,悲伤和希望都是一缕光。说的很对,无论怎么样,这些充斥人生情感的色彩都是照亮前行之路的光。

无论如何,还要继续走下去。或悲伤、或希望,但我希望是希望。悲伤那么一下子就够了,这个世界有很多温暖,哪怕失去了,曾经也是温暖。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8

似乎这样是最好的安排,似乎又不是。是书中描写的一切都太过于真实,还是自己本身太过于投入,不知不觉故事已经临近末尾,云边镇马上也要在柔软而清浅的时光里,慢慢老去,然后逐渐淡忘在人们的记忆里……

读到王莺莺死去的时候,我的泪珠大颗大颗滚落不止,浸湿了枕头中央,真奇怪,她明明不是我的外婆,甚至我们之间没有一点血缘,可为什么我会觉得如此悲伤,像是生命里极其重要的东西要被人强行夺走,很快就消失不见了一样……她有血有肉,她敢作敢为,她和孙子较劲,她和生活较劲,她和一切不如意不顺从自己的所有较劲,她做得一手好菜,她有满满的疼爱却只埋在心里,倔强的从不轻易吐出口,她孤独一人但活得潇洒肆意,她耀武扬威争强好胜又让人觉得可爱,她也慈爱温柔,是的,温柔。很真实,但似乎只有这样,才不辜负人世这么走一遭吧!这才是真正的王莺莺。

长大后的我们,总希望演好别人,却唯独丢了自己。年少时的我们,以为只要说过了永远,就一定能够永远,就像我们以为说过了再见,就一定能够再见。

那时候没有智能手机,没有微信抖音,时间很慢,夏天很长,一首老歌唱了又唱,一些人会永远放在心上。

永远的王莺莺,永远的程霜,永远的刘十三。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9

他善良又懦弱,爱哭又没有主见,他最爱外婆爱过牡丹,爱着程霜,爱着球球,他在醉的一塌糊涂时嘀咕:“外婆,你会不会永远陪着我?”睡着了,梦里笑嘻嘻说外婆长命百岁。他在雪夜花了八个钟头爬到山顶给外婆挂上灯笼,他对着桃树说,你不在啊王莺莺,那就是你在想我了,然后他的眼泪一颗一颗掉下来,说,我也很想你,外婆。他最后终于忘记了牡丹,他没有遵守和程霜的约定,他看着程霜留下来的《一缕光》,他明白。他最后写下,为别人活着,也要为自己活着。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总有一天,我们会再相遇。

关于十三的外婆王莺莺也是程霜的外婆是球球的太婆

她开着小卖部,从小陪伴着女儿留下的小外孙,她怀念去读大学的刘十三,她一个人去医院,得知自己人生所剩时间只有半年,她一个人承受着病痛,她知道生死是早晚的,可惜太快了。她怎么会放心的下她那个爱哭的外孙,所以她决定,把外孙接回来。在生前最后的半年,把十三留在自己的身边,为他准备最喜爱的饭菜,她已经七十岁了,驾驶拖拉机,入夜后兜兜转转,找到外孙说过的地址。她把一塌糊涂的外孙抱在怀里,回答他,外婆一直都在。她还是在年前离开了外孙,去世前叫十三和程霜要好好的活下去。她留下了一只录音笔,里面给十三留下了存款和隔壁老李头八百多份儿童的保险单。她是十三心里最好的外婆。

关于最勇敢的程霜

这辈子,所有的冒险都是为他而来,她喜欢刘十三,从小到大都喜欢,她这辈子我就出来过三次,一次四年级,一次二十岁,最后一次,回到云边镇,当了一名实习美术老师,陪着十三做业绩,照顾着外婆,我知道,外婆去世的那一刻,程霜心里该有多么的难过,因为她知道自己,不知在今日还是明日,将会离去。她舍不得刘十三,她说,只要我活下来,我就是你的女朋友,她也说,这次不算,下次再见面我才是你女朋友,她最后两句话,第一句,别来找我,如果我活着,肯定会来找你,不管你在哪里,我都会找到你。第二句,如果再见面我们结婚吧?她用生命最后的力气完成了一幅画,画下方写了,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

关于球球

小小年纪承担着一切,她爱着患有精神病的爸爸,也爱着爸爸刘十三,爱着妈妈程霜,爱着太婆王莺莺,她写了一篇作文,最喜欢的动物,“我最喜欢的动物叫刘十三,这个动物很奇怪,他家开小卖部,经常给我带好吃的。小卖部在山里,就像住在了云朵边上。小卖部里还有太婆,和另外一个动物,我也很喜欢,叫程霜。”

希望我们好好活着,希望我们可以为爱跨山海,希望我们所爱的人都长命百岁。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0

读的张嘉佳的第一本书是举世闻名的《从你的全世界路过》,也是我从学校毕业这么多年后第一次真正的打算看点书。看的我昏昏欲睡,觉得故事里的人物又矫情,还乱七八糟的不知所言,到现在都不知道自己当时有没有读完,更遑论内容了……其实可能是因为我总是“昏昏欲睡”所以读的断断续续,就没能领略那美妙;也可能是太多年没读书,阅读能力退化了。不管怎样,我觉得我可以把《从你的全世界路过》从“小黑屋”里拽出来再读读试试了。

《云边有个小卖部》刚开始读的时候,心里不住的吐槽张嘉佳,果然和一些书友说的一样,真像上学时读的韩寒郭敬明的青春文学呀,又文艺又矫情又装AC。到中间,又开始觉得,这其实是一个童话故事,虽然不那么有力量,但足够暖。后来,越读越觉得,张嘉佳的故事和金庸先生的很像,一样的每个人物都很戏剧性,一样的潇洒恣意对酒当歌,一样的浪漫主义理想主义英雄主义侠义精神;不同的是,一个故事里的人物穿古装,是“那时”的江湖,而另一个的人物穿和我们一样的现代装,是江湖“今日”。无论真假,知道今日有江湖,有江湖儿女,就很开心。希望自己不要颓废不要丧,做不成侠客,就做一个明辨善恶,敢爱敢恨的现代江湖儿女!

现在来看,“辞旧迎新”这个词也是挺残忍的,总是在辞旧的同时逐渐迎新,在迎新的同时慢慢辞旧。人生不断的告别,不断的相遇,旧的就那样被放在了你我时间轴的某个位置上不再移动,而新的有一天也会褪色尘封;还好,你我时间轴上的每一个“旧”都曾经是“新”。《巴别塔之犬》里说,记得她原本的样子。好,记得他(她,它)原本的样子,记得你原本的样子!武志红说过,告别和相遇是不同的两件事,对应的是两种情绪,它们之间不能相互抵消,只是力道不同。所以,好好告别,好好悲伤;好好相遇,好好欢喜!

很喜欢本书的一句话: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很多事情已经很多年。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1

天气很好,阳光洒在屋子里,很暖很热。看完这本书后,我就蒙着被子大哭,嗷嗷大哭。

想家,想到爷爷奶奶,想回去那个小乡村。我不知道人生的意义在哪里,我也不知道每一个人的生命还会有多久。但我总觉得人的生命是有定数的。活一天,少一天。春天,播种的季节,种点草籽,种点吃的粮食,夏天,锄地,喷洒农药;秋天,把种的东西收回来;冬天,炒点瓜子,围着火炉烤红薯烤山楂烤核桃。听起来无趣极了,这习惯的人终究会习惯。我却喜欢这样的日子,一起说说笑笑,一起唠唠嗑,一起做很多无趣的事情,那便是最好的日子。

有人说我很幼稚,刚开始还会喷回去,后来,我也觉得自己幼稚了。我不喜欢时间的流逝,不喜欢每一个人都会离开。可好像人来注定会人往,像是自然规律。我真的是难过极了。说不出来的心情,压抑沉闷。

这本书,我也是在这样的年纪,不管怎么样努力,都活在可能连房租都交不起的阶段。生存很难吗?以前我不觉得很难,觉得只要勤快一点肯定就饿不死。可见,人的欲望也是在不断的增加的,这个时代?谁又会饿死呢?如今的我,像是什么?我也不太清楚。总之是很糟糕的吧。人们都说是自己的选择使之成为了现在的自己。可哪一条选择是容易的呢?到最后我们可能也都会活在一个使自己安心舒心的状态当中。

所以这本书,让我很觉得很伤感。这样的处境,有时候连自己安慰自己的能力都没有了,所以在看这样的书,好像是伤感到了极致。可能最后的最后,我们都会在不断的告别,每一个人都会是桀身一人吧。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2

