羡慕藏族小孩的说说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98年。
小说描写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却有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并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展现了独特的藏族风情及土司制度的浪漫和神秘。
2000年,《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2019年9月23日,《尘埃落定》入选“新中国70年70部长篇小说典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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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小说讲述了一个声势显赫的藏族老麦其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不以常理出牌,在其余土司遍种罂粟时突然建议改种麦子,结果鸦片供过于求,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残废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麦其麾下,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因此而娶到了美貌的妻子塔娜,也开辟了康巴地区第一个边贸集市。傻子少爷回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待遇,也遭到大少爷的嫉妒和打击,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腥风血雨悄然拉开了帷幕。最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失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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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阿来,男,藏族,出生于四川阿坝藏区的马尔康县。毕业于马尔康师范学院,曾任成都《科幻世界》杂志主编、总编及社长。1982年开始诗歌创作,80年代中后期转向小说创作。2000年,其第一部长篇小说《尘埃落定》获第5届茅盾文学奖。2009年3月,当选为四川省作协主席。其主要作品有诗集《棱磨河》,小说集《旧年的血迹》《月光下的银匠》,长篇小说《尘埃落定》《空山》《格萨尔王》,散文《大地的阶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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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尘埃落定》读后感30篇 第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400字这个世界正因为有了傻子,才凸显了聪明人的精明,可是傻子真的傻么?聪明人用他们的脑子算计着一切想把全部的利益受归己有,他们只看到了眼前的利益,看不到的长远被傻子看到了,他们无知却还在嘲笑傻子,这个世界是谁傻呢?
这本书让我更进一步了解“大智若愚”这个词。物极必反,这让我想起江苏台的最强大脑,一个来自山西的男孩能解出大学教授都无法解的数学难题,可他一出生就被贴上了傻子的标签。。。而爱因斯坦,牛顿被冠上“天才”的名号,谁又知道他们在别的什么方面是不是傻子呢?
所以我想这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傻子和聪明人,你在这方面缺少天分不见得在那方面也缺少天分。
还记得写哥哥,未来的土司是这么写的:他很聪明,他总是很散漫却把事情做得很好来显示他的聪明。读到这时,我发现我和他一样聪明,总是这样。然后我就懂了,总是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有多牛,多聪明,骨子里就有多自卑,有多傻。你越让别人觉得你聪明,其实你就越是个傻子,枪打出头鸟,好吧,可能我又犯傻了。
你是聪明呢,还是傻呢?好好活着,快乐的活着,带给别人快乐,不伤害别人,让别人觉得他是聪明人,你是傻子。这便是我从这本书中得到的。
第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500字这本书里本来没有爱情,只有欲望,许多赤裸的欲望。傻子对欲望的表白很直接,因为他傻。见到塔娜之后,他才很想坐下来好好说说话儿,好象找到了自己的所爱。而这个漂亮妇人不是贞的,多次背叛了他,傻瓜也心痛了。漂亮妇人象罂粟花,是有毒的,让人象吸了一样麻醉。其实,小说一样开始就有一个不祥之兆,人们被有毒罂粟花麻醉了;麦其土司为了一个漂亮妇人央宗杀死了自己对忠诚的查查头人,央宗很少说话,也没有仇恨,只会用美色吸引这个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男人。如嘎济活佛预测的一样,一切祸源起于美丽而有毒的罂粟花,来自美丽的诱惑使人无法拒绝,欲望麻醉了,理性死了。
这个边境小镇染了这片土地从未有过的梅毒,这是欲望的诱惑带来的。傻瓜二少爷本来不明白人世的诱惑,而身边有了娜塔之后,就被迷惑了:由傻瓜变成了疯子,疯子又变回傻子,这与电视剧改编过的《尘埃落地》完全不同。爱与权力、仇恨、欲望诱惑交织在一起变成了有如罂粟花一般美丽,让人欲罢不能,久食伤神。
傻子的母亲临终前吞了大量的鸦片,没有痛苦的死了。在她死之前说出了自己的身世:她做过妓女,从一个下贱的女人变成了土司太太,变成了一个正经女人。
傻子是自己躺在床上被仇人杀死的,刀子,锋利的刀子,像一块冰,扎进了我的肚皮。不痛,但是冰冰凉,很快,冰就开始发烫了。傻子也是麻醉的,麻醉他的是仇恨,因为被仇恨杀死的人———不痛。血滴滴喀塔地落在地板上,店主朋友哑声说再见;傻瓜的灵魂便与:欲望、诱惑、权力、聪明与仇恨一道说再见,他最后想喊一声塔娜,终于也没喊出声。
第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600字这是一本藏族小说,写的是土司制度即将瓦解的那个年代,汉人带着自己的文化、产物甚至是病毒渗透藏区。汉族女子机缘巧合成为土司的二太太,生下本文主人公傻子;汉人带来罂粟种子,让藏民一夜暴富又迅速闹了饥荒;汉人草台班子带来了梅毒,让一群土司病入膏肓。
傻子经常说傻话做傻事,一觉醒来不知身在何处,为了看漂亮姑娘直接让人不要挡住视线,还自在地穿起死囚的衣服,但是他是一个经常让人惊讶和感到害怕的傻子。他不用记得太多事情,但是知道周围人的动机和态度;他精确的直觉,能够决定种粮食而不种罂粟,从而成为周围抢购食物的胜利者;他具有透视的本领,可以在自己房间就觉察到哥哥被复仇者所杀;他还经常大胆预言,一下子就说出十几年以后这片土地将不再实行土司制度。尘埃落定,指的是活在土司制度的最后一代,有的为主子效忠而死,有的为外人入侵而死,傻子则是被早就彼此认可的仇人心甘情愿的杀死。于是,土司继承人和土司制度终于在这片土地上消失。
这本书以傻子作为主人公,优点特别多,因为好多事情伤得了普通人却伤不了傻子,而他又是个屡屡语出惊人、看似胡乱作为却总是运气很好的傻子。他的大智若愚和未卜先知给本书平添奇幻色彩,跟莫言的《丰乳肥臀》有些类似,也许大家都是受了拉丁美洲的文学风格所影响吧。
另外,这本书写的是少数民族在时代变革的一段经历,又让人联想到《穆斯林葬礼》。所不同的是,《穆》非常沉重压抑,说是霍达的泣血之作谁都不会怀疑;而《尘》虽然明明写的是一幕衰落的悲剧,却因为傻子的存在,多了几许无奈和轻松的调侃,令人在平淡的情绪下接受了这个故事。
本书成名较早,其中的露骨描写也不少,所以听说在出版前颇为不顺,好几年没有出版社愿意发行。但是一经推出以后马上就成了畅销书,各国争相翻译,还获得了茅盾文学奖,金子终于发光了。
第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900字我喜欢的两句话: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叫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因为过年回家没什么事情做,所以想找本书来读,本来打算读张爱玲的《半生缘》,老婶知道我要看书,给我一本《尘埃落定》,但看着书名没什么感觉,不过上面写着矛盾文学奖。凭着这个噱头我决定先读读这本书。
书的开始很平凡,是以家族土司十三岁的傻二儿子角度的视角来陈述。开始的时候是家族顶尖地位上的一个被看做是傻子的生活,紧接着便黄色的段子多些。往后便是傻子自己出去建立一个属于的自己的领地,并且做的有声有色,创造出他的父亲还有那个聪明的哥哥也没有创造的天地。拥有世间少有的美貌却不忠诚的妻子。在与各种土司之间打交道。在抗日战争和内战时期藏族人的兴旺和尘埃落定。
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就是:到底什么样的标准可以判断出一个人是不是傻子。是很多人说是就是吗?就像真理一样,并不是多数人认为或是说不是就不是了。只是普通人不能理解傻子的想法吧。
就像别人说主人公是傻子,最后跟着他的小厮也说了句把他当做傻子的话:“你要是连这个也怕,以后我就不和你玩了”,傻子想:他以为他不想和我玩和想和我玩是他自己决定的。傻子说:你不是陪我玩,而是在侍奉我!
