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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商外国语录取分

来源:励志帝 日期:2023-03-13 09:06:44 分类:励志语录 阅读:加载中...

一、报考条件

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择优推荐、公示确认取得保送资格的应届优秀高中毕业生,文理兼招,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不限选考科目。

二、招生专业

外语类专业:

各语种均可报名。考生以中学所学外语语种作为考试语种。

考试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可在所有招生专业中最多选择8个志愿填报;

考试语种为俄语的考生可选择填报俄语、哈萨克语(俄语)专业志愿;

考试语种为西班牙语的考生可选择填报西班牙语、西班牙语(企业管理)专业志愿;

考试语种为德语的考生可选择填报德语、德语(工商管理双学位)专业志愿;

考试语种为法语的考生可填报法语专业志愿;

考试语种为日语的考生可填报日语专业志愿。

卓越学院实验班:

各语种均可报名卓越学院,在卓越学院实验班中最多选择4个志愿填报。考试语种为非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卓越学院实验班须参加卓越学院英语口试。

多语种高级翻译人才实验班限招拟录取在除英语、英语(教育)、翻译、商务英语、语言学、英语(国际政治双学位)、翻译(工商管理双学位)、德语(工商管理双学位)、西班牙语(企业管理)以外专业的考生;

多语种国别区域人才实验班、多语种国际组织人才实验班、多语种外交外事人才实验班限招拟录取在除德语(工商管理双学位)、西班牙语(企业管理)以外专业的`考生。

学费:5000元/学年;双学位专业:5000-6500元/学年,具体按照学校学分制收费办法执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西班牙语(企业管理)15000元/学年、德语(经济学)15000元/学年(在大一下学期结束时从德语专业选拔,大二开始学习);卓越学院的学费按照学校学分制收费办法执行。

三、报考办法

符合报考条件考生于2021年1月4日中午12:00前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bssbm/,按系统提示要求如实、完整填报个人信息及学业成绩,撰写个人陈述,下载打印报名表,并签名。报名材料交中学审核确认,按要求签字盖章后,由考生按要求上传至系统,完成网上报名,无其他线下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完成后,无需邮寄纸质报名材料。

考生提交上传的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若报名材料中重要信息缺失、失实、涂改,或上传材料影像模糊,或材料未完整上传,报名无效。材料中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影响全面评判学生的重大事实,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今年保送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已经获得保送生入选资格的,取消相应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四、选拔程序

1、资格审核:学校根据考生的网上报名信息,结合中学推荐意见,对其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择优确定审核合格名单。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2021年1月8—11日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

2、综合考核: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综合考核,考前一天不设报到环节。考核时间:2021年1月12—13日(具体科目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地点:上海外国语大学虹口校区(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科目:语文笔试(满分150分)、外语笔试(含听力,满分150分)、外语口试(满分100分)。

考试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报考卓越学院实验班须参加卓越学院英语口试(该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总成绩)。

3、录取原则:学校依据考生综合考核总成绩(总成绩=语文笔试成绩+外语笔试成绩+外语口试成绩),不分文理科类或选考科目,分考试语种择优录取。学校录取线上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如果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他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

卓越学院实验班录取原则:学校在拟录取的保送生中,依据综合考核总成绩(考试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的卓越学院英语口试需达到资格线),根据卓越学院实验班限招专业要求和考生所填卓越学院实验班志愿,择优录取。

4、录取办法:保送生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学校招生网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由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于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前,对拟录取保送生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录取手续,未通过多级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已确认保送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录取,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外语类专业。

五、管理监督

1、保送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2、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招生监察工作小组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21-65422784,电子邮箱:jiwei@shisu.edu.cn。

六、其他说明

请所有考生和陪考人员遵守居住地政府和上海市政府疫情防控要求,密切关注学校招生网发布的关于报考考生的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等相关信息,牢固树立防范意识,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健全手续,健康赴考。学校综合考核方案可能视疫情防控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届时再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200083)

咨询电话:021-55386006、55383668

电子邮箱:ao@shisu.edu.cn

上外招生网:http://admissions.shisu.edu.cn

一、报考条件

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择优推荐、公示确认取得保送资格的应届优秀高中毕业生,文理兼招,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不限选考科目。

二、招生专业

外语类专业:

各语种均可报名。考生以中学所学外语语种作为考试语种。

考试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可在所有招生专业中最多选择8个志愿填报;

考试语种为俄语的考生可选择填报俄语、哈萨克语(俄语)专业志愿;

考试语种为西班牙语的考生可选择填报西班牙语、西班牙语(企业管理)专业志愿;