世上最不缺的便是遗憾,世上最痛苦的莫过于生离死别,世上最揪心的便是回忆。

我一直认为,只有程霜是刘十三的光,没想到,在程霜心里,刘十三一直是她的光。

前期的故事平庸又真实,简单却快乐,故事中的每个人都像极了我们,又不是我们。

我们都或不天资聪慧,在昏暗的灯光下,逐渐迷离的画面,却有一个遥不可及的信念支撑着我们;都曾卑微到尘埃,心里藏着一个不可能的人,千般斟酌后的话,却未被正眼瞧过一次;又或许都曾在意识的森林中迷失了方向,前路一片迷茫,找不到存在的意义…失去自我。

有些人走了出来,有些人一辈子被困在里面。

最开始,我心疼刘十三,心疼这个连上茅房都不忘捧着书的男孩,这个付出比别人多十几倍努力的男孩,他卑微着喜欢着一个人,尽力做好每一件事——尽管从未有过好结果。

但当我看到他知道自己不是牡丹正牌男友,却依旧对她念念不忘,甚至几次无意伤到程霜心时;看到他不断的实习从未领到正式工资,连外婆的5000都请客请了三分之一时;被情敌不断挑衅、被扑在地上暴打却无力还击时…我对他更多的是看不起…

他永远像个长不大的孩子,毛婷婷问他保险的问题,他只是实话实说,他捧着保单去找牛大田,他不会说话,他不似别人那般口若悬河,却依然固执的站在一旁,被挨打…他好像永远天真又傻气。

但其实,一切,都是我们成长必经的过程

一次次的伤害,我们学会了不掉眼泪的悲伤

从此以后,卑微刻苦,但是不想哭。

我们何尝不是刘十三,有着一样喜忧参半的童年,有着走出大山的小小愿望,有着出人头地的伟大志向,有着爱而不得的苦痛情伤,有着亲人逝世的痛苦悲伤,有着太多生命的无奈。

“年轻的时候就要走得远远的,吃好多苦,你怕什么!家里有人,我老太婆在,你就有家的,闯得出去,回得了家,才是硬邦邦的活法!”王莺莺自然是世上最好的外婆,孤岛上挂着的灯笼是否照亮外婆你回家的路。在某个深夜里,刘十三会不会想:如果可以,还想吃外婆你给我做的饭菜,还想你举着扫帚打我,还想你对我说句我们回家。可惜啊,没有如果,时光的轴轮往前拼命碾压,连点点回忆都被分解的支离破碎。

“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程霜终究没有挺下去,但我觉得,生命的意义或许不在于长度,尽管刘十三在大部分人眼中一无是处,可本来喜欢一个人便不需要理由。她在她本就孤苦的生命中遇到了刘十三,那么就有了光,也就有了生命的意义。成为彼此的光,虽然没有陪伴着一直照亮下去,但光曾经留下的希望永远也不会抹去。

我只是生命中的尘埃,尝过酸甜苦辣,经历世间百态,还是不明许多事态。只知道心中有光,照亮前行路上的雾霾,让我明白,人存一世,哪能事事顺心,多姿多彩。不管生命中有多少遗憾存留心怀,唯有坦然相待!

不知当多年以后,刘十三再次忆起那个蕴藏于云边的小卖部,是何感受?往事浮上心头,是惆怅的难以释怀,还是云淡风轻的释之淡然。我想,并非三言两语便清之明了。

再把记忆拉回到最深的心间,云的边缘带上金黄色,天际缓缓变亮,朝日从云间拱出来,霞光无声蔓延,翻腾的云海似乎就在脚下。在这静谧的画面下有一个小山村,村子里头有个小卖部。记得那里有个喜欢打麻将的老太太,有个懂事的让人心疼的小女儿,有个一直默默守护着刘十三的心上女孩。

我们从一心出外闯荡,到最后甘心呆在这个我们一直认为落后的小镇,只有我们自己知道我们经历了什么,也只有经历一遭,才能心甘情愿的接受命运的安排。

小镇的里的人真诚淳朴,大家祖祖辈辈都在这,即便前脚吵了架,后脚还是硬塞下了木耳枸杞,即便外婆每次粗话连篇,可遇到事了,却比谁都心疼他…这个看似不起眼小山村里,一个个平凡的生活,却藏着小镇里的人认真生活的态度,和善良待人的心。

最后我想说,我们生命中一定会碰到那么一个人,像白昼对黑夜,像桐原亮司与雪穗,像刘十三与程霜…我们不知道谁是谁的光,但它总能照耀迷茫的前方。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3

“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本来是用来描述云边镇的活泼又凄美的爱情,放到现在,好像在形容全世界。

一个没有故乡的人,走到哪里都是异乡人。所以,刘十三回到了云边镇,而我们,也时时刻刻想回到我们心目中的小镇。是故乡,是曾经,是无忧无虑和咋暖还寒。

张嘉佳式的爱情,还是和我们青春期的时候一样啊,一阵风吹过来,都是想爱就爱和落落大方的味道。以前我们说这是无病呻吟,现在当矫情变成难得的回到勇敢世界里的停顿,才发现那个世界好珍贵。

“那么热的夏天,少年的后背被女孩的悲伤烫出一个洞,一直贯穿到心脏,无数个季节的风穿越这条通道,有一只萤火虫在风里飞舞,忽明忽暗。”

“穿过水车石桥,到了香樟夹裹的小道,迎风下坡。在他面前,是广阔的天,疏淡的云,流淌的植物海洋。

小小少年感觉壮美,暗道我了个锤子,怎么田里还有个窟窿。

一望无际的稻穗摇摆,像这片土地耀眼的披肩。临道一小块早割的稻田,如同沙发上被烫出的烟洞。”

“悲伤的沉默,时间会打破,让两条河流去向不同地方。执拗的沉默,自己会打破,执拗代表他将摧毁堤岸,哪怕河流就此干枯。”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4

思来想去,还是写一下总结吧。

其实读张嘉佳的书不多,那本最火的、被改编成电影的《从你的全世界路过》并没有读过,反而读过那本有点温情无趣的《让我留在你身边》,一个关于陪伴的故事,关于一只狗的不离不弃。

时隔多年,我已经忘了大概的情节了。

我蛮喜欢张嘉佳的文字,以细腻治愈见长,又不乏诙谐幽默,很容易让人一读再读,而不会对此感到厌烦。

《云边有个小卖部》刚出版发售时,张嘉佳有举办城市巡回签售会,当时原本想亲自去见一下他,可惜家里有突发状况,就此错过了。

我想来日方长,应该还会有机会再相遇吧。

随着年龄的增长,情感也越发充沛,看到一丁点悲伤遗憾的情节,喉咙就像塞了一团棉花,吐不出来也咽不下去,怪难受的。

刘十三、程霜、王莺莺、球球、牛大田、秦小贞……张嘉佳对每个人物所起的名字真的接地气,甚至可以说有点俗气。

但无一例外,这些人物都有个共同的特点——善良。

尽管他们这一生遭遇了不少磨难,但善良这个属性会一直闪闪发光,指引他们生活得更好,更快乐,也感染着我向阳而生,不留遗憾。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5

刚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在想,要是这本书也可以变成电影就好了,那么上座率是不是可以和《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拼一下。

看完后,我觉得还是就让这个故事静静的躺在书里面吧。刘十三,王莺莺,程霜,球球……在此刻的脑海中,我一时想不出有谁可以扮演这些角色。可是这些角色又是如此生动的在我脑海映现。

生命真的是一个无常的事情。或许前阵子还好好的人,过一阵子,就再也见不到了。

记得毕业聚餐的时候,我问过班长,十年后我们还能聚起来吗?班长说,可能不会了吧,也可能会,因为十年里面,也没准就有谁因为不同的意外,再也见不到了。

曾经一直以为死亡离我遥不可及,可是慢慢的我发现,曾经遥不可及的东西也在慢慢迫近。先是已经去了的老人们,然后是慢慢变老的父母辈。

一直都可以很勇敢,因为天塌下来还有父母顶着,因为不管遇到了什么,有父母在的地方就有家,就有最后的依靠,还可以让我肆无忌惮的吵闹撒娇。所以我不敢想,可是有时候又不得不想。

王莺莺走了,程霜也走了。留下鲜活的生命球球,和逐渐强大起来的刘十三。不知道是不是有一天,刘十三的妈妈是不是会回到云边镇。不知道未来的刘十三和球球,是不是也能找到内心的稳定,和满满的幸福!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6

这是关于亲情、爱情和友情的的故事,这是刘十三的故事。云边有个小卖部,里面住着王莺莺,你也可能会是刘十三。

叼着卷烟,开一辆拖拉机纵横山野”,这是刘十三记忆中外婆的样子。

而在我记忆中,外婆的样子是模糊的不能再模糊了,因为我从没见过她,听妈妈说外婆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因病去世了。