以自己是傻子的身份狠狠的讽刺了那些看不起人的正常和那些聪明人。也告诉了自己,一个傻子都认为:一个没有任何仪式就上到他的床上的茸贡土司美若天仙的女儿,没有必要向她低头和屈服。
在面对外敌时,自己的亲人是重要放不下的,在权利和利益面前无论是哥哥还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是自私。所以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所以面对别人时,你应该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吧!在相对权利下说些好听的话大多数情况下要比你对着来或是坚定是对的立场要好的多,对自己对对方都是好的。除非你是佛教信徒不能做出对不起自己坚定的信念的事情之外。关系是自己精心呵护出来的。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傻子,反应比较持盾,但却没有大智慧能支持自己来得到别人的尊重。顺着自己的心意,自己过得舒服,但是不要影响和伤害到别人。
永远都要一视同仁,不要带有色眼镜去看人。不要因为别人看法影响自己的想法看法。
没有什么事情是一个人死了之后都不尘埃落定的,而且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
我觉得人懂的道理很多,说起来可能会更多,但是实现的却是很少的不是吗?从今天开始每天或是两天或是三天或是一个规定的时间来在自己身上实现一个道理,久而久之算是自己的修行吧。
现在我要实现一个道理: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省的伤到自己。
第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1000字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就是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第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一直在追求一种奇幻漂渺但又不会给人毫无逻辑感的文风,这篇文真正做到了。
一、新奇的意象
能给傻子治好病的药是用“湖上的风”和“神山上的光芒”炼成的
二、丰富的想象和联想
叔叔死后”他顺一条大水,灵魂到了广大的海上,月明之时,他想去什么地方,就去什么地方。“这是因为灵魂也像飞机一样有翅膀吗?不,”灵魂没有翅膀也能去任何地方“。
三、诡谲的道理
复仇者的哥哥问:为什么死去的母亲要用她的儿子来立誓呢?这是一个很简单,仔细想想却很不简单的问题。
在北非或者中亚的某个战乱国,一位妇女的女儿被恐怖势力所杀害,这名妇女周围的人都说:去报仇吧,去报仇吧,拿起你的武器,为了你的女儿。但那名妇女摇头:不。她拒绝报仇。周围的人不解,我也不解。但我现在懂了:一个人,怎么舍得自己的亲人因为要为自己报仇而受尽折磨呢?还记得,那些死去的人最常说的一句话是什么吗?——活下去。
从两个相反方向来的传道者因为争夺散布权而互相诋毁,我问:”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他无法回答。我也无法回答。可能因为,宗教也是人创造的吧。
四、奇妙的时空
从十三岁启蒙到最后的官寨倒坍。”好多年时间一晃就过去了。我走到窗前,外面,大雾正渐渐散去,鸟鸣声清脆悦耳,好像时间从来就没有流动,生命还停留在好多好多年前。“
五、什么是爱情
土司夫人爱情生活上最大的一次危机,那个和罂粟花一样热烈致命爱情里的女人被土司娶回了官寨。夫人看着土司领着新欢一步步走来,就像是看见了”寂寞的后半生向自己走来“。
问一个傻子,想从他那里得到爱情最直接的答案,他捂着胸口说:一半是痛苦,一半是思念。”他说,我得到了很多女人的鲜血,“但这不是一个女人的全部,更不是一个女人的永远。”是爱情使他明白“什么是全部,什么是永远。”
第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最近刚刚看完了曾经获得过茅盾文学奖的这部作品《尘埃落定》。其实早在2006年,这部小说的同名电视剧就在播出,不知道当时为什么没有跟着这剧看。等于这部优秀的作品,我现在刚刚补上功课。
作家阿来以第一人称,也就是麦其土司家的傻子二少爷的口吻,给大家讲述了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发生在藏区土司家的故事。从麦其土司家族的强盛到最终的消亡,故事紧扣历史发展背景,详细刻画描绘了土司的生活形态和在历史变革下每个人从内心到外在变化。感慨时代的车轮一直向前,藏区农奴制的社会形态也在逐渐发生着改变。
最最触动我内心的,正是这位被人人称之为傻子的二少爷。他总是在不经意间做出让周边人都很惊诧的举动,说出很多富有人生哲理的话语。其实,何谓聪明何谓傻呢?被大家公认为聪明的大少爷,最终结局很凄惨。反倒是二少爷赢得了更多的民心和拥戴。在自己不看重的权利和财富上,反倒收获了最多。这其实隐含着人生真正的哲理。与世无争,拥有善心的人,反倒是人生最大的赢家。傻子总能跳出当下的环境去看自己。正像他每天早晨从睡梦中醒来,都要反复求证自己的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他这种自问自答,不断求证自己的过程,其实就是对人生意义的不停追问。所以,他这一生,活得轻松,通透,活得没有负累和沉重。他在跟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的交往中,更是显示出了他的聪慧和才干。其实,这样的人,才是真正具有大智慧的人。他和他那个英勇善战,同时喜欢女人的哥哥相比,反差很大。哥哥代表了旧时代的土司人品性。一切权利和地位,需要通过战争去夺取和捍卫。而傻子二少爷通过在边界做贸易,没有动用一枪子弹,反而积攒下更多的财富,和娶得最美丽的女人做妻子。
在他获得这些财富之后,他的哥哥开始对他产生了提防和反感。兄弟情谊也在此刻消失殆尽。傻子很明白,爱情,亲情,都是强求不来的。他很心痛。但是他也很坚强。他有消解自己痛苦的方法,他并不会以怨报怨,其实这正是参透了佛祖的慈悲为怀的处事理念和人生哲学。即使故事的结局,傻子少爷最终死于父亲仇人儿子的刀下,但是,他在精神层面上,获得了彻底的解脱。虽然,故事以土司家族的最终消亡而画上了句号,但是留给我的并不是悲戚感慨,而是让我更加彻底领悟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大智慧,什么才是真正的所谓聪明。
第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读完《尘埃落定》,尤其喜欢的是作者塑造的傻子的形象,因为一个”傻”字,从而使主人公更加自由。
他可以和阿哥和睦相处、相亲相爱多年,避免了相互残杀;他可以和奴隶或自由人轻松的聊天、做朋友,消除等级差别;他可以率性而为,自由的做自己。而这些是土司家族的正常人、聪明人所做不到的,因为他们受束缚,喜欢金钱,爱好权势,有些无穷的欲望并为之疯狂的追求着,并为之背负着包袱和代价。大智若愚是我对傻子的评价,真正的傻子是不会预测未来的,他表明麦其家要种粮食而非罂粟,把麦其家族的势力不断扩大,不尽如此,他还在西藏开辟了市场经济的新天地,这是一个聪明的傻子。傻子是西藏土司制度繁荣与衰落的见证者,一步步看着尘埃终于落定,风云变化的时代终于定性。
读完这本书去逛贴吧,发现大多数读的人都有一个疑问:傻子本可以杀了两个复仇者的,为什么要留着他们的性命置自己于死地呢?我想说,傻子的想法本就异于常人,当这样的设计出乎我们的意料时,正好切合了主题,更好的塑造了一个傻子形象,这是其一;其二他的死象征着土司家族的终结,贯彻尘埃落定的主题,其三就是使文章情节波澜起伏,增加趣味性,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
本书不仅富含丰富的西藏文化气息和神秘色彩,而且具有强烈的现代意义。通过少数民族的事情揭示了人性的善恶、美丑和欲望。适度的欲望会促使我们奋力向前,努力拼搏,改变自己的人生向更高更绚烂的方向发展;贪婪的欲望是得不到满足的,反而会扭曲人性,认不清自己。对于即将走向社会的当代大学生,值得我们学习的是傻子的为人处世,他懂得怎样与人相处,尊重他人,关心他人。当我们看到他从麦其边界回官寨的时候,他受到人民的热烈欢迎和赞扬,被人民高高举起,一个傻子折服了自己的人民,更折服了那个摇摇欲坠的土司时代。红色汉人的进入象征着土司制度的瓦解和灭亡,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政权,土司制走向灭亡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也契合人民对自由的向往和追求。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民得到解放,人人生而平等的观念已深入人心,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学习傻子的睿智和虔诚,更多的去思考“我是谁,我在哪里”的问题,认清自己想要走的道路和正在走的道路,从而时时警醒自己,莫在尘埃落定之时又悔不当初。
第1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尘埃落定”比喻事情经过许多变化,终于有了结果;或是经过一阵混乱后将结果确定下来。这本书的故事就像这个成语的由来一样,当土司制度结束的时候,也正是高潮。可是当麦其土司家的最后一人死去,最终一切都结束了,一切都尘埃落定!
“我”,一个从小就被认为是傻子的人,却是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作为土司家的少爷,有继承土司之位的机会,但麦其土司只会把它传给大少爷,一个正常人——一个自以为聪明的聪明人。就这样,注定是混吃等死的“傻子”却因为土司家引种罂粟而初露才智。以“傻子”的想法去经历土司的风云变幻。
当各大土司都应为罂粟的暴利而着迷,甚至放弃大量的粮食改种罂粟的时候。傻子少爷建议多种粮食。麦其土司的想法和傻子少爷不谋而合。果真,第二年其他土司领地百姓闹饥荒,而麦其家则是赢家,大卖粮食。在这时,傻子虽然还是傻子,但是已经可以加入家庭议会了。人们只是认为傻子少爷只是碰巧说出了麦其土司的想法。但是傻子少爷已经由此建立了自己的亲卫队——一个侍女、一个仆人、一个行刑人、一个管家。
这傻子少爷也有他的小九九,他知道什么时候显露出才智让看不起他的人大吃一惊。可是当他们害怕了,要把他当做聪明人来看待的时候,他就会立即像个傻子。当看到这里的时候,不由得想到唐宣宗——李忱,他本就是唐宪宗的一个庶子,出身低微。看上去呆呆的,兄弟们都爱拿他开玩笑,后来登基的唐武宗李炎想尽办法杀害他,他却装疯卖傻36年,为保住自己的性命。被仇公武当做傀儡皇帝辅佐登基后才显露治国才智。傻子少爷虽然没有李忱这样“登基”想法,但是却有李忱的才智谋略。
麦其土司让兄弟俩个看守南北方的粮仓,大少爷则是以“聪明”人的才智与土司征战,结果是一败涂地。傻子少爷则是和土司周旋,搞好关系。最后不仅为麦其家扩大了领土,还娶了最美的姑娘成为茸贡土司的女婿。甚至把粮仓地变为最热闹的集市。
到这里,本应该是人生赢家的傻子少爷,却再次一落千丈。妻子的背叛,麦其家的不信任,哥哥的明争暗斗。其实说白了,都是不相信一个傻子可以做的这样的好。傻子总归是傻子,没有土司愿意把位置传给他。陪伴他的只剩那四个人这次还多了一个没有舌头的书记官。当他再次装出一副傻样的时候,麦其把他放回了他的“领地”——那片属于他的集市。
最后,经历了中国的内战,土司们被一个个降服。而傻子少爷成了名誉土司,却还是被仇恨土司的杀手杀死,最后一个土司,就这样尘埃落定!