考试语种为德语的考生可选择填报德语、德语(工商管理双学位)专业志愿;

考试语种为法语的考生可填报法语专业志愿;

考试语种为日语的考生可填报日语专业志愿。

卓越学院实验班:

各语种均可报名卓越学院,在卓越学院实验班中最多选择4个志愿填报。考试语种为非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卓越学院实验班须参加卓越学院英语口试。

多语种高级翻译人才实验班限招拟录取在除英语、英语(教育)、翻译、商务英语、语言学、英语(国际政治双学位)、翻译(工商管理双学位)、德语(工商管理双学位)、西班牙语(企业管理)以外专业的考生;

多语种国别区域人才实验班、多语种国际组织人才实验班、多语种外交外事人才实验班限招拟录取在除德语(工商管理双学位)、西班牙语(企业管理)以外专业的考生。

学费:5000元/学年;双学位专业:5000-6500元/学年,具体按照学校学分制收费办法执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西班牙语(企业管理)15000元/学年、德语(经济学)15000元/学年(在大一下学期结束时从德语专业选拔,大二开始学习);卓越学院的学费按照学校学分制收费办法执行。

三、报考办法

符合报考条件考生于2021年1月4日中午12:00前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bssbm/,按系统提示要求如实、完整填报个人信息及学业成绩,撰写个人陈述,下载打印报名表,并签名。报名材料交中学审核确认,按要求签字盖章后,由考生按要求上传至系统,完成网上报名,无其他线下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完成后,无需邮寄纸质报名材料。

考生提交上传的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若报名材料中重要信息缺失、失实、涂改,或上传材料影像模糊,或材料未完整上传,报名无效。材料中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影响全面评判学生的重大事实,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今年保送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已经获得保送生入选资格的,取消相应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四、选拔程序

1.资格审核:学校根据考生的网上报名信息,结合中学推荐意见,对其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择优确定审核合格名单。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2021年1月8—11日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

2.综合考核: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综合考核,考前一天不设报到环节。考核时间:2021年1月12—13日(具体科目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地点:上海外国语大学虹口校区(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科目:语文笔试(满分150分)、外语笔试(含听力,满分150分)、外语口试(满分100分)。

考试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报考卓越学院实验班须参加卓越学院英语口试(该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总成绩)。

3.录取原则:学校依据考生综合考核总成绩(总成绩=语文笔试成绩+外语笔试成绩+外语口试成绩),不分文理科类或选考科目,分考试语种择优录取。学校录取线上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如果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他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

卓越学院实验班录取原则:学校在拟录取的保送生中,依据综合考核总成绩(考试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的卓越学院英语口试需达到资格线),根据卓越学院实验班限招专业要求和考生所填卓越学院实验班志愿,择优录取。

4.录取办法:保送生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学校招生网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由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于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前,对拟录取保送生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录取手续,未通过多级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已确认保送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录取,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外语类专业。

五、管理监督

1.保送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2.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招生监察工作小组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21-65422784,电子邮箱:jiwei@shisu.edu.cn。

六、其他说明

请所有考生和陪考人员遵守居住地政府和上海市政府疫情防控要求,密切关注学校招生网发布的关于报考考生的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等相关信息,牢固树立防范意识,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健全手续,健康赴考。学校综合考核方案可能视疫情防控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届时再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200083)

咨询电话:021-55386006、55383668

电子邮箱:ao@shisu.edu.cn

上外招生网:http://admissions.shisu.edu.cn

八、本简章由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1考研复试时间在什么时候

2021考研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份开始,4月底结束,特殊情况可能变动。

通常来说,2021年2月份各学校会陆续公布考研初试成绩,3月15号左右教育部公布考研国家线,然后各学校根据自己情况划定各校复试分数线和名额,并向社会公布。

附教育部公布的考研复试相关信息:

第四十八条: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四十九条: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

第五十条: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工商管理等管理类专业学位将根据情况分别划线)。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第五十一条:招生单位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

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招生单位可直接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相关要求须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案,未经备案的不得公布执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行确定。

相关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本单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以下简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供招生单位参考。

招生单位自主划定的总分要求低于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下一年度不得扩大该专业招生规模(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第五十二条: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

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对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单位要积极做好调剂工作,不得单纯为完成招生计划或保护一志愿生源而降低标准进行破格复试。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第五十三条: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招生单位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复试录取办法中应当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特别要明确破格复试条件和程序。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

第五十四条: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当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招生单位应当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第五十五条: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招生单位可自主确定是否加试,相关办法应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公布。

第五十六条: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五十七条: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五十八条: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第五十九条: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单位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招生单位应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第六十条: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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