有关她的印象只有两个,一个是小时候在外公的老房子看到的遗像,但那是画出来的,外公说不像她。第二个是外公送我的一个观音卡牌,他说是外婆留下来的。

但不知为什么明明记得自己有好好保管,却不知为什么丢了好几次,最后还是不知它去了世界的那个角落,那个地方是否有外婆。

本就模糊的记忆被岁月冲刷得越发朦胧,连那不像的画像的模样都已忘记,甚至我都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关于外婆的记忆,在脑海里绻缩的只剩下一个谜。

家庭情况的不同使我无法与刘十三感同身受,但世界的某个角落一定会有跟刘十三相似的存在,与外婆有着难忘的记忆。

王莺莺好像不太符合一个好外婆的标准,刘十三在墙上写的“王莺莺小气鬼”是那么醒目。有些事总是长大之后才能明白,有些人其实一直很爱。

刁钻刻薄的背后是愈发深沉的爱,刘十三总会明白,因为他是王莺莺的外孙,顶顶亲的了。在字里行间流露出的都是王莺莺对刘十三的爱。

有些感情,你不说,我不语,但我们都心知肚明;有些人,不在乎你的一切,一直陪伴在你左右,只因爱你;有些话,本以为是玩笑,却是一生的承诺。那个灼伤少年后背的女孩在未知的生命里照亮了身处阴霾的刘十三。

程霜,一个有着很多张病危通知单的姑娘,但她依旧活得洒脱。

那年夏天,一道光照进了刘十三的心房,扎着马尾辫的女孩就这样猝不及防地闯入了他的生活,而他则悄悄地成为了她沿途的风景。

于她,他是会给她带各种吃的、愿意被她欺负的刘十三,于他,她是留下了“要是我能活下去,就做你女朋友”承诺的程霜却也是忽明忽暗的萤火,也许只是匆匆过客。

能接受只此喜欢的人不多,程霜就是其中一个,她愿意把遇见当成最美的幸运。没想到第二次的遇见恰巧是刘十三分手的当天。而这次的遇见不仅谁也没认识谁,还闹了个乌龙,最后在派出所相认。

“本来在旅游的她,没想到会碰见他”这是她对智哥说的话,事实却是偷溜出来去找他,而他却以为她已经不在人世。

可能还沉浸在失恋的痛苦中,刘十三已经忘记了她当初的话,而这次程霜也没有逗留太久,只是在为他鼓气之后就离开了,或许是留时间让他疗伤,又或许是相遇的时间不对,要为下一次的遇见做好准备。

她不过分追求往后的结局,她也明白故事的结尾不会太完美,但她记得沿途的风景曾给过她安慰。

开朗的程霜从没接触外面的世界,每次的冒险都是为他而来,云边镇的遇见是第一次也是第三次更是最后一次。第三次的相遇仍旧是那么令人难忘,一上来就是扒裙子。

此时的刘十三也算是处于人生低谷了,爱情得不到,工作找不着,难得厚脸皮讨来一份工作,结果上司是情敌,自己还不争气,干不出业绩。

面对现实跟嘲笑他竟无能为力,想当初他还是个梦想上清华北大的。身上所剩无几的钱给烧烤档买了灯具,最后被王莺莺拖了回去。

我在想怎么会这么巧,刚好这个时候,还是在晚上,王莺莺会突然跑去找刘十三呢,难道亲人之间真的会有某种连接吗?

“在遥远的城市,陌生的地方,有他未见过的山和海”,所以我们总是向往远方。回到故乡的刘十三心里还装着山和海,即便那是他见过的山和海。或许迷人的风景会令人流连忘返,但他见过的山和海好像也没有那么迷人。

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不知牡丹有何特殊的能力让他念念不忘,而忽视了眼前的程霜。

她与他在一起的日子是跟死神抢回来的,而他与她在一起的时间是在疗伤,或许再次相遇的时间还是不太对。当她在追问刘十三时,刘十三没有松口,她该有多难受,但她却表现得坚强。

在程霜的陪伴与鼓舞下,刘十三的伤疤慢慢愈合,本以为的深爱其实也没那么爱,工作也渐渐有了起色。然而月下的团圆饭会散,“有人哭,有人笑,有人输,有人老”。球球被带走了,王莺莺也走了,程霜也到离开的时候了。

那个女孩离开的时候留下了两句话。

一句是“别来找我,如果我活着,肯定会来找你,不管你在哪里,我都会找到你”“因为你呀是我生命中那么亮那么亮的一缕光。”

另一句是“如果下次再见,我们就结婚吧。约好了?”

刘十三说:“好”,这是他第一次回应。而“有些告别就是最后一面”。

刘十三离开了云边镇,奔赴了另一个山和海,在山和海里,他见到了不一样的球球,见到了成名后的智哥唱着《刘十三》,就是再没见到那个曾许诺他的女孩。或许他把她藏进了书里,书里她留在了云边镇。

角落的书卷不知被谁翻开,书里我看到

“矮矮院墙,桃树下并肩坐着两个人,斜斜一缕阳光,花瓣纷飞,女生的头微微靠在男生的肩膀上,女孩牵着男孩的手,阳光下的幸福美好到看不清......”

写给我们内心卑微的自己。

写给我们所遇见的悲伤和希望,

和路上从未断绝的一缕光。

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和海。

写给离开我们的人。

写给陪伴我们的人。

写给我们生活在故乡的外婆。

——张嘉佳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7

让时间变慢,让记忆回到童年,让思绪飘回过往。

张嘉佳一边轻描淡写着一个少年的成长故事,一边渗透着人生的变幻无常。

文字轻飘飘的,如风如云,包裹着阳光的色泽,也洒满了故乡的味道。

云边镇,一个远离大城市的南方小镇,一群孤独的人,努力拼凑着圆满。

外婆的拖拉机、刘十三的作文、程霜的油画、球球的书包、牛大田的胖脸、秦小贞的伤疤……似乎都被小镇的阳光镀上一层淡淡的金色,有光,有亮,穿透了山顶,越过了云层,爬进了孤独的心田。

尽管幸福来之不易,尽管悲伤随处而至,尽管离别无法逃避,小镇的云依旧随风飘散,小镇的阳光依旧洋洋洒洒,小镇的溪流依旧咚咚向前……人们在故乡的怀抱里,终究会得到安宁。

云边镇少年刘十三,自幼跟外婆相依为命,他的人生哲理很简单:努力学习,考上清华北大,到大城市拼出一番天地。

他有一个小本本,记录着所有的计划,无论大小,无论详简,无论难易,他都用生命去完成。

他坚信,只要努力,就能做到。

然而,遗憾、无常、幻灭才是人生的主旋律,刘十三一路尝尽了努力背后的艰辛,却得不到努力之后该有的结果。

长大后的他才知道,原来世界上有很多事情,不是有计划,有毅力就能做到的。

高考失足、工作挫败、兄弟告别、恋人离开……醉倒哭累在出租屋的刘十三,隔天醒来发现自己回到了儿时的故乡——云边镇。

似乎之前的人生都是一场梦,眼前故乡的云让他醉意消散,耳边外婆的唠叨让他梦醒时分,脸上温柔的阳光抚摸着模糊的泪痕。

尽管悲伤,还是看到一缕光。

小说承载了小镇青年的心酸和泪水,但张嘉佳,却总是能把读者从悲伤的深渊一把拽回,用一些无厘头的语言和意外,让你的泪水中含着朵朵笑花。

他是如此温柔,又如此残忍,将辛苦艰难给予了刘十三,却又用程霜、用外婆王莺莺为刘十三撑起了新的一片天。

无数次在崩溃的边缘,程霜总能意外地出现,帮助他渡过难关,这样一个随时都有可能被上帝夺取生命的可爱的女孩,用自己的态度给刘十三重塑了信心。

外婆,王莹莹,爽快、幽默,烧得一手好菜,打得一手好牌,开了一辈子的小卖部,刘十三的背后她是城墙。

外婆带着对外孙的爱走了,程霜带着对他的期待走了,他带着希望,在坚强地活着。

张嘉佳一直用他不完美的故事打动着读者,《云边有个小卖部》很痛,又很暖。

在无常的现实中感受到温柔与善良的底色,让我们回想起稚气的童年,曾经的伤痛。

人生总是充满遗憾,完美只属于虚构。只有心中那缕光还在,希望也好,悲伤也好,都是人生。

《云边的小卖部》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和海,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在故乡生活的外婆。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8

我们每个人都有一段回不去的时光,我称那段时光为“云边”。

《云边有个小卖部》是张嘉佳时隔五年为我们带来的又一本触动人心的故事。张嘉佳概括这部小说为,“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和海,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在故乡生活的外婆。”故事中的刘十三,那是一个普通而又充满柔情的少年,像我们自己,从小镇走来,怀揣心中的山海,颠沛流离。