这部小说单从外表看,就像是讲述了一个傻子的逆袭,一个普通人的成功史。也不能忽略它里面描述的人物特点。每个土司都是个,土司与土司之间都是亲戚关系,但是亲兄弟还明算账呢,更何况他们。
土司的权利可以让人“重现生机”。麦其土司把土司位传下去就渐渐老去,当继承人被暗杀,他重新掌权却是一天比一天年轻,可见贪权之人对土司的痴迷。侍女卓玛对于生活的迷茫,最初是傻子少爷的人,嫁给银匠。她一直就在迷茫中活着,有的只是底层人的卑劣。可当她陪着傻子少爷把集市建起,她找到了做上位者的自信,不在有过去的下等人的卑劣。一心求死的书记官,因为傻子少爷的“傻劲”而找到活下去的目标——记录麦其家的兴衰。
本书其实在开头就侧面刻画了土司家的命运“水从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惊心动魄。”土司家族的命运就像这水一般,最终落得如此田地。但随后的一句“但今天,厚厚的积雪吸掉了那声音。”本应该轰轰烈烈的土司消亡,却变得悄无声息。没有哪位土司能抵抗的过改革的命运。
土司家族尘埃落定,最后的一刀,结束了土司家的世仇,结束了土司制度,结束了傻子的传奇,也结束了傻子少爷的生命。
第1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之前一直对土司很感兴趣,于是一拿到《尘埃落定》这部茅盾文学奖作品,就迫不及待地拿起来读了。这部书设置了很多悬念,让你不想放下书,反而一而再再而三地好奇于土司的傻瓜儿子之后的故事。
土司由于醉酒和汉族的土司太太剩下了一个傻瓜儿子。土司官寨里的人都认为男主是个傻子,而且根本没有继承土司的可能。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告诉土司在别人都种罂粟的年间里种粮食,而让麦其家的百姓在饥荒年间过得丰衣足食;也正是这个“傻子”,在自家边境开启了市场,建起了银号,扩大了麦其家的土地,让所有的土司不得不听从麦其家的指挥。“傻子”像在冥冥中有神仙指引,凭他原本人人都鄙夷的脑子干出了别人都不敢甚至干不好的事,也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收获。他娶了茸贡土司最漂亮的女儿,等茸贡土司一撒手他就可以成为新一任茸贡土司;麦其家的仇人杀了他的“聪明人”哥哥,为他成为新一任麦其土司扫除了障碍。种种迹象让人们不得不羡慕他的运气,也改变了认为麦其家的二少爷是傻子的想法。
作者通过一个傻子的视角去描绘清末民国抗战时期的藏族土司世界。这里信奉的是门巴喇嘛,是济嘎活佛,这里消息闭塞,唯一与汉族的来往就是黄初民特派员带来的先进武器以及可以赚大钱的罂粟,而这些交流最终使土司们失去宝贵的土地,失去忠诚的百姓。傻子经常认为他比聪明人要矮一截,认为评价一个人能用的最好的词眼就是“聪明”,但是那些“聪明人”往往都自以为是,最终却证明“傻子”远比他们聪明。这是一个多么辛辣的讽刺。傻子经常能冒出很多金句,给人以启迪,比如他预感到“要不了多久,土司就会没有了”,而后事实证明他是对的。后来傻子解释自己问什么是傻子时说“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
在这本书中我们固然可以领略古老神秘的土司文化,但作者的本意并不仅仅在此。为什么这本书取名叫做尘埃落定?书中这样说道:“有土司以前,这片土地上是有很多酋长,有土司以后,他们就全部消失了。那么土司之后起来的又是什么呢,我没有看到。我看到土司官寨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大地上蒙着一层尘埃像是蒙上了一层质地蓬松的丝绸。”是的,土司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被打死了,延续多年的土司制度也分崩离析了,那么藏族的风俗呢,当地的人民呢,麦其家奴隶眼中并不傻的二少爷呢?是不是都尘埃落定了,连个鸟兽的痕迹都没有了呢?当初穷人确实得到了解放,但书中那些奴隶们还在哭他们的主子,那些官寨里死去的人的亲人呢,也都没有痕迹了吗?是的,现在看来土司制度是落后的,但他是的的确确存在过的,同样书里描写到的人、事、物,现在都已随风,但是他们曾经存在过,至少在读到他们故事的人心上,还隐隐泛起了波澜,像一汪有着黑夜颜色的血水汩汩地流到心最隐秘的地方去了。
第1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读这本书,仅仅是一时的冲动,只是背后还有着永恒的感动。在高考前的第N天,心突然迷惘起来,失去了自己的方向。我寻找着自己,摸索着道路,想找一个出口让自己冲出这‘围城‘。不知怎的就突然想看这本书。于是,便开始向身边的朋友去借,借了一两天,结果却令我失望。在我将要放弃看着本书的时候,辉哥把这本书给我借来了。据说是在一个很远的图书社借的,他打听了几天才借到这本书,只想在这里对他说,辉哥,谢谢你。
在刚翻前几页时看到对这本书的介绍:阿来,藏族人……《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心中不由一怔,不,应该是两次,一直都很喜欢藏族人,觉得他们都是那样的纯洁,他们住在西藏,守侯着美丽的布达拉,守侯着洁白之神,也希望有一天能够到西藏去感受那里的美,在那悠远的天空下,为自己的灵魂找一片净土,找一个守护灵魂的天堂,再一看是获茅盾文学奖,就更欣喜……
《尘埃落定》写的是我由一个傻子变成一个聪明人的故事。本故事大约发生在19世纪三四十年代,写西藏土司制度瓦解之前他们做的事情。感觉我的转变过程就象是一个人从童年走到成年,一个慢慢长大的过程。小孩子说的带稚气的话语在大人们眼中只是一个傻子说出来的,一些真实都被当作愚蠢,一些谎言都被当作经典,当成聪明人说的话。我在成长过程中,渐渐明了事理,只是仍然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仍然别人当成傻话。
是的,在我还只是一个傻子时,哥哥是那样的疼爱我,并且不会担心我会和他抢土司的位置,只是随着我慢慢的聪明起来,他便开始成为我的敌人,时刻提防着我。或许,那一些成熟的人总喜欢关心那些思想还幼稚的朋友,关心着他们,照顾着他们,只是当这些孩子长大了,他们也不在会有兄长似的照顾。
没有变的是自己的真实,坦诚,变化的是别人对我的看法,也曾尝试过沉默,只是自己想对这个世界的抗争,想用沉默抗争所有的假恶丑,我宁愿不说话也不愿说违心的话,或许一些孤独的人总喜欢沉默。一直苦于找不到能够理解自己的人,其实是自己缺少沟通,只是虽然沟通能解决问题,但孤独的人不愿说出违心的话来。
想想自己仿佛就是书中的“我”,“人越成长,彼此想了解似乎越难”,只是大家都彼此的把心藏的更深了,都不愿再让它受伤了,到最后我们都会走向一座归宿。
当所有的一切有了结果,当所有的一切象尘埃一样飞了起来,又象尘埃一样落了下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六下的只有刺眼的阳光在空气中那样的强烈,仿佛刚做了一个梦醒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
第1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我从心底对藏文化有一种探知的欲望,,藏刀,藏香,各种首饰等等都非常的有特色。
9、在西藏,最让人感到震撼的是那人们不论在大昭寺门前,还是布达拉宫四周,甚至大街小巷都有人们五体投地拜礼。他们一个个面色庄重,心中只有他们所崇拜与信仰的佛教与文化,别无其他,他们行礼的画面,让我流连。
10、我们去的最后一个景点是海拔4800米“羊卓雍错”,“错”在藏语里是湖的意思,汽车行驶在蜿蜒的山路上,山路很窄,也很险。路边有许多放养的耗牛和在高原才能见到的美丽花朵。到了山顶,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片湛蓝的湖水。只见白云从我们头顶上飘过,周围是翠绿的草地……哇!西藏太美了!
11、听妈妈讲纳木错蒙语叫“腾格里海”,意为“天湖”。因为它是与天相交的地方。距县城61公里。湖面海拔高度4718米,面积1940平方公里,它是世界上海拔最高的咸水湖,也是我国仅次于青海湖的第二大咸水湖,湖中有三个岛屿。有石柱,石林,天生桥等自然景观。岛上有葛举派寺庙和众多洞穴古迹,湖滨水草丰美,湖水多变瑰丽。
12、是谁带来远古的呼唤,是谁留下千年的祈盼,难道说还有无言的歌,还是那久久不能忘怀的眷恋,哦~~我看见一座座山一座座山川,一座座山川相连,呀啦索那就是青藏高原……
13、千山之巅,万水之源,有着传统的'文化信仰。是藏羚羊的摇篮,牦牛的乐园。蓝天,白云,西藏孕育了世世代代的藏族牧民,也造就了这独特的异地风情。危耸的皑皑雪峰,辽阔的高原牧地,这个充满神秘,充满诱惑的地方。让人没有理由拒绝,让我们用强烈的好奇。叩响雪域风情的神秘之门,一起去靠近它,探索它,感受它。
14、到了拉萨,我看见周围都是高山,山像连绵不断的长城,山上连一棵树木也没有,全是奇形怪状的石头。拉萨市就在这群山之中,是一块好大好大的盆地,我们坐的车穿过雅鲁藏布江和拉萨河,两边都市热闹的城市和美丽的村庄。
15、到拉萨后,我得了高原病,头痛呕吐,浑身无力,连续两天住院吸氧,搞得我难受不已。后来我才知道那儿的氧气只有我们城市的百分之六十。
16、藏族同胞非常好客,在火车上我就看见有俩个藏族小朋友在车窗外向我们招手鞠躬,面对着车窗我分外感动,后来发现所有的藏民见到火车都要敬礼。到了藏区后,藏族同胞都会向我们敬献洁白的哈达,说:“扎西德勒!”,有俩个藏族的小朋友遇见了我,用汉语说:“哥哥你好”,虽然讲的不是很流利,但是这一幕深深地打动我,我也拿出中秋月饼和他们分享。
17、西藏她的画面可以让人陶醉,可以让人激情,可以让人宁静,无比的美丽,让人无比流连。
18、西藏,充满了神秘,充满了美丽,充满了文化色彩,就在今年的暑假,我踏上了这片神圣的土地。当我踏上之后,我被眼前的画面惊呆了,真是美极了。
19、我踏上了西藏的山峰。有南迦巴瓦峰的壮丽,海拔七千多米的山峰像一支长矛直刺苍穹。至今没有人能征服他的美丽,峰顶的雪长年累积,形成了千年不解冻的气候。远观,给人一种壮丽之美。也有那根拉山口的辽阔之美,我亲自登上了海拔5190米的那根拉山口,与珠峰第一个大本营只相差十米,站在山口,遥望四野,你的心里顿时会涌起雄浑、苍茫、辽阔的感觉,这样的画面,让我留连。