我们每个人总能从刘十三身上看到属于自己的影子。虽然普通却又是个独一无二的平凡人。父母离异,母亲出走,年幼的刘十三被外婆王莺莺拉扯长大。王莺莺开了一家破旧的小卖部,有一辆经久不修的拖拉机,没有任何别的收入,就这样将刘十三拉扯长大。他们住在“云边镇”,一座远离城市,风景如画的小镇。但小镇少年并不甘于此,他本子的扉页上一笔一划工整得写着母亲最后一次跟他说的话:“十三,妈妈走了。你要听外婆的话,别贪玩,努力学习,考清华考北大。妈妈希望你啊,去大城市工作,找一个爱你的女孩子结婚,能够幸福的生活下去,越幸福越好。十三,妈妈对不起你。”从此,小小的少年用他那笨拙的努力,做着泡沫似的梦想。然而,我们那些执着的付出未必就会获得同等的回报。最终,刘十三并没有考上清华北大,他去了京口一所三流大学读书。他的人生也没有曾经幻想过的发大财。可以说,他活得并不成功。心爱的姑娘选择了现实,离开了他,而他自己也被公司辞退了。对于刘十三来说,“爱情”“事业”他都没有。

“等待而已,也叫努力?”“在习惯等待 等不来依旧难过。那种难过,书上说叫作失望。直到长大后,他才明白,还有更大的难过,叫作绝望。”他早已习惯等待,却不知道在等什么,最后,他什么也没等到。

但,他却又是幸福的。外婆王莺莺开拖拉机跨越两百多公里,将喝醉的他拖回小镇;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姑娘程霜在他失意时陪他东山再起。虽然在错的青春遇到对的人,无法相守,可是我羡慕他能有这样的青春。

人生的许多遗憾,我们无可奈何。于告别,王莺莺最终还是倒下了,那份骂骂咧咧的爱,他再也感受不到了。“有朵盛开的云,缓缓滑过山顶,随风飘向天边,我们慢慢明白,有些告别,就是最后一面。”刘十三和程霜第一次见面,作者这样写道:童年就像童话,这是他们在童话里第一次相遇。那么热的夏天,少年的后背被女孩的悲伤烫出一个洞,一直贯穿到心脏。可是最后那个为他生命点光的女孩还是走了。她给他的卡片上面写着“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能做到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

《国王的演讲》

《国王的演讲》观后感

看了这部获得奥斯卡四项大奖的电影,我感慨不已。对每个人你来说,我们最大的敌人是自己。所以我们应当相信自己,相信一切皆有可能,勇敢的去面对挫折与困难,战胜自己。

“相信自己,克服心中的恐惧,你便能战胜自己,到达成功的彼岸!”这是我从电影《国王的演讲》中得到的最深

英王乔治五世有两个儿子,哥哥是帅气能干、善于交际的温莎公爵,弟弟是生性腼腆,从小就患有严重口吃症的约克公爵。乔治五世去世后,把王位传给了长子温莎公爵。这个温莎公爵就是那个为了美人而放弃王位的爱德华八世,他的弟弟约克公爵就此成了英国国王——乔治六世。在妻子莫琳和罗格医生的帮助下,国王以顽强的毅力努力纠正自己口吃的毛病。一年以后,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国王再一次站在话筒前,这一次,他没有畏惧,向全世界发表了空前成功的演讲。

在莱昂纳尔的帮助下,乔治六世展示了一个平凡人的勇敢——在通往幸福的道路上,国王和普通人一样,也会充满艰难险阻,他需要一颗勇敢的心,他需要用自信战胜自卑,用勇气战胜懦弱。国王做到了,正像影片台词里说到的:mygame,myturf,myrules ——我的地盘我做主。

作为平凡人,我们也应扬起自信的风帆,向成功跃进。成功者往往是自信的人,自信这个伴侣,对于你我来说都很重要,我们应该自信,因为自信与成功是密不可分的,自信是取得成功的最基本的前提。

自信是人生的一盏明灯,它照耀着我们成长,它照耀我们走向成熟的人生。自信是荒漠中的一壶水,它给予了我们希望,它是支持着我们走出荒漠的希望。

哥白尼就以他持之以恒的自信告诉世人:只要有自己的观点,就会脱颖而出。以前,人们都认为地球是方的、平的,可哥白尼却不这么认为,经过长期的实验,他终于证明了自己的观点,后来一举成名。哥白尼正是靠着自己的自信,将自己领入成功之门。

居里夫人曾说过:“我们应该有恒心,尤其要有自信!我们必须相信,我们的天赋是要用来做某种事情的,无论发生什么事情,活着的人总要照常工作。”正是自信,支持她在经受了失恋、丧夫、社会上的流言蜚语等打击之后,两次荣获诺贝尔奖,为人类的科学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

古今中外的无数事实说明:失败乃成功之母,而自信是成功之基。有了自信,我们才会看到成功的曙光,拥有自信,成功就在眼前。自信不是自负,更不是自卑,它是我们对自己的肯定,对自己的信任。自信也不是心血来潮,它是一种持之以恒的毅力,相信自己“我能行!”

爱迪生说:“自信是成功的第一秘诀。”是啊,这句话说的多好,成功是成功的基石,成功的人,他一定自信,只有相信自己,肯定自己的实力,才能

努力为目标而奋斗,才能成功。试想,一个人如果连自己都不相信,那么他又怎么会相信别人呢?所以要相信别人,首先要相信自己,要自信。

或许你很难想象,奥斯特洛夫斯基如何能用瘫

痪的身体写下数十万字的革命圣曲;或许你很难想象,贝多芬如何能用失聪的双耳聆听到来自心灵来自生命的华章。但是你可以思考,失去双手的刘伟如何能够弹琴,口吃的乔治六世如何能够做出鼓舞千万人心的演讲!

一切看似不可能,一切皆有可能!他们有身体上的缺陷,但尚能相信自己并战胜自己,作为一个健全的人,我们又有什么资格去妄自菲薄自暴自弃呢?

相信自己,莱昂纳尔可以让骄傲的艾伯特王子,心甘情愿的接受他的帮助和治疗;相信自己,艾伯特王子能勇敢的克服自己口吃的缺点,为全国人民做圣诞演讲。毫无疑问,正是对自己能力的信任,使得莱昂纳尔能够被王子认可,并成为他的朋友和知己;正是对自己能力的信任,使得艾伯特王子变成万人瞩目的乔治六世。

相信自己,一切皆有可能。雏鹰只有相信自己能够飞翔,才能翱翔蓝天;老虎只有相信自己能够征服对手,才能成为兽中之王;我们只有相信自己能够超越梦想,才能战胜自己。影片中的国王的完美蜕变,正是最好的诠释。

古罗马哲学家赛捏卡说:“真正的伟大,即在于脆弱的凡人之躯而具有神性的不可战胜。”海明威说:“人生不是要给打败的,你可以毁灭他,但是不可以打败他。”

但我要说,成功的人,是注定要被战胜的,而且是被自己战胜!

作为一个普通人,艾伯特他却能承受着比其他人更多的压力,而这些压力让他怯懦、恐惧、甚至愤怒。但是,面对大众,他必须战胜自己,他的地位不允许他在人民面前呈现自己的怯懦。他必须克服缺陷,自信,坚强!

正是在与自我的斗争中,艾伯特逐渐自信,也正是罗格所言,“你有高贵的品格,过人的勇气,我相信你会成为一个好国王。”王权和大众传媒把艾伯特架到了一个对他而言极其尴尬的地位,他所承受的压力是巨大的,但是他必须做人民的楷模,他必须征服自己的内心,战胜自己。

他不入地狱谁入地狱?他不能成功谁能成功!

连自己都能战胜,必将无往不胜.即使全世界都说你做不到,只有自己说做不到才算数。其实我们最终战胜的始终是自己。

朋友们,让我们相信自己的能力,依靠自己的实力,用战胜自己的魄力,创造奇迹!因为Nothing isimpossible!