20、我目睹了西藏的河流。有雅鲁藏布江的壮阔画面,在雅鲁藏布江大峡谷的观景台上向下观望,奔涌不息的河流像一匹匹黄马一样飞奔而来,在岩石上一跃而起,溅起朵朵黄白相间的浪花,感觉无法平静。也有纳木错湖的平静之美,我亲手触摸了那冰冷的湖水。那是世界上海拔最高的咸水湖。站在湖边看着近处小浪花一波波涌上滩,再看看远处天水连成一条白线,旁边的山峰隐隐约约,平静美丽极了,这样的画面,让我留连。
21、我感到了西藏的文化。佛教就是这里的文化。这里的一切文化、一切习俗、一切行为都无不与佛教有关。凡是有人居住的地方要么有寺,要么有塔。在西藏,家家设佛堂,人人做佛事,山坡上飘扬着经幡,石头上也刻满了经文。
22、陡峭的山峰裸露在白雪之中,洋溢着一种雄奇之美。在皑皑白雪之上是一条蜿蜒的人造长廊。在时浓时淡的白雾中,若隐若现,让人以为那是传说中的天梯。
23、午夜时分,我一个人踱步到客栈二楼的观景台上,那时,一个多小时前还弥漫着的云雾,居然已全部褪去,在低峰近岭黝黑起伏的衬托下,浅银色的雪山突兀而出,梅里十三峰呈露无遗,冷峻秀美,连绵天际。
24、一下车,抬头望去,只看见高耸入云的玉龙雪山。玉龙雪山以险、奇、美、秀著称于世,气势磅礴,玲珑秀丽,随着时令和阴晴的变化,有时云蒸霞蔚、玉龙时隐时现;有时碧空如水,群峰晶莹耀眼。
25、仙乃日雪山高耸入云,山上长年积雪,白茫茫一片,被云朵的遮挡着,时隐时现,像一含羞的少女。半山腰少许融化的积雪,形成了大大小小的水流,顺势而下;山脚下是一汪碧绿的湖水,人们叫它“卓玛拉措”。
26、我们乘着索道来到了三千多米的山峰,抬头看,只见玉龙雪山的主峰扇子峰映入眼帘,它直插蓝天,南北像前列的一条玉龙,十三峰犹如一条腾空的玉龙。它不仅气势磅礴,而且秀丽挺拔,还随着时冷时热的交替,景色也变幻无常,美不胜收。
27、梅里雪山,她是那样的纯净,纯净得看不见丝毫的杂质;她是那样的圣洁,圣洁得几乎纤尘不染;她是那样的庄严,庄严得俨然一座伟大的神殿;她是那样静穆,静穆得听不见一点凡响,再加上眼前静谧的白塔、身边舞动的经幡、藏民不绝的香火、松柏醉人的清香,一切,仿佛是神灵在昭示,一切的一切,似乎有神的力量。
28、我哆哆嗦嗦,再次仰视雪山,山顶积雪皑皑,就像大山戴上了一顶银色的王冠,又像一条玉龙在山顶飞腾。阳光洒满雪山,雪山又变成了金色的了,更加华美。
29、雪在山上堆积成各种形状,千姿百态、栩栩如生。瞧,它们有的像扎着辫子的小姑娘;有的像叼着烟斗的老大爷;有的像展翅欲飞的雄鹰;也有的像是正在寻找哈哈哈小北极熊;还有的像是走投无路的长颈鹿。
30、梅里雪山,您是我心中永远的神山!梅里雪山,洗涤了灵魂。仰望雪山,有人双手合十,有人张开双臂,有人泪流满面。“梅里雪山就是这样一座山,一见就热泪盈眶,就想哭,就想发誓,就想大爱一场。
31、坐在车里,走了很长一段时间,转脸却又看见了晴空下的玉龙雪山。回望着她,仍恋恋不舍地深情注目:高耸的玉龙雪山,秋天里,在阳光的映照下,山体晶莹剔透,通体发光,仿佛从青松翠草、烂漫黄花中横空出世,特别迷人。我想,到了秋,玉龙雪山就会显现出一种庄严和静穆了吧。
32、绵延雄伟的梅里雪山,半山腰以上一片雪白,在阳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尖尖的主峰直插蓝天,无比险峻雄奇,而且似乎淡淡的有一层金色的光芒。
33、玉龙雪山很高,最高处有3600米高,可我并不能看清顶峰,因为云把山划为了两部分,而峰顶则是上半部分,被云抓住。于是我决定乘坐缆车上山,看看这高3600米的雪山有多么震撼,多么让人惊讶。
34、雪山四周,积雪茫茫苍苍,有的被融化的雪水浸成湿晕,给积雪镶了一道暗边。但大多数积雪,依旧岿然不动,颜色不改,形态依旧,初衷不变。
35、天空一碧如洗,雪山映照着山下的田地。闪亮的锄,明晃晃的草帽,湛蓝的麻布衣和绿色的胶底鞋。一行耕作的农夫零星散落在田地里。他们有序地从前到后,顺着大地的纹理,梳理着每一粒泥土。
36、雪山近在咫尺,巍峨壮观,更有数不清的高山在我眼前,远方的山峰使我着迷,也一直对它们魂牵梦绕,可那是我无法攀越的高度,我可以极力尝试我能尝试的海拔高度,但我更愿意在这样高海拔的地方,有这样的机会静静地待上几个小时,该有多么的奢侈。
37、山上的雪景更加美丽,瞧,山尖全白了,远远望去,就好像是一座雪山。山上的矮松上挂满了晶莹的雪花,只有在叶子下面才能看见一些绿色。竹叶上也落满了雪,竹茎上粘着一层层的霜。
38、太阳照耀着玉龙雪山,淡淡的薄雾已散去,玉龙雪山清晰地呈现在我们眼前,犹如一条凌空飞舞的玉龙。一片白云缠绕在半山腰上,宛如一条腰带系在玉龙雪山上,给玉龙雪山又平添了几分韵致。雪山十三峰,峰峰晶莹明澈,恰似一排玉柱立地擎天。
39、美丽的西岭雪山,一个让人流边忘返的地点。西岭雪山有连绵起伏的山峰,重重叠叠连接在一起,好像一条巨龙,非常壮观飞流的瀑布,又好像挂在岩石上的门帘,阴阳界变化万千的气象,一边睛空成里,一边去云雾环绕。
40、春天,西岭雪山的雪不厚不薄,又松又软的雪地像一张白色的大地毯,在这时候滑雪最好。夏天,雾从山谷里升起来,整个雪山浸在乳白色的浓雾里。太阳出来了,你可以看见沧海一粟的云海和海洋似的蓝天。
41、我们乘坐缆车来到4016米高处,开始徒步登山到4506米。突然,一阵冷风吹过,玉龙雪山终于揭开她那神秘的面纱,一下子露出她那妩媚动人的面孔,我彻底被雪山的美征服了,完全被震撼了!
42、梅里雪山处于世界闻名的金沙江、澜沧江、怒江“三江并流”地区,南北走向的雪山群体,北段称梅里雪山,中段称太子雪山,南段称碧罗雪山,北连西藏阿冬格尼山,整个山脉平均海拔6000米以上的有十三座。
43、你从古城的睡梦中惺忪醒来,是否已被远处的雪山给惊艳了,远远近近,高高低低,层峦叠翠的山林中高高耸立的雪山,大清早就“突兀”地出现在你眼前,惊叹这造物者的功力,一晚功力使之更加花白。
44、玉龙出,是何劫?踞西南,守云穴。终岁惯入云中住,能有几日露鳞鬣?我今跋涉数千里,方闻玉龙隔云咽。岚浮野林深,石凉碧苔滑。潭澄明兮辨游鱼,水潺湲兮飘素沫。谷贮风兮空响,道绕壁兮百折。吼瀑逝如剑,飞削中峰裂。日惨惨兮将暝,气森森兮掠鸠鹘。来路失渺茫,举步长惊怛。回首已在万仞高,不须蹑凫朝帝阙。瑟瑟肌骨寒,飒飒天风冽。刹那奇峰露峥嵘,堆琼积玉几千叠。瑶台咫尺故相招,恍见霓光空明灭。浩浩倚青冥,云心鹤眼旋抛撇。结庐思同帝子邻,席地可与谈风月。莽莽乾坤掷壶天,此夕但有星斗堪采撷。
45、柔水绕雄山,玉壁金川。咆哮巨浪上云端。素裹银妆娇且艳,游客惊叹。扇子竖峰颠,雾绕腰间。一条索道上高悬。览尽玉龙风景秀,壮丽天然。
46、清晨,太阳还没有升起,天蓝得纤尘不染,雪山上只有几抹轻纱一样的浮云烟一样漫卷。雪山象美丽的圣洁的东巴女子,静立于蓝天之下,一绺白云绕着雪女的脖子,高贵典雅,我们朝着圣女走去,带着一颗虔诚的心。
47、脚下的雪干净得连个脚印也没有,只有风吹的痕迹。天空万里无云,蓝得让人窒息。远处巍巍群山,脚下是皑皑白雪和松林。这个缆车很陡,也很快,不一会儿就到了。
48、夏天的西岭雪山,山外的酷暑被雪山的原始森林远远地挡在外面。雪山主峰袭来的寒气让人感到秋天似的凉爽。蜿蜒的溪水里,清澈的溪水映照出各具风采的景色和植被的倒影,高度不同,季节分明,倒影也各有千秋,万般变化;或见青山叠翠,繁花似锦;或窥银装素裹,白雪皑皑;更有鱼儿随溪流在色彩斑斓的倒影中游来荡去,好不惬意。
49、几番峰回路转,旭日照亮雪山,雪山的峰顶映衬着高原特有的蓝天,远处的碧空清晰的仿佛就在眼前,晶莹剔透的雪山通体闪耀着红晕的光芒,宛如初醒的少女罩上了一层透明的轻纱,玉肌般冰容又多了一抹彩云轻轻笼着峰顶。
50、有一座美丽的雪山,一直在我的记忆深处,在我心灵的大地上,高高耸立着——它就是玉龙雪山。我经常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独立高楼,凭栏远眺,追思寻梦,虽然恍惚有些遥渺,却又那么真切动人,如在眼前。
《我不》读后感 篇1大冰,以前从未关注到他,知道他写了一些书,奈何怎就没有引起我的兴趣呢?看完了第一本《我不》,总是惹得我鼻子发酸,仰头止泪,哭哭笑笑不可自拔。非得让自己拔出故事,情绪平定后再折回去。
读着书,就想改口叫他叔,是一枚坏坏的、痞痞的、热心肠、努力的一枚暖叔。
他可真能耐,帮助了那么多的人,还都是苦孩子,让我暖暖地羡慕他们。回念一想,这样的人生痛苦,你能承受的了吗?这样说走就走的旅行,能妥善安置好一家老小的吃喝拉撒和对你的担心吗?总以为很潇洒的转身,说走就走,其实是逃避了很多的不负责任,起码现在的我做不到。
你看老兵救火、蠢子和小蓝、老潘的孩子和书屋、画画的乔一、白玛的哥哥、有一个得了癌症妈妈的大洋、瘫痪的大梦、哪一个不是负重前行,哪一个不是从生活的绝望中又再次重生,勇往直前。哪一段故事不是感人肺腑。有时候我在想,我身上会发生什么最惨烈的事?遇到这些事我该怎么办?最惨烈的事也是妈妈癌症化疗吧,虽然不像大洋那样带着妈妈游遍世界各地,结局是一样的,有一个健康快乐的好妈妈。知足吗?知足!还欲求啥呢?就想给妈妈一个快乐的夕阳红。生活每天都在过,有多大的能力,多多大的生活,能够像冰叔那样倾囊助人最好,尽力就好。最后想劝告一下冰叔:别什么什么的都心软助人,看你微博上还帮小姑娘家买电动车,年轻人是需要历练的,还有看你书丢手机啥的就算了,别惹得人人都眼红。哈哈,最后说一句,啥时候再来郑州,我去见你!
《我不》读后感 篇2这本书里的小作者扇贝,非常喜欢小动物。一早醒来,就有四只小鸟在他的被子上踱步撒尿,还有一对“闷皮”小兔子比较黑河比较白。可是,这些小生命都离开了他。为了填补伤心的空缺,妈妈蒜泥带回来一直传说不会长大的迷你小猪。扇贝叫它荷包蛋。荷包蛋让扇贝懂得了享受食物和爱,更拥有了新的理想:吃好一点,睡好一点,每天都过开心一点,最好一直做小孩。没想到,小小猪荷包蛋吹气一样越长越大,扇贝想尽办法给它减肥,结果惨败。他告诉网上的神秘朋友波鲁克先生,自己的梦想,建造一艘动物方舟。终于家里再也装不下巨型荷包蛋。扇贝在升学考试和失去小猪朋友的双重压力下,悄悄带着荷包蛋开拔了!钢筋水泥的城市高楼中,扇贝能为一头提醒巨大的猪找到生活下去的理想家园。
遇到了波鲁皮克先生之后,他终于明白了:人始终都是要长大的,这是一个不变的事实。扇贝知道之后,也开朗多了。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人总是会有长大的一天,不可能在某种事停止生长,只有勇敢的去面对生活,面对现实,无论怎么样做,都改变不了的。
《我不》读后感 篇3喜欢小说的人,都知道刘墉,喜欢看小说的人,都读过刘墉,《我不是教你诈》。有人说,他的小说过于悲观、过于被动,可我不觉得,他的小说,那么的真实,那么的有力度,那么的让人读过之后深思……
《我不是教你诈》是刘墉众多作品里面最成功的一部之一。现实、真实、有力度,是这部作品的一个亮点.
这个世界上,很难说有永久的朋友,和永久的敌人。
当原来的“互利”变成“互害”,在利益上有了冲突,则原来的朋友可以变成敌人。当原来的“敌对”变成“共荣”,在利益上可以结合,则原来的敌人可以成为朋友。
在批评任何人之前,都应该想想,是他这个“人”与你对立,还是因为他今天的职位和立场,使他不得不与你对立。进一步想,如果有一天,他卸下这个工作,是不是问题就解决了。
这就是所谓的“对事不对人”!要知道,每个人都有良知,每个人都有眼睛会看、耳朵会听。一个人似乎没有良知,也似乎不看不听,很可能不是“他”的原因,而是因为他处的“位置”。
一个成熟的人一定要知道——在看别人立场的时候不可忽略那个“人”。绝对不要用立场否定“人”,或否定“人性”。
因为有一天,你也可能换成对方的立场。你原来的朋友一下成了敌人,你原来的敌人,一下子成为了朋友。
这是《我不是教你诈》里面一个故事中的一个小情节所引发出来的一段很直白却很实在的文字,也许每个人都明白其中的道理,然而却说不来其中的奥妙。我们生活中有着太多太多的理所应当,有着太多太多的不以为然,其实这就是生活,生活给我们很多,索走得也很多。
就是这样一本简简单单,直直白白的书,讲述的却是贴近生活,贴近你我,贴近大众的一本书。当然,书里还有很多很多经典之处,让我们读者回味的亮点也是无处不在,这本书没有唯一的主人公,没有惊心动魄的故事情节,更没有美轮美奂的爱情故事,但是,我相信,里面一定会有吸引你的地方。
《我不》读后感 篇4完美,对很多女孩子都是非常重要的。但真正完美的人是寥寥无几,完美对大家而言真的有那么重要吗?我读了一本叫《我不是完美女生》的书,这让我有了很深的感想。
里面主要讲了在一所小学里,转来了一位既漂亮、学习又好,而且无可挑剔的女生,她被人称为“完美女生”。有一次,语文测试,原本次次年级第一的姜樱哲却没能把第一名收入囊中,这宝座让给了新来的转学生赫彩儿。她嫉妒赫彩儿,因为这样姜樱哲躲在家里哭了一个晚上。***妈在讲电话之时,别人问她,你女儿考试考得怎么样,姜妈妈当时是心花怒放,嘴上却说:“还可以!”这让姜樱哲更为生气,对着妈妈大吼:“原来我年级第一你觉得还可以,我主动学习的行为还可以。现在你女儿的第一被夺走了,是不是连还可以都算不上了!”说完便气冲冲的甩门而进,留下一脸惊愕的母亲,姜妈妈好不容易回过神来,起身走到姜樱哲的房间,跟她好好的谈了谈。第二天,赫彩儿主动对姜樱哲提出交友,她也答应了。可姜樱哲万万没想到,赫彩儿也有不为人之的一面:因为***妈和爸爸工作关系,要不停的搬迁,所以***妈每次都说:“下次不搬了,下次不搬了。”可没一次是真的,她知道父母也不愿意,可还是烦自己的母亲。
故事到了结尾,赫彩儿又搬走了,但她的妈妈肯定的对她保证了,不再搬家了。姜樱哲明白了世上不会有完美的人,敢于发现自己好看的地方,不要去徘徊在不忍看的地方。
大家现在面对一个堪称完美的女生,会嫉妒甚至自卑吗?我给出的答案是:不会!要完美先要自信,把心底的自卑,羽化成蝶!
《我不》读后感 篇5寒假里,我读了《不一样的卡梅拉》,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我。尤其是当我读到第11册《我不是胆小鬼》之后,我就更加欲罢不能了。
《我不是胆小鬼》讲述的是强盗黄鼠狼巴巴用计谋引开了小公鸡们,带领着四十大盗进攻鸡舍。而害怕的母鸡们在聪明的卡门带领下勇敢起来,用智谋打退了黄鼠狼一次又一次的进攻。突然有一股强大的力量把鸡舍掀入了水塘中。不甘心的巴巴偷走了鸬鹚佩罗的木桶,向鸡舍划去,就在这危急时刻,一条银光闪闪的巨龙破水而出!她,就是祖龙-贝塔。最后在贝塔的帮助下,小母鸡们打败了黄鼠狼大军。
我读完以后,感到一股暖流在心中流动,心想:””一群小母鸡居然能打败了黄鼠狼大军,这得需要多大的胆量和智慧啊!这时,我想到了自己:不敢放烟花,只能远远地欣赏着烟花在空中绽放的灿烂;我不敢坐船,总害怕一不小心就会掉进水里;我更加不敢坐过山车……这何尝不是胆小呢!我终于决定了,我不能再胆小畏缩,我要去试一试!
年初四那天,爸爸妈妈带我去新湖公园玩,我勇敢地提出了要去坐过山车,可惜它没有开门,只好去玩了花果山漂流和坐船。当我坐上小船的时候,心跳得很快,往日内心的恐惧又袭来了。可我一想到昨日的信誓旦旦,听到爸爸妈妈在旁边不停的鼓励,我默默地对自己说:我不是胆小鬼,我不是胆小鬼,我一定可以的,别人可以,我也一样可以!于是,小船缓缓地开动了……速度越来越快……我惊讶地发现,其实这蛮好玩的,一点也不值得害怕。呃,就差烟花了。决定找个时间,让妈妈带我去放了。我相信也会很好玩的。哈哈,我再也不是胆小鬼了!
很感谢这本书,让我找回了自己的胆量。同时也让我明白了,做事情要大胆开动脑筋,冷静面对,总会有解决办法的。想想看,如果小母鸡们冲出去硬拼,会吃多少亏呢!
《我不》读后感 篇6最近我学了《我不能失信》这篇文章,让我深受启发和感动。文中的宋庆龄很小的时候就非常诚实守信。她多么盼望去伯伯家,多么希望得到伯伯送她的鸽子,可是,他突然想起小珍和她约好了。于是,她就放弃了盼望已久的机会,并说“我如果忘记了这件事,明天可以道歉,可是,我并没有忘记这件事,我不能失信啊!”爸爸妈妈也深深的被她的话打动了。我想他们肯定为他们能有这样懂事的女儿而感到骄傲。
是啊,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诚实守信,我们的社会应该以诚实守信为荣。我们作为一名学生,如果不诚实守信,将来会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对于社会上的每一位公民,如果不诚实守信,我们的社会将会变成什么样的社会
一次,我和妈妈骑车回家,路上车胎爆了,妈妈不得不停下来,拖得路边的修车店,当时妈妈身上并没带钱,只好央求修车师傅先修理,说修好后回家马上送钱过来。妈妈到家后,又渴又累,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我好奇的问:“妈妈,您不是说给人送钱过去的吗”妈妈满不在乎的说:“太累了,明天再送去吧。”我着急的说:“不可以,您一定要说到做到。”妈妈眼睛一亮,拍拍我的肩膀,站起来,向我微笑着点点头,拿起钱包匆匆地走了。看着妈妈的背影,我心里美滋滋的。
如果我们都能像我们的国母----宋庆龄那样,做到人人诚实守信,我相信我们的社会会更加文明,更加和谐。我们的生活会更加美好。
《我不》读后感 篇7认识大冰还是在我小的时候,那会看山东卫视的一档综艺节目《阳光快车道》,他是里面的节目主持人那会的电视不像是现在这么高科技,那会家里能搜索到好看唯一的晚间综艺节目,就是大冰主持的这档综艺节目,那会对他的印象就是一个风趣幽默的大哥哥,很有才华,总感觉他有很特别的魅力,但是后面他逐渐的消失在电视荧屏里,直到再也见不到他主持的节目。
直到大学的时候,看到学校图书馆门口有他的新书发布会即将在我的学校举办,我才知道原来他不再主持,开始写书,成为了一名作家,发布会的当天我很幸运的抢到了入场券,在距离他不到一米的地方,听了他的演讲,买了他这本《乖,摸摸头》拜读。从那以后我开始慢慢了解他的经历,也从头到尾读了这本书,他的丰富阅历和人生感悟给我触动很深。大学的时候第一次读的是他的第二本书《乖,摸摸头》,后面又读了他的第一本书《他们最幸福》、《阿弥陀佛么么哒》、《好吗好的》。直到大学毕业之后到现在我最近才看完他的最新的一本书《我不》。
从最初看书时的惊诧与钦羡,到现在的波澜不惊,如今的我觉得任何事情发生在大冰身上,都不足为奇。我们每个人都在谱写自己的人生诗篇,并且都是独一无二的,只不过,有些人漫不经心,有些人却认认真真。认真工作,认真旅行,认真读书,认真打闹,认真尝试,认真犯错,认真恋爱,认真爱自己和家人,认真生活每一天。
大冰的这个系列都是些故事构成的,讲话比较白话,真情流露讲述了他一路遇到的人和事情身边认识的人和故事。最感动的就是大洋的那章了,他游荡四方,漂泊他乡,但因为妈妈,他终于醒悟过来回头是岸。当得知妈妈得了绝症,他濒临奔溃,或者说是已经奔溃了吧,然后他回到妈妈的身边,陪她抗争病魔,后来因妈妈的一句话,想逃出医院,他立马就陪妈妈逃出来了,开着一辆车陪她横跨中国,玩遍了东南亚,就是那种跟着文字我跟他们一起开心,一起难过,一起心酸。因为在我身边就有这样类似的经历,病魔真的是一个可怕的东西,失去亲人的痛苦是最大的伤痛,能够走出这份伤痛,对痛苦和困难说我不,好好的活着,开心的活着,才是对离开自己的亲人最大安慰,也是她最愿意看到的。
人生短暂,珍惜和家人,和亲人在一起的时光,保重好自己的身体,照顾好他们的身体,不留遗憾才是最大幸福。
《我不》读后感 篇8暑假前,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些图书,我最喜欢读的就是《我不想不想长大》了,我觉得它说的就是我的心理。
《我不想不想长大》是辫子姐姐郁雨君写的,讲的是胖男孩扇贝害怕长大的压力和烦恼,不想长大。他很喜欢小动物,他养过很多宠物,其中有四只小鸟和两只兔子“比较黑”和“比较白”,但这些动物都离开了他。蒜泥妈妈为了让他开心,给他买了一只据说是永远长不大的迷你猪“荷包蛋”。它让扇贝懂得了享受食物和爱,要“吃好一点,睡好一点,每天过得开心一点,最好一直做小孩”。但是没想到,荷包蛋却越长越大,连家里也装不下了,妈妈想把它送走,扇贝受不了,带着“荷包蛋”离家出走了……。
真的,我也不想长大。小时候,爸爸妈妈叫我“小宝贝”,哄着我吃,陪着我玩,抱着我睡,感觉很幸福!可上学后,爸妈整天叫我要好好学习,写作文,学英语,做奥数,真是烦恼!不过,我也知道,不想长大只是一种梦想。如果真的长不大,那家里人要急死了,要去看医生了。当然长大也有很多好处,可以认识更多的人,交更多朋友,学更多的知识,还可以周游世界……,所以我要长大。
我不想长大,可我还是会长大,只希望未来无限美好,世界充满和平!