《国王的演讲》观后感篇二:

那一天,就在我看完《国王的演讲》的那一天,我打开搜索引擎在上面输入了两个词组:温莎公爵、乔治六世。

在很早的时候,我就听人谈论过温莎公爵,一个爱美人不爱江山的英国国王,然而,直到今天我才知道原来他还有这样一个弟弟。

当我和几个朋友一起讨论这部电影的时候,更多的人都会为了博迪的罗格的友情所感动,而我则是为数不多的例外,相比起友情,我更为他们所有人的勇气而撼动。

首先说说戴维吧,为真爱不顾一切地勇气。爱上一个离过两次婚的女人,他没有选择,因为爱情部分早晚,没有对错。但是,面对教会压迫、人民反对的时候,他选择了放弃。不是放弃了爱情,而是放弃了作为国王的责任,他签下退位协议,卸下了国王的'身份,成为英国历史上唯一一个自愿退位的国王。他的一生,不要王位,不要尊荣,甚至是不要儿女,要的只不过是身边那温柔的笑目一直在他身边而已。戴维,他不是英国的国君,他只是那爱美人不爱江山的温莎公爵。

聊完戴维,我们再说说博迪吧,他呢,本身只是一个懦弱胆小的王子,他活在哥哥的光环之下,他的口舌不清让他极度自卑,但恰恰就是这个胆小又自卑的王子,在哥哥选择退位之时担下了对人民的一切责任,也恰恰是这个懦弱还口吃的王子,在国家面临危难之际勇敢的站起来向德宣战。即使是面对德军的轰炸、内阁的劝阻,他仍然没有丝毫想过要离开英国、离开他热爱的土地和人民,这种承担一切责任的勇气让他变得勇敢。勇敢的人,会赢得全国人民的感动,一个这样的国王,一群爱戴国王的百姓,英国在二战中又怎么会不胜利呢?

最后要谈的这个人,他是这部电影里我最钦佩的人,他是帮助博迪变得勇敢起来的那个朋友,他叫罗格,是一个经历过一战的人,是一个可怜伤兵同情自卑儿童的人,是一个敢于追求自由和平等的人,更是一个为了梦想执着一生的人。他并不富有,也没有任何身份和地位,他就是他,却是在平凡中闪闪发光的人。

一个历经伤痛、别离、世俗和不公的他,勇敢的追求那个不平等时代的一点点的平等。他是罗格,是我钦佩的那个勇士。

故事说到这里就该结束了,勇气是什么呢?不管是爱情、责任还是梦想,勇气都会一直伴随着你,让你成功,让你执着,让你成为自己心中的国王。而失去勇气的猎人,等于失去灵魂,他的身躯也会因此快速苍老,直到死去。

《国王的演讲》观后感篇三:

自知《国王的演讲》斩获奥斯卡四项大奖后就迫不及待想要看,怀着好奇又敬佩的心情认真看完了此片,感慨颇多,不愧是大导演名演员之作。

影片以历史上英国乔治六世战胜口吃成功进行演讲为题材,讲述了一个国王战胜自己的奋斗史。1925年在温布利举行的“大英帝国展览”闭幕演讲,因为当时还是艾伯特王子的口吃让他出尽洋相,自那以后妻子一直帮助丈夫寻找一名出色的语言治疗师。直到找到杰弗利·拉什饰演的澳大利亚出生的语言治疗师——莱昂纳尔·罗格。父亲乔治五世于1936年去世后本应该是由当时还未称王的艾伯特的哥哥继位,然而哥哥爱德华八世爱美人不爱江山,选择了退位,担子落在了并不想成为国王的艾伯特身上,最无奈最尴尬的是乔治六世口吃。在基于历史的情况下,电影围绕乔治六世和语言治疗师罗格之间的友谊以及乔治六世为克服口吃所做的努力展开了细致入微的描写。

影片具有明显的教育意义,首先从国王的口吃来讲,是复杂的语言失调症,与后天因素有很大的关系,各种负面的心理情绪与外部压力,都会加剧症状的恶化,所以首先要纠其病因,要打开心结,治疗心理创伤。在乔治五世过世之后,艾伯特向罗格袒露病因:母亲爱哥哥不爱自己,连保姆也不爱他甚至常常让他饿肚子,明明是左撇子却硬要被掰成用右手,于是他在强势父亲的光环下胆怯寡言,在兄长的不屑和嘲笑下丧失信心。因而他害怕面对父亲,面对兄长和公众。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心里缺陷,怯懦也是每个人都有,问题在于是否面

对,是否担当。当兄长不爱江山爱美人,当国家和人民需要他的紧急关头,他不断的努力战胜自己的缺陷,他对国家和人民的责任感是他战胜自己的动力源泉。这对我们的启示是我们要有责任感,要敢于担当,不要轻言放弃,只要努力就会有奇迹。

其次,最另我深思的是国王与平民医生的朴素友谊。国王在兄长面前口吃,在父亲面前口吃,在初次见到伯格时口吃,可是他在妻子面前,在最爱的女儿面前,在对他不卑不亢,最终赢得他信任的伯格面前,口吃仿佛痊愈,这说明什么呢?说明了人的沟通贵在平等,平等才能换来尊重,平等才能换来真挚的友谊。人也只有在自己信任的人面前展露自己。这点想我们大家都能切身体会,比如我们只有在自己最好的朋友面前才会吐露心声。

除了影片内容外,不得不提演员的绝佳演技。影片没有煽情,没有惊喜,没有特效,没有大场面,没有夸大其词,没有惊心动魄,甚至没有峰回路转,如此能吸引观众眼球离不开两大主演的精湛演技。首先是柯林·菲斯,他塑造出了一个叫人又心疼又敬畏的爱国亲民的君主形象。他的口吃模仿得微妙微翘,我在看电影时丝毫没有怀疑他不是真的口吃,表演张弛有度,时而胆怯自卑,时而坚毅率真,时而睿智高傲。给人非常震撼的带入感。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当艾伯特成为国王后,他的两个小女孩改称父亲为陛下,柯林·菲斯那一脸瞬间的呆滞着实震撼到了我,我的心不由得跟随着角色而心酸。

当然了,一个好的演员是否能够发挥极致得看对手的表现。伯格医生对自己的医术充满自信,有着敏锐的洞察力和交流能力。他尊重

国王但又不卑不亢,他自信奔放又内敛。杰弗利·拉什将这么一个矛盾体刻画得深刻动人。他的身体仿佛可以表露他的心情。在与国王一起在街上散步,伯格鼓励艾威特登基,激怒国王后伯格那放长的身影另人深深怜惜。

本片在环境上也尽显英国皇室的沉稳与典雅。如诗如画的伦敦,隐于重重迷雾中的街道,高大的哥特式建筑,笔挺的伞与华服,古旧的墙面,尊贵的大殿,让人沉浸于古典的英伦风情中不能自拔。

总之,欣赏这样一部佳作是一种精神上的享受,当然一部好的电影不只是局限于当下的触动,更在于给人恒久的启示。

《红楼梦》的读后感1

红楼梦是一部超越时空的巨作,作者曹雪芹颇具传奇色彩,在他的笔下一个豪门大家族有盛转衰,其中的个个故事耐人寻味,一个个人物栩栩如生,宝玉、黛玉的真挚爱情更令人唏嘘不断,不敢妄作评论只愿说说我读后感受与大家分享。

其中最重要的部分我觉得除了你写一个大家族兴衰,写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纯洁爱情。最主要的是写女人,一个个形象都已经印入了我的脑海,不禁浮想联翩。在这部小说里面我最喜欢晴零,她才貌出众,敢爱敢恨,性格率真,口齿伶俐,嫉恶如仇,真乃女中豪杰!但是她却引起贾府公子的不满恼恨,最后被逐出大观园,病死在家,不禁让人潸然泪下。这里面每个人的命运都不同,王熙凤的狡猾奸诈,黛玉葬花的柔情几人知?

愿爱情少一些悲剧,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红楼梦》的读后感2

红楼梦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是我国十八世纪中期的一部古典小说。它高度的艺术,在我国及世界发展中占有显著的地位。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一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又全是女子,自然而然的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的家族是因为他们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偏偏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

《红楼梦》的读后感3

我又读了一本著名的书,它就是——《红楼梦》。看看它会带给我们哪些故事呢?