《我不》读后感 篇9今天我读了《我不能失信》这篇文章。文章主要讲了:一天,宋庆龄一家要去伯伯家玩,可是她突然想起小珍要来和她学习编花篮,爸爸、妈妈都劝她下次再教小珍编花篮,回头给小珍道个歉就好了,可是宋庆龄没有失信,还是留下来等小珍的故事。
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我们做人要守信用,答应别人的事就一定要做到。
我也有过同样的经历,以前的一个星期六,我感冒着还发着烧,突然想起源源要来我家玩,爸爸说:“你在生病,下次再让她来吧!”“不行,这样源源会很失望的,那多不好啊!”我着急地说。“那我和源源解释下,表示下歉意,下次再叫她来我们家玩好吗?”妈妈在一旁说。“不,妈妈,如果我以后忘记了这件事,到时候可以和她道歉,可是我没有忘记啊,我可不能失信啊!”爸爸妈妈说不过我,最后还是让我们一起开开心心的玩了一个下午。
《我不》读后感 篇10昨天在1200bookshop的楼梯上,坐着看完了《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这本书。木质楼梯并不冰冷,空气中散发着浓浓的咖啡香。伴随着舒缓的纯音乐,脑海中随意切换书中的温暖场景,就这样度过惬意又幸福的下午。
其实,光是书名就足够吸引了,对于我这种天真且充满幻想的女生来说。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
如果你用理科生的思维,死扣逻辑,直直追问:“难道你不是这世界的一部分吗?”那么,我将会给你一个白眼。让人毫无抵抗力的情话根本不需要逻辑,糖分含量才是评判标准。
而且,你绝对想不到,这句巨甜的情话出自作者乔一的老公F君之口——一位冰冷的理科学霸。F君表面冰冷,但是只要跟乔一有关的事情,他几乎都参与其中。
她数学不好,他一边嫌弃她连答案都不会抄,说蠢死算了,一边暗中相助。
他放弃了自己的跳高比赛,站在约定的地方,给跑道上的她鼓励。私约给她写情书的男生,告诉他:“不要影响乔一学习。”
从同桌到恋人,乔同学和F同学大大小小的矛盾和争吵不计其数。一个冷冰一个大大咧咧,一个睡觉喜欢开灯,一个喜欢关灯。刚开始都不适应两个人的生活。但他们都属于吵完就后悔,想着怎么给对方道歉的类型。因为爱对方,慢慢适应过来了。
理性没有力量,情感才最迷人。如果只有F君的理性分析,A计划,B计划什么的,肯定很无聊。有了乔一的小勇敢和小冲动,爱意一下子就荡漾开来。是的,我想你这句话总要有人先说。
乔一离开稳定安逸的工作环境,来北京找他。他骂她没有计划,她急了,脱口而出:“想你啊,不然来干嘛?”F君脸红了。
F君抱怨乔一出长差,乔一说他没想过她的感受,他说:“你也没想过我的感受啊,我想你了。”
人的一生中,遇到爱,遇到性,都不稀罕。稀罕的是遇到了解。乔一了解F君的温柔。F君知道乔一坚强背后的脆弱,担心她会受委屈。
F君有强迫症,各种不准各种嫌弃。但是和乔一在一起之后,变得可爱到不行:陪她吃路边摊,半夜陪她吃火锅,在床上吃早餐,趴在地上看书……
爱可以让人变得热爱生活和有趣。F君说:只要想到余生能和你在一起,我就对余生充满期待。
F君是个闷葫芦,平时跟人说话都不带多一个字的。在乔同学面前,各种段子,情话,体贴入微,经常把乔同学感动得稀里哗啦的。一想到这个,我就不得不相信爱情的魔力。
乔一经常发神经,特爱演,他就配合她的表演。日常接她突如其来的台词。比如,餐厅里,她恶作剧地说:“姐夫,要是姐姐知道我们这样会不会不高兴啊?”面对服务员被雷劈的表情,只愣了几秒,他面不改色:“你姐在九泉之下会祝福我们的。”
不需要特意改变,我们在一起,默契就自然而然产生了。
世界上最美妙的事情在于,你为我变得有趣,我都知道,并且记录每一个爱的插曲。
没有一见钟情,越了解越喜欢。这样的爱情不惊艳,但长久。
《我不》读后感 篇11每次看大冰讲的故事总觉得不可思议,可能是自己的经历太少,趣味不多。从大冰的书中总可以看到很多顽强不一样的生命,或命运坎坷,或死里逃生,或特立独行…我是一个喜欢看到美好结局的人,还好,那些有趣的灵魂总能通过自己的方式活出自己当下最美好的样子!故事中主人公的名字我并没有记住很多,因为记性不是很好,但是每个故事的情节仍荡存在心中,不管是那个患了癌症的广西小护士姑娘还是嫁给了浪漫的法国男孩的成都姑娘,我觉得她们都是幸运的,因为她们在最美的年龄嫁给了自己的爱情!还有一个听不见外面的声音每次对别人都会用力傻笑的新疆姑娘和为了追求自己篮球梦而心急的大梦,他们都因身边有一个好母亲和自己的坚持,完成了一段不一样的人生…
还有很多,或在追求自己的梦想,或在与生命中的坎坷做斗争……突然想到了一句话: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大冰说得对,我们要做到竟可以朝九晚五,又可以浪迹天涯!生活的平衡点在于自己不断的摸索把握!朝九晚五是交待,浪迹天涯是释放和修行…愿你我不一定要经历大是大非才有故事,愿你我在这平淡的生活中修炼有趣的灵魂…
《我不》读后感 篇12第一次读这种风格的书,感觉像在走江湖,因为里面好多少数民族的语言和各种粗口!不是一本心灵鸡汤,只是在讲述故事,可是又能在每一个故事中得到感悟!一本书,八个故事,讲述不同的人不同的事,表达着相同的目的,那就是在向命运说:我不!
说“不”需要勇气,做到需要付出!
看到小蓝,看到大洋的母亲,我想到了辉仔,无法想象当初的你听到这个恶魔时是什么样子,如果换了另一种方式来面对,是否会有另外一种结局?
以前我总会觉得小时候的条件太艰苦,现在看来真的算不了什么!老兵!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在倾尽全力,生死置之度外为人民服务!老潘!这个世界真的有人在一如既往地坚持着为教育事业做贡献!
以下摘录自己觉得特别深的感触:没历经过他那样的生死,就别去妄想读懂那些纠结和羞惭、真挚和荒谬。
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在过着你想要的生活,而那些人大都曾隐忍过你尚未经历的挫折。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价值观,如果很难做到相互理解,那就尽量互相谅解。若做到谅解也很难,那就学会哄。哄人是门艺术,要诀是好好说话。其实所有的老孩子都很吃哄,哄了就比不哄强。
《我不》读后感 篇13我怎么这么喜欢这本书呢?喜欢这书的每一个人,他们的故事,他们的人生,或令人感动,或使人向往,或让人惋惜,但都同样让人对生活继续充满希望。身边有些朋友很爱大冰,在之前也读过他的几本书,但可能是忘性太差了吧,已经不大记得什么内容,只知道他倡导的,平行世界,多元生活,既可以朝九晚五,又能够浪迹天涯的观点甚合我意。
确实,人生需要调味剂,一味地追求单一的生活是对自己的不公,拒绝无聊,拒绝一层不变,但同时也拒绝偏执的放浪形骸。
书里的每一个故事,至今都还记得,真的太让人喜欢了。之前看大冰的书,我想象中这人应该是胡子拉茬的江湖人士,你懂的,有他在的地方就有江湖,但这次好像有看到大冰的样子,跟想象中完全不一样,难怪有人想跟他生猴子,哈哈。人家真的是在走江湖!想必爱他的读者,都是喜欢他的那份潇洒,喜欢他作品中那些幽默的词句和某些词汇的巧妙运用,即使很口语,那又怎样,舒服就好了嘛,总之喜欢他的轻松而不轻浮,幽默又有深意!
嗯,这两句,我也很喜欢,有意思比有意义更有意义!
追风赶月莫停留,平湖尽处是春山。
《我不》读后感 篇14我觉得“我不”是一种精神,我不屈服于任何事任何人甚至于所谓的命中注定,有所谓又如何,无所谓又如何,我的人生当然是我说了算,我可以不在乎别人的眼光,活出自己的精彩,不该沉溺在眼前悲伤,它不过是活着的一个短片而已,它不该是你生活的绊脚石,不该是阻止你前进的方向,有时候放下何尝不是一种解脱。
这本书里我看到了不屈的小蓝为爱的痴狂,和蠢子的执念;看到了成都姑娘勇往直前奋不顾身;看到老兵的执着;乔一的倔强;大洋的珍惜;大梦的乐观……每个人的人生都很相似又很不同,一直在迷茫路上的我找不到我想到去的方向,没有资格谈什么浪迹天涯,又是满腔热血的想跟老天死磕到底,无数次的想象着未来的人生,又那么模糊,看不起自己但又觉得好像我的存在是有价值的,是可以改变世界的。
我希望在2019年自己可以活的清楚一点,知道自己想要的想过的生活是什么,追求的是什么,可以为自己想要的付出多少,活在当下,不屈服当下,是一种态度。
一个还在迷茫的路上的人,一个需要被开导的人,一个需要魄力的人。
《我不》读后感 篇15吴晓波在《把生命浪费在美好的事物上》里说了这样一句话:书与人也有投缘之说,有些人的文字你死活读不进去,有些人的书你一读到就好像至尊宝遇见紫霞仙子那样:“咦,千里万里,你真的在这里。”
因为人眼睛能看到的东西大都是自己关注的。
很多类似的书都翻翻而已,大冰的书大多都读过,而且是用心的读,一个个人物鲜活动人平凡又不凡,让你感动又给你力量。在人性关隘处命运绝境中,平凡的人或爆发或隐忍或坚持或纯真,谱写着一首首诗歌。
大冰纠正了许多人对旅行的误读,旅行不是药,更不是万能的药,旅行是和工作一样的一种生活状态,旅行不是用来逃避的暖房,旅行可能比一般的生活需要付出更多。平衡好各种需要努力实现各种梦想,才是真正的成功。
平行世界,多元生活,既可以朝九晚五,又能够浪迹天涯。许多人都有浪迹天涯的梦,学会多元思维有能力过多元生活,做到知行合一并不容易。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在过着你想要的生活。
而那些人大都曾隐忍过你尚未经历的挫折。
问收获先问付出。
《我不》读后感 篇16看到好些人说大冰的文笔未免随意了些,看着大冰笔下的故事感觉有点不真实,大冰笔下的人物塑造似乎有点夸张了……哈哈哈随你们怎么说咯。没理由,反正就是喜欢大冰写的东西,没有那么多文绉绉的文字,也没有那泛滥成灾的鸡汤,看到的是那看似随意却又不那么随意的文笔,以及笔下那动人的故事。他的文笔,会变魔术,能让人变放松,一天紧绷着的身体、杂乱的心会在读着的那一刻回归平静。
大冰说,这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可以理解成是我不,这本书中的每一个有情众生,都在对命运说:我不。那么作为这本书的一个读者,我也希望有一天能勇敢地对命运说“我不”。我不,不服,不要,不怕,不羁、不二、不懈,不屈不挠,不破不立,不卑不亢……
动人的故事,源自平淡蕴于普通。书中的人们,经历了很多,也承受了很多,经历了无常却又不得不在无常中坦然,然后在坦然中学会面对,历劫着人生中的不幸。人生就是这样,要的就是一个态度,在积极中开心度过,在消极时坦然面对。
《我不》读后感 篇17最感动的最潸然泪下的也就是大梦的故事了,谁的一生都无法避免那些突如其来的意外,中间的痛苦,那种劫后重生的经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感同身受,再遭遇到那些挫折,他对命运勇敢的说不,说故事的人无心,读者有心,无法想象他所历经的这些磨难,看到最后的几张照片,莫名感到欣慰,还是那句话,世界没你想的那么好,但似乎没有慢慢遭,愿大梦以后的路越走越顺。还有故事的老潘,坚持自己的梦想,突然被这种
生命逆旅单行道,哪有岁月可回头。愿我们都能知行合一,珍惜眼前人,心安过此一生。
《我不》读后感 篇18自己尝试,自己选择吧,先尝试,再选择,认准方向后,作死地撑住,边撑边掌握平衡。
不要怕,大胆迈出第一步就好,没必要按着别人的脚印走,也没必要跑给别人看。会摔吗?会的,而且不止摔一次。会走错吗?当然会,一定会,而且不止走错一次。
那为什么还要走呢?因为生命应该用来体验和发现,到死之前,我们都是需要发育的孩子。
因为尝试和选择这四个字,这是年轻的你理所应当的权利。因为疼痛总比苍白好,总比遗憾好,总比无病呻吟的平淡是真要好得多得多。
因为对年轻人而言,没有比认认真真地去“犯错”更酷更有意义的事情了。别怕痛和错,不去经历这一切,你如何能获得那份内心丰盈而强大的力量?