这本书以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的爱情悲剧为主线,通过对“贾、史、王、薛”四大家族荣衰的描写,展示了广阔的社会生活视野,囊括了多姿多彩的世俗人情。

《红楼梦》是中国古代作家曹雪芹花费了十年心血铸就的一部文学巨著。它展现了广阔的社会背景,描绘了当时中国社会的风情世俗。这部文学名著对中国古典小说的创作水平,是一次巨大提升。因此,与《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一起,被誉为中国四大古典名著。

《红楼梦》不仅是一部伟大的文学著作,还是研究中国古代官制、哲学思想、文化形态、民俗现象,因此历来备受各界人士关注。

《红楼梦》反映了复杂的社会问题。揭示了深刻的人性、世态炎凉、社会矛盾推动社会发展的哲理。

《红楼梦》的读后感4

我觉得在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中《红楼梦》是可以读多次,而每次感受都不一样。

第一次看《红楼梦》是在读高中时,当时看书更多注意故事情节,为了更快知道最后的结局,书中的诗歌大多跳过了。看完后为书中的人物流下了同情的眼泪,不太喜欢薛宝钗,更喜欢林黛玉。

前年,女儿要看《红楼梦》,帮她借了一本成人看的,她看了几天,可能看不懂,就不再翻了,我就一字不漏的再看了一遍。我才知道高中时没有读的诗歌写得是多么的好。作者曹雪芹如果不是家道中落,看透了人情冷暖、世态炎凉,他写不出《红楼梦》,作者把他对人生的看法和感悟,都融于小说里,他用心写了一部不朽的名著,我认为《好了歌》是作品的中心思想,人生只有一世,到生命的尽头,名、利皆是空,不要为他人做嫁衣裳,过自己想过的生活。

也许,又看一遍,又有新的感受。

《红楼梦》的读后感5

《红楼梦》是古典小说史上的巅峰巨著,代表着一个时代的文学艺术顶峰。这本书展现了广阔的社会现实生活,生动描述了多姿多彩的世俗人情,淋漓尽致的反映了一个封建大家族的方方面面,是一部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高度结合的伟大杰作。

《红楼梦》原名《石头记》,以贾,王,薛,史四大家族为背景,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为主线,围绕两个主要人物的感情纠葛,描写了大观园内外一系列青年男女的爱情故事。红楼梦在艺术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传神地塑造了一大批有血有肉的个性化人物:如多愁善感,情重多心的林黛玉,喜欢扎在女孩子堆里,不爱读书的贾宝玉,稳重老练,娴静可爱的薛宝钗,善于算计,媚上欺下的王熙凤。阅读红楼梦对提高我文学素养有很大的帮助。

在这本书中,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几代人的命运沉浮,其中所蕴含的人生哲理,世态人情,值得我们去反复品味,咀嚼一生。书中栩栩如生的精美插图,让我对书中涉及的相关背景知识还有每篇文章所蕴含的哲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也让我亲身体验了那个时代绝美的爱情和深刻的社会现实。

《红楼梦》的读后感6

贾宝玉,一朵温室的花儿。面对家族的光环和压力,他无所适从;面对父亲恨铁不成钢的责备,他慌忙逃避;最后,面对家族的没落,亲人的离散,他只能平淡的接受这一切,无力的等待着被给予,一个结果,亦或是结束……

林黛玉,她才华横溢,却多愁善感,正因为爱之深,所以才更怕失去,正因为爱之深,所以才被伤得更深。她在一个错误的时间坠入爱河,假如她生在现代,不是她所生活的男尊女卑的时代,也许她与贾宝玉会是一对令人羡慕的璧人,但只可惜,她生错了时代。

王熙凤,那么八面玲珑,那么精明强干,可最后还是病死牢狱,暴尸野外,落了个“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的下场。这样的结局是她想也想不到的吧。偌大的家族顷刻覆灭,覆巢之下岂有完卵,我想,如果不是现实来的这样快,梦破碎的那么彻底,以她的精明,圆滑,定会再次风生水起的。

《红楼梦》的读后感7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呢。

这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可以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被淡忘了,她们又何苦进宫呢?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这一出出的悲剧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红楼梦》的读后感8

作者曹雪芹通过《红楼梦》,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也表达了他的不满与愤怒。故事讲述的是从小体弱多病的林黛玉来到了荣国府,渐渐与贾政之与生俱来通灵玉而性格顽劣的公子贾宝玉相恋,又因凤姐从中使用掉包计,使得贾宝玉娶带有黄金琐的薛宝钗,让林黛玉吐血身亡,贾宝玉从此心灰意冷,看破红尘,遁入空门的故事。

我实在是为林黛玉而感到悲哀不值,更为他们悲惨的命运而惋惜。但追究人物本身并没有过错,让人憎恨却是那种封建的传统观念。什么婚姻大事父母做主,什么门当户对,这种思想真是害人不浅。这不,贾宝玉和林黛玉就是因此而要承受阴阳相隔,想而见不着的痛楚。还要让贾宝玉受这样的欺骗。唉,就是石头心肠的人也会被他俩的真情所感动的。

一部《红楼梦》,让多少人为它垂泪,让多少人为它感动啊!

《红楼梦》的读后感9

那《红楼梦》上落定的尘埃,属于一个王朝,一个以男性为中心的统治集团——贾史王薛,封建正统,争名夺利,媚上欺下。为贾宝玉发一声感叹,空气急转,将那尘埃掀起,翻转组合成另一种风景,鬼斧神工、天地都运一般,是叛逆,却是进步。

除去面如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的面庞,最是那叛逆思想,“草莽”、“不孝”的背后是对封建王朝仕宦道路的厌恶——厌恶它的黑暗,厌恶它的争名角利,还有那徇情枉法、贪赃暴虐的私欲,被逼参加科举考试,中了举人,却仍出家做了和尚,就是最好的证明。贾宝玉有句名言:“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宝玉见了男人便觉浊臭逼人我想这所谓的“男人”便是那仕宦之奴吧!但见了女儿便清爽。“女儿”、“清爽”远在何方?

在没有贪婪、贪腐的自由天真的大观园内,贾宝玉又抨击“男尊女卑”的封建道德观,尊重、怜惜,大观园—女儿国。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红楼梦》的读后感10

我国古典文学喜欢用“闭月羞花”、“倾城倾国”这样的词语描述,使人感觉到美丽绝伦,十全十美。而在《红楼梦》中,大文豪曹雪芹笔下的:丫鬟鸳鸯漂亮聪明,不仅博得贾母欢心,而且被老色鬼贾赦看中,要娶她为妾。然而,她蔑视权贵,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对这样一个值得赞美的人物,书中这样描写:“……只见她穿着半新的藕荷色绫袄,鸳鸯的脸面多么楚楚动人,而那脸面,却倒有几点雀斑,”看来这样描写,似乎有损于人物形象的完美。

然而,有着较高美学修养的脂砚斋评点说:可笑近之野史中,满纸“羞花闭月”,“莺啼燕语”,殊不知真正美女方有陋处。任何事,任何人都不可能完美无瑕。显然,把美女的陋处或斑点描绘出来,人物形象更加真实可信,点出鸳鸯脸上的雀斑,不仅没削弱她的美,反而令人更感真实了。相反,那种“美则无处不美,恶则无处不恶”的.绝对化的创作方法是不真实的。

这使我联想到现实。同样,在人际交往的诸多准则中,莫过于一个“诚”字,唯有“诚”才不避“陋处”,惟不避“陋处”才能显出真实,让人不感觉到“骗人”,进而增强信任感。

因此,大家在这里交心的同时,心里都要有一个“诚”字。

《红楼梦》的读后感11

自从看了电视剧《新红楼梦》后,我就深深的迷恋上了它。《红楼梦》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曹雪芹,续作是由高鹗完成。书中讲了贾、王、薛、史四大家族的由鼎盛走向衰亡的历史故事,和一段在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之间纠缠的爱情悲剧故事。

厚厚的一本《红楼梦》,花了我一个月的时间才读完。我每天晚上读一点,虽不能完全理解其意,也不能像别人所说的,和曹雪芹有一次对话,但我却因“开辟鸿蒙,谁为情种?都只为风月情浓。奈何天,伤怀日, 寂寥时,试遣愚衷。因此上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这句歌词,而感到这故事中的是是非非“剪不断,理还乱”。“宝黛钗”的悲惨爱情使我感到古代婚姻有许许多多的漏洞,也感到十分繁琐。因为古代婚姻大事须父母来做主,宝黛钗自身完全没有选择的余地,所以才造成那么大的悲剧。又或许,这故事本身,就是一场令人叹惜的闹剧。

翻到《红楼梦》的最后一页,不禁令我感叹万分:这本书真是令人回味,若在不同的年龄段再回头细细的读一遍,一定又会有不同的评论。其中的是是非非,谁也说不清。也展现了穷途末路的封建社会终将走向灭亡的必然趋势。并以其曲折隐晦的表现手法,凄凉深切的情感格调,强烈高远的思想底蕴,容百家之长,汇集百科之粹。

一本《红楼梦》,令多少人感慨、落泪、悲愤啊!

《红楼梦》的读后感12

读罢《红楼梦》,已是深夜,我不知该如何表述自己复杂的感受,那种感觉,像是湛然寂静,又像是迷离恍惚。荣宁二府家破人亡,红粉丽人香消玉殒,霎那间,一切宛若散场后的电影院,一片漆黑,一片萧凉。

“骂凤姐,恨凤姐,不见凤姐想凤姐。”合上《红楼》,却发现其中最令我难以忘怀的女子,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的王熙凤。她为整个家族操劳,却因为心里歹毒,口里尖快,没有谁爱戴她。别人给她的评价是“嘴甜心苦,两面三刀;上头一脸笑,脚下使绊子;明是一盆火,暗是一把刀,都占全了。”的确,她泼辣张狂。口齿伶俐。善于阿谀奉承。见风使舵。喜欢使权弄势。炫耀特权。她高踞在贾府几百口人的管家宝座上,口才与威势是她谄上欺下的武器,攫取权力与窃积财富是她的目的。她极尽权术机变,残忍阴毒之能事,虽然贾瑞这种纨绔子弟死有余辜,但“毒设相思局”也可见其报复的残酷。“弄权铁槛寺”为了三千两银子的贿赂,逼得张财主的女儿和长安守备之子双双自尽。尤二姐以及她腹中的胎儿也被王熙凤以最狡诈、最狠毒的方法害死。她极度贪婪,除了索取贿赂外,还靠着迟发公费月例放债,光这一项就翻出几百甚至上千的银子的梯己利钱来。抄家时,从她屋子里就抄出五七万金和一箱借券。每当读到这些情节,我都会觉得,这个心狠手辣的女人,确实可恨。

她曾公然宣称:“我从来不信什么阴司地狱报应的,凭什么事,我说行就行!”但她也像一般的妇女一样,也供瘟神,给女儿起名求福祉。她的确很精明,但费尽心机所追求的爱情落了空,她奄奄一息时,平儿求贾琏给她请个大夫,贾琏却啐道:“我的性命还不保,我还管他么!”有人说王熙凤的惨痛结局是自食恶果,自作自受。或许是吧。但我还会为这个倔强好强的女子叹惋。我觉得,人生一世,只不过是一场旅行,我们每个人都是过客,所有的栖居都是暂时的,就连生命,都要归还给日月经天的自然。王熙凤啊王熙凤,你这是何必呢,占有再多的财物,攀上再高的地位,你也无法拥有内心的安宁,享受生活的安然平和啊!

《红楼梦》结尾的那四句偈语,一直在我的脑海中流转,“说到辛酸处,荒唐愈可悲。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正如王熙凤最后叹息,家富人宁,终有个家亡人散各奔腾,一场欢喜忽悲辛,叹人世,终难定。是啊,水满则溢,月盈则缺,谁也躲不过,兴盛衰亡的轮回。但人有时总那么贪婪,总是“身后有余忘缩手”却不知道,美好的东西是会在贪欲中走失。及至“眼前无路想回头”之时才恍然大悟,那些本该安宁祥和的岁月,却一去不返,任怎样敲门,怎样借茶问路,都再也不会,看见门里探出一张桃花笑脸来。那所大宅子里的热闹非凡,珠光宝气,勾心斗角,卿卿我我,都如一场梦,最后,几近虚无。

红楼一梦,香艳浮华都已不再,唯余一丝寂寞的气息和一段传世的故事,世事无常,尘世的大舞台上,却总也免不了这最后一幕——灯熄人寂。

《红楼梦》的读后感13

红楼梦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也是一本我爱读的好书,里面主要写了贾宝玉和林黛玉的一段爱情故事。

宝玉本是女娲补天留下来的一块玉石,黛玉本是一棵绛珠草,他们木石前盟后,就各自转世投胎了。

宝玉投胎到贾家,黛玉投胎到林家,最后他们又碰到了一起,彼此相爱了。

他们经过了凤姐、贾母、宝钗、贾政的重重考验和刁难。可是最后黛玉死了,宝玉也为了黛玉出家了,他们的爱情也就此结束了。

我觉得要是黛玉能相信宝玉,和宝玉一起守护他们的爱情,事情就不会那么糟糕。如果我可以穿越到古代,我一定会去告诉黛玉,让她不要这样的;并且我也会去古代劳动、做事的,亲自体验古代的生活!

《红楼梦》的读后感14

小说人物有名有姓的有四百多个,许多人一看小说那么多人物,背景强大,关系复杂,就不敢看了。被这阵势吓倒了,加上文化、历史、诗歌、词曲、家具、陶瓷等等包罗万象的知识,就更是不敢阅读了。我爷爷就是如此,我说可以看看,他就摇摇头,说看不下去。其实,小说一写完,就定型了,不会再增加新的东西了。只要坚持下去,总有一天,你会看懂的。好比愚公移山,只要山不增加,坚持移山,总有一天山被移走。这时你就可以大声唱:好嗨哟!感觉身体已经被掏空,感觉人生达到了高潮,感觉人生达到了巅峰。读小说也是如此。看一遍不懂就看两遍,看两遍不懂就看三遍。这次着重看人物,下次着重看结构,第三次着重看故事。每读一遍,就有收获,时间久了,就成为行家了。如果我不看几遍,哪里那么快就写出来了。这就是个积累的过程。事情都是如此,开始做了,就成功了一半。

小说中的老女人,主要有两个,一个是贾母,一个是刘姥姥。一个生于官宦之家,一个生于平民百姓之家。两者形成鲜明对比,特别是在刘姥姥进大观园后,贾母要求刘姥姥小住几日,顺带讲讲乡下的一些新鲜事情。刘姥姥第一次进来攀交情,得到了些小好处。而这次,是送来许多新鲜瓜果蔬菜,让老祖宗、祖宗、太太、小姐、姑娘们尝个鲜,瞧瞧刘姥姥多会说话。其实,刘姥姥这种互动是非常好的。人与人的交流就是如此,有时带点东西,顺便来看看人家,再说说好话,关系自然就渐渐提升上去了。这个人生启示就是,有机会就要争取,多到外面看看,多走动走动,不要老是呆在家里或是办公室里。而且去的地方、见的人,要是比自己厉害的人,那样才有意义,也让自己得到较快的提升。向强者学习,永远是一条快速晋升之道。

贾母这个大家长,举止、谈吐、言行让人欣赏。刘姥姥却是乡土气息浓厚,让人感觉接地气。大家对贾母这个人都是印象比较好的,虽然手中有权力,却不滥用权力。只要王熙凤之流不用阴谋诡计,贾母还是能秉公办理的。而且,大家对于这种有权力在威望的人,心中还是羡慕的。刘姥姥与贾母相比,就显得土气得多了。贾母在刘姥姥在大观园小住几日,更多是为了让大家笑笑,也就是说,把刘姥姥这个乡下人,当成一个笑话来看。大观园中的人,除了薛宝钗真正没有在心中鄙视过刘姥姥,其他人或多或少都有这种想法。特别是出身在官宦之家的妙玉,一个那么好的杯子,只要被刘姥姥用过一次,就要扔掉。王熙凤更是为了讨贾母的欢心,一直调戏戏弄刘姥姥。刘姥姥也愿意,能让大伙乐乐就好。

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物,对这些打击早已习惯,甚至觉得再正常不过了,已经达到了不要脸的境界。刘姥姥第一次来攀亲戚,不就是如此,没事都能说得有那么回事样,没什么大不了的。所以,大观园中的人,对刘姥姥虽然有取笑之意,但却并没有恶意。妙玉起初要扔掉刘姥姥用过的杯子,那是成化杯,放现在值好多钱,哪怕在清代也值不少银子。宝玉劝说了以后,妙玉还是把杯子送给了刘姥姥。刘姥姥要离开大观园时,许多人又是送银两,又是送衣裳,又是送小玩意的,都觉得是非常自然之事。让人的心里也暖暖的。其实,人们普遍更能同情弱者,帮助弱者。这个人生启示就是,人不要太强势,适当示弱有时效果会更好。

刘姥姥给人最温暖的地方。当贾家没落了,多数人都是唯恐避之不及,树倒猢狲散。而刘姥姥却主动地寻到关押贾家人的监狱里,逐个探视。给钱给看守人,让看守人对他们好点。送吃的,送穿的给贾家人。特别是,当王熙凤跪下求刘姥姥去救贾巧姐时,刘姥姥二话不说就答应了。为了这个承诺,为了救贾巧姐,刘姥姥去了当时的南瞻部洲,那是一个很远的地方。结果,不让赎,说是钱不够。刘姥姥没法,只得给钱,求烟花巷巷主宽限时日,给她时间凑钱,不要在凑钱的阶段把巧姐再次卖出。而这次,刘姥姥可是卖房卖地,这对于庄稼人的刘姥姥来说,就是她全部的生活资产了。为了一个其实不相关的人,把自己全部生活资产都花完了,这笔人情可真是比天还大。有鉴于此,巧姐最后嫁给了刘姥姥的孙子板儿。让人觉得好人有好报,心理上也完全接受。刘姥姥本意是否如此,不得而知。但为了娶孙媳妇,把自己的全部家当都搭上了,这也值得。毕竟,巧姐可以说是贵族血统,时不时跟贵族血统攀上关系,你家基因也会有贵族血统,你也会有贵族气息。因为人才是最重要的,至于房子土地,虽然也重要,但却不是唯一的,那都可以想办法再弄。所以,你看到刘姥姥的厉害之处了吧。在大家都能接受的情感范围之中,声情并茂,泪流雨下,把事情就给办好了。这种人你不佩服,你佩服谁去?也正是因为如此,这篇主角就是刘姥姥。