喂,若你还算年轻,若身旁这个世界不是你想要的,你敢不敢沸腾一下血液,可不可以绑紧鞋带重新上路,敢不敢勇敢一点儿面对自己,去寻觅那些能让自己内心强大的力量?
这个问题留给你自己吧。
愿你知行合一,愿你能心安。
借用冰叔最后的这段话作为最后的感想,表白冰叔。
《我不》读后感 篇19昨天一股脑把《我不》看完,说实话我第一次看这类江湖气的书,看完我是很激动的,虽然知道每个故事都是真实的,但是读的过程中,我是真真把它当小说读了,因为在我的认知和经历里,一个人的生命中怎么可以有这么多精彩的故事和有趣的朋友,所以给我造成了一种错乱感,我去搜了下相关微博和网易云里对应歌手写的歌,看到了真真的图片和活生生的人的时候,那漂浮的心才安定下来。其实如果我们活到那个年纪,身边也一定会有可爱的有趣有故事的人,只不过大冰他有主持人,作家,银匠,酒吧老板,民谣歌手,画家,禅宗弟子,手鼓艺人,背包客等这些身份,自然有浓浓的江湖侠气,身边的故事用他独特的写作手法加以润色,就受到了很多年轻人的推崇。
但也正是因为这一系列的标签和书中一些生活化的措辞和用语,引起一些读者或路人的不满和鄙夷。有人说矫情我觉得不然,人都是情感动物,不喜欢不读就是了,毕竟众口难调萝卜白菜各有所爱,文学也是因为它那强大的包容性而绽放异彩各有千秋。我觉得很多事物譬如书,是给过去的你或者现在的我读的,但是以现在的你的眼光来看现在的我读的书并做出不屑的评价,未免偏颇,因为人的思想和眼界都是慢慢打开的,对事物的领悟力和着眼点也不同。各类派和谐共存不指指点点,最好。
《我不》读后感 篇20从开始看到最后,眼里总是水雾蒙蒙的,无声平静的感动。
如一场淅淅沥沥的春雨,落在眼里,渗入心间。带着爱与善。每个故事都不需要同情,不想感动谁,只是一个个的真实质朴却闪亮的人生,安静地闪烁在漫天繁星中。
而我们有幸在大冰的书里遇见了他们。合上书,我看着在玩乐高的老男孩和两个小男孩。突然问:“如果儿子长大想去支教,几年不回来的那种,你会支持吗?”
“不行!”爸爸果断冷酷地说。也许我会支持,都在父母规划中长大的孩子,生活千篇一律,人生的成绩无外乎用事业划分的优、良、差。
我心想,为什么别人的人生故事就如此与众不同呢?因为,走过了不一样的路,遇见了特别的人,经历了不寻常的事,这一切切构筑了其别样的人生故事与成就。
也许我也不会,那样的人没几个是莉莉,没几个能做到平行世界多元生活,更多的是老潘、蠢子、以及支教老师次旺、多不杰......
太苦、太难,我希望他们为人一世过的精彩有意义,又恐其颠沛流离,遭受苦难挫折。哇哇,一哥的哭声把我从遥远的思绪里揪回,小九又抢一哥玩具了!
好吧!老母亲又瞎操心,儿子的未来,他们自己走,生命需要自己体验尝试。
我唯能做的就是,在他们大步离开前,多和他们一起读书,读着读着,他们总会领悟自己该走的路。
《我不》读后感 篇21很早就看大冰的书了,喜欢他的人很喜欢他,不喜欢他的人真是把他骂得啥都不是,何必呢,喜欢就看,不喜欢拉到,任何人有自己生活的方式。
这本书给打了四颗星,就像我对他写书的风格,八成喜欢,两成不喜欢,书名挺有意思,我不,一个不字,又有多少人能够做到?书中的几个故事又让人心酸,又让人感动,又让人激动,不得不说,大冰的阅历以及他说的这些事情确实能让人有共鸣的地方,这也是我喜欢他的书和他的经历的原因,既可以朝九晚五,又可以浪迹天涯,这是多少人的梦想啊?但是真正敢于和生活说不的又有几个人?可能你可以,他可以,但并不是大家都可以,这也只是那一部分人的生活,还是要想清楚再说不!
再说说不喜欢的那一层感觉吧,虽有共鸣,却缺少深层次的思考。虽是好书,但称不上经典。如果有机会,希望能看到大冰写一本直击社会本质的书,涵盖的范围能更大一点,而不是仅限于小屋。
总体来说,看完这本书心里还是挺触动的,活了二十多年了,不知道自己和生活说了几次我不,但是确实在几次关键的选择点上我认怂了,如果当时我说了不字,也许今天的生活会是完全另一个样子,但是生活就是这样,有多种选择,多重层面,好好生活,总可以活出自己喜欢的样子。
《我不》读后感 篇22文中出现了很多当地的方言,语言普通,没有华丽的语言修饰,使之读着感觉很轻松,可以当散文,可以当小说。其中因为可能因为有幸去过文中摩梭人居住的泸沽湖,与墨脱,所以很亲切吧,仿佛又回到了泸沽湖畔。读这本书有两点吸引我:一是真实性,作者写的是芸芸众生中有缘人的真实人生。二是感情,感动我的是在患难中不离不弃的亲情,爱情和友情。作者笔下的人,很普通也不普通,普通的是它可能就是我们身边人的故事,不普通的是每一个人都是世间独一无二的珍宝,都有一份独一无二的人生。
真实的人生,患难是日常事,可能远距离地看一个人,很光鲜很成功。可如果有缘近距离接触,看到的总是那份不易和艰难。这个世上,没有容易的人生。我的生活和作者的理念相去甚远,既能朝九晚五,又能浪迹天涯对我的吸引力并不是很大,因为我深知每个人都有适合自己的生活方式,既尊重别人又尊重自己就好,没必要看了别人的生活方式就去打鸡血。
让我感动的是书里的每一种感情,那是我们每一个人都有机会深有感触的东西,所以看小蓝的故事,因为爱情湿了眼眶。看带着父母作最后的旅行的故事,因为亲情感恩奇迹。看大梦去看北极光,友情一路相伴,亲情背后护航,爱情终成眷属,这样美好的爱,就敌得过人生所有晦暗的时光。愿你逐梦:路上雨天有伞,天黑有灯,路上有良人相伴。
《我不》读后感 篇23追风赶月莫停留,平芜尽处是春山平行世界,多元生活,既可以朝九晚五,又能够浪迹天涯。
大冰无数次在书中强调这句话,也是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
太多的人,总幻想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但旅行的意义,不是让你耗尽钱财只为了打卡跟风,更不是一时兴起说走就走,你得清楚什么时候走,去哪里,去多久,什么时候回来...
真正有能耐的人,既可以朝九晚五,又能够浪迹天涯。
喜欢大冰的文字,大抵是被那些感动过他的故事感动,清凉过他的故事清凉,有情有义的老兵、收了5000多条哈达的老潘、唱歌好听的白玛列珠、带父母环球旅行的大洋、成都姑娘莉莉、还有大梦和雪师傅、蠢子和小蓝...他们赚足了我的眼泪,也柔软了我的内心。
老兵刚刚扑灭一场大火,再度死里逃生。老潘刚在八廓街新开了一家书店,我被化了缘。新婚宴尔的乔一发来一箩筐新作,白玛列珠此刻正在小屋上班。
大洋在东北,陪着妈妈买菜做饭,莉莉和九九经常隔着半个地球找我聊天扯淡。大梦和雪师父跟着铁成去开始了他们的大篷车蜜月。
蠢子请了长假,去陪着小蓝,会好起来吗?会好起来的小蓝……
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在过着你想要的生活,而那些人大都曾隐忍过你尚未经历的挫折。
《我不》读后感 篇24初次听到“大冰”这个名字是在大学时期,那会儿,班上不少人都为之疯狂。好奇之下,读了他的第一本书《乖,摸摸头》。后来,我想,喜欢他是有理由的,他的作品犹如他充满丰富阅历的人生一样有“味道”。
读他的书总觉得像是在听一个年长的大哥哥讲故事,有生活的味道,有凡世俗人的味道。
《我不》是他2017年的新作,依旧是故事加故事,他和他们的故事,他们和他们的故事。舍友说,初读时,感觉大冰变了味道,有些不像以前的那个大冰了,可当看到最后,最初的那种“打动你,让你哭”的感觉就又回来了。
书里记录了八个故事,八位主人公,就像记忆深处的那句话一样:“幸福的人大都相同,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幸。”《我不》里面的故事,亦是如此。
《我不》里面的八个主人公,都是值得让我们心疼的人。12岁开始做门巴的“白玛”,94年的他,背负理想的容巴,善良努力。乐观开朗的“小蓝”,像蓝天白云般清新,都说爱笑的姑娘运气不会太差,可小蓝却成了被漏掉的那一个。“老兵”,书里的英雄,货真价实的英雄。成都姑娘“莉莉”的华丽变身有些让人措手不及,却也是理所当然,大难不死的姑娘,她应该幸福。东北兄弟“大洋”,浪迹天涯的时候,带上了父母,最后母亲的癌细胞奇迹般地消失了。新疆的丫头子“乔一”依然是个让人心疼的女孩,还好,与画相伴,她不会孤独。老文青“老潘”在诠释真正的关注究竟应是怎样的日常,这和我们向往的那些以梦为马不太一样,可这才是真真切切的生活。“大梦”是折翼的天使,幸好,他找到了幸福。
正如书中的“星光不问赶路人,时光不负有心人”。在那个远方,我们无从得知所谓悲苦,而他们都是上帝失宠的天使,不屈于命运,不甘于现状,折翼的他们唯有背负善良才能在人间行走。越深读,越明白《我不》是一种善意坦然,也是一种善意的随缘,更是我们人与人的一种自省,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可以叫《我不》。我不,我不,我不,我就是不……这句话,让我感触颇深,作为个体的我们,都有种喜欢自由不受别人拘束的姿态。我想,文中的他们是用要告别的生命向世人说,没有什么不可以,只有我们不够坚持和认真来过。
《我不》告诉我们有梦勇敢追,倔强而不失张扬。愿你有梦为马,随处可栖。就像大冰说的那样:“这个世界上一定有人在过着你想要的生活,而那些人大都曾隐忍过你尚未经历的挫折。”
不怕命运不公,不怕前途渺茫,你走的每一步,都在向幸福靠近。所以,我们,别怕,用善良做盾牌,抵御前方所有不知名的挫折。
《我不》读后感 篇25到现在依然记得那句话,愿你有梦为马,随处可栖。还有书里很多的故事。也记得书里说的,你要相信,始终有人过着你想过的生活。对于那时候的我来说,特别是热爱诗歌的我来说,读了很多诗,也知晓了很多诗人的故事,一直幻想浪迹天涯。就完全被这本书吸引了,特别是书里的那些人事。羡慕于他们的生活,那不就是我一直想要的生活方式么。有马有人,有歌有诗,有酒有剑,有江湖,只身打马,就是浪迹天涯。
然后,开始关注了他的微博,有一天看到他在南京先锋书店有签售会。立马就去了。依然清楚的记得,那是十一月的一个周末,因为我刚考完三级心里咨询师,赶着周六下午的火车就去了南京。我也记得那次去南京住的是南师老师的宿舍。然后和苗哥一起去了他在先锋书店的签售会。
那天,虽然也是早早的去了。可是到的时候,书店里早已经排满了很多人。为了怕离得太远,我们早早的就站在那里占地方了。后来,等来了他。第一次见真人的印象,留个辫子,有点小胡子。看起来有点痞痞的,但也掺杂着随意。很汉子的感觉。内容现在想来大多都忘了。结束时排队,给书签了字。到现在这本书我不知道放到哪里了,还是被谁借走了。关于这本
再后来,大冰又出了《乖,摸摸头》。也赶快的买了看了。还不断的向身边的朋友推荐。再后来,不知道生活里发生了什么,或者是怎么了。好像对他也从一开始的那么喜欢变得很平淡了。知道他,看过他的书,新发的书也看了。但是心态却不一样了。也开始明确的知道了那些书里的人事。但是却并不如当初那样羡慕了。
直到这本《我不》。没有买实体书,在微信读书上电子书看完了。书里依然是他遇见的那些人事。那些和我们一样的每个人,发生的故事。他用笔写了出来。不说太矫情的话。再次读起来那些故事,依然有很多感动。这是必然的。而也恍惚觉得,世界在变,人也在变,包括我自己,包括书里的人事,也包括大冰。我是这种感觉。而一下子想要看这本书的时候。不是因为他是我曾见过的那个叫大冰的人。而是书的封面上的那几句话。
“随缘惜缘莫攀缘。”因为曾有一个姑娘也这样对我说过。下句是,“若有缘,两人一马,明日天涯。”
和很多故事一样,结局都不会如我们期望的那般美好。所以,最后我的那个姑娘离开了。
在大冰的书里,还是那些人事,倔强而又美丽的人儿。有爱情,亲情,友情。这可能就是这个世间的美好,支撑着我们在任何时候,我不。勇于选择自己的生活。大冰用他的笔写下那些人事,同时也在告诉我们这个世界的样子。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同样的,这本书对于我们也是如此。感觉现在的大冰也更成熟了些。或许是我自己成熟了些,所以读起来那些文字和故事,心态也就不一样了。除了那些言之确确的道理,我们也应该更加了解和懂得他为什么这样去说。
《我不》读后感 篇26有一本书的推荐语是这样说的:善良是一种天性,善意是一种选择。善意能消戾,善意能得缘,善意能带业往生,善意能回头是岸。善意能够帮人捕捉并建立起独特的幸福感。好吗好的,是一句自度度人的自问自答,也是一份坦然随缘的善意。这本书就是《我不》。
《我不》是野生作家大冰的一部作品,之前就听说过大冰的经历很特别,他之前做过主持人,后来又去探险,摄影。这样的人让我很好奇他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于是我买了他的书《我不》。
这本书讲了好多故事,最开始书中的那句话就很让我感动,大冰说“时光不负有心人”。这本书里面有好多的故事,其中有一个我非常感慨。白玛是一个藏族的孩子,他在武汉上大学。在上大学之前,白玛住在遥远的脱墨,他是一个小背夫。那时候中国有许多背包客去西藏,他们去脱墨爬乔戈里峰,因为那里不通公路,许多人只能通过当地的背夫来运输物资。而这些背夫也正好靠这个来增加收入。
而白玛最开始就是其中的一个小小的背夫。那个时候他只有十二岁,他的哥哥跟着爸爸当背夫,走到一个地方,那里正好塌方,他的哥哥死在那里。读到这里我想到了在我们国家还有很多人生活很苦,我们现在生活那么幸福真的是很不容易。
有一次有一个外地人,再请他做背夫,看到他只是一个小孩子后,连忙说他辛苦了。可是那个人依然在悠然自得的走着。读到这里我不禁有点心酸。当我们在享受这科技带来的各种便利的时候在我们国家还有许多小孩,需要为了生活而努力。
因为,从小吃苦,白玛的努力总算没有白费,他读了大学。还在大冰的酒吧里面找到了工作。虽然《我不》没有什么太波澜起伏的故事,但是却让我看见每个人的不同,善良给人带来多大的感动啊。后来我也听了白玛的歌,那种感情不是那种在街上卖弄技巧而有的。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为了一点小事而让自己烦恼,现在想想,作为一个普通人,我们应该认真过好我们的每一天。
《我不》读后感 篇27看着别人的书,写下自己的感悟。一些人一些事,触动着每个人内心深处不易察觉到的世界,现在是快节奏的生活,慢下脚步来让自己感性一些就会发现不一样的自己。品一杯茶嗅一缕香看一本书,体会不一样的人生。朴实无华的文字描述着跌宕起伏的故事,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
《我不》第一个故事让我不禁感慨我自己,同为90后,自己似乎过的很舒坦,并没有为了生活而疲于奔波,也是因为此的安逸所丢失了寻求成长的希望,总是活在父母的庇护里不曾独自面对生活带来的艰辛,也丧失了解决困苦的能力,导致的结果就是抗压力严重不足。白玛一个闪耀着光芒的人、一个善良执着的人,从他的身上让我找到了自己缺失已久的东西,坦然面对自己面对生活,学会成长,努力成长。
有的时候感觉这个世界不公平,为什么不善待善良的人,有的时候又似乎看的比较开,曾经的我认为既然不能改变生命的长短那么就在宽度下功夫吧。看了小蓝的故事看着看着不禁潸然落泪,一个乐观开朗和命运抗争的弱小的女孩子,败给了疾病。也许命运真的不公吧!换个角度也许她是幸福的,她有陪着她的爱人,一个真正的爱情拥有者,后来没忍住百度了小蓝的结果才知道她走了带着爱人的祝福走的,善良的人值得祝福,愿你来世活得轻松一点自在一点活的自我一点……
遵守自己本心活着的人少有了,像老兵一样活着的人仅此一人。现在的人功利心太重,面对纷繁复杂利益至上的时代很容易迷失自己,故事看到一半恍如隔世,这究竟是一个什么人才能做到这样,他本可以享受的可是为什么还要如此艰辛如此拼命。看到最后才明白其中的缘由,不敢妄加猜测,但也大概明白其中道理,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吧!
生活赋予了我们太多沉重的东西,因此要学会负重前行,大部分人都曾想过一种与世无争,隐士而居的生活,可是又有几个人做到了,只是想想罢了,生活不是我们想怎样就怎样的,但是我们可以奔着自己想要过的生活努力,哪怕是过上一刻钟想要的生活也能看出我们“活过”
一口气读完了莉莉,很羡慕她的生活,也曾想过我要是经历她经历的故事我会怎么做,也许早就放弃了吧,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以及所遭受的苦难,能承接住过往的糟糕也就能享受到风雨过后的彩虹。前方的路艰辛且漫长,时刻提醒自己舒服是给死人留着的,生而为人就要不断前进。总有对的人在前方等着自己,不负韶华,不负卿!
看似简单的文笔书写着不简单的故事,透过故事的表面寻求不一样的的道理,看着看着仿佛走到了主人公的的身边,仿佛陪着他(她)一起走过一段路,不同的是读者是透明的,凡事都有自己的定数,莫强求。现在看书的读者仿佛就是这样吧,只能看,不能言,但可以思考,读史可以明智,读别人的故事可以撞击心灵,洗涤灵魂。
一口气看完这个故事,大部分是在羡慕中过来的,前半段是在折服的状态下过来的,中间带着祈福的状态读下去的,生怕读到后来……最后看到结局让人最暖心。
故事的主人公因祸得福,做出了很多人一直在想却没有勇气付诸行动的事,这也包括我在内。用脚去丈量土地,用心去感受生活,一个人的生命在于行走,行走于天地之间,行走于大地沧海之中,善良的人会得到眷顾。引用书中一句话“种因得因,善缘善得,因缘具足,须待时日”。
轻松的“曲调”中读完了这个故事,乔一一个平凡又不同凡响努力追求自己梦想的人,读着别人的故事,书写着自己的生活,简简单单,平平安安,就是最好的样子,珍重吧!
“如果要你以失去双臂为代价,给你一双翅膀,你愿意吗?”逆风飞翔必然是执着的人,愿未来随心,愿过往随缘……
小仁慈,大善心。万千世界里需要有有一颗古朴的心,带领着人们走向远方,虔诚的上路……
“懂得平视的人不会随随便便把别人抬高把自己放低,不放低不等于不谦逊,真正谦逊是面对所有人的平视,不然只是表面客气而已”比较颇喜欢这段话,字里行间像世人展示着一个人的生活态度,愈宽广的人,才会有愈宽广的路,
“无为而治”,需要用一生去感悟,去体会平衡,做好自己的事情,尽力去完成生活赋予自己的角色,平素总有过多的奢求,到头来少有实现,才发现所有的所有都需要平衡的状态去对待,平常心但要有心。
看着书,仿佛走了很久很久的路,从未停止,品读着别人的事,走着自己的路,写着自己的感受,一边感叹故事主人公的生活,喜忧参半,恍若走过了一个春秋,一个人的一生……
愿未来一切美好……
以上是我看完这本书的拙见,借别人的地方种几朵花,写写属于自己的感悟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