作者能把贾母和刘姥姥都写得入木三分,是因为作者经历了大富大贵和清贫的生活。好比费孝通写《乡土中国》,能把城市和乡村的不同写得那么深入,书籍内容是他的一篇博士学术论文。因为费孝通是出生于城市,对城市的生活非常熟悉。而他又深入农村考查调研,有许多时间都是在农村度过的。所以,对农村他也非常熟悉。对于我来说,我有农村的生活经历,所以农村我非常熟悉。而读书后,就在城市里扎根生活工作了,所以,对城市也熟悉了。这样,《乡土中国》这本书,我读起来就非常快,也非常能理解。作者想表达的意思,我十有八九都能立马领会,这需要生活体验。

《红楼梦》的读后感15

春去春又来,花开花落。

我轻轻的合上《红楼梦》,倚在窗边,缄默不语,让自己回到那个风情万种的故事中去。

净土从你的指尖缓缓流过,掩盖着凋零了的花。曾几时,花儿们自以为有亘古不变的璀璨,可如今却是低落的埋葬。曾几时,你花容月貌,香气袭人,然而你最后却徘徊在香玉消损的边缘。

那时,我明白了花的无奈,你的寂寞,我一时无语,自是低下头去。

“脸若银盆,眼似水杏,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连王熙凤都没有见过如此标致的人。而你对宝玉则是一见如故。当晚你为引起宝玉掷玉的事还伤心落泪。

“侬今葬花人笑痴,它年葬侬知是谁?”每当花落之时,你都会小心翼翼地将花瓣收集起来,埋进土里,还免不掉伤心地哭一场。如今,花锄犹在,可它的主人再也不能使用它了……

在水边,你吟出了“花落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的诗句;在水边,你发出了“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的疑问;在水边,你发出了“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的感慨;你是忧郁的,在三生石前你得以甘露滋润,为报灌溉之恩下世为人,“我把这一生的眼泪都给了他,这也偿还得过他了。”你从此注定为了“无故寻怒觅恨,有时似傻如狂。”的花花公子流尽了眼泪。

你尝遍了寄人篱下的滋味,贾府中的人勾心斗角,宝玉送你的手帕上该有多少在贾府流下的眼泪啊!

紫鹃等人哭的死去活来,而你却奄奄一息了。

你短暂的几十个春秋,留下了一段感人肺腑的千古奇缘,一段令人感叹、欣惋的凄美故事,一段闻名遐迩的爱恋,一个千秋万代的遗憾……

《红楼梦》的读后感16

对于《红楼梦》的结局,我有甚多不满,可有人对我说,“既然你不满,林黛玉最终抱憾而亡,贾宝玉出家为僧,那你觉得,什么样的结局是完美的。”

诗,是她美丽的灵魂,是她精神的寄托。每当读到她的诗,总是有沁人肺腑的感觉,每一句都像是尖锐又锋利的刀,深深插入读者内心,无形之中像是被掐住了自己的喉咙。记得她的《葬花词》:“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读完后像是被万箭穿心,肝肠寸断般阵痛。

她的泪,像涓涓细流一样潺潺流动,汇聚成一泓清泉,澄清着她的悲剧。她哭泣,因为她太委屈。她是悲惨的,是值得人们怜悯的。

虽然她的故事结束了,但是她给我留下了万千思念。合上书,想要把这份内心的尘埃封住,但一闭上眼,那段应该被禁锢的伤感晕又像尘埃一样在空中飞扬、旋转、舞动……

《红楼梦》的读后感17

 《红楼梦》,一部含笑的悲剧。《红楼梦》不只描写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荣华走向衰败的三代生活,而且还大胆地控诉了封建贵族阶级的无耻和堕落,指出他们的种种虚伪、欺诈、贪婪、腐朽和罪恶。它不单指出这一家族的必然崩溃和死亡,同时也暗示了这一家族所属的阶级和社会的必然崩溃和死亡。曹雪芹笔触下所创造和热爱的主人公是那些敢于反判那个垂死的封建贵族阶级的贰臣逆子;所同情悼惜的是那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所批判和否定的是封建社会的虚伪道德和不合理的社会制度。一边是木石前盟,一边又是金玉姻缘。一个世俗之人无法明白她的思绪,“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面对落花,她想到自己死后的情景,无法释怀,又潸潸泪下。在封建礼教前,她的自卑激发了她的自尊,当宝玉挨打后,工于心计、精于世故的薛宝钗送来了药丸,而且还用训教的口气规劝宝玉改邪归正。但作为封建礼教的叛逆者宝玉的支持人——善良孤傲的林黛玉却只是一味地哭,把眼睛都哭成了桃儿一般,她的哭不是软弱,她以哭这种独特的情感体验来真诚声援宝玉,默默对抗封建礼教,因此只有他们二人的心才贴得最近,爱得最深。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让人琢磨不透《红楼梦》中的一切,林黛玉作为灵魂人物,她与常人不同,她就是她,一丛清高孤傲的、孤芳自赏的空谷幽兰。林黛玉的自卑情结是命运所赐,也以此写成了她的命运。

《红楼梦》的读后感18

《红楼梦》中国四大名著之一。读过《红楼梦》的人无不赞叹作者曹雪芹的文采,更感慨贾府人物的命运!小说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为主线,写出了一个封建社会贵族之家由胜而衰的命运。宝玉和黛玉的“木石前盟”,是来自天上的爱情,象征着感情的高尚与纯粹;宝玉与宝钗之间的“金玉良缘”,则是贾府的权势与薛家财富的结合,把可怕的现实原则,带到了爱情之中。

《红楼梦》刻画了多少鲜明的人物:宝玉的天真、叛逆和软弱;黛玉的多愁善感,诗人气质;宝钗的深沉,世故与冷静。在充满着诗情画意的大观园,青春的欢笑和烦恼都是那么动人心弦的;然而,花样年华的“大观园”,却被残酷的现实社会轻而易举地摧毁。《红楼梦》成为万千少女心中的一曲哀歌。黛玉的《葬花吟》,唱出了小说中所有天真少年的共同心音“花谢花飞飞满天,红绡香断有谁怜?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绣帘。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书中,有神话式的高远奇特的想象,让我们的心灵仰望无限的天空;又有童话般美丽纯洁的爱情,使我们的情感净化,升华;更有诗歌一样抒情的境界,大观园的每一片风景,都象征着一种人生!

《红楼梦》的读后感19

《红楼梦》这本书早已在我的书架上,可我一直觉得是女生读的书,不愿意读。妈妈说,它既然是《四大名著》之一,一定有她的可读之处。于是,我就拜读了这本书。

在贾府里,一个男孩出生了,这名男孩出生时嘴里含了一块五彩晶莹的玉,祖母对他爱如珍宝,取名为宝玉。一周岁“抓周”的时候,他的周围摆放了许多东西,谁知他伸手只抓那些脂粉,哈哈!真是一个假小子。

林黛玉的母亲生病去世了,无人照顾,也来到了贾府,她很有才华,可是她却非常爱哭,和宝贝一见钟情,但最后却含恨而终。

里面还有许多人物,薛宝钗稳重端庄,最后嫁给了贾宝玉;王熙凤精明能干,是贾府的管家……最后贾府也由盛转衰,最终败落了。

这本书注音版的非常浅显,我读的也似懂非懂,妈妈说等我再大些,可以读原著。我想,等读原著的时候,一定会和现在理解的不一样。

《红楼梦》的读后感20

暑假过了大半,那本厚厚的红楼梦终于读玩了。

红楼梦不愧为中国四大奇书之首,我读了感慨万千,觉得十分有趣,但最令我伤感的是书中人物生命的脆弱,里面的太太小姐公子们都是娇生惯养,稍微受点风寒就会大病不起,严重的甚至会失去生命。显示落魄公子贾瑞,见了王熙凤起了色心,却不识王熙凤不是好惹的,结果受了王熙凤的教,大冬天半夜受了凉,得了风寒,加上自己相思成疾,最后居然幻想致死。

然后是秦钟,也是受了风寒,加上心理打击,没几天就没了命,可惜他一表人才,正处花样年华。

虽说林黛玉自幼体弱多病,但是这样一个千金小姐,整日人参药丸当饭吃,却还是受了寒冷抑郁而终。他们的命太脆弱了,经不住一点风雨的打击。我们不要做这样的人,我们不要做温室里的阳光,我们要做野外生命力顽强的小